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新招的員工做出這些舉動時,餐飲老闆可要當心了'
餐飲市場越來越龐大,但在看不見的陰暗角落裡,一些“妖魔鬼怪”,正偷偷給餐飲老闆們佈下陷阱。
本文2153字;需7分鐘閱讀;閱讀建議:先收藏後細讀
01
故意找茬、違反規章制度
2017年2月25日,珠海某溫泉度假村來了一位名叫“彌和國”的新廚師。
起初一切正常,彌和國與度假村方面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約定彌和國任廚師一職,做“拉麵、刀削麵”工作,試用期為1個月。
在薪資方面,度假村給彌和國每月工資1650元,5天8小時工作制,加班費按勞動法計算,每日崗位補助32.63元。
然而入職後,這個彌和國卻有些不大對勁:
在製作“拉麵”湯底時,為了減少工作量,他居然將急凍的牛骨和雞放在煤氣爐上燒烤;
通過燒烤沒有辦法解凍,就直接放進湯鍋煮,嚴重影響了湯底的衛生和口感。
這也導致度假村餐廳接連在2017年3月4日、3月5日、3月11日,分別收到客人對拉麵質量的投訴及要求退單的情況。
這還不算完,彌和國在上班期間,還公然在小食坊私自盜取、食用公司食物;
試用期期間還多次違反公司打卡規定,意欲騙取加班費。
這一通騷操作讓作為僱主的溫泉度假村感到焦頭爛額,無奈之下只得將彌和國辭退。
不料這才是彌和國計劃的開端。
餐飲市場越來越龐大,但在看不見的陰暗角落裡,一些“妖魔鬼怪”,正偷偷給餐飲老闆們佈下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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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故意找茬、違反規章制度
2017年2月25日,珠海某溫泉度假村來了一位名叫“彌和國”的新廚師。
起初一切正常,彌和國與度假村方面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約定彌和國任廚師一職,做“拉麵、刀削麵”工作,試用期為1個月。
在薪資方面,度假村給彌和國每月工資1650元,5天8小時工作制,加班費按勞動法計算,每日崗位補助32.63元。
然而入職後,這個彌和國卻有些不大對勁:
在製作“拉麵”湯底時,為了減少工作量,他居然將急凍的牛骨和雞放在煤氣爐上燒烤;
通過燒烤沒有辦法解凍,就直接放進湯鍋煮,嚴重影響了湯底的衛生和口感。
這也導致度假村餐廳接連在2017年3月4日、3月5日、3月11日,分別收到客人對拉麵質量的投訴及要求退單的情況。
這還不算完,彌和國在上班期間,還公然在小食坊私自盜取、食用公司食物;
試用期期間還多次違反公司打卡規定,意欲騙取加班費。
這一通騷操作讓作為僱主的溫泉度假村感到焦頭爛額,無奈之下只得將彌和國辭退。
不料這才是彌和國計劃的開端。
被辭退後,彌和國立馬申請了勞動仲裁,並向法院提起了訴訟,在上訴材料中,彌和國表示:
自己自入職後加班加點地工作,一切有考勤記錄可查,溫泉度假村卻違法單方解僱自己,還拖欠工資至今未發。
事實上,據溫泉度假村的考勤材料以及其他員工的證實,彌和國自2017年2月25日入職後實際工作10.5天,卻累計遲到及早退達18次之多。
法院一審判定彌和國敗訴,不想其又向廣東省珠海市中級人民再次提起上訴,並在事由中加上了一條“一審法院包庇本地人枉法裁判”。
也許大家會說,這件事完全是僱主的一面之詞,萬一彌和國真的受到了不公對待呢?
NO~
當讀sir在百度搜索框輸入“彌和國”三個字後,跳出的相關信息全是他與不同餐飲公司之間的官司判決書。
餐飲市場越來越龐大,但在看不見的陰暗角落裡,一些“妖魔鬼怪”,正偷偷給餐飲老闆們佈下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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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故意找茬、違反規章制度
2017年2月25日,珠海某溫泉度假村來了一位名叫“彌和國”的新廚師。
起初一切正常,彌和國與度假村方面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約定彌和國任廚師一職,做“拉麵、刀削麵”工作,試用期為1個月。
在薪資方面,度假村給彌和國每月工資1650元,5天8小時工作制,加班費按勞動法計算,每日崗位補助32.63元。
然而入職後,這個彌和國卻有些不大對勁:
在製作“拉麵”湯底時,為了減少工作量,他居然將急凍的牛骨和雞放在煤氣爐上燒烤;
通過燒烤沒有辦法解凍,就直接放進湯鍋煮,嚴重影響了湯底的衛生和口感。
這也導致度假村餐廳接連在2017年3月4日、3月5日、3月11日,分別收到客人對拉麵質量的投訴及要求退單的情況。
這還不算完,彌和國在上班期間,還公然在小食坊私自盜取、食用公司食物;
試用期期間還多次違反公司打卡規定,意欲騙取加班費。
這一通騷操作讓作為僱主的溫泉度假村感到焦頭爛額,無奈之下只得將彌和國辭退。
不料這才是彌和國計劃的開端。
被辭退後,彌和國立馬申請了勞動仲裁,並向法院提起了訴訟,在上訴材料中,彌和國表示:
自己自入職後加班加點地工作,一切有考勤記錄可查,溫泉度假村卻違法單方解僱自己,還拖欠工資至今未發。
事實上,據溫泉度假村的考勤材料以及其他員工的證實,彌和國自2017年2月25日入職後實際工作10.5天,卻累計遲到及早退達18次之多。
法院一審判定彌和國敗訴,不想其又向廣東省珠海市中級人民再次提起上訴,並在事由中加上了一條“一審法院包庇本地人枉法裁判”。
也許大家會說,這件事完全是僱主的一面之詞,萬一彌和國真的受到了不公對待呢?
NO~
當讀sir在百度搜索框輸入“彌和國”三個字後,跳出的相關信息全是他與不同餐飲公司之間的官司判決書。
細數之下,僅僅已公開的裁判文書,與此人相關的,在2017年就有31件。
這人根本就是個專挑餐飲企業下手的“職業碰瓷者”。
他的操作手法也很統一:
應聘時表現出一副踏實誠懇的模樣,入職後就開始頻繁作妖。
要麼故意不遵守紀律、違規操作,要麼就和其他員工起衝突,或者直接曠工消失......製造出自己“被辭退”的假象;
一旦成功,就立馬申請勞動仲裁、提起訴訟,向餐廳勒索各種“賠償”。
他工作時間最短的一個餐廳,是珠海市香洲珍火酒家,只有1天。
餐飲市場越來越龐大,但在看不見的陰暗角落裡,一些“妖魔鬼怪”,正偷偷給餐飲老闆們佈下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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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找茬、違反規章制度
2017年2月25日,珠海某溫泉度假村來了一位名叫“彌和國”的新廚師。
起初一切正常,彌和國與度假村方面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約定彌和國任廚師一職,做“拉麵、刀削麵”工作,試用期為1個月。
在薪資方面,度假村給彌和國每月工資1650元,5天8小時工作制,加班費按勞動法計算,每日崗位補助32.63元。
然而入職後,這個彌和國卻有些不大對勁:
在製作“拉麵”湯底時,為了減少工作量,他居然將急凍的牛骨和雞放在煤氣爐上燒烤;
通過燒烤沒有辦法解凍,就直接放進湯鍋煮,嚴重影響了湯底的衛生和口感。
這也導致度假村餐廳接連在2017年3月4日、3月5日、3月11日,分別收到客人對拉麵質量的投訴及要求退單的情況。
這還不算完,彌和國在上班期間,還公然在小食坊私自盜取、食用公司食物;
試用期期間還多次違反公司打卡規定,意欲騙取加班費。
這一通騷操作讓作為僱主的溫泉度假村感到焦頭爛額,無奈之下只得將彌和國辭退。
不料這才是彌和國計劃的開端。
被辭退後,彌和國立馬申請了勞動仲裁,並向法院提起了訴訟,在上訴材料中,彌和國表示:
自己自入職後加班加點地工作,一切有考勤記錄可查,溫泉度假村卻違法單方解僱自己,還拖欠工資至今未發。
事實上,據溫泉度假村的考勤材料以及其他員工的證實,彌和國自2017年2月25日入職後實際工作10.5天,卻累計遲到及早退達18次之多。
法院一審判定彌和國敗訴,不想其又向廣東省珠海市中級人民再次提起上訴,並在事由中加上了一條“一審法院包庇本地人枉法裁判”。
也許大家會說,這件事完全是僱主的一面之詞,萬一彌和國真的受到了不公對待呢?
NO~
當讀sir在百度搜索框輸入“彌和國”三個字後,跳出的相關信息全是他與不同餐飲公司之間的官司判決書。
細數之下,僅僅已公開的裁判文書,與此人相關的,在2017年就有31件。
這人根本就是個專挑餐飲企業下手的“職業碰瓷者”。
他的操作手法也很統一:
應聘時表現出一副踏實誠懇的模樣,入職後就開始頻繁作妖。
要麼故意不遵守紀律、違規操作,要麼就和其他員工起衝突,或者直接曠工消失......製造出自己“被辭退”的假象;
一旦成功,就立馬申請勞動仲裁、提起訴訟,向餐廳勒索各種“賠償”。
他工作時間最短的一個餐廳,是珠海市香洲珍火酒家,只有1天。
讀sir支招:
在很多經營者的認知中,都有一個誤區,即:“員工違反了我擬定的規章制度,我就有權責罰、甚至開除他。”
這項認知,是絕對錯誤的!
《勞動合同法》規定: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就是說,公司的規章制度,需要通過民主的形式制定出來,而不能只由老闆一個人說了算。
2014年,江蘇某海底撈門店的兩名員工參與賭博活動,門店認為其行為嚴重違反了《海底撈禁令》第一條,遂依照海底撈規章制度將其開除。
結果兩人聯合起來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海底撈支付賠償金,並得到了勞動仲裁部門的支持。
海底撈不得不按判決賠償兩人相關的經濟損失。
之所以會這樣,就是因為海底撈無法提供製度出臺的民主流程。
所以,各位餐飲經營人在擬定勞動合同時,一定要注意,不要留下能被碰瓷者利用的漏洞。
而一旦遇到職業碰瓷者,餐飲經營者也不用慌張,保留相關證據,諮詢專業律師,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餐飲市場越來越龐大,但在看不見的陰暗角落裡,一些“妖魔鬼怪”,正偷偷給餐飲老闆們佈下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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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故意找茬、違反規章制度
2017年2月25日,珠海某溫泉度假村來了一位名叫“彌和國”的新廚師。
起初一切正常,彌和國與度假村方面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約定彌和國任廚師一職,做“拉麵、刀削麵”工作,試用期為1個月。
在薪資方面,度假村給彌和國每月工資1650元,5天8小時工作制,加班費按勞動法計算,每日崗位補助32.63元。
然而入職後,這個彌和國卻有些不大對勁:
在製作“拉麵”湯底時,為了減少工作量,他居然將急凍的牛骨和雞放在煤氣爐上燒烤;
通過燒烤沒有辦法解凍,就直接放進湯鍋煮,嚴重影響了湯底的衛生和口感。
這也導致度假村餐廳接連在2017年3月4日、3月5日、3月11日,分別收到客人對拉麵質量的投訴及要求退單的情況。
這還不算完,彌和國在上班期間,還公然在小食坊私自盜取、食用公司食物;
試用期期間還多次違反公司打卡規定,意欲騙取加班費。
這一通騷操作讓作為僱主的溫泉度假村感到焦頭爛額,無奈之下只得將彌和國辭退。
不料這才是彌和國計劃的開端。
被辭退後,彌和國立馬申請了勞動仲裁,並向法院提起了訴訟,在上訴材料中,彌和國表示:
自己自入職後加班加點地工作,一切有考勤記錄可查,溫泉度假村卻違法單方解僱自己,還拖欠工資至今未發。
事實上,據溫泉度假村的考勤材料以及其他員工的證實,彌和國自2017年2月25日入職後實際工作10.5天,卻累計遲到及早退達18次之多。
法院一審判定彌和國敗訴,不想其又向廣東省珠海市中級人民再次提起上訴,並在事由中加上了一條“一審法院包庇本地人枉法裁判”。
也許大家會說,這件事完全是僱主的一面之詞,萬一彌和國真的受到了不公對待呢?
NO~
當讀sir在百度搜索框輸入“彌和國”三個字後,跳出的相關信息全是他與不同餐飲公司之間的官司判決書。
細數之下,僅僅已公開的裁判文書,與此人相關的,在2017年就有31件。
這人根本就是個專挑餐飲企業下手的“職業碰瓷者”。
他的操作手法也很統一:
應聘時表現出一副踏實誠懇的模樣,入職後就開始頻繁作妖。
要麼故意不遵守紀律、違規操作,要麼就和其他員工起衝突,或者直接曠工消失......製造出自己“被辭退”的假象;
一旦成功,就立馬申請勞動仲裁、提起訴訟,向餐廳勒索各種“賠償”。
他工作時間最短的一個餐廳,是珠海市香洲珍火酒家,只有1天。
讀sir支招:
在很多經營者的認知中,都有一個誤區,即:“員工違反了我擬定的規章制度,我就有權責罰、甚至開除他。”
這項認知,是絕對錯誤的!
《勞動合同法》規定: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就是說,公司的規章制度,需要通過民主的形式制定出來,而不能只由老闆一個人說了算。
2014年,江蘇某海底撈門店的兩名員工參與賭博活動,門店認為其行為嚴重違反了《海底撈禁令》第一條,遂依照海底撈規章制度將其開除。
結果兩人聯合起來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海底撈支付賠償金,並得到了勞動仲裁部門的支持。
海底撈不得不按判決賠償兩人相關的經濟損失。
之所以會這樣,就是因為海底撈無法提供製度出臺的民主流程。
所以,各位餐飲經營人在擬定勞動合同時,一定要注意,不要留下能被碰瓷者利用的漏洞。
而一旦遇到職業碰瓷者,餐飲經營者也不用慌張,保留相關證據,諮詢專業律師,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02
不求升職與高薪,恨不得倒貼
年輕漂亮的小姑娘應聘餐廳服務員,不怕累不怕苦,不求高薪,不看升職空間,只說體驗生活。
這種好事任誰遇到說不心動是假的。
去年12月,北京市西城區鴨匠飯店德外店、朝陽區京味齋奧體店等數家餐廳,就遇到了這樣的“好事”。
餐飲市場越來越龐大,但在看不見的陰暗角落裡,一些“妖魔鬼怪”,正偷偷給餐飲老闆們佈下陷阱。
本文2153字;需7分鐘閱讀;閱讀建議:先收藏後細讀
01
故意找茬、違反規章制度
2017年2月25日,珠海某溫泉度假村來了一位名叫“彌和國”的新廚師。
起初一切正常,彌和國與度假村方面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約定彌和國任廚師一職,做“拉麵、刀削麵”工作,試用期為1個月。
在薪資方面,度假村給彌和國每月工資1650元,5天8小時工作制,加班費按勞動法計算,每日崗位補助32.63元。
然而入職後,這個彌和國卻有些不大對勁:
在製作“拉麵”湯底時,為了減少工作量,他居然將急凍的牛骨和雞放在煤氣爐上燒烤;
通過燒烤沒有辦法解凍,就直接放進湯鍋煮,嚴重影響了湯底的衛生和口感。
這也導致度假村餐廳接連在2017年3月4日、3月5日、3月11日,分別收到客人對拉麵質量的投訴及要求退單的情況。
這還不算完,彌和國在上班期間,還公然在小食坊私自盜取、食用公司食物;
試用期期間還多次違反公司打卡規定,意欲騙取加班費。
這一通騷操作讓作為僱主的溫泉度假村感到焦頭爛額,無奈之下只得將彌和國辭退。
不料這才是彌和國計劃的開端。
被辭退後,彌和國立馬申請了勞動仲裁,並向法院提起了訴訟,在上訴材料中,彌和國表示:
自己自入職後加班加點地工作,一切有考勤記錄可查,溫泉度假村卻違法單方解僱自己,還拖欠工資至今未發。
事實上,據溫泉度假村的考勤材料以及其他員工的證實,彌和國自2017年2月25日入職後實際工作10.5天,卻累計遲到及早退達18次之多。
法院一審判定彌和國敗訴,不想其又向廣東省珠海市中級人民再次提起上訴,並在事由中加上了一條“一審法院包庇本地人枉法裁判”。
也許大家會說,這件事完全是僱主的一面之詞,萬一彌和國真的受到了不公對待呢?
NO~
當讀sir在百度搜索框輸入“彌和國”三個字後,跳出的相關信息全是他與不同餐飲公司之間的官司判決書。
細數之下,僅僅已公開的裁判文書,與此人相關的,在2017年就有31件。
這人根本就是個專挑餐飲企業下手的“職業碰瓷者”。
他的操作手法也很統一:
應聘時表現出一副踏實誠懇的模樣,入職後就開始頻繁作妖。
要麼故意不遵守紀律、違規操作,要麼就和其他員工起衝突,或者直接曠工消失......製造出自己“被辭退”的假象;
一旦成功,就立馬申請勞動仲裁、提起訴訟,向餐廳勒索各種“賠償”。
他工作時間最短的一個餐廳,是珠海市香洲珍火酒家,只有1天。
讀sir支招:
在很多經營者的認知中,都有一個誤區,即:“員工違反了我擬定的規章制度,我就有權責罰、甚至開除他。”
這項認知,是絕對錯誤的!
《勞動合同法》規定: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就是說,公司的規章制度,需要通過民主的形式制定出來,而不能只由老闆一個人說了算。
2014年,江蘇某海底撈門店的兩名員工參與賭博活動,門店認為其行為嚴重違反了《海底撈禁令》第一條,遂依照海底撈規章制度將其開除。
結果兩人聯合起來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海底撈支付賠償金,並得到了勞動仲裁部門的支持。
海底撈不得不按判決賠償兩人相關的經濟損失。
之所以會這樣,就是因為海底撈無法提供製度出臺的民主流程。
所以,各位餐飲經營人在擬定勞動合同時,一定要注意,不要留下能被碰瓷者利用的漏洞。
而一旦遇到職業碰瓷者,餐飲經營者也不用慌張,保留相關證據,諮詢專業律師,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02
不求升職與高薪,恨不得倒貼
年輕漂亮的小姑娘應聘餐廳服務員,不怕累不怕苦,不求高薪,不看升職空間,只說體驗生活。
這種好事任誰遇到說不心動是假的。
去年12月,北京市西城區鴨匠飯店德外店、朝陽區京味齋奧體店等數家餐廳,就遇到了這樣的“好事”。
19歲的楊某與其朋友易某,雙雙到餐廳應聘做服務員,但她們的目的可不只是體驗生活這麼簡單。
她們專挑對新人寬鬆,方便接觸收銀流程的餐廳下手,使用虛假身份應聘服務員。
利用幫助顧客結賬之機,使用隨身攜帶的磁條卡側錄器祕密讀寫顧客的信用卡信息,偷看並記錄信用卡密碼。
為了保險起見,兩人常常是打一槍換一個地方,半個月時間裡,楊某共應聘了4家飯店,如果發現在一家店裡無法對客人下手,則立刻換另一家。
要不是去年12月20日,易某在用側錄器偷刷顧客信用卡時,被客人當場發現並報警,她倆不知還要逍遙法外到什麼時候。
餐飲市場越來越龐大,但在看不見的陰暗角落裡,一些“妖魔鬼怪”,正偷偷給餐飲老闆們佈下陷阱。
本文2153字;需7分鐘閱讀;閱讀建議:先收藏後細讀
01
故意找茬、違反規章制度
2017年2月25日,珠海某溫泉度假村來了一位名叫“彌和國”的新廚師。
起初一切正常,彌和國與度假村方面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約定彌和國任廚師一職,做“拉麵、刀削麵”工作,試用期為1個月。
在薪資方面,度假村給彌和國每月工資1650元,5天8小時工作制,加班費按勞動法計算,每日崗位補助32.63元。
然而入職後,這個彌和國卻有些不大對勁:
在製作“拉麵”湯底時,為了減少工作量,他居然將急凍的牛骨和雞放在煤氣爐上燒烤;
通過燒烤沒有辦法解凍,就直接放進湯鍋煮,嚴重影響了湯底的衛生和口感。
這也導致度假村餐廳接連在2017年3月4日、3月5日、3月11日,分別收到客人對拉麵質量的投訴及要求退單的情況。
這還不算完,彌和國在上班期間,還公然在小食坊私自盜取、食用公司食物;
試用期期間還多次違反公司打卡規定,意欲騙取加班費。
這一通騷操作讓作為僱主的溫泉度假村感到焦頭爛額,無奈之下只得將彌和國辭退。
不料這才是彌和國計劃的開端。
被辭退後,彌和國立馬申請了勞動仲裁,並向法院提起了訴訟,在上訴材料中,彌和國表示:
自己自入職後加班加點地工作,一切有考勤記錄可查,溫泉度假村卻違法單方解僱自己,還拖欠工資至今未發。
事實上,據溫泉度假村的考勤材料以及其他員工的證實,彌和國自2017年2月25日入職後實際工作10.5天,卻累計遲到及早退達18次之多。
法院一審判定彌和國敗訴,不想其又向廣東省珠海市中級人民再次提起上訴,並在事由中加上了一條“一審法院包庇本地人枉法裁判”。
也許大家會說,這件事完全是僱主的一面之詞,萬一彌和國真的受到了不公對待呢?
NO~
當讀sir在百度搜索框輸入“彌和國”三個字後,跳出的相關信息全是他與不同餐飲公司之間的官司判決書。
細數之下,僅僅已公開的裁判文書,與此人相關的,在2017年就有31件。
這人根本就是個專挑餐飲企業下手的“職業碰瓷者”。
他的操作手法也很統一:
應聘時表現出一副踏實誠懇的模樣,入職後就開始頻繁作妖。
要麼故意不遵守紀律、違規操作,要麼就和其他員工起衝突,或者直接曠工消失......製造出自己“被辭退”的假象;
一旦成功,就立馬申請勞動仲裁、提起訴訟,向餐廳勒索各種“賠償”。
他工作時間最短的一個餐廳,是珠海市香洲珍火酒家,只有1天。
讀sir支招:
在很多經營者的認知中,都有一個誤區,即:“員工違反了我擬定的規章制度,我就有權責罰、甚至開除他。”
這項認知,是絕對錯誤的!
《勞動合同法》規定: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就是說,公司的規章制度,需要通過民主的形式制定出來,而不能只由老闆一個人說了算。
2014年,江蘇某海底撈門店的兩名員工參與賭博活動,門店認為其行為嚴重違反了《海底撈禁令》第一條,遂依照海底撈規章制度將其開除。
結果兩人聯合起來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海底撈支付賠償金,並得到了勞動仲裁部門的支持。
海底撈不得不按判決賠償兩人相關的經濟損失。
之所以會這樣,就是因為海底撈無法提供製度出臺的民主流程。
所以,各位餐飲經營人在擬定勞動合同時,一定要注意,不要留下能被碰瓷者利用的漏洞。
而一旦遇到職業碰瓷者,餐飲經營者也不用慌張,保留相關證據,諮詢專業律師,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02
不求升職與高薪,恨不得倒貼
年輕漂亮的小姑娘應聘餐廳服務員,不怕累不怕苦,不求高薪,不看升職空間,只說體驗生活。
這種好事任誰遇到說不心動是假的。
去年12月,北京市西城區鴨匠飯店德外店、朝陽區京味齋奧體店等數家餐廳,就遇到了這樣的“好事”。
19歲的楊某與其朋友易某,雙雙到餐廳應聘做服務員,但她們的目的可不只是體驗生活這麼簡單。
她們專挑對新人寬鬆,方便接觸收銀流程的餐廳下手,使用虛假身份應聘服務員。
利用幫助顧客結賬之機,使用隨身攜帶的磁條卡側錄器祕密讀寫顧客的信用卡信息,偷看並記錄信用卡密碼。
為了保險起見,兩人常常是打一槍換一個地方,半個月時間裡,楊某共應聘了4家飯店,如果發現在一家店裡無法對客人下手,則立刻換另一家。
要不是去年12月20日,易某在用側錄器偷刷顧客信用卡時,被客人當場發現並報警,她倆不知還要逍遙法外到什麼時候。
雖然此事並不會直接對餐廳造成損失,但是卻會傷害顧客對餐廳的信任感;
而且讓這樣心懷不軌之人直接接觸餐廳的現金流水,難保她們不會把手伸進餐廳的財務系統。
成都一家火鍋店的老闆就曾表示,前幾年網絡支付還不普遍,招聘服務員的時候,偶爾會遇到一些別有用心之人。
他們總是表現出對收銀工作的極大“熱情”,只要讓他抓住機會,就會捲了收銀臺裡的現金跑路;
更有甚者,會直接欺騙消費者通過他的手埋單。
等餐飲老闆發現並報案時,才發現人家用的是假身份假名字,很難追回損失。
餐飲市場越來越龐大,但在看不見的陰暗角落裡,一些“妖魔鬼怪”,正偷偷給餐飲老闆們佈下陷阱。
本文2153字;需7分鐘閱讀;閱讀建議:先收藏後細讀
01
故意找茬、違反規章制度
2017年2月25日,珠海某溫泉度假村來了一位名叫“彌和國”的新廚師。
起初一切正常,彌和國與度假村方面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約定彌和國任廚師一職,做“拉麵、刀削麵”工作,試用期為1個月。
在薪資方面,度假村給彌和國每月工資1650元,5天8小時工作制,加班費按勞動法計算,每日崗位補助32.63元。
然而入職後,這個彌和國卻有些不大對勁:
在製作“拉麵”湯底時,為了減少工作量,他居然將急凍的牛骨和雞放在煤氣爐上燒烤;
通過燒烤沒有辦法解凍,就直接放進湯鍋煮,嚴重影響了湯底的衛生和口感。
這也導致度假村餐廳接連在2017年3月4日、3月5日、3月11日,分別收到客人對拉麵質量的投訴及要求退單的情況。
這還不算完,彌和國在上班期間,還公然在小食坊私自盜取、食用公司食物;
試用期期間還多次違反公司打卡規定,意欲騙取加班費。
這一通騷操作讓作為僱主的溫泉度假村感到焦頭爛額,無奈之下只得將彌和國辭退。
不料這才是彌和國計劃的開端。
被辭退後,彌和國立馬申請了勞動仲裁,並向法院提起了訴訟,在上訴材料中,彌和國表示:
自己自入職後加班加點地工作,一切有考勤記錄可查,溫泉度假村卻違法單方解僱自己,還拖欠工資至今未發。
事實上,據溫泉度假村的考勤材料以及其他員工的證實,彌和國自2017年2月25日入職後實際工作10.5天,卻累計遲到及早退達18次之多。
法院一審判定彌和國敗訴,不想其又向廣東省珠海市中級人民再次提起上訴,並在事由中加上了一條“一審法院包庇本地人枉法裁判”。
也許大家會說,這件事完全是僱主的一面之詞,萬一彌和國真的受到了不公對待呢?
NO~
當讀sir在百度搜索框輸入“彌和國”三個字後,跳出的相關信息全是他與不同餐飲公司之間的官司判決書。
細數之下,僅僅已公開的裁判文書,與此人相關的,在2017年就有31件。
這人根本就是個專挑餐飲企業下手的“職業碰瓷者”。
他的操作手法也很統一:
應聘時表現出一副踏實誠懇的模樣,入職後就開始頻繁作妖。
要麼故意不遵守紀律、違規操作,要麼就和其他員工起衝突,或者直接曠工消失......製造出自己“被辭退”的假象;
一旦成功,就立馬申請勞動仲裁、提起訴訟,向餐廳勒索各種“賠償”。
他工作時間最短的一個餐廳,是珠海市香洲珍火酒家,只有1天。
讀sir支招:
在很多經營者的認知中,都有一個誤區,即:“員工違反了我擬定的規章制度,我就有權責罰、甚至開除他。”
這項認知,是絕對錯誤的!
《勞動合同法》規定: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就是說,公司的規章制度,需要通過民主的形式制定出來,而不能只由老闆一個人說了算。
2014年,江蘇某海底撈門店的兩名員工參與賭博活動,門店認為其行為嚴重違反了《海底撈禁令》第一條,遂依照海底撈規章制度將其開除。
結果兩人聯合起來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海底撈支付賠償金,並得到了勞動仲裁部門的支持。
海底撈不得不按判決賠償兩人相關的經濟損失。
之所以會這樣,就是因為海底撈無法提供製度出臺的民主流程。
所以,各位餐飲經營人在擬定勞動合同時,一定要注意,不要留下能被碰瓷者利用的漏洞。
而一旦遇到職業碰瓷者,餐飲經營者也不用慌張,保留相關證據,諮詢專業律師,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02
不求升職與高薪,恨不得倒貼
年輕漂亮的小姑娘應聘餐廳服務員,不怕累不怕苦,不求高薪,不看升職空間,只說體驗生活。
這種好事任誰遇到說不心動是假的。
去年12月,北京市西城區鴨匠飯店德外店、朝陽區京味齋奧體店等數家餐廳,就遇到了這樣的“好事”。
19歲的楊某與其朋友易某,雙雙到餐廳應聘做服務員,但她們的目的可不只是體驗生活這麼簡單。
她們專挑對新人寬鬆,方便接觸收銀流程的餐廳下手,使用虛假身份應聘服務員。
利用幫助顧客結賬之機,使用隨身攜帶的磁條卡側錄器祕密讀寫顧客的信用卡信息,偷看並記錄信用卡密碼。
為了保險起見,兩人常常是打一槍換一個地方,半個月時間裡,楊某共應聘了4家飯店,如果發現在一家店裡無法對客人下手,則立刻換另一家。
要不是去年12月20日,易某在用側錄器偷刷顧客信用卡時,被客人當場發現並報警,她倆不知還要逍遙法外到什麼時候。
雖然此事並不會直接對餐廳造成損失,但是卻會傷害顧客對餐廳的信任感;
而且讓這樣心懷不軌之人直接接觸餐廳的現金流水,難保她們不會把手伸進餐廳的財務系統。
成都一家火鍋店的老闆就曾表示,前幾年網絡支付還不普遍,招聘服務員的時候,偶爾會遇到一些別有用心之人。
他們總是表現出對收銀工作的極大“熱情”,只要讓他抓住機會,就會捲了收銀臺裡的現金跑路;
更有甚者,會直接欺騙消費者通過他的手埋單。
等餐飲老闆發現並報案時,才發現人家用的是假身份假名字,很難追回損失。
讀sir支招:
俗話說貪小便宜吃大虧,知道“重金求子”是騙局,怎麼就看不出年輕小姑娘耍的花招?
當然,也不能一杆子全打死,但遇到上趕著來工作的人,還是希望餐飲人們能多留個心眼兒:
①核實其身份的真假,有無犯罪記錄(案例中的楊某早在16歲時,就曾因盜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被抓過);
②設立新人試用期,期間不可進入收銀流程;
③保留其影像資料和基本信息,一旦發現其有不法行為,及時報警,避免對消費者或是餐廳造成進一步的損失。
你還有什麼分辨“心懷不軌”之徒的方法?
在評論區嘮嘮唄~
本文作者:小白
素材來源:
天眼查:《彌和國、珠海御溫泉渡假村勞動合同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北京青年報:《應聘不看待遇 飯店服務員克隆顧客信用卡盜刷套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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