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讓手中“一支筆”成為人生敗筆

廣安 四川 人民網 2019-04-04

報人手中的“一支筆”,本應成為傳播正能量的社會公器。然而,作為廣安日報社一把手的唐雲峰卻利用手中的這支筆,在項目籤批、選人用人、議事決策上搞“歪名堂”,濫用權力,任性妄為,利用公權攫取私利,最終滑向腐敗的深淵,成為自己人生中的敗筆。

根據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的條款,唐雲峰違反第二十七條規定,存在貪汙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浪費國家資財等違反法律涉嫌犯罪行為,理應受到紀律處分。此外,他還違反第五十六條規定,對抗組織審查,串供並銷燬證據材料,製造還款假象,掩蓋違紀違法事實;違反第七十條規定,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對“三重一大”事項常常個人說了算;違反第七十三條規定,在組織對其進行談話、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違反第八十五條規定,未正確行使權力,貪汙腐敗,濫用職權、謀求私利;違反第八十八條規定,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等。同時,他還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規設立小金庫供自己揮霍,違規將公款外借,等等。

唐雲峰紀法意識淡薄,任性用權,將個人意圖凌駕於組織、集體之上,逞一時之能、圖一時之快,其真正目的就是滿足自己無窮的貪慾。唐雲峰為自己任性用權付出了慘痛代價,被組織“雙開”並移送司法處理,這是他咎由自取、自作自受的必然結果。

魚貪餌,容易上鉤;人貪利,終落陷阱。唐雲峰的落馬再次警醒廣大黨員幹部,任何人都沒有天生的“免疫力”,必須不斷錘鍊黨性、涵養官德,嚴控慾望才能保持“筋強骨壯”。

(李明舟 作者系四川省廣安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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