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不是“大哥”?庭審中,公訴人拿出了這些證據…… | 今晚九點半'

黑社會 新沂 徐州 毒品 江蘇 經濟 駱馬湖 沂河 順慶區人民檢察院 2019-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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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不是“大哥”?庭審中,公訴人拿出了這些證據…… | 今晚九點半

庭審現場

2019年6月11日,江蘇省徐州市中級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陳向南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九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該組織其他主要成員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個月至十三年,並處沒收財產等刑罰;而其他一般成員則分別被判處一年至七年零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以及管制、拘役等刑罰。

提前介入 十年江湖初浮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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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現場

2019年6月11日,江蘇省徐州市中級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陳向南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九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該組織其他主要成員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個月至十三年,並處沒收財產等刑罰;而其他一般成員則分別被判處一年至七年零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以及管制、拘役等刑罰。

提前介入 十年江湖初浮現

他是不是“大哥”?庭審中,公訴人拿出了這些證據…… | 今晚九點半

圖片來自於網絡,與正文無關

2018年2月,春節剛過,時任江蘇省新沂市檢察院偵查監督科科長的吳浩接到了公安民警的電話:“有一起案件,可能涉黑。”當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剛剛開始,案件便“如期而至”,徐州市與新沂市兩級檢察機關高度重視,立刻抽調業務骨幹提前介入偵查,引導偵查取證。

3月5日,公檢法首次對該案召開了聯席會議,對該案的定性把握和證據標準提前統一認識。通過聽取偵查機關彙報,查閱已有證據材料,共同進行現場取證,提前介入的檢察幹警初步認定,以陳向南為首的該犯罪團伙在新沂市及周邊地區多次有組織地進行尋釁滋事、聚眾鬥毆、開設賭場等犯罪活動,對205國道貨運行業等領域形成了非法控制和重大影響。

隨著對該案偵查的不斷深入,陳向南的十年江湖路逐漸浮現在大家面前。陳向南,曾在少林寺習武,崇尚暴力。他家中健身房內除了一些健身器材外,還堆放著砍刀、魚叉、鋼管等。2009年4月,陳向南在某KTV唱歌時,與人發生口角,隨即發生廝打,致使對方一人輕傷,三人輕微傷。“一戰成名”後,他經常一言不合就對他人拳腳相向,甚至逼人下跪賠禮道歉,脾氣暴躁、下手狠辣的他用自己的拳頭在新沂打出了名號。十年間,通過拉攏親戚、同學、把兄弟,陸續吸納多名刑滿釋放人員和社會閒散人員,一個以陳向南為組織者、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逐漸形成。

認定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需要符合四個特徵:組織特徵、經濟特徵、行為特徵、危害性特徵。也就是說,黑社會性質組織一是具備明確固定的成員、層級分明的組織,二是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攫取利益以支撐組織的生存、發展,三是以暴力性、脅迫性手段或以暴力、脅迫為基礎對他人進行“談判”“協商”等破壞經濟、生活秩序,四是在一定區域或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或重大影響。

“雖然一開始大家第一印象都認為該組織是黑社會性質組織,但僅以當時的證據來看還不夠紮實,最大的問題在於經濟特徵不夠明顯。”吳浩介紹道,雖然多名組織成員曾供述大家的工資由陳向南支付,打架的工具由陳向南購買,眾人受傷後的醫藥費由陳向南承擔,善後賠償的錢也由陳向南提供。但從現有證據來看,陳向南自己不開賭場,不敲詐勒索,不販毒,也沒有開公司、辦企業,僅有的經濟來源是指使部分組織成員在205國道新沂段非法帶領超限貨車逃避檢查牟取利益。對於一個持續時間長達10年,成員幾十人,犯罪事實數十起的犯罪組織,僅10萬餘元的涉案金額,還不足以支撐整個組織的運轉。可以確定,該組織的經濟來源絕不僅此一處。

查經濟源 證據鏈初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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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現場

2019年6月11日,江蘇省徐州市中級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陳向南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九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該組織其他主要成員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個月至十三年,並處沒收財產等刑罰;而其他一般成員則分別被判處一年至七年零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以及管制、拘役等刑罰。

提前介入 十年江湖初浮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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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自於網絡,與正文無關

2018年2月,春節剛過,時任江蘇省新沂市檢察院偵查監督科科長的吳浩接到了公安民警的電話:“有一起案件,可能涉黑。”當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剛剛開始,案件便“如期而至”,徐州市與新沂市兩級檢察機關高度重視,立刻抽調業務骨幹提前介入偵查,引導偵查取證。

3月5日,公檢法首次對該案召開了聯席會議,對該案的定性把握和證據標準提前統一認識。通過聽取偵查機關彙報,查閱已有證據材料,共同進行現場取證,提前介入的檢察幹警初步認定,以陳向南為首的該犯罪團伙在新沂市及周邊地區多次有組織地進行尋釁滋事、聚眾鬥毆、開設賭場等犯罪活動,對205國道貨運行業等領域形成了非法控制和重大影響。

隨著對該案偵查的不斷深入,陳向南的十年江湖路逐漸浮現在大家面前。陳向南,曾在少林寺習武,崇尚暴力。他家中健身房內除了一些健身器材外,還堆放著砍刀、魚叉、鋼管等。2009年4月,陳向南在某KTV唱歌時,與人發生口角,隨即發生廝打,致使對方一人輕傷,三人輕微傷。“一戰成名”後,他經常一言不合就對他人拳腳相向,甚至逼人下跪賠禮道歉,脾氣暴躁、下手狠辣的他用自己的拳頭在新沂打出了名號。十年間,通過拉攏親戚、同學、把兄弟,陸續吸納多名刑滿釋放人員和社會閒散人員,一個以陳向南為組織者、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逐漸形成。

認定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需要符合四個特徵:組織特徵、經濟特徵、行為特徵、危害性特徵。也就是說,黑社會性質組織一是具備明確固定的成員、層級分明的組織,二是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攫取利益以支撐組織的生存、發展,三是以暴力性、脅迫性手段或以暴力、脅迫為基礎對他人進行“談判”“協商”等破壞經濟、生活秩序,四是在一定區域或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或重大影響。

“雖然一開始大家第一印象都認為該組織是黑社會性質組織,但僅以當時的證據來看還不夠紮實,最大的問題在於經濟特徵不夠明顯。”吳浩介紹道,雖然多名組織成員曾供述大家的工資由陳向南支付,打架的工具由陳向南購買,眾人受傷後的醫藥費由陳向南承擔,善後賠償的錢也由陳向南提供。但從現有證據來看,陳向南自己不開賭場,不敲詐勒索,不販毒,也沒有開公司、辦企業,僅有的經濟來源是指使部分組織成員在205國道新沂段非法帶領超限貨車逃避檢查牟取利益。對於一個持續時間長達10年,成員幾十人,犯罪事實數十起的犯罪組織,僅10萬餘元的涉案金額,還不足以支撐整個組織的運轉。可以確定,該組織的經濟來源絕不僅此一處。

查經濟源 證據鏈初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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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自於網絡,與正文無關

針對此情況,新沂市檢察院在偵查階段向徐州市檢察院副檢察長鮑書華作了彙報,時任徐州市檢察院偵查監督處處長金愛晶兩次帶隊參與公安機關預審工作會議,經過梳理該犯罪組織的犯罪事實,檢察機關發現該組織還存在其他非法牟利的線索,向偵查機關建議了三個取證方向:

首先,2015年以來,陳向南組織人員在沂河、駱馬湖水域多次為他人採砂撐場架勢,獲得了10萬餘元的好處費,後又倒賣柴油牟取利益,這一部分應計入該組織經濟基礎。

其次,陳向南父親開設賭場的贏利應算作該組織的經濟來源。通過充分補證,查明自2009年以來,陳向南父親藉助該組織勢力,多次在新沂市某村開設賭場。雖然陳向南不直接參與賭場的經營,但其多次安排人員為父親開設的賭場望風放哨、維持秩序,並從賭場獲利中“抽頭”,非法牟利20餘萬元,用於組織成員的工資發放及違法犯罪行為的處理善後。

再次,陳向南在有了“名氣”後,多次“拿人錢財,替人消災”,與他人的人情來往金額和頻率都大幅增加,今天蓋房,明天搬家,都成了陳向南宴請賓客,藉機斂財的機會。僅在陳向南家搜出的禮簿就有七本,其他組織成員的供述也證實,陳向南家的紅白喜事比較多,來往的金額比較大,少則一千,多則上萬。據統計,陳向南藉助其組織在當地的影響力,以人情來往為由共收取他人禮金100餘萬元,有相當一部分用於供養組織成員的日常開支及作案後關係協調和善後賠償處理。

至此,該組織通過非法帶車逃避檢查、擾亂採砂生產秩序、長期開設賭場,以及收禮斂財等手段獲取非法利益200餘萬元的事實基本查明,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的證據鏈初步形成。2018年3月15日,新沂市檢察院依法對陳向南等13名主要組織成員批准逮捕,並建議將組織成員分地關押,防止串供。

細緻審查 “一事一證”來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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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11日,江蘇省徐州市中級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陳向南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九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該組織其他主要成員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個月至十三年,並處沒收財產等刑罰;而其他一般成員則分別被判處一年至七年零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以及管制、拘役等刑罰。

提前介入 十年江湖初浮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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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春節剛過,時任江蘇省新沂市檢察院偵查監督科科長的吳浩接到了公安民警的電話:“有一起案件,可能涉黑。”當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剛剛開始,案件便“如期而至”,徐州市與新沂市兩級檢察機關高度重視,立刻抽調業務骨幹提前介入偵查,引導偵查取證。

3月5日,公檢法首次對該案召開了聯席會議,對該案的定性把握和證據標準提前統一認識。通過聽取偵查機關彙報,查閱已有證據材料,共同進行現場取證,提前介入的檢察幹警初步認定,以陳向南為首的該犯罪團伙在新沂市及周邊地區多次有組織地進行尋釁滋事、聚眾鬥毆、開設賭場等犯罪活動,對205國道貨運行業等領域形成了非法控制和重大影響。

隨著對該案偵查的不斷深入,陳向南的十年江湖路逐漸浮現在大家面前。陳向南,曾在少林寺習武,崇尚暴力。他家中健身房內除了一些健身器材外,還堆放著砍刀、魚叉、鋼管等。2009年4月,陳向南在某KTV唱歌時,與人發生口角,隨即發生廝打,致使對方一人輕傷,三人輕微傷。“一戰成名”後,他經常一言不合就對他人拳腳相向,甚至逼人下跪賠禮道歉,脾氣暴躁、下手狠辣的他用自己的拳頭在新沂打出了名號。十年間,通過拉攏親戚、同學、把兄弟,陸續吸納多名刑滿釋放人員和社會閒散人員,一個以陳向南為組織者、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逐漸形成。

認定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需要符合四個特徵:組織特徵、經濟特徵、行為特徵、危害性特徵。也就是說,黑社會性質組織一是具備明確固定的成員、層級分明的組織,二是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攫取利益以支撐組織的生存、發展,三是以暴力性、脅迫性手段或以暴力、脅迫為基礎對他人進行“談判”“協商”等破壞經濟、生活秩序,四是在一定區域或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或重大影響。

“雖然一開始大家第一印象都認為該組織是黑社會性質組織,但僅以當時的證據來看還不夠紮實,最大的問題在於經濟特徵不夠明顯。”吳浩介紹道,雖然多名組織成員曾供述大家的工資由陳向南支付,打架的工具由陳向南購買,眾人受傷後的醫藥費由陳向南承擔,善後賠償的錢也由陳向南提供。但從現有證據來看,陳向南自己不開賭場,不敲詐勒索,不販毒,也沒有開公司、辦企業,僅有的經濟來源是指使部分組織成員在205國道新沂段非法帶領超限貨車逃避檢查牟取利益。對於一個持續時間長達10年,成員幾十人,犯罪事實數十起的犯罪組織,僅10萬餘元的涉案金額,還不足以支撐整個組織的運轉。可以確定,該組織的經濟來源絕不僅此一處。

查經濟源 證據鏈初步形成

他是不是“大哥”?庭審中,公訴人拿出了這些證據…… | 今晚九點半

圖片來自於網絡,與正文無關

針對此情況,新沂市檢察院在偵查階段向徐州市檢察院副檢察長鮑書華作了彙報,時任徐州市檢察院偵查監督處處長金愛晶兩次帶隊參與公安機關預審工作會議,經過梳理該犯罪組織的犯罪事實,檢察機關發現該組織還存在其他非法牟利的線索,向偵查機關建議了三個取證方向:

首先,2015年以來,陳向南組織人員在沂河、駱馬湖水域多次為他人採砂撐場架勢,獲得了10萬餘元的好處費,後又倒賣柴油牟取利益,這一部分應計入該組織經濟基礎。

其次,陳向南父親開設賭場的贏利應算作該組織的經濟來源。通過充分補證,查明自2009年以來,陳向南父親藉助該組織勢力,多次在新沂市某村開設賭場。雖然陳向南不直接參與賭場的經營,但其多次安排人員為父親開設的賭場望風放哨、維持秩序,並從賭場獲利中“抽頭”,非法牟利20餘萬元,用於組織成員的工資發放及違法犯罪行為的處理善後。

再次,陳向南在有了“名氣”後,多次“拿人錢財,替人消災”,與他人的人情來往金額和頻率都大幅增加,今天蓋房,明天搬家,都成了陳向南宴請賓客,藉機斂財的機會。僅在陳向南家搜出的禮簿就有七本,其他組織成員的供述也證實,陳向南家的紅白喜事比較多,來往的金額比較大,少則一千,多則上萬。據統計,陳向南藉助其組織在當地的影響力,以人情來往為由共收取他人禮金100餘萬元,有相當一部分用於供養組織成員的日常開支及作案後關係協調和善後賠償處理。

至此,該組織通過非法帶車逃避檢查、擾亂採砂生產秩序、長期開設賭場,以及收禮斂財等手段獲取非法利益200餘萬元的事實基本查明,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的證據鏈初步形成。2018年3月15日,新沂市檢察院依法對陳向南等13名主要組織成員批准逮捕,並建議將組織成員分地關押,防止串供。

細緻審查 “一事一證”來論證

他是不是“大哥”?庭審中,公訴人拿出了這些證據…… | 今晚九點半

圖片來自於網絡,與正文無關

該案不僅是江蘇省高法、省檢察院、省公安廳聯合掛牌督辦的案件,更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全省第一起立案偵辦的涉黑案件。2018年3月16日,該案批准逮捕後,新沂市檢察院公訴部門迅速成立專案組。為了提高辦案效率,專案組決定提前進行閱卷工作。專案組組長及該院公訴科科長葛峰按照分工合作,彙總定性的總體思路,制定了時間推進表和任務分解表,對專案組各人各時間段的工作進行了統籌安排。

4月21日,偵查機關的證據材料基本裝卷完成,按照事先安排,員額檢察官分工協作,提前閱卷,對該組織的所有犯罪事實做到心中有數。5月2日,案件正式進入審查起訴階段,專案組成員迅速分頭提審訊問。經過3天的緊張訊問,案件的基本事實已經呈現,但部分犯罪嫌疑人供述時出現的閃爍其詞和矛盾反覆提醒著檢察幹警,挑戰才剛剛開始。

“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涉及人員眾多,犯罪事實複雜,既要釐清領導者、積極參加者、一般參加者,也要釐清哪些是組織犯罪,哪些是個人犯罪,必須嚴把證據,嚴格執法。”新沂市檢察院副檢察長陳漢寶強調。

為了更好地查清事實,固定證據,也為了後期庭審能清晰明確地舉證示證,專案組打破原有的證據列舉方式,採取“一事一證”的論證順序,每人將自己審查的證據按照犯罪事實逐條分揀整理,並一字不差地讀出來,書記員則同步記錄,依照犯罪事實的順序羅列證據,形成本案的審查報告。在朗讀論證過程中,聆聽的2名檢察官要仔細比對自己手中同一事實的相關證據,若相互印證則採納認定,若有矛盾之處則集體討論研究。

在審查起訴期間,專案組引導偵查機關補充新增證據材料32份,改變犯罪事實定性4起,追加犯罪事實2起。與此同時,針對相關單位在陳向南等人非法帶車逃避處罰方面存在的監管漏洞和不規範行為,向相關單位發出檢察建議,督促其依法規範行政行為,達到了案件質量和社會治理的雙贏。

2018年5月20日,該院對陳向南等21名犯罪嫌疑人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開設賭場罪等罪名向法院提起公訴。

聚力庭審 暴力團伙終覆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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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現場

2019年6月11日,江蘇省徐州市中級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陳向南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九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該組織其他主要成員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個月至十三年,並處沒收財產等刑罰;而其他一般成員則分別被判處一年至七年零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以及管制、拘役等刑罰。

提前介入 十年江湖初浮現

他是不是“大哥”?庭審中,公訴人拿出了這些證據…… | 今晚九點半

圖片來自於網絡,與正文無關

2018年2月,春節剛過,時任江蘇省新沂市檢察院偵查監督科科長的吳浩接到了公安民警的電話:“有一起案件,可能涉黑。”當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剛剛開始,案件便“如期而至”,徐州市與新沂市兩級檢察機關高度重視,立刻抽調業務骨幹提前介入偵查,引導偵查取證。

3月5日,公檢法首次對該案召開了聯席會議,對該案的定性把握和證據標準提前統一認識。通過聽取偵查機關彙報,查閱已有證據材料,共同進行現場取證,提前介入的檢察幹警初步認定,以陳向南為首的該犯罪團伙在新沂市及周邊地區多次有組織地進行尋釁滋事、聚眾鬥毆、開設賭場等犯罪活動,對205國道貨運行業等領域形成了非法控制和重大影響。

隨著對該案偵查的不斷深入,陳向南的十年江湖路逐漸浮現在大家面前。陳向南,曾在少林寺習武,崇尚暴力。他家中健身房內除了一些健身器材外,還堆放著砍刀、魚叉、鋼管等。2009年4月,陳向南在某KTV唱歌時,與人發生口角,隨即發生廝打,致使對方一人輕傷,三人輕微傷。“一戰成名”後,他經常一言不合就對他人拳腳相向,甚至逼人下跪賠禮道歉,脾氣暴躁、下手狠辣的他用自己的拳頭在新沂打出了名號。十年間,通過拉攏親戚、同學、把兄弟,陸續吸納多名刑滿釋放人員和社會閒散人員,一個以陳向南為組織者、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逐漸形成。

認定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需要符合四個特徵:組織特徵、經濟特徵、行為特徵、危害性特徵。也就是說,黑社會性質組織一是具備明確固定的成員、層級分明的組織,二是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攫取利益以支撐組織的生存、發展,三是以暴力性、脅迫性手段或以暴力、脅迫為基礎對他人進行“談判”“協商”等破壞經濟、生活秩序,四是在一定區域或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或重大影響。

“雖然一開始大家第一印象都認為該組織是黑社會性質組織,但僅以當時的證據來看還不夠紮實,最大的問題在於經濟特徵不夠明顯。”吳浩介紹道,雖然多名組織成員曾供述大家的工資由陳向南支付,打架的工具由陳向南購買,眾人受傷後的醫藥費由陳向南承擔,善後賠償的錢也由陳向南提供。但從現有證據來看,陳向南自己不開賭場,不敲詐勒索,不販毒,也沒有開公司、辦企業,僅有的經濟來源是指使部分組織成員在205國道新沂段非法帶領超限貨車逃避檢查牟取利益。對於一個持續時間長達10年,成員幾十人,犯罪事實數十起的犯罪組織,僅10萬餘元的涉案金額,還不足以支撐整個組織的運轉。可以確定,該組織的經濟來源絕不僅此一處。

查經濟源 證據鏈初步形成

他是不是“大哥”?庭審中,公訴人拿出了這些證據…… | 今晚九點半

圖片來自於網絡,與正文無關

針對此情況,新沂市檢察院在偵查階段向徐州市檢察院副檢察長鮑書華作了彙報,時任徐州市檢察院偵查監督處處長金愛晶兩次帶隊參與公安機關預審工作會議,經過梳理該犯罪組織的犯罪事實,檢察機關發現該組織還存在其他非法牟利的線索,向偵查機關建議了三個取證方向:

首先,2015年以來,陳向南組織人員在沂河、駱馬湖水域多次為他人採砂撐場架勢,獲得了10萬餘元的好處費,後又倒賣柴油牟取利益,這一部分應計入該組織經濟基礎。

其次,陳向南父親開設賭場的贏利應算作該組織的經濟來源。通過充分補證,查明自2009年以來,陳向南父親藉助該組織勢力,多次在新沂市某村開設賭場。雖然陳向南不直接參與賭場的經營,但其多次安排人員為父親開設的賭場望風放哨、維持秩序,並從賭場獲利中“抽頭”,非法牟利20餘萬元,用於組織成員的工資發放及違法犯罪行為的處理善後。

再次,陳向南在有了“名氣”後,多次“拿人錢財,替人消災”,與他人的人情來往金額和頻率都大幅增加,今天蓋房,明天搬家,都成了陳向南宴請賓客,藉機斂財的機會。僅在陳向南家搜出的禮簿就有七本,其他組織成員的供述也證實,陳向南家的紅白喜事比較多,來往的金額比較大,少則一千,多則上萬。據統計,陳向南藉助其組織在當地的影響力,以人情來往為由共收取他人禮金100餘萬元,有相當一部分用於供養組織成員的日常開支及作案後關係協調和善後賠償處理。

至此,該組織通過非法帶車逃避檢查、擾亂採砂生產秩序、長期開設賭場,以及收禮斂財等手段獲取非法利益200餘萬元的事實基本查明,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的證據鏈初步形成。2018年3月15日,新沂市檢察院依法對陳向南等13名主要組織成員批准逮捕,並建議將組織成員分地關押,防止串供。

細緻審查 “一事一證”來論證

他是不是“大哥”?庭審中,公訴人拿出了這些證據…… | 今晚九點半

圖片來自於網絡,與正文無關

該案不僅是江蘇省高法、省檢察院、省公安廳聯合掛牌督辦的案件,更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全省第一起立案偵辦的涉黑案件。2018年3月16日,該案批准逮捕後,新沂市檢察院公訴部門迅速成立專案組。為了提高辦案效率,專案組決定提前進行閱卷工作。專案組組長及該院公訴科科長葛峰按照分工合作,彙總定性的總體思路,制定了時間推進表和任務分解表,對專案組各人各時間段的工作進行了統籌安排。

4月21日,偵查機關的證據材料基本裝卷完成,按照事先安排,員額檢察官分工協作,提前閱卷,對該組織的所有犯罪事實做到心中有數。5月2日,案件正式進入審查起訴階段,專案組成員迅速分頭提審訊問。經過3天的緊張訊問,案件的基本事實已經呈現,但部分犯罪嫌疑人供述時出現的閃爍其詞和矛盾反覆提醒著檢察幹警,挑戰才剛剛開始。

“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涉及人員眾多,犯罪事實複雜,既要釐清領導者、積極參加者、一般參加者,也要釐清哪些是組織犯罪,哪些是個人犯罪,必須嚴把證據,嚴格執法。”新沂市檢察院副檢察長陳漢寶強調。

為了更好地查清事實,固定證據,也為了後期庭審能清晰明確地舉證示證,專案組打破原有的證據列舉方式,採取“一事一證”的論證順序,每人將自己審查的證據按照犯罪事實逐條分揀整理,並一字不差地讀出來,書記員則同步記錄,依照犯罪事實的順序羅列證據,形成本案的審查報告。在朗讀論證過程中,聆聽的2名檢察官要仔細比對自己手中同一事實的相關證據,若相互印證則採納認定,若有矛盾之處則集體討論研究。

在審查起訴期間,專案組引導偵查機關補充新增證據材料32份,改變犯罪事實定性4起,追加犯罪事實2起。與此同時,針對相關單位在陳向南等人非法帶車逃避處罰方面存在的監管漏洞和不規範行為,向相關單位發出檢察建議,督促其依法規範行政行為,達到了案件質量和社會治理的雙贏。

2018年5月20日,該院對陳向南等21名犯罪嫌疑人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開設賭場罪等罪名向法院提起公訴。

聚力庭審 暴力團伙終覆滅

他是不是“大哥”?庭審中,公訴人拿出了這些證據…… | 今晚九點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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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證據確鑿,但犯罪分子依然可能負隅頑抗。”陳漢寶介紹道,辦理涉黑案件,經常會遇到的情況就是被告人提出刑訊逼供和翻供。果不其然,在開庭前,好幾名被告人提出,在偵查階段所作的供述是因刑訊逼供而被迫認罪的。

針對這一情況,新沂市檢察院建議法院召開庭前會議,啟動非法證據排除程序。法院通過調取入所體檢表,證實了相關被告人入所時身體無外傷;對四名偵辦民警進行的詢問及提取的訊問錄音錄像則證實辦案民警未對被告人採取刑訊逼供等行為;被告人在審查批捕和審查起訴環節對檢察幹警所作的訊問筆錄,也證實了同一事實。最終法院對偵辦人員刑訊逼供的事實不予認定。

雖然庭前會議解決了不少訴辯爭議,但承辦人在最後一次訊問陳向南時,陳向南仍然否認自己的“大哥”身份,並辯解自己從未對組織成員進行管理。為了防止陳向南當庭翻供,達到證供一致的效果,經與徐州市檢察院請示,兩級檢察院最終制定了不同於尋常舉證順序的出庭策略:先將涉及的37起犯罪事實一一列出,在證實每起事實的過程中,對陳向南在犯罪活動中所起的作用予以說明,以此方式在庭審中認定陳向南系組織者、領導者的事實,在各被告人對具體事實沒有異議的基礎上,再指證陳向南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2018年6月20日,該案在新沂市法院開庭審理。上午9時,21名被告人在法警的押解下走進法庭。按照出庭預案,公訴人首先出示該組織行為特徵證據,對每一起具體犯罪事實的證據予以展示,讓法官和旁聽人員能夠直觀地瞭解每一起犯罪事實的始末,並證實陳向南作為組織者、領導者,在多起犯罪事實背後起到策劃、指使、支持的組織領導作用。

在各被告人對具體犯罪事實沒有異議的情況下,再向法庭出示危害性特徵的證據,證實該組織對205國道新沂段貨車運輸行業、湖區正常生產秩序造成較大沖擊,為非作惡,稱霸一方,對人民群眾的經濟生活秩序造成了極大破壞,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隨後出示組織特徵和經濟特徵的證據,通過被告人供述和證人證言證實陳向南為該組織的領導者,組織成員均稱其為“老大”或“老闆”。陳向南自己也承認“沒人敢和我發脾氣,對我都比較尊重,都買我的賬,聽我的”。

在最後的法制教育環節,公訴人梳理了陳向南少時習武、逞強鬥狠、拉幫結派、橫行鄉里的人生軌跡,以至於偏離人生正道,造成父子二人同列被告人、家中婦孺無人庇護、兄弟發小同庭受審的可悲境地,最終,陳向南當庭認罪悔罪。2018年12月11日,新沂市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陳向南等12名被告人提出上訴。2019年6月11日,徐州市中級法院對該案作出終審判決。

案後說法

江蘇省新沂市檢察院檢察長

明廣超

經過半年多偵查、證據收集和組織布控,該黑惡勢力組織主要成員被統一收網。案件偵破後,徐州、新沂兩級檢察院立即成立了聯合專案組,多次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快速推進程序監督、訴偵協助等工作。我們充分發揮檢察機關在訴訟過程中的銜接作用,分別在捕前、訴前和庭前,組織召開公檢法“三長”聯席會議,實行“偵、捕、訴、審”一體化辦案,凝聚打擊合力,全程突出辦案質效,及時迴應群眾呼聲。2018年9月,該案入選全國檢察機關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研討會典型案例。

針對該案人員眾多、犯罪行為相互交叉的情況,我們集中力量,合理分工,緊緊圍繞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的四個特徵歸納事實、核實證據,及時要求偵查機關補救證據瑕疵、深挖其他犯罪,充分發揮了專案組的團隊精神,有效提升了辦案效率和訴訟質量。

在辦案過程中,我們鼓勵幹警有效延伸職能,促進綜合治理,最大限度地擠壓黑惡勢力滋生的空間,從源頭上剷除其土壤。比如向相關部門發出檢察建議,督促規範行政行為,健全運行機制,加強監督管理。積極發揮主觀能動性,針對掃黑除惡鬥爭實踐,撰寫綜合性分析報告,為市委市政府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健全防控體系、實現標本兼治,提供決策參考。

在成功辦理該案後,我們持續發力,再接再厲,又相繼辦理了以錢某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以及徐州市指定管轄的孫某等人重大涉黑團伙案,專項鬥爭取得了階段性成果。

“黑惡必除,除惡務盡。”我們將嚴格按照中央和上級院的指示精神,聚焦服務大局,強化綜合治理,著力做好“深挖徹查”“打傘破網”“打財斷血”三項重點工作,精準打擊,精心辦案,全力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向縱深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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