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銷售不合格食品!青海這兩家企業被行政處罰'

青海 食品安全 西寧 大眾汽車 青海新聞網 2019-09-16
""生產、銷售不合格食品!青海這兩家企業被行政處罰

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關於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2019年第26號)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佈的《關於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9年第9號),涉及我省食品生產和經營企業各1家。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抽檢基本情況

2018年10月29日,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組織實施的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工作中,西寧大十字百貨商店有限公司大眾店銷售標稱為青海垚鑫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純芝麻油(一級)(規格:400ml 贈8ml/瓶、生產日期:2018年3月1日),經國家肉類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檢驗,苯並[a]芘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汙染物限量》標準規定,檢驗結論不合格。

二、生產環節核查處置情況

2018年12月6日,西寧市城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青海垚鑫食品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經查,該公司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的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有關規定,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西寧市城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作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的處罰決定,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寧東市監處201931號),做出沒收非法所得198元,罰款9000元的行政處罰。

三、經營環節核查處置情況

西寧市城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西寧大十字百貨商店有限公司大眾店進行現場檢查。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西寧市城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西寧大十字百貨商店有限公司大眾店進行處罰,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寧東市監處2019018號),做出沒收非法所得133.29元,罰款80000元的行政處罰,並責令其停止銷售不合格產品,履行進貨查驗義務,加強索證索票管理,確保產品來源可查可追溯。

四、特別提醒廣大消費者,如發現有銷售不合格食品的違法行為,可撥打12315投訴舉報電話

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9月6日

來源: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編輯:雒婷 責編:馬振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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