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品酒的標準
一、品酒標準的主要依據
品酒標準的主要依據是產品質量標準。本標準嚴格按照GB/T10345—2007中感官評定的要求,並以四川省天府名優酒研究中心產品質量標準為依據而制定。
二、品酒標準
根據GB/T 10345—2007中感官評定的要求,將白酒的品酒標準分述如下:
1、色澤:
將樣品注入潔淨、乾燥的品酒杯中(注入量為品酒杯的1/2~2/3),在明亮處觀察,記錄其色澤、清亮程度、沉澱及懸浮物情況。
2、香氣:
將樣品注入潔淨、乾燥的品酒杯中(注入量為品酒杯的1/2~2/3),先輕輕搖動酒杯,然後用鼻嗅聞,記錄其香氣特徵。
3、口味:
將樣品注入潔淨、乾燥的品酒杯中(注入量為品酒杯的1/2~2/3),喝入少量樣品於口中,以味覺器官仔細品嚐,記下口味特徵。
4、風格:
通過香和味的品評,綜合判斷是否具有該產品的風格特徵,並記錄其典型性程度。
三、記分標準
記分標準採用100分為滿分,其中色10分,香25分,味50分,格15分。
1、色澤(10分)
無色透明 +10分
混濁 -4分
沉澱 -2分
懸浮物 -2分
帶色(除微黃色外) -2分
2、香氣(25分)
具備本香型特徵 +25分
清香較純正 -1分
清香正 -2分
清香較正 -3分
清香尚正 -4分
清香欠正 -5分
清香帶異香 -4分
清香較弱、放香不足 -3分
有不愉快的氣味 -3分
3、口味(50分)
具有本香型口味特點 +50分
欠綿軟 -2分
欠回甜 -2分
淡薄 -2分
衝辣 -3分
後味短 -2分
後味淡 -2分
後味苦 -3分
澀味 -5分
焦糊味 -3分
輔料味 -5分
稍子味 -5分
雜醇油味 -5分
糠腥味 -5分
其他邪雜味 -6分
4、風格(15分)
具有本香型的特有風格 +15分
風格較明顯 -2分
風格尚好、一般 -3分
錯格 -5分
偏格 -5分
第四節 品酒的規則
一、品酒員一定要休息好,充分保證睡眠時間。要做到精力充沛,感覺器官靈敏,有效地參加品酒活動。
二、品酒期間,品酒人員不得擦香水、香粉和使用香味濃的香皂。在品酒室內不得帶進有芳香性的食物、化妝品和用具等。
三、品酒前半小時不準吸菸。
四、品酒期間不能飲食過飽,不能吃刺激性強的影響品酒效果的食物,如辣椒、生蔥、大蒜以及過甜、過鹹、油膩的食品。
五、品酒時要注意安靜。要獨立思考,暗評時不許相互交談和互看品評結果。
六、品酒期間和休息時不準飲酒。
七、品酒員要注意防止品評效應的影響。
八、品完一輪後要休息半小時,以恢復味覺和嗅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