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三鎮實業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決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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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600168 證券簡稱:武漢控股 公告編號:臨2019-036號

武漢三鎮實業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武漢三鎮實業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八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通知於2019年8月19日以書面方式通知各位監事,會議於2019年8月29日下午16:00在公司16樓1607會議室召開,會議應參加表決監事5人,實際參加表決監事5人。本次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會議合法有效。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會議由公司監事會主席王靜女士主持,會議審議並通過了以下決議:

(一)公司2019年半年度報告及摘要

公司監事會根據《證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要求,對董事會編制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報告進行了嚴格的審核,認為:

1、公司2019年半年度報告的編制和審議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和公司內部管理制度的各項規定;

2、公司2019年半年度報告的內容和格式符合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的規定,該報告真實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上半年的經營管理和財務狀況等事項;

3、監事會在提出本意見前,未發現參與公司2019年半年度報告編制和審議的人員有違反保密規定的行為。

(5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二)公司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以下簡稱“財政部”)發佈的《關於修訂印發2019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9﹞6號)(以下簡稱“《修訂通知》”)的相關要求,公司擬對會計政策相關內容進行相應變更,按新的要求編制財務報表,具體情況如下:

1、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概述

(1)變更原因

2019年4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以下簡稱“財政部”)發佈《關於修訂印發2019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9﹞6號)(以下簡稱“《修訂通知》”),要求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非金融企業應當按照通知要求編制2019年度中期財務報表和年度財務報表及以後期間的財務報表。

公司擬按照《修訂通知》要求對會計政策相關內容進行相應變更,按新的要求編制財務報表。

(2)變更前公司採用的會計政策

本次變更前,公司執行財政部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的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

(3)變更後公司採用的會計政策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後,公司將按照《修訂通知》規定相應變更報表格式,企業2019年度中期財務報表和年度財務報表及以後期間的財務報表均按《修訂通知》的規定編制執行。

除上述會計政策變更外,其他未變更部分,仍按照財政部前期頒佈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執行。

2、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具體情況及對公司的影響

根據《修訂通知》的要求,公司將對財務報表相關項目進行列報調整,具體情況主要如下:

(1)資產負債表項目

① 將原“應收票據及應收賬款”項目拆分為“應收票據”和“應收賬款”二個項目;

② 將原“應付票據及應付賬款”項目拆分為“應付票據”和“應付賬款”二個項目。

(2)利潤表項目

① “資產減值損失”、“信用減值損失”項目位置移至“公允價值變動收益”之後;

② 將利潤表“減:資產減值損失”調整為“加:資產減值損失(損失以‘-’列示)”。

(3)現金流量表項目

現金流量表明確了政府補助的填列口徑,企業實際收到的政府補助,無論是與資產相關還是與收益相關,均在“收到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填列。

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只涉及《修訂通知》財務報表列報和調整,不影響公司淨資產、淨利潤等相關財務指標。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公司根據財政部相關文件要求進行的合理變更,符合相關規定和公司實際情況,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

公司監事會認真審議了公司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對相關情況進行了全面的調研和詢證,並發表如下意見:

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相關文件進行的合理變更,能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相關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等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5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特此公告。

武漢三鎮實業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19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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