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碼:600810 公司簡稱:神馬股份
神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季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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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公司負責人鄭曉廣、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趙運通及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趙運通保證季度報告中財務報表的真實、準確、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報告未經審計。
二、公司主要財務數據和股東變化
2.1主要財務數據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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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經常性損益項目和金額
√適用 □不適用
2.2截止報告期末的股東總數、前十名股東、前十名流通股東(或無限售條件股東)持股情況表
單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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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報告期末的優先股股東總數、前十名優先股股東、前十名優先股無限售條件股東持股情況表
□適用 √不適用
三、重要事項
3.1公司主要會計報表項目、財務指標重大變動的情況及原因
3.2重要事項進展情況及其影響和解決方案的分析說明
□適用 √不適用
3.3報告期內超期未履行完畢的承諾事項
√適用 □不適用
2010年5月,公司控股股東中國平煤神馬集團承繼持有神馬股份股權時在收購報告書中承諾:支持神馬股份根據其業務發展需要,由神馬股份選擇合適的時機以自有資金收購、定向增發或其他方式,整合尼龍化工產業,構建完整的尼龍化工產業鏈。2013年12月,中國證監會發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4號——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股東、關聯方、收購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諾及履行》(證監會公告[2013]55號)。根據該指引的規定,2014年11月,中國平煤神馬集團對上述承諾進行規範,承諾在未來兩年內解決河南神馬尼龍化工有限責任公司歷史遺留問題,由上市公司採取適當方式、選擇適當時機完成對河南神馬尼龍化工有限責任公司的收購。2016年11月14日,中國平煤神馬集團為履行承諾,支持公司整合尼龍66產業鏈,規範和減少關聯交易,籌劃和啟動了重大資產重組,擬通過股權委託管理的方式,將河南神馬尼龍化工有限責任公司注入上市公司。在重大資產重組工作推進過程中,公司發現河南神馬尼龍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存在鍋爐排放不達標、與相鄰企業防火間距不足等事項,在該等事項解決前,將河南神馬尼龍化工有限責任公司納入上市公司,會存在較大的風險,因此,導致中國平煤神馬集團為履行承諾籌劃的重大資產重組無法實施,也使得中國平煤神馬集團原承諾無法如期履行。中國平煤神馬集團將盡早解決相關問題,早日將河南神馬尼龍化工有限責任公司注入上市公司。
3.4預測年初至下一報告期期末的累計淨利潤可能為虧損或者與上年同期相比發生重大變動的警示及原因說明
□適用 √不適用
公司名稱神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鄭曉廣
日期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