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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傳之祕在用量 朱炳林


中藥劑量的問題,一直缺乏一致的標準,清代醫案仍可見「用藥輕巧」,各藥不過一二錢,甚至別出心裁,一般藥材用根,名醫偏偏用花,為求輕巧之至,無所不用其極,若問「根」「花」有何不同,卻說不上來。 

而目前在臺灣省「經方派」用藥不過三錢,組方少則三味;「惲派」動則過兩,組方多則三四十味,都有一定的療效,此當中有何微言精義,外人單看處方不可而知。可待後世智者研究矣!

我讀葉天士、徐靈胎諸名家醫案,未嘗不慨然嘆其才秀也,但也有一事不得其解:諸家之醫案為何都不曾留下藥物用量?連秦伯未先生輯《清代名醫醫案精華》時,為求一律,也將用藥分量概行刪除。難道用量無關緊要,沒有留傳之價值?難道用量乃不傳之祕,諸家著書立說尚有保守?莫非如《吳醫匯講》所說“不以分量明示後人者,蓋欲令人活潑潑地臨證權衡,毋膠柱而鼓瑟也”。 

不管怎麼說,辨證論治,環環相扣,一環都不可疏忽。即使辨證準確、論治周全、選方獨到、用藥精純,而用量不達,差之毫釐則失之千里,也斷無佳效。清朝陳頌幕先生治一腫脹病人,予金匱麻黃附子甘草湯,麻黃八分,附子一錢,甘草一錢二分,無效。邀吳鞠通先生治之。吳認為陳氏辨證不誤,此病確屬陽虛水停,選方用藥也精純不雜,取麻黃髮表,附子扶陽,甘草和中。之所以無效,是用量不夠。吳氏改麻黃為二兩,熟附子一兩六錢,炙甘草一兩二錢,才取得較好療效。(《吳鞠通醫案》)重慶陳源生之母患巔頂劇痛,手足逆冷,胸口冷痛,時欲作嘔,陳予吳茱萸湯治之,不料藥後病增而吐劇,為此求教於其叔祖父陳濟普。陳濟普先生認為辨證無誤,方亦對路,藥後無效,在於吳茱萸的用量過重,減其半,並加黃連五分以制之,便一劑而安(《名老中醫之路》)。從這一古一今兩則醫案看,用量過與不及,都不足以祛病。 

古今名醫,在精通藥性、藥物歸經、四氣五味的同時,沒有不在用量上細加摸索的。1984 年冬,全國不少專家學者聚會滄州,探討張錫純學術思想,對於張氏敢於實踐驗證,毫不保留地將藥效體驗的獨得之祕公諸於世之精神,無不交口稱讚。例如,甘遂專於行水,攻決為用,乃洩水之聖藥,但其氣寒而有毒,要發揮它的作用,必須掌握好用量。那麼,甘遂的用量多少才合適呢?張氏決定試試,曾一次嚼服 3 克,未曾瞑眩, 只是連續瀉下十多次,最後所食水谷盡出,但無其他異常現象, 始悟甘遂的通利降痰之力,數倍於芒硝、大黃,一般用量可由 1.5 克增至3 克,並無危險。

又如石膏,張氏謂“治外感有實熱者,直同金丹”,其用量,輕證必用至兩許,若實熱熾盛,又恆用至三、四量。再如用麻黃髮表,張氏在滄州時,至多不過四錢,後南遊至漢皋,才用二錢;迨北至奉天,有用至六錢始能出汗者,“此宜分其地點之寒熱,視其身體之強弱;尤宜論其人或在風塵勞苦,或在屋內營生,隨地隨人斟酌定其所用之多寡,臨證自無差謬也。”(《醫學衷中參西錄》)毋怪乎喻嘉言在《醫門法律》中申明:“凡治暴寒病,胸中茫無真見,雖用辛熱,或以漸投,或行臨制,時不待人,倏然而逝,醫之罪也”是有深意的。 

嶽美中先生說過:“不理解組方的原意,不掌握藥物的配伍和用量上的精巧之處,就是原則不明。失去了原則性,則談不上靈活性。”(《嶽美中醫話》)方劑用量上有精巧處,這真是見道之言。試想,如棄用量不管,那麼,同是大黃、枳實、厚朴三味藥物組成的方子,何以區別共為小承氣湯、厚朴三物湯、抑或厚朴大黃湯?一旦掌握了各自的用量,其攻下、除滿或開胸洩飲之主治就不會張冠李戴,桂枝湯中的桂枝、白芍是等量的,如白芍用量重於桂枝,就變為桂枝加芍藥湯;而桂枝重於芍藥,就是桂枝加桂湯了,方不同,主治不同。小青龍湯中的乾薑、細辛、五味子應等量使用,桂伎、芍藥於疾病初起時可等量,病久漸虛,應芍藥倍於桂枝,取小建中湯意。

完帶湯是治白帶的要方,其藥物用量甚巧,白朮、山藥各一兩,白芍五錢,人蔘、車前子、蒼朮各三錢,甘草一錢,而陳皮、荊芥、柴胡只用五、六分。這種重達一兩,輕不及錢,用量懸殊,正是傅青主寓補於散,寄消於升,動靜配合,相反相成的組方經驗,用此方如不按此方用量,則難收利溼止帶之效。類似完帶湯這種用量奇特的例子,《石室祕錄》中也有一方,藥為白芍三兩,當歸三兩,蘿蔔子一兩,枳殼、檳榔、甘草、車前子各三錢。裘沛然先生治一赤白痢患者,在一系列治痢正規方失效情況下取用此方,沒想到僅兩劑便使日夜登廁近百次已臻危殆之患者得以病除。(《壺天散墨》)張仲景芍藥甘草湯是等量的,劉渡舟先生的經驗是芍藥甘草用量 2:1 方有好療效。據報道,加味生化湯可治子宮肥大,但當歸、川芎、桃仁、炮姜、炙甘草、益母草、荊芥七味藥中,如不知重用炮姜與炙甘草,便無明顯療效,中藥用量真是一門頗深的學問,恐以畢生精力都不能窮盡其奧祕,著名中藥學家葉橘泉先生早年提出的關於藥量問題“希望有專人研究討論之”,(《名老中醫之路》)足見其用心良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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