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被稱為“青天”的十大名臣 都是誰

宋朝 中國歷史 明朝 唐朝 豬哥亮哦 豬哥亮哦 2017-11-07

1、狄仁傑(607-700)

唐朝名臣。狄仁傑一生為官,兩次做宰相,終身清廉,為民請命,剿匪除惡,懲治腐敗,剷除貪官,為了拯救無辜,敢於拂逆君主之意,始終保持體恤百姓、不畏權勢的本色,後人稱之為"唐室砥柱",民間有“狄青天”之稱。後人據此編出了許多精彩的傳奇故事,連荷蘭也有人以此為題材,編了一本《大唐狄仁傑斷案傳奇》。

2、徐有功(640-702)

唐朝名臣。青年時期舉明經及第。歷經蒲州司法參軍、司刑(大理)寺丞、秋官(刑部)郎中、侍御史、司刑寺少卿等,前後執正大案六七百件,救活人命數以萬計,是唐代最著名的專司審案官吏,他辦案中得罪不少豪強、奸臣,他三次被控死罪,三次被赦,兩次被罷官又兩次復出。長期在司法任上,是武則天時期與酷吏鬥爭的一面旗幟,也是歷史上罕見的一位以死守法、執正的法官、清官。時人論日:今有功斷獄,天下無冤枉人。新舊唐書有傳,對他有“雖千載未見其比”之讚譽。

3、包拯(999-1062)

北宋名臣。天聖五年登進士,中國歷史上最有名的清官,因曾任天章閣待制、龍圖閣直學士,故世稱“包待制”、“包龍圖”。包拯廉潔公正、立朝剛毅,不附權貴,鐵面無私,且英明決斷,敢於替百姓申不平,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京師有“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之語。後世將他奉為神明崇拜,在當時和後世都享有盛名,特別在死後,作為清官的典型形象,被不同體裁的文藝作品大肆渲染,使之帶有神奇色彩。隨著國際上文化交流的進展,包拯這個歷史人物和藝術形象還贏得了世界的聲譽。

4、寇準(961-1023年)

北宋名臣。太平興國五年(980年)進士,授大理評事、知歸州巴東縣,改大名府成安縣。累遷殿中丞、通判鄆州。召試學士院,授右正言、直史館,為三司度支推官、轉鹽鐵判官。歷同知樞密院事、參知政事。後兩度入相,一任樞密使,出為使相。寇準主持開封府期間,捕盜抓賊,辦案如神,公正廉明,被人譽為“寇青天”。

5、況鍾(1383-1442)

明朝官員。早年曾在尚書呂震屬下為小吏,因有奇才,為呂震所重視,並推薦為儀制司主事。永樂年間,因薦為禮部郎中。宣德五年,升任蘇州知府。當時蘇州豪強汙吏相互勾結利用,百姓賦稅繁重,是全國有名的難治之府。況鐘上任後,秉公處理,將許多罪大惡極官吏處以死刑,他不僅剛正廉潔,而且孜孜愛民,先後為人民辦了許多好事。貪官汙吏動不動對百姓處以酷刑,他先後酌情予以減免者近一千四百餘人。同時,他協同巡撫周忱,悉心籌劃,為百姓奏免賦稅糧七十餘萬石。他興利除弊,不遺餘力,鋤豪強,扶良善,是明代著名的清官。因此,百姓對他奉之若神,稱為“況青天”。

明朝名臣。十五歲,錄取為錢塘縣學生員(秀才)。永樂十八年(1420年)在杭州參加“鄉試”,中第六名舉人;次年中進士,被任命為山西道監察御史。宣德二年(1427年),于謙奉命巡按江西,平反了數百件冤獄。以後十餘年間,又以兵部右侍郎兼都御史的身份,巡撫山西、河南,深入民間察訪,懲治貪官,嚴懲特殊貪暴分子;興修水利,改良農事,創“平倉”、“義倉”儲糧,以備荒年賑災;設“惠民藥局”,救治百姓疾病,百姓愛戴于謙,稱他為“於青天”。

7、海瑞(1514-1587)

明朝名臣。在戶部供職時,出於對國家財力的憂慮,為進諫迷信道教、一心求仙而縱容各地大興土木修建廟壇道觀的嘉靖帝,以六品小官身份抱著必死決心毅然上疏。這便是有名的“直言天下第一事疏”,後人稱為《治安疏》。奏疏遞上後,海瑞即被入獄,好在不久嘉靖病逝、新帝在丞相徐階的勸說之下,才得以獲赦,官復原職,並逐步升至應天十府巡撫等職。之後,他為匡正時弊,嚴肅法紀,主持制定了貪汙滿“八十貫絞”等嚴刑。他鐵面無私,對一直有恩於他的老丞相徐階也毫不留情,他居官清廉,任職時屢次懲治貪官汙吏,打擊豪強,平冤假錯案,又疏浚河道,修築水利工程,減輕稅收等,深得民眾的尊敬與愛戴,人尊稱為“海青天”。

8、袁可立(1562-1633)

明朝名臣。曾因直言問責皇帝遭奪俸削籍。二十八歲查辦比自己官高五級的應天巡撫,平反蘇州太守石昆玉冤案。以御史巡視京都西城,有皇帝弄臣殺人,百官不敢問,袁可立抗旨斬而不赦,遭罷官二十六年,萬民呼“袁青天”。歷經萬曆、泰昌、天啟、崇禎四帝,為“四朝元老”之臣,誥“五世恩榮”之賞。為官不阿權貴,敢於為民請命,是明代後期著名的清官廉吏和軍事戰略家,曾策反努爾哈赤姻婿劉愛塔。清興“文字獄”,其傳記和著作遭禁燬。乾隆四十二年,有關袁可立的《節寰袁公行狀》 和宋岳飛的《重修宋忠武嶽鄂王精忠祠記》同時遭滿清封殺令。相距五百年,兩個抗金名將的英靈在清朝不期而遇了。

9、于成龍(1617-1684)

清朝名臣。于成龍是個大器晚成的人。于成龍在1639年(明崇禎十二年)曾經參加過鄉試並中副榜貢生,但因為父親年邁需要照顧而沒有出去做官。直到45歲才以明經謁選清廷吏部,被授以廣西柳州羅城縣知縣。歷任知縣、知州、知府、道員、按察使、布政使、巡撫和總督、加兵部尚書、大學士等職。為扼止統治階級的奢侈腐化,帶頭實踐“為民上者,務須躬先儉僕”。去直隸,他“屑糠雜米為粥,與同僕共吃”;在江南“日食粗糲一盂,粥糜一匙,侑以青菜,終年不知肉味。”在20餘年的宦海生涯中,三次被舉“卓異”,以卓著的政績和廉潔刻苦的一生,深得百姓愛戴和康熙帝讚譽,以“天下廉吏第一”而蜚聲朝野。康熙二十年春,康熙帝當面褒讚他為“今時清官第一”。他舉優劾貪,寬嚴並濟,時人說凡他所到之處,“官吏望風改操”,也被稱之為“於青天”。

10、施世綸(1659-1722)

清朝名臣。祖籍河南固始,後被編入清朝八旗漢軍鑲黃旗。清靖海侯施琅之子。因父蔭於出任江蘇泰州知州。康熙二十八年,因政績卓越,康熙欲將其升遷外地,但當地居民挽留,遂就地晉授揚州知府,為官清正廉潔,秉公執法,不畏權貴,勤於民事,在民間素有“施青天”之譽,被康熙帝稱為“江南第一清官”,以其為素材的小說《施公案》頗為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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