潸然淚下:為何民族英雄袁崇煥死後屍骨無存,因為他的肉被吃了!

潸然淚下:為何袁崇煥死後屍骨無存,因為他的肉身被百姓吃了!

潸然淚下:為何民族英雄袁崇煥死後屍骨無存,因為他的肉被吃了!

袁崇煥被凌遲的時候,京城百姓爭相圍觀,都以能買到袁崇煥的一塊肉吃為榮耀。

袁崇煥之所以會被人如此痛恨是因為“暗與後金議和”。今人談及明朝“不割地不賠款不和親”的硬氣,是由於宋朝太慫了,以致於明朝的對外政策堅如磐石,朝中一旦有人提及“議和”,必然會被扣以“秦檜”的帽子。

錦衣衛和東廠供奉的神像是岳飛和孫悟空,前者代表忠烈,後者自然是神通廣大,寓意錦衣衛的無所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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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官僚體制內有此種“主旋律”,袁崇煥私自和後金議和,自然就為時人所不容。

事實上,袁崇煥和後金的議和行為並非擅自做主,而是事先和崇禎溝通過的決策,是得到“聖上恩准”的,不過奏摺無意中被東林黨那幫人獲知,加上魏忠賢餘黨從中運作,袁崇煥就因此死無葬身之地了!

按明朝法律,袁崇煥罪大惡極應凌遲處死,“親族十六歲以上斬首,十六歲以下為功臣奴,女眷入教坊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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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曾努力嘗試讓袁崇煥“戴罪立功”去平遼,但當時內閣和刑部都為東林黨把持,堅決反對崇禎的意見,甚至以集體辭官為要挾,當時內憂外患,搞的崇禎毫無頭緒,不過在崇禎的堅持下,儘管袁崇煥死於非命,但他的家眷只是流放處理,以當時的政治態勢,這已經是崇禎能力的極限。

袁崇煥死的時候,被百姓怒喊“秦檜”,幾乎到了人人喊打的地步,死後有人購買袁崇煥的肉塊,然後高價賣給市民,購買者趨之若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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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崇煥是民族英雄,但他受到了極其不公正的待遇,同時也被國人誤解,才有如此悽慘的事情發生。

我們且看後人如何評價袁崇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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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濟深(黃埔軍校副校長,建國後任國家副主席):“論明清間事者,僉以為督師不死,滿清不能入主中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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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文學家,歷史學家):“袁崇煥真像是一個古希臘的悲劇英雄,他有巨大的勇氣,和敵人作戰的勇氣,道德上的勇氣。他沖天的幹勁,執拗的蠻勁,剛烈的狠勁,在當時猥瑣萎靡的明末朝廷中,加倍的顯得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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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浩田(中央軍委副主席):“袁崇煥是我們中華民族的一個偉大英雄,我們岳飛、袁崇煥都是在中華民族歷史上有褒有貶,經歷坎坷,但是最終一條,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歷史是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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