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P2P平臺暴雷、老闆跑路,原因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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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在P2P行業最紅火的時候,全國的P2P平臺有6000多家,現在還算正常的可能不足900家。為什麼暴雷、老闆跑路的P2P平臺這麼多?

正巧的是,我之前為某P2P平臺做過逾期欠款的催收工作,對P2P業務有些瞭解。所以我就簡單的講一下P2P平臺的經營模式。講完之後,大家可能會多少明白一些P2P平臺為啥倒閉,或者陸金所旗下P2P平臺陸金服要退出P2P業務了。

第一種模式:純中介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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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在P2P行業最紅火的時候,全國的P2P平臺有6000多家,現在還算正常的可能不足900家。為什麼暴雷、老闆跑路的P2P平臺這麼多?

正巧的是,我之前為某P2P平臺做過逾期欠款的催收工作,對P2P業務有些瞭解。所以我就簡單的講一下P2P平臺的經營模式。講完之後,大家可能會多少明白一些P2P平臺為啥倒閉,或者陸金所旗下P2P平臺陸金服要退出P2P業務了。

第一種模式:純中介模式。

大量P2P平臺暴雷、老闆跑路,原因是什麼?

這種模式,就是P2P平臺做資金中介,審核借款人的資信情況,通過平臺向投資人(也就是出借人)發佈借款信息,借款交易達成後,P2P平臺掙借款人支付的中介費。如果借款人將來不還錢,P2P平臺負責幫忙去追債,但P2P平臺不承擔任何還款責任。如果借款最終沒辦法收回來,最終損失都是由投資人承擔,與平臺無關。

這本應當是P2P平臺普遍採用的模式,也是P2P的本意。這時候的P2P平臺,就跟大家買賣房產時找的房產中介性質是一樣的,只不過幫大家交易的東西變成了大家手裡面的錢而已。P2P平臺賺的是借款人支付的中介費。

但實際上,這種平臺數量很少,是一些有知名金融機構做靠山的平臺才這樣。因為這種模式,對投資人來講風險比較高,平臺如果不是背後的靠山硬、信用好、名氣大,根本沒法吸引大家來投資。採用這種模式,隨著時間推移,平臺上借錢不還的人也會不斷增加,沒法收回來的錢也會越來越多。如果投資人對平臺失去信任,都不去投資,P2P平臺的資金中介業務最終也就沒法幹了。

而且這種模式嚴重依賴交易規模,如果交易規模上不去,平臺連運營成本都掙不出來,也不可能長期幹下去,退出是遲早的事情。現在監管部門對P2P平臺管理的比較嚴,正好也在要求所有的P2P平臺壓縮規模。所以這種模式真的很難幹下去了。

你可能會問,這種模式下,P2P平臺你作為一個資金中介,即便賠錢也是有限度的呀,老闆們不應該構成犯罪,也不應該跑路呀?沒錯,光是提供中介服務,無非就是賺錢多少的問題,即便賺不到錢,也賠不了大錢。關鍵在於,搞P2P的老闆們怎麼可能看得上這仨瓜倆棗的中介費?怎麼可能都採用這種模式呢?老闆們想的是賺大錢。所以就產生了另外兩種常見的P2P平臺經營模式。

第二種模式:中介+擔保模式。

這種模式其實挺傻,就是在第一種模式基礎上,增加一個還款擔保。就是那些老闆們除了弄P2P平臺做資金中介外,同時還弄擔保公司、保險公司等,給借款人做擔保。擔保企業承諾借款人到期如果不還錢,就替借款人還錢,擔保人把錢還給投資人後,再去找借款人追償,擔保企業可以掙到借款人支付的擔保費。這種模式,是典型的“借貸-擔保-追償”的模式,只不過是從線下搬到了互聯網上而已。這種模式下,老闆們想,不僅可以賺到中介費,還能賺到擔保費,不是賺的錢更多了嘛?

錯了,老闆們實際上是更容易賠錢了,而且是賠大錢!因為很多借款人根本就不還錢,擔保企業只能替他們還錢。但是還完錢後向借款人追償時,根本要不回來錢。擔保費才能掙到幾個點,替借款人還的錢可是全部本金和利息呀,幹多少單才能掙回來?這種欠錢不還的人很多,而且逐漸增多,最終擔保企業不但沒賺到錢,反倒是賠了個乾淨,而且還欠投資人一堆擔保債務沒法還。這就是偷雞不成蝕把米。P2P平臺不能到期還錢,信用喪失,也就沒法繼續幹了。

第三種模式:自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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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在P2P行業最紅火的時候,全國的P2P平臺有6000多家,現在還算正常的可能不足900家。為什麼暴雷、老闆跑路的P2P平臺這麼多?

正巧的是,我之前為某P2P平臺做過逾期欠款的催收工作,對P2P業務有些瞭解。所以我就簡單的講一下P2P平臺的經營模式。講完之後,大家可能會多少明白一些P2P平臺為啥倒閉,或者陸金所旗下P2P平臺陸金服要退出P2P業務了。

第一種模式:純中介模式。

大量P2P平臺暴雷、老闆跑路,原因是什麼?

這種模式,就是P2P平臺做資金中介,審核借款人的資信情況,通過平臺向投資人(也就是出借人)發佈借款信息,借款交易達成後,P2P平臺掙借款人支付的中介費。如果借款人將來不還錢,P2P平臺負責幫忙去追債,但P2P平臺不承擔任何還款責任。如果借款最終沒辦法收回來,最終損失都是由投資人承擔,與平臺無關。

這本應當是P2P平臺普遍採用的模式,也是P2P的本意。這時候的P2P平臺,就跟大家買賣房產時找的房產中介性質是一樣的,只不過幫大家交易的東西變成了大家手裡面的錢而已。P2P平臺賺的是借款人支付的中介費。

但實際上,這種平臺數量很少,是一些有知名金融機構做靠山的平臺才這樣。因為這種模式,對投資人來講風險比較高,平臺如果不是背後的靠山硬、信用好、名氣大,根本沒法吸引大家來投資。採用這種模式,隨著時間推移,平臺上借錢不還的人也會不斷增加,沒法收回來的錢也會越來越多。如果投資人對平臺失去信任,都不去投資,P2P平臺的資金中介業務最終也就沒法幹了。

而且這種模式嚴重依賴交易規模,如果交易規模上不去,平臺連運營成本都掙不出來,也不可能長期幹下去,退出是遲早的事情。現在監管部門對P2P平臺管理的比較嚴,正好也在要求所有的P2P平臺壓縮規模。所以這種模式真的很難幹下去了。

你可能會問,這種模式下,P2P平臺你作為一個資金中介,即便賠錢也是有限度的呀,老闆們不應該構成犯罪,也不應該跑路呀?沒錯,光是提供中介服務,無非就是賺錢多少的問題,即便賺不到錢,也賠不了大錢。關鍵在於,搞P2P的老闆們怎麼可能看得上這仨瓜倆棗的中介費?怎麼可能都採用這種模式呢?老闆們想的是賺大錢。所以就產生了另外兩種常見的P2P平臺經營模式。

第二種模式:中介+擔保模式。

這種模式其實挺傻,就是在第一種模式基礎上,增加一個還款擔保。就是那些老闆們除了弄P2P平臺做資金中介外,同時還弄擔保公司、保險公司等,給借款人做擔保。擔保企業承諾借款人到期如果不還錢,就替借款人還錢,擔保人把錢還給投資人後,再去找借款人追償,擔保企業可以掙到借款人支付的擔保費。這種模式,是典型的“借貸-擔保-追償”的模式,只不過是從線下搬到了互聯網上而已。這種模式下,老闆們想,不僅可以賺到中介費,還能賺到擔保費,不是賺的錢更多了嘛?

錯了,老闆們實際上是更容易賠錢了,而且是賠大錢!因為很多借款人根本就不還錢,擔保企業只能替他們還錢。但是還完錢後向借款人追償時,根本要不回來錢。擔保費才能掙到幾個點,替借款人還的錢可是全部本金和利息呀,幹多少單才能掙回來?這種欠錢不還的人很多,而且逐漸增多,最終擔保企業不但沒賺到錢,反倒是賠了個乾淨,而且還欠投資人一堆擔保債務沒法還。這就是偷雞不成蝕把米。P2P平臺不能到期還錢,信用喪失,也就沒法繼續幹了。

第三種模式:自融模式。

大量P2P平臺暴雷、老闆跑路,原因是什麼?

這種模式對投資人來說絕對是坑,絕大多數暴雷、跑路的平臺,都涉及自融。因為這種模式就是犯罪,多數涉及兩個罪名:集資詐騙罪或者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嚴格來講,這種模式不算真正的P2P,其所謂的P2P,也僅僅是斂財的工具而已。從表面上看,這些P2P平臺採用的是前面提到的兩種模式之一。但根本區別在於,借款人、P2P平臺、擔保企業全都是受同一夥人控制。在平臺上發佈的借款項目信息,都是這夥人虛構的,目的就是騙錢花。這種平臺往往通過比正常平臺更高的收益來吸引投資者,靠騙新還舊來維持。一旦新騙到的錢不足以償還舊債,平臺就要暴雷,老闆就要跑路。應該說這種涉及自融的平臺,在P2P平臺裡面數量最多,絕大多數平臺都涉及自融,這是行業主流,是P2P平臺發生風險的主要因素。

總的來講,現在的P2P平臺,要麼風控失效,純粹賠錢;要麼搞自融,純粹騙錢,怎麼可能長久存在下去?所以說,如果是搞P2P平臺的老闆,趁早轉行。如果想通過P2P平臺投資理財,那就自求多福吧。

關注本號“法商經略”,助力大家找到正確的家庭財富管理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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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在P2P行業最紅火的時候,全國的P2P平臺有6000多家,現在還算正常的可能不足900家。為什麼暴雷、老闆跑路的P2P平臺這麼多?

正巧的是,我之前為某P2P平臺做過逾期欠款的催收工作,對P2P業務有些瞭解。所以我就簡單的講一下P2P平臺的經營模式。講完之後,大家可能會多少明白一些P2P平臺為啥倒閉,或者陸金所旗下P2P平臺陸金服要退出P2P業務了。

第一種模式:純中介模式。

大量P2P平臺暴雷、老闆跑路,原因是什麼?

這種模式,就是P2P平臺做資金中介,審核借款人的資信情況,通過平臺向投資人(也就是出借人)發佈借款信息,借款交易達成後,P2P平臺掙借款人支付的中介費。如果借款人將來不還錢,P2P平臺負責幫忙去追債,但P2P平臺不承擔任何還款責任。如果借款最終沒辦法收回來,最終損失都是由投資人承擔,與平臺無關。

這本應當是P2P平臺普遍採用的模式,也是P2P的本意。這時候的P2P平臺,就跟大家買賣房產時找的房產中介性質是一樣的,只不過幫大家交易的東西變成了大家手裡面的錢而已。P2P平臺賺的是借款人支付的中介費。

但實際上,這種平臺數量很少,是一些有知名金融機構做靠山的平臺才這樣。因為這種模式,對投資人來講風險比較高,平臺如果不是背後的靠山硬、信用好、名氣大,根本沒法吸引大家來投資。採用這種模式,隨著時間推移,平臺上借錢不還的人也會不斷增加,沒法收回來的錢也會越來越多。如果投資人對平臺失去信任,都不去投資,P2P平臺的資金中介業務最終也就沒法幹了。

而且這種模式嚴重依賴交易規模,如果交易規模上不去,平臺連運營成本都掙不出來,也不可能長期幹下去,退出是遲早的事情。現在監管部門對P2P平臺管理的比較嚴,正好也在要求所有的P2P平臺壓縮規模。所以這種模式真的很難幹下去了。

你可能會問,這種模式下,P2P平臺你作為一個資金中介,即便賠錢也是有限度的呀,老闆們不應該構成犯罪,也不應該跑路呀?沒錯,光是提供中介服務,無非就是賺錢多少的問題,即便賺不到錢,也賠不了大錢。關鍵在於,搞P2P的老闆們怎麼可能看得上這仨瓜倆棗的中介費?怎麼可能都採用這種模式呢?老闆們想的是賺大錢。所以就產生了另外兩種常見的P2P平臺經營模式。

第二種模式:中介+擔保模式。

這種模式其實挺傻,就是在第一種模式基礎上,增加一個還款擔保。就是那些老闆們除了弄P2P平臺做資金中介外,同時還弄擔保公司、保險公司等,給借款人做擔保。擔保企業承諾借款人到期如果不還錢,就替借款人還錢,擔保人把錢還給投資人後,再去找借款人追償,擔保企業可以掙到借款人支付的擔保費。這種模式,是典型的“借貸-擔保-追償”的模式,只不過是從線下搬到了互聯網上而已。這種模式下,老闆們想,不僅可以賺到中介費,還能賺到擔保費,不是賺的錢更多了嘛?

錯了,老闆們實際上是更容易賠錢了,而且是賠大錢!因為很多借款人根本就不還錢,擔保企業只能替他們還錢。但是還完錢後向借款人追償時,根本要不回來錢。擔保費才能掙到幾個點,替借款人還的錢可是全部本金和利息呀,幹多少單才能掙回來?這種欠錢不還的人很多,而且逐漸增多,最終擔保企業不但沒賺到錢,反倒是賠了個乾淨,而且還欠投資人一堆擔保債務沒法還。這就是偷雞不成蝕把米。P2P平臺不能到期還錢,信用喪失,也就沒法繼續幹了。

第三種模式:自融模式。

大量P2P平臺暴雷、老闆跑路,原因是什麼?

這種模式對投資人來說絕對是坑,絕大多數暴雷、跑路的平臺,都涉及自融。因為這種模式就是犯罪,多數涉及兩個罪名:集資詐騙罪或者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嚴格來講,這種模式不算真正的P2P,其所謂的P2P,也僅僅是斂財的工具而已。從表面上看,這些P2P平臺採用的是前面提到的兩種模式之一。但根本區別在於,借款人、P2P平臺、擔保企業全都是受同一夥人控制。在平臺上發佈的借款項目信息,都是這夥人虛構的,目的就是騙錢花。這種平臺往往通過比正常平臺更高的收益來吸引投資者,靠騙新還舊來維持。一旦新騙到的錢不足以償還舊債,平臺就要暴雷,老闆就要跑路。應該說這種涉及自融的平臺,在P2P平臺裡面數量最多,絕大多數平臺都涉及自融,這是行業主流,是P2P平臺發生風險的主要因素。

總的來講,現在的P2P平臺,要麼風控失效,純粹賠錢;要麼搞自融,純粹騙錢,怎麼可能長久存在下去?所以說,如果是搞P2P平臺的老闆,趁早轉行。如果想通過P2P平臺投資理財,那就自求多福吧。

關注本號“法商經略”,助力大家找到正確的家庭財富管理之道。

大量P2P平臺暴雷、老闆跑路,原因是什麼?


文章內容屬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任何機構立場,如有錯誤或考慮不周之處,敬請諒解。

作者為律師,長期專注金融、公司、婚姻家庭相關法律領域,開展家庭財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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