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小夥身亡!同桌的被索賠超百萬!你還敢這樣做嗎?

瀋陽晚報 2019-04-28

26歲的小程醉酒身亡後,小程的父母認為,孩子的死是聚餐喝酒造成的,將和他同桌吃飯的人全都告上法庭,索賠百萬元。近期,港閘法院對這起生命權糾紛案作出了判決。

又一小夥身亡!同桌的被索賠超百萬!你還敢這樣做嗎?

小程在港閘區一家小吃店做廚工。2018年中秋節,小吃店晚上聚餐。包括小程在內,六個人喝了差不多三瓶白酒。小吃店監控顯示,聚餐時,小程前往衛生間時已呈嚴重醉酒狀態。聚餐結束,小程無法自主站立行走,被人抬出大門。之後,同飲人立即將小程送往醫院搶救,但迴天無力。公安機關調查認定,小程系醉酒後窒息身亡。

小程的家人認為,小程的死亡是於聚餐喝酒造成的,將同桌吃飯的其他人一起告上法庭,要求10被告連帶賠償兩原告107萬25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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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中,港閘法院認為,小程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對自己的行為有辨別和控制能力,對自己的身體條件、健康狀況、飲酒量應有一定的認知,自己應該預見過量飲酒的潛在風險和嚴重後果,合理控制酒量。

另外,法院認為,聚餐一小時左右,小程就已呈現出比較嚴重的醉酒狀態。這時,一起喝酒的人應該予以勸阻和照顧,但他們都沒做到,而是繼續喝酒,所以桌上其他人對損害後果應當共同承擔責任。

法官:“在喝得過多的情況下,其他人沒有盡到一種阻止或者勸阻的義務,這種因飲酒過度而明顯是可能會造成身體傷害,甚至危及生命,那麼我們就判決其他人沒盡到義務的人,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又一小夥身亡!同桌的被索賠超百萬!你還敢這樣做嗎?

最終,法院判決同桌飲酒者承擔20%的賠償責任,共賠償20萬1165.68元。一次性賠償原告程某胡某201165.68元,二駁回原告程某胡某的其他訴訟請求。

法官提醒,不要主動勸酒甚至他要喝酒的情況下,應該採取有利的措施阻止,如果意識不太清楚的話,應該及時通過120送到醫院搶救。

小酌怡情,貪杯誤事,甚至丟了性命。所以,大家在一起聚餐,還是不要鬧酒,鬧出了悲劇追悔莫及,還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小酒怡情,但切不可酗酒!

來源:都市現場(jxtvdsxc)綜合南通新聞頻道

新媒體編輯:高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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