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忍受家暴 合肥一女子菜中投毒殺害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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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出生的女子紀某某,大學本科畢業,她和丈夫女兒租住在合肥市瑤海區東景苑小區。原本一家人過得還算不錯,但因為家暴,最終讓這個家庭變得支離破碎。9月4日上午,紀某某因為殺害其丈夫在合肥市中院受審。

據指控,紀某某與丈夫二人婚後育有一女,共同租住在合肥市東景苑,紀某某因不滿丈夫多次對其實施家庭暴力,決定伺機報復。2018年11月8日,紀某某在合肥市瑤海區龍崗經濟開發區某自建房租了一個單間獨自居住。同年11月10日上午10時許,她到長江批發市場一調味品門市部購得一千克有毒物亞硝酸鈉。

2018年11月13日下午,紀某某先將女兒接到其租住處,後獨自一人帶著購買的鮮肉、醬乾和亞硝酸鈉等回到東景苑家中,趁丈夫上晚班不在家之際,將鮮肉和醬幹用刀切好放在盤子裡,隨後將若干勺亞硝酸鈉拌入其中。投毒行為完成後,紀某某隨即離開現場,並將剩下的亞硝酸鈉丟棄。次日中午,其丈夫使用鮮肉和醬於做菜並食用後,發生頭暈、嘔吐等食物中毒症狀,後中毒身亡。

紀某某在其新租住的房屋內被民警找到。

公訴機關認為,紀某某因不能正確處理家庭矛盾非法剝奪他人生命,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紀某某庭上多次落淚,她表示,丈夫與她是同學,兩人有24年的感情,剛開始丈夫追求她以及兩人剛結婚時候,丈夫對她還不錯,但是近年來,丈夫總是因為一些小事打她,甚至多次拿刀,還割破過她手指,“不是女兒擋在前面,他可能就把我殺了。”

紀某某說,她因為害怕甚至不敢回家,也不敢提離婚,怕丈夫傷害她家人,所以出來偷偷租房,她覺得自己過得憋屈,所以想報復丈夫,“我在電視上看有人亞硝酸鈉食物中毒肚子痛的事情,就決定讓他痛苦痛苦,沒有想殺他。”

他們的女兒也證實,其爸爸經常打母親。

此案未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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