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開的食堂,你必須來吃”!杭州這夥人竟然逼人吃飯,結果判了!'

經濟 杭州 快餐 鵝掌柴 濟南市歷下區檢察院 2019-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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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個人在小區單元樓弄了個房間開了家食堂,他們開業前,給租客開了一個會:你們必須到我們這裡來吃飯。

一人一天70元,兩人80元,如果不來吃,要交“未前往就餐費”。

黑惡勢力的作案手段,有尋釁滋事、暴力討債等,但是,你見過這樣逼人吃飯的惡勢力團伙嗎?

近期,杭州經濟開發區法院審理了一起“強行吃我做的飯”惡勢力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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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個人在小區單元樓弄了個房間開了家食堂,他們開業前,給租客開了一個會:你們必須到我們這裡來吃飯。

一人一天70元,兩人80元,如果不來吃,要交“未前往就餐費”。

黑惡勢力的作案手段,有尋釁滋事、暴力討債等,但是,你見過這樣逼人吃飯的惡勢力團伙嗎?

近期,杭州經濟開發區法院審理了一起“強行吃我做的飯”惡勢力案件。


“我開的食堂,你必須來吃”!杭州這夥人竟然逼人吃飯,結果判了!



石某某在下沙某小區以單元樓某房間為載體開設了一家食堂,江某買菜燒飯、石某收款記賬。

開業前,石某某、江某召集小區租戶至食堂開會,強行要求上述人員至食堂交錢吃飯。他們規定的餐標是:一人一天兩頓70元,兩人80元,提供的是中午一餐麵條,晚上一餐快餐,伙食非常差。

他們還明確:即使不前往吃飯也要繳納費用。

期間,被害人胡某因經濟困難未能按期繳納飯錢而被石某、江某威脅,被迫補繳1100元的未前往就餐費用。被害人羅某也曾因未前往交費吃飯而被石某毆打。其餘被害人因聽聞有人被威脅或被毆打,懾於該團伙在小區內的影響力,被迫在食堂營業期間每日到食堂吃飯交錢直至案發。

據不完全統計,數十名被害人在該食堂吃飯至少有376次,交易金額至少達26720元。

本案屬惡勢力犯罪。惡勢力是指三人以上經常糾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多次實施諸如強迫交易等特點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歹、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的違法犯罪組織。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石某某利用其在暫住地小區的影響力,開設“食堂”,夥同他人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強迫該小區內住戶就餐,收取“餐費”,強賣商品,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強迫交易罪,且屬共同犯罪,構成惡勢力團伙。

最後法院一審判決:

被告人石某某有期徒刑四年三個月,並處罰金40000元。

被告人石某有期徒刑三年九個月,並處罰金35000元。

被告人江某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並處罰金30000元。

責令被告人石某某、石某、江某退賠被害人經濟損失,並繼續追繳三人違法所得,予以上繳國庫。

來源:錢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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