5.20,別再過節了,全國大範圍上演“情人節侵權”事件

紅豆 藍色情人節 商標圈 2017-05-21

5.20,別再過節了,全國大範圍上演“情人節侵權”事件

公號狗要發文,教表白教約會教識別小氣鬼,吸引眼球;商家要上演各種活動優惠各種新品折扣,打劫錢包;情侶們要在朋友圈秀恩愛,Po禮物,甜虐單身狗......

而這些,小編有什麼辦法,我只好找出證據,告訴你們,打出“情人節”旗號,已經“侵權”了!

因為,“情人節”這幾個字被申請成了商標!紅豆集團早在2008年就註冊成功了。

5.20,別再過節了,全國大範圍上演“情人節侵權”事件

除了“情人節”,還有“天天情人節”、“七夕情人節”、“藍色情人節”等。

5.20,別再過節了,全國大範圍上演“情人節侵權”事件

5.20,別再過節了,全國大範圍上演“情人節侵權”事件

5.20,別再過節了,全國大範圍上演“情人節侵權”事件

5.20,別再過節了,全國大範圍上演“情人節侵權”事件

而紅豆集團對於“情人節”商標痴迷到什麼程度呢?除了“情人節”商標在16類、25類、29類、31類等類別的擴展外,申請了多類別的“東方情人節”、“紅豆情人節”。

5.20,別再過節了,全國大範圍上演“情人節侵權”事件

5.20,別再過節了,全國大範圍上演“情人節侵權”事件

好了好了,知道你是代表相思的“紅豆生南國”的紅豆,知道你經營服裝、橡膠輪胎、生物製藥、地產四大領域,知道你是2016年的“中國企業500強之一”,為你在商標方面的前瞻思想鼓掌還不行嗎?

說起紅豆集團在商標方面的超強意識觀念,就不得不說,查詢到的4000多條有關“紅豆”的商標記錄,有一半以上是紅豆集團的,各種各樣“紅豆”、“紅豆緣”、“紅豆情”、“紅豆戀”、“紅豆樹”、“紅豆村”、“紅豆城”......說小米有商標“米氏大餐”,紅豆更是有“紅豆盛宴”。紅豆集團不去賣紅豆,感覺有點遺憾。

即使紅豆的品牌保護做到了滴水不漏的程度,商標糾紛還是不能避免。2010年,紅豆集團發現另一家企業在同類商品上註冊了“紅亙”,於是,紅豆集團就提出異議,認為這兩個商標外觀近似,而且使用商品也相同,要求工商部門依法保護自己的商標專用權,歷時3年多,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最終作出裁決,“紅亙Honggen及圖形”商標不予核准註冊。

小編覺得,“紅亙”與“紅豆”都是兩個漢字構成,且首字相同,構成商標的第二個文字“亙”與“豆”字形近似,一般消費者不進行仔細比較難以區分,而且兩個商標指定使用商標功能用途等基本相同,屬於相同或類似商標,這家企業明擺著是要“傍名牌”嘛。

紅豆集團還升級過商標,感覺改過之後更大方,更有大公司氣質和國際範風範了。

5.20,別再過節了,全國大範圍上演“情人節侵權”事件

除了紅豆的各種“情人節”商標,就連湖北中煙也來湊個熱鬧,申請了“黃鶴樓情人節”,這節奏是要吸菸吸出個美女,還是怎麼滴?

5.20,別再過節了,全國大範圍上演“情人節侵權”事件

還有公司名稱就叫“藍色情人節”的,老闆那麼喜歡浪漫嗎,到底怎麼想的?

5.20,別再過節了,全國大範圍上演“情人節侵權”事件

吐槽歸吐槽,即使紅豆集團申請再多類別的“情人節”商標,也不能限制其使用權。商標圈專家表示,《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九條規定:註冊商標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或者含有地名,註冊商標專用權人無權禁止他人正當使用。

情人節是節日名稱,也是通用名稱,即使作為商標註冊了,也並不能排除他人在商業活動中善意、正當地使用。且由於節日期間人們可以隨意使用節日名,那麼理論上侵權的商家將不計其數,然而“情人節”的通用性又決定了這樣的侵權是很難成立的。

關於節日商標的註冊,中秋、端午、七夕、重陽等傳統節日均被註冊為商標,雖然,節日名稱在與本節日無關的商品上註冊,並不違揹我國《商標法》的第十條、第十一條禁止性規定。但商標“搶注者”經過商標申請的正常渠道,將屬於公眾的節日名稱轉化為了私權並從中獲利,這樣的做法無疑會引來爭議。就比如說把“情人節”確定為商標歸屬於一個公司,這對公眾和其它企業是不公平的。

如此看來,情人節的浪漫仍可以進行,反倒是商標搶注者有些尷尬了。

商標小編也在此提醒:節日名稱作為商標的便車可以搭,但並沒有想象中那麼大的便宜可以佔,不應當成為主流,真正的自主品牌應當具有很強的顯著性,再以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和產品相支撐才能夠走得遠。(商標圈原創,轉載請署名。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