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將實施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規範

食品安全 蛋糕 保健品 新華網客戶端 2019-06-30

新華社北京6月27日電(記者陽娜)記者27日從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2019年7月1日起將實施《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和《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備案管理辦法(試行)》,以更有針對性地管理小型食品業態,促進北京市食品安全整體水平提升。

根據管理規定和管理辦法,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者包括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小餐飲店、小食雜店和食品攤販。北京市對小作坊、小餐飲店實行許可制度,對小食雜店、食品攤販實行備案制度。

管理規定涵蓋了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者不得“用非食品原料生產製作食品”“經營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違反國家規定在食品中添加藥品”“標註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無標籤的預包裝食品”等16項禁止性生產經營行為。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北京將對小作坊實行正面清單管理,即小作坊不得生產加工各區制定的食品品種目錄以外的食品,不得委託或接受委託生產加工食品等;對小食雜店和食品攤販則實行負面清單管理,即小食雜店不得從事食品現場製售活動,食品攤販不得經營冷葷涼菜、生食水產品、裱花蛋糕、散裝熟食、散裝酒、保健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和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以及各區人民政府確定不得經營的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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