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證券代碼:600483 證券簡稱:福能股份 公告編號:2019-051

轉債代碼:110048 轉債簡稱:福能轉債

轉股代碼:190048 轉股簡稱:福能轉股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印發的《關於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報告的規定》(證監發行字[2007]500號)的規定,截至2018年12月31日,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報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資金數額、資金到賬時間以及資金在專項賬戶的存放情況

(一)前次募集資金數額及資金到位時間

1.公司2016年1月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用於莆田大蚶山風電場項目(48MW)、龍海新村風電場項目(48MW)、莆田石塘風電場項目(48MW)、龍海新厝風電場項目(47.5MW)、龍海港尾風電場項目(40MW)、莆田坪洋風電場項目(30MW)、莆田頂巖山風電場項目(48MW)等項目。

根據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五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的《關於公司2015年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方案的議案》等議案、第八屆董事會第一次臨時會議及2015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關於調整公司2015年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方案的議案》等議案、第八屆董事會第三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的《關於調整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發行價格和發行數量的議案》,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293,478,260股,發行價格9.2元/股,募集資金用於7個風電場項目建設及償還借款。

經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15]3126號文《關於核准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覆》核准,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293,478,251股,募集資金總額為2,699,999,909.20元,扣除承銷費和保薦費14,700,000.00元后的募集資金為2,685,299,909.20元,已經由主承銷商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於2016年1月12日匯入本公司的募集資金專戶。募集資金總額扣除承銷費、保薦費和發行費用合計人民幣18,663,478.25元,募集資金淨額為人民幣2,681,336,430.95元。以上募集資金已足額匯入興業證券指定的為本次發行開立的專用賬戶並經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的“信會師報字[2016]第110019號”《驗資報告》驗證。

2.公司2018年12月7日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用於永春外山風電場項目、南安洋坪風電場項目、莆田潘宅風電場項目、莆田平海灣海上風電場 F 區項目

經中國證監會出具的《關於核准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批覆》(證監許可[2018]1732號)文件核准,公司於2018年12月7日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283萬手(2,830萬張),每張面值為人民幣100元,按面值發行,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2,830,000,000.00元,扣除保薦承銷費人民幣21,440,000.00元后,公司於2018年12月14日實際收到可轉換公司債券認購資金人民幣2,808,560,000.00元,扣除尚未用募集資金支付的其他發行費用人民幣2,623,000.00元,實際募集資金淨額為人民幣2,805,937,000.00元。上述募集資金到位情況已經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驗證,並出具了信會師報字[2018]第ZK10254號《驗資報告》。

(二)募集資金的管理情況

為了規範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護投資者權益,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募集資金管理制度》,對募集資金實行專戶存儲制度,對募集資金的存放、使用、項目實施管理、投資項目的變更及使用情況的監督等進行了規定。該管理制度經本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並經第七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進行第一次修訂,第九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進行第二次修訂。

1.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募集資金管理

2016年1月27日、28日,公司分別與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國家開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樓支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和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在福州簽訂《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

2017年公司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事宜,聘請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擔任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公司於2018年6月4日與上述銀行及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簽訂《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與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範本)》不存在重大差異,公司在使用募集資金時已經嚴格遵照履行。

2.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資金管理

2018年12月27日,公司與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樓支行、國家開發銀行福建省分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和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等規定,在福州簽訂《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與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範本)》不存在重大差異,公司在使用募集資金時已經嚴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資金在商業銀行專戶存儲情況

1.截至2018年12月31日,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募集資金尚餘660,637,614.80元,募集資金的具體存放情況如下:

2.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資金尚餘2,714,878,282.91元,募集資金的具體存放情況如下:

二、前次募集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詳見附件1。

三、前次募集資金實際投資項目發生變更情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資金實際投資項目變更情況。

四、前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對外轉讓或置換情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對外轉讓或置換的情況。

五、暫時閒置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一)臨時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投資相關產品情況

2016年3月29日,經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第八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並經保薦機構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同意,在確保不影響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募集資金安全和投資項目資金使用進度安排的前提下,在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一年內,使用不超過12億元的暫時閒置募集資金購買理財產品,單筆理財產品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在上述額度內,購買理財產品資金可以滾動使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閒置募集資金累計購買了保本型理財產品227,000萬元,已經全部到期收回;累計取得理財產品收益2,161.57萬元。

公司使用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理財的情況如下:

(二)尚未使用募集資金情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資金結餘金額3,375,515,897.71元尚未使用,佔前次募集資金總額的比例61.04%。

募集資金結餘主要原因系: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募投項目中莆田大蚶山風電場項目(48MW)、龍海新村風電場項目(48MW)、莆田石塘風電場項目(48MW)、龍海新厝風電場項目(47.5MW)、龍海港尾風電場項目(40MW)、莆田坪洋風電場項目(30MW)項目已經完工投產,莆田頂巖山風電場項目(48MW)項目2018年10月部分完工,但部分設備款及工程款因未到結算期尚未支付,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募集資金截至2018年12月31日結餘660,637,614.80元人民幣。

公司於2018年12月7日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募集資金用於永春外山風電場項目、南安洋坪風電場項目、莆田潘宅風電場項目、莆田平海灣海上風電場F區項目,由於四個募投項目正處於前期投入階段,後續大額工程和設備支出還未正式開始,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募集資金結餘2,714,878,282.91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資金未來仍將繼續投資於前次募集資金項目建設。

六、前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產生的經濟效益情況

(一)前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現效益情況對照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現效益情況對照表詳見附件2。

(二)前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無法單獨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況

無。

(三)前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累計實現收益與預計累計收益的差異情況

1.龍海港尾風電場項目總裝機規模 40MW,建設內容包括16臺2.5MW級併網型變槳變速風力發電機組。2016年10月完成8臺機組併網發電,另外8臺機組於2018年5月完成併網發電,因建設期內設備供應商不能如期供貨及工程施工受阻,影響工期進度,導致未能按計劃進度投產,影響項目效益實現。

2.龍海新厝風電場項目裝機規模47.5MW,於2016年10月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截至2018年12月31日,累計實現效益4,755.08萬元,其中2018年實現效益2,014.77萬元,與預計效益2,069.60萬元略有差異,主要原因系2018年整體風況比往年略差以及部分電量參與市場交易影響,導致項目未達預期效益。

七、前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資產運行情況

公司前次募集資金未涉及以資產認購股份的情形。

八、前次募集資金實際使用情況與已公開披露信息對照情況

公司將前次募集資金實際使用情況與定期報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關內容逐項對照,實際使用情況與披露內容不存在差異。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9年8月28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金額單位:人民幣萬元

注2:截至報告出具日永春外山風電場項目、南安洋坪風電場項目於2019年3月完工並投產。

附件2:

前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現效益情況對照表

注1:莆田大蚶山風電場項目(48MW)於2015年9月達到預計可使用狀態後,累計上網電量57,894萬千瓦時,累計產能利用率(等效滿負荷小時數)12,061小時,累計實現效益(項目淨利潤)21,518.44萬元。

注2:龍海新村風電場項目(48MW)於2015年11月達到預計可使用狀態後,累計上網電量30,242萬千瓦時,累計產能利用率(等效滿負荷小時數)6,300小時,累計實現效益(項目淨利潤)8,706.64萬元。

注3:莆田石塘風電場項目(48MW)於2016年10月達到預計可使用狀態後,累計上網電量39,946萬千瓦時,累計產能利用率(等效滿負荷小時數)8,322小時,累計實現效益(項目淨利潤)15,760.71萬元。

注4:龍海新厝風電場項目(47.5MW)於2016年10月達到預計可使用狀態後,累計上網電量16,592萬千瓦時,累計產能利用率(等效滿負荷小時數)3,493小時,累計實現效益(項目淨利潤)4,755.08萬元。

注5:龍海港尾風電場項目(40MW)8臺2.5MW風力發電機組於2016年10月達到預計可使用狀態,另8臺機組於2018年5月達到預計可使用狀態,累計上網電量9,336萬千瓦時,累計產能利用率(等效滿負荷小時數)2,801小時,累計實現效益(項目淨利潤)2,178.82萬元。

注6:莆田坪洋風電場項目(30MW)14臺1.5MW機組於2017年12月達到預計可使用狀態,另6臺機組於2018年1月達到預計可使用狀態,累計上網電量6,870萬千瓦時,累計產能利用率(等效滿負荷小時數)2,290小時,累計實現效益(項目淨利潤)1,843.40萬元。

注7:莆田頂巖山風電場項目(48MW)計劃建設24臺2MW級發電機組,14臺2MW機組於2018年10月達到預計可使用狀態,另10臺中的6臺已完成吊裝尚未併網、4臺正處於基礎施工階段,累計上網電量5,321萬千瓦時,累計產能利用率(等效滿負荷小時數)1,900小時,累計實現效益(項目淨利潤)643.88萬元。

注8:截至2018年12月31日永春外山風電場項目、南安洋坪風電場項目、莆田潘宅風電場項目、莆田平海灣海上風電場 F 區項目仍處於基礎施工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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