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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朝,中國決定停止鄭和下西洋這樣世界罕有的大航行。

這清楚地表明,中國人和歐洲人對他們周圍的世界有著截然不同的態度。古代中國是一個農業國家,所以明朝和清朝像莫臥兒人一樣,對從海外事業中獲利的可能性不感興趣,把海洋留給了阿拉伯人和歐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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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朝,中國決定停止鄭和下西洋這樣世界罕有的大航行。

這清楚地表明,中國人和歐洲人對他們周圍的世界有著截然不同的態度。古代中國是一個農業國家,所以明朝和清朝像莫臥兒人一樣,對從海外事業中獲利的可能性不感興趣,把海洋留給了阿拉伯人和歐洲人。

中國長達千年的朝貢體系最終埋葬了清王朝

中國用來調整對外關係的朝貢制度是這種差異的另一個證據。

早在商朝,中國人就把外國人視為劣等文化的野蠻人。後來,他們在與其他國家的關係中運用了儒家的家庭倫理思想。當然,天子是由各國組成的大家庭的首腦。中國,占主導地位的“中國”,被視為兒童的弱勢附屬國包圍。正如兒童應該服從和尊重父母一樣,小國也必須這樣對待中國。具體表現在小國定期派遣進貢任務,向中國皇帝贈送禮物和貢品,包括叩頭,即跪三次、拜九次。這些特派團的數量因國家而異,具體取決於他們與中國的距離,如朝鮮,每年幾次,緬甸或老撾,每10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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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朝,中國決定停止鄭和下西洋這樣世界罕有的大航行。

這清楚地表明,中國人和歐洲人對他們周圍的世界有著截然不同的態度。古代中國是一個農業國家,所以明朝和清朝像莫臥兒人一樣,對從海外事業中獲利的可能性不感興趣,把海洋留給了阿拉伯人和歐洲人。

中國長達千年的朝貢體系最終埋葬了清王朝

中國用來調整對外關係的朝貢制度是這種差異的另一個證據。

早在商朝,中國人就把外國人視為劣等文化的野蠻人。後來,他們在與其他國家的關係中運用了儒家的家庭倫理思想。當然,天子是由各國組成的大家庭的首腦。中國,占主導地位的“中國”,被視為兒童的弱勢附屬國包圍。正如兒童應該服從和尊重父母一樣,小國也必須這樣對待中國。具體表現在小國定期派遣進貢任務,向中國皇帝贈送禮物和貢品,包括叩頭,即跪三次、拜九次。這些特派團的數量因國家而異,具體取決於他們與中國的距離,如朝鮮,每年幾次,緬甸或老撾,每10年一次。

中國長達千年的朝貢體系最終埋葬了清王朝

這一朝貢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確保中國邊長地區的和平與秩序,實際上通常是成功的。

小國家之所以接受這一制度,是因為他們可以通過與中國統治階層的溝通來提高自己的威望,從偉大的文明中心中獲得文化利益,並從經濟上獲利,因為中國人給他們的禮物比他們給的更有價值,而且給他們從屬的好處裡,有很大的貿易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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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朝,中國決定停止鄭和下西洋這樣世界罕有的大航行。

這清楚地表明,中國人和歐洲人對他們周圍的世界有著截然不同的態度。古代中國是一個農業國家,所以明朝和清朝像莫臥兒人一樣,對從海外事業中獲利的可能性不感興趣,把海洋留給了阿拉伯人和歐洲人。

中國長達千年的朝貢體系最終埋葬了清王朝

中國用來調整對外關係的朝貢制度是這種差異的另一個證據。

早在商朝,中國人就把外國人視為劣等文化的野蠻人。後來,他們在與其他國家的關係中運用了儒家的家庭倫理思想。當然,天子是由各國組成的大家庭的首腦。中國,占主導地位的“中國”,被視為兒童的弱勢附屬國包圍。正如兒童應該服從和尊重父母一樣,小國也必須這樣對待中國。具體表現在小國定期派遣進貢任務,向中國皇帝贈送禮物和貢品,包括叩頭,即跪三次、拜九次。這些特派團的數量因國家而異,具體取決於他們與中國的距離,如朝鮮,每年幾次,緬甸或老撾,每10年一次。

中國長達千年的朝貢體系最終埋葬了清王朝

這一朝貢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確保中國邊長地區的和平與秩序,實際上通常是成功的。

小國家之所以接受這一制度,是因為他們可以通過與中國統治階層的溝通來提高自己的威望,從偉大的文明中心中獲得文化利益,並從經濟上獲利,因為中國人給他們的禮物比他們給的更有價值,而且給他們從屬的好處裡,有很大的貿易優惠。

中國長達千年的朝貢體系最終埋葬了清王朝

但另一方面,正是中國的成功促成了古代國際關係日後的毀滅。

這一成功使國人更加確信,中國是一個沒有競爭國家或政府的世界體系的中心。朝貢關係是他們認識到的國際關係的唯一形式。他們很難理解所有國家的法律平等觀念。因此,古代中國的國際關係觀直接與歐洲原有的國際觀相牴觸,古代中國和西方之間沒有共同立場作為兩國關係的基礎。

直到哥倫布和葡萄牙人遠航後,歐洲向海外擴張,中國與西方的關係才得以繼續。在此之前,歐亞大陸東西兩端的相互作用有時是不存在的,通常是間接的。最早的互動是與羅馬的絲綢貿易。這種貿易是由中東的商人進行的。它已經達到了非常大的規模。由於中國對從羅馬或任何其他國家進口商品不感興趣,羅馬的金銀不得不繼續流出,影響其經濟。這種情況本質上是19世紀以前中國對外經濟關係的特點,它反映的不是中國人民的偏見,而是中國人民的財富和技術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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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朝,中國決定停止鄭和下西洋這樣世界罕有的大航行。

這清楚地表明,中國人和歐洲人對他們周圍的世界有著截然不同的態度。古代中國是一個農業國家,所以明朝和清朝像莫臥兒人一樣,對從海外事業中獲利的可能性不感興趣,把海洋留給了阿拉伯人和歐洲人。

中國長達千年的朝貢體系最終埋葬了清王朝

中國用來調整對外關係的朝貢制度是這種差異的另一個證據。

早在商朝,中國人就把外國人視為劣等文化的野蠻人。後來,他們在與其他國家的關係中運用了儒家的家庭倫理思想。當然,天子是由各國組成的大家庭的首腦。中國,占主導地位的“中國”,被視為兒童的弱勢附屬國包圍。正如兒童應該服從和尊重父母一樣,小國也必須這樣對待中國。具體表現在小國定期派遣進貢任務,向中國皇帝贈送禮物和貢品,包括叩頭,即跪三次、拜九次。這些特派團的數量因國家而異,具體取決於他們與中國的距離,如朝鮮,每年幾次,緬甸或老撾,每10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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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朝貢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確保中國邊長地區的和平與秩序,實際上通常是成功的。

小國家之所以接受這一制度,是因為他們可以通過與中國統治階層的溝通來提高自己的威望,從偉大的文明中心中獲得文化利益,並從經濟上獲利,因為中國人給他們的禮物比他們給的更有價值,而且給他們從屬的好處裡,有很大的貿易優惠。

中國長達千年的朝貢體系最終埋葬了清王朝

但另一方面,正是中國的成功促成了古代國際關係日後的毀滅。

這一成功使國人更加確信,中國是一個沒有競爭國家或政府的世界體系的中心。朝貢關係是他們認識到的國際關係的唯一形式。他們很難理解所有國家的法律平等觀念。因此,古代中國的國際關係觀直接與歐洲原有的國際觀相牴觸,古代中國和西方之間沒有共同立場作為兩國關係的基礎。

直到哥倫布和葡萄牙人遠航後,歐洲向海外擴張,中國與西方的關係才得以繼續。在此之前,歐亞大陸東西兩端的相互作用有時是不存在的,通常是間接的。最早的互動是與羅馬的絲綢貿易。這種貿易是由中東的商人進行的。它已經達到了非常大的規模。由於中國對從羅馬或任何其他國家進口商品不感興趣,羅馬的金銀不得不繼續流出,影響其經濟。這種情況本質上是19世紀以前中國對外經濟關係的特點,它反映的不是中國人民的偏見,而是中國人民的財富和技術優勢。

中國長達千年的朝貢體系最終埋葬了清王朝

唐宋時期,波斯和阿拉伯商人在中國南部沿海和長江下游港口建立了一些大型商業集團。

其中,一些外國商業家族在中國生活了五代。他們娶了當地的婦女,他們的一些孩子甚至成為學者,通過考試,進入了中國的官僚機構;他們完全是中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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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朝,中國決定停止鄭和下西洋這樣世界罕有的大航行。

這清楚地表明,中國人和歐洲人對他們周圍的世界有著截然不同的態度。古代中國是一個農業國家,所以明朝和清朝像莫臥兒人一樣,對從海外事業中獲利的可能性不感興趣,把海洋留給了阿拉伯人和歐洲人。

中國長達千年的朝貢體系最終埋葬了清王朝

中國用來調整對外關係的朝貢制度是這種差異的另一個證據。

早在商朝,中國人就把外國人視為劣等文化的野蠻人。後來,他們在與其他國家的關係中運用了儒家的家庭倫理思想。當然,天子是由各國組成的大家庭的首腦。中國,占主導地位的“中國”,被視為兒童的弱勢附屬國包圍。正如兒童應該服從和尊重父母一樣,小國也必須這樣對待中國。具體表現在小國定期派遣進貢任務,向中國皇帝贈送禮物和貢品,包括叩頭,即跪三次、拜九次。這些特派團的數量因國家而異,具體取決於他們與中國的距離,如朝鮮,每年幾次,緬甸或老撾,每10年一次。

中國長達千年的朝貢體系最終埋葬了清王朝

這一朝貢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確保中國邊長地區的和平與秩序,實際上通常是成功的。

小國家之所以接受這一制度,是因為他們可以通過與中國統治階層的溝通來提高自己的威望,從偉大的文明中心中獲得文化利益,並從經濟上獲利,因為中國人給他們的禮物比他們給的更有價值,而且給他們從屬的好處裡,有很大的貿易優惠。

中國長達千年的朝貢體系最終埋葬了清王朝

但另一方面,正是中國的成功促成了古代國際關係日後的毀滅。

這一成功使國人更加確信,中國是一個沒有競爭國家或政府的世界體系的中心。朝貢關係是他們認識到的國際關係的唯一形式。他們很難理解所有國家的法律平等觀念。因此,古代中國的國際關係觀直接與歐洲原有的國際觀相牴觸,古代中國和西方之間沒有共同立場作為兩國關係的基礎。

直到哥倫布和葡萄牙人遠航後,歐洲向海外擴張,中國與西方的關係才得以繼續。在此之前,歐亞大陸東西兩端的相互作用有時是不存在的,通常是間接的。最早的互動是與羅馬的絲綢貿易。這種貿易是由中東的商人進行的。它已經達到了非常大的規模。由於中國對從羅馬或任何其他國家進口商品不感興趣,羅馬的金銀不得不繼續流出,影響其經濟。這種情況本質上是19世紀以前中國對外經濟關係的特點,它反映的不是中國人民的偏見,而是中國人民的財富和技術優勢。

中國長達千年的朝貢體系最終埋葬了清王朝

唐宋時期,波斯和阿拉伯商人在中國南部沿海和長江下游港口建立了一些大型商業集團。

其中,一些外國商業家族在中國生活了五代。他們娶了當地的婦女,他們的一些孩子甚至成為學者,通過考試,進入了中國的官僚機構;他們完全是中國人。

中國長達千年的朝貢體系最終埋葬了清王朝

元朝時期,中國與西方國家的互動比以前大得多。

由於蒙古人征服了整個大陸,在1240年後的一個世紀裡,中國和歐洲之間首次實現了安全的旅行。當時,相當多的歐洲人來到了東方。他們中的一些人是神父,他們想把蒙古人變成基督教;另一些人,像波羅家族,是被新的、令人眼花繚亂的商業機會所吸引的商人。然而,隨著蒙古帝國的瓦解,穆斯林再一次封鎖了東西方之間的通道,因此,直接接觸停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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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朝,中國決定停止鄭和下西洋這樣世界罕有的大航行。

這清楚地表明,中國人和歐洲人對他們周圍的世界有著截然不同的態度。古代中國是一個農業國家,所以明朝和清朝像莫臥兒人一樣,對從海外事業中獲利的可能性不感興趣,把海洋留給了阿拉伯人和歐洲人。

中國長達千年的朝貢體系最終埋葬了清王朝

中國用來調整對外關係的朝貢制度是這種差異的另一個證據。

早在商朝,中國人就把外國人視為劣等文化的野蠻人。後來,他們在與其他國家的關係中運用了儒家的家庭倫理思想。當然,天子是由各國組成的大家庭的首腦。中國,占主導地位的“中國”,被視為兒童的弱勢附屬國包圍。正如兒童應該服從和尊重父母一樣,小國也必須這樣對待中國。具體表現在小國定期派遣進貢任務,向中國皇帝贈送禮物和貢品,包括叩頭,即跪三次、拜九次。這些特派團的數量因國家而異,具體取決於他們與中國的距離,如朝鮮,每年幾次,緬甸或老撾,每10年一次。

中國長達千年的朝貢體系最終埋葬了清王朝

這一朝貢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確保中國邊長地區的和平與秩序,實際上通常是成功的。

小國家之所以接受這一制度,是因為他們可以通過與中國統治階層的溝通來提高自己的威望,從偉大的文明中心中獲得文化利益,並從經濟上獲利,因為中國人給他們的禮物比他們給的更有價值,而且給他們從屬的好處裡,有很大的貿易優惠。

中國長達千年的朝貢體系最終埋葬了清王朝

但另一方面,正是中國的成功促成了古代國際關係日後的毀滅。

這一成功使國人更加確信,中國是一個沒有競爭國家或政府的世界體系的中心。朝貢關係是他們認識到的國際關係的唯一形式。他們很難理解所有國家的法律平等觀念。因此,古代中國的國際關係觀直接與歐洲原有的國際觀相牴觸,古代中國和西方之間沒有共同立場作為兩國關係的基礎。

直到哥倫布和葡萄牙人遠航後,歐洲向海外擴張,中國與西方的關係才得以繼續。在此之前,歐亞大陸東西兩端的相互作用有時是不存在的,通常是間接的。最早的互動是與羅馬的絲綢貿易。這種貿易是由中東的商人進行的。它已經達到了非常大的規模。由於中國對從羅馬或任何其他國家進口商品不感興趣,羅馬的金銀不得不繼續流出,影響其經濟。這種情況本質上是19世紀以前中國對外經濟關係的特點,它反映的不是中國人民的偏見,而是中國人民的財富和技術優勢。

中國長達千年的朝貢體系最終埋葬了清王朝

唐宋時期,波斯和阿拉伯商人在中國南部沿海和長江下游港口建立了一些大型商業集團。

其中,一些外國商業家族在中國生活了五代。他們娶了當地的婦女,他們的一些孩子甚至成為學者,通過考試,進入了中國的官僚機構;他們完全是中國人。

中國長達千年的朝貢體系最終埋葬了清王朝

元朝時期,中國與西方國家的互動比以前大得多。

由於蒙古人征服了整個大陸,在1240年後的一個世紀裡,中國和歐洲之間首次實現了安全的旅行。當時,相當多的歐洲人來到了東方。他們中的一些人是神父,他們想把蒙古人變成基督教;另一些人,像波羅家族,是被新的、令人眼花繚亂的商業機會所吸引的商人。然而,隨著蒙古帝國的瓦解,穆斯林再一次封鎖了東西方之間的通道,因此,直接接觸停止了。

中國長達千年的朝貢體系最終埋葬了清王朝

1514年,葡萄牙商人與廣州進行貿易,1577年,他們在澳門建立了長期的商業基地。當時,中國開始直接感受到充滿活力的新興歐洲的影響。葡萄牙人買了中國絲綢、木刻、瓷器、漆器和黃金,作為回報,他們從東印度群島運來了肉豆蔻、丁香和肉豆蔻皮、帝汶島的檀香、爪哇的醫藥和染料,以及印度產的桂皮、胡椒和姜。歐洲貨物也不涉及;原來的聯合體很簡單,在中國沒有市場。這些葡萄牙人充當純粹亞洲內部貿易的託運人和中間人。

荷蘭和英國終於開始挑戰葡萄牙對中國貿易的壟斷地位。

荷蘭東印度公司和英國東印度公司的代理商分別於1604年和1637年抵達廣州。他們兩人都沒有得到中國當局的授權進行貿易,因此荷蘭和英國搶劫了葡萄牙船隻,並在中國南部沿海從事非法貿易數十年。到18世紀中葉,中國人與所有國家進行貿易,但僅限於廣州和澳門。英國很快就獲得了這一貿易的最大份額,一部分是因為他們日益增長的商業和工業優勢,另一部分是因為他們在印度的活動基礎無與倫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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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朝,中國決定停止鄭和下西洋這樣世界罕有的大航行。

這清楚地表明,中國人和歐洲人對他們周圍的世界有著截然不同的態度。古代中國是一個農業國家,所以明朝和清朝像莫臥兒人一樣,對從海外事業中獲利的可能性不感興趣,把海洋留給了阿拉伯人和歐洲人。

中國長達千年的朝貢體系最終埋葬了清王朝

中國用來調整對外關係的朝貢制度是這種差異的另一個證據。

早在商朝,中國人就把外國人視為劣等文化的野蠻人。後來,他們在與其他國家的關係中運用了儒家的家庭倫理思想。當然,天子是由各國組成的大家庭的首腦。中國,占主導地位的“中國”,被視為兒童的弱勢附屬國包圍。正如兒童應該服從和尊重父母一樣,小國也必須這樣對待中國。具體表現在小國定期派遣進貢任務,向中國皇帝贈送禮物和貢品,包括叩頭,即跪三次、拜九次。這些特派團的數量因國家而異,具體取決於他們與中國的距離,如朝鮮,每年幾次,緬甸或老撾,每10年一次。

中國長達千年的朝貢體系最終埋葬了清王朝

這一朝貢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確保中國邊長地區的和平與秩序,實際上通常是成功的。

小國家之所以接受這一制度,是因為他們可以通過與中國統治階層的溝通來提高自己的威望,從偉大的文明中心中獲得文化利益,並從經濟上獲利,因為中國人給他們的禮物比他們給的更有價值,而且給他們從屬的好處裡,有很大的貿易優惠。

中國長達千年的朝貢體系最終埋葬了清王朝

但另一方面,正是中國的成功促成了古代國際關係日後的毀滅。

這一成功使國人更加確信,中國是一個沒有競爭國家或政府的世界體系的中心。朝貢關係是他們認識到的國際關係的唯一形式。他們很難理解所有國家的法律平等觀念。因此,古代中國的國際關係觀直接與歐洲原有的國際觀相牴觸,古代中國和西方之間沒有共同立場作為兩國關係的基礎。

直到哥倫布和葡萄牙人遠航後,歐洲向海外擴張,中國與西方的關係才得以繼續。在此之前,歐亞大陸東西兩端的相互作用有時是不存在的,通常是間接的。最早的互動是與羅馬的絲綢貿易。這種貿易是由中東的商人進行的。它已經達到了非常大的規模。由於中國對從羅馬或任何其他國家進口商品不感興趣,羅馬的金銀不得不繼續流出,影響其經濟。這種情況本質上是19世紀以前中國對外經濟關係的特點,它反映的不是中國人民的偏見,而是中國人民的財富和技術優勢。

中國長達千年的朝貢體系最終埋葬了清王朝

唐宋時期,波斯和阿拉伯商人在中國南部沿海和長江下游港口建立了一些大型商業集團。

其中,一些外國商業家族在中國生活了五代。他們娶了當地的婦女,他們的一些孩子甚至成為學者,通過考試,進入了中國的官僚機構;他們完全是中國人。

中國長達千年的朝貢體系最終埋葬了清王朝

元朝時期,中國與西方國家的互動比以前大得多。

由於蒙古人征服了整個大陸,在1240年後的一個世紀裡,中國和歐洲之間首次實現了安全的旅行。當時,相當多的歐洲人來到了東方。他們中的一些人是神父,他們想把蒙古人變成基督教;另一些人,像波羅家族,是被新的、令人眼花繚亂的商業機會所吸引的商人。然而,隨著蒙古帝國的瓦解,穆斯林再一次封鎖了東西方之間的通道,因此,直接接觸停止了。

中國長達千年的朝貢體系最終埋葬了清王朝

1514年,葡萄牙商人與廣州進行貿易,1577年,他們在澳門建立了長期的商業基地。當時,中國開始直接感受到充滿活力的新興歐洲的影響。葡萄牙人買了中國絲綢、木刻、瓷器、漆器和黃金,作為回報,他們從東印度群島運來了肉豆蔻、丁香和肉豆蔻皮、帝汶島的檀香、爪哇的醫藥和染料,以及印度產的桂皮、胡椒和姜。歐洲貨物也不涉及;原來的聯合體很簡單,在中國沒有市場。這些葡萄牙人充當純粹亞洲內部貿易的託運人和中間人。

荷蘭和英國終於開始挑戰葡萄牙對中國貿易的壟斷地位。

荷蘭東印度公司和英國東印度公司的代理商分別於1604年和1637年抵達廣州。他們兩人都沒有得到中國當局的授權進行貿易,因此荷蘭和英國搶劫了葡萄牙船隻,並在中國南部沿海從事非法貿易數十年。到18世紀中葉,中國人與所有國家進行貿易,但僅限於廣州和澳門。英國很快就獲得了這一貿易的最大份額,一部分是因為他們日益增長的商業和工業優勢,另一部分是因為他們在印度的活動基礎無與倫比。

中國長達千年的朝貢體系最終埋葬了清王朝

值得注意的是,當歐洲贏得亞洲海上貿易的控制權時,中國統治階層正積極反對海外事業。

早在歐洲人到來之前,中國移民就已經緩慢地遷移到東南亞。在菲律賓群島,西班牙人可能永遠不會像中國人那樣多。1603年,32年前馬尼拉作為西班牙殖民地建立時,那裡大約有2萬中國居民。

1603年,馬尼拉的中國人遭受了一場大屠殺;這樣的一場大屠殺。他們和東南亞的同胞必須每隔一次忍受一次。然而,當時福建省的一位官員,也就是鄰近大陸的一位官員,對此事持寬容的態度,譴責所有海外華人都是他們祖先墳墓的可恥的敵人,不值得陛下關心。同樣,在1712年,皇帝頒佈了一項法令,禁止中國人到東南亞出差和居住。五年後,另一項法令允許出國的中國人無需擔心懲罰就可以回國;1729年,另一項法令規定了海外華人回國的日期,但期限屆滿後,他們不能回國。這與西方國家形成了鮮明的對比,西方國家很快就積極開放海外殖民地,建立了貿易公司,並準備用武力保衛這些海外商業免受任何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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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朝,中國決定停止鄭和下西洋這樣世界罕有的大航行。

這清楚地表明,中國人和歐洲人對他們周圍的世界有著截然不同的態度。古代中國是一個農業國家,所以明朝和清朝像莫臥兒人一樣,對從海外事業中獲利的可能性不感興趣,把海洋留給了阿拉伯人和歐洲人。

中國長達千年的朝貢體系最終埋葬了清王朝

中國用來調整對外關係的朝貢制度是這種差異的另一個證據。

早在商朝,中國人就把外國人視為劣等文化的野蠻人。後來,他們在與其他國家的關係中運用了儒家的家庭倫理思想。當然,天子是由各國組成的大家庭的首腦。中國,占主導地位的“中國”,被視為兒童的弱勢附屬國包圍。正如兒童應該服從和尊重父母一樣,小國也必須這樣對待中國。具體表現在小國定期派遣進貢任務,向中國皇帝贈送禮物和貢品,包括叩頭,即跪三次、拜九次。這些特派團的數量因國家而異,具體取決於他們與中國的距離,如朝鮮,每年幾次,緬甸或老撾,每10年一次。

中國長達千年的朝貢體系最終埋葬了清王朝

這一朝貢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確保中國邊長地區的和平與秩序,實際上通常是成功的。

小國家之所以接受這一制度,是因為他們可以通過與中國統治階層的溝通來提高自己的威望,從偉大的文明中心中獲得文化利益,並從經濟上獲利,因為中國人給他們的禮物比他們給的更有價值,而且給他們從屬的好處裡,有很大的貿易優惠。

中國長達千年的朝貢體系最終埋葬了清王朝

但另一方面,正是中國的成功促成了古代國際關係日後的毀滅。

這一成功使國人更加確信,中國是一個沒有競爭國家或政府的世界體系的中心。朝貢關係是他們認識到的國際關係的唯一形式。他們很難理解所有國家的法律平等觀念。因此,古代中國的國際關係觀直接與歐洲原有的國際觀相牴觸,古代中國和西方之間沒有共同立場作為兩國關係的基礎。

直到哥倫布和葡萄牙人遠航後,歐洲向海外擴張,中國與西方的關係才得以繼續。在此之前,歐亞大陸東西兩端的相互作用有時是不存在的,通常是間接的。最早的互動是與羅馬的絲綢貿易。這種貿易是由中東的商人進行的。它已經達到了非常大的規模。由於中國對從羅馬或任何其他國家進口商品不感興趣,羅馬的金銀不得不繼續流出,影響其經濟。這種情況本質上是19世紀以前中國對外經濟關係的特點,它反映的不是中國人民的偏見,而是中國人民的財富和技術優勢。

中國長達千年的朝貢體系最終埋葬了清王朝

唐宋時期,波斯和阿拉伯商人在中國南部沿海和長江下游港口建立了一些大型商業集團。

其中,一些外國商業家族在中國生活了五代。他們娶了當地的婦女,他們的一些孩子甚至成為學者,通過考試,進入了中國的官僚機構;他們完全是中國人。

中國長達千年的朝貢體系最終埋葬了清王朝

元朝時期,中國與西方國家的互動比以前大得多。

由於蒙古人征服了整個大陸,在1240年後的一個世紀裡,中國和歐洲之間首次實現了安全的旅行。當時,相當多的歐洲人來到了東方。他們中的一些人是神父,他們想把蒙古人變成基督教;另一些人,像波羅家族,是被新的、令人眼花繚亂的商業機會所吸引的商人。然而,隨著蒙古帝國的瓦解,穆斯林再一次封鎖了東西方之間的通道,因此,直接接觸停止了。

中國長達千年的朝貢體系最終埋葬了清王朝

1514年,葡萄牙商人與廣州進行貿易,1577年,他們在澳門建立了長期的商業基地。當時,中國開始直接感受到充滿活力的新興歐洲的影響。葡萄牙人買了中國絲綢、木刻、瓷器、漆器和黃金,作為回報,他們從東印度群島運來了肉豆蔻、丁香和肉豆蔻皮、帝汶島的檀香、爪哇的醫藥和染料,以及印度產的桂皮、胡椒和姜。歐洲貨物也不涉及;原來的聯合體很簡單,在中國沒有市場。這些葡萄牙人充當純粹亞洲內部貿易的託運人和中間人。

荷蘭和英國終於開始挑戰葡萄牙對中國貿易的壟斷地位。

荷蘭東印度公司和英國東印度公司的代理商分別於1604年和1637年抵達廣州。他們兩人都沒有得到中國當局的授權進行貿易,因此荷蘭和英國搶劫了葡萄牙船隻,並在中國南部沿海從事非法貿易數十年。到18世紀中葉,中國人與所有國家進行貿易,但僅限於廣州和澳門。英國很快就獲得了這一貿易的最大份額,一部分是因為他們日益增長的商業和工業優勢,另一部分是因為他們在印度的活動基礎無與倫比。

中國長達千年的朝貢體系最終埋葬了清王朝

值得注意的是,當歐洲贏得亞洲海上貿易的控制權時,中國統治階層正積極反對海外事業。

早在歐洲人到來之前,中國移民就已經緩慢地遷移到東南亞。在菲律賓群島,西班牙人可能永遠不會像中國人那樣多。1603年,32年前馬尼拉作為西班牙殖民地建立時,那裡大約有2萬中國居民。

1603年,馬尼拉的中國人遭受了一場大屠殺;這樣的一場大屠殺。他們和東南亞的同胞必須每隔一次忍受一次。然而,當時福建省的一位官員,也就是鄰近大陸的一位官員,對此事持寬容的態度,譴責所有海外華人都是他們祖先墳墓的可恥的敵人,不值得陛下關心。同樣,在1712年,皇帝頒佈了一項法令,禁止中國人到東南亞出差和居住。五年後,另一項法令允許出國的中國人無需擔心懲罰就可以回國;1729年,另一項法令規定了海外華人回國的日期,但期限屆滿後,他們不能回國。這與西方國家形成了鮮明的對比,西方國家很快就積極開放海外殖民地,建立了貿易公司,並準備用武力保衛這些海外商業免受任何威脅。

中國長達千年的朝貢體系最終埋葬了清王朝

當時,西伯利亞的俄羅斯人也試圖發展與中國的貿易關係。

中國的反應是:嚴格控制和限制貿易。《尼布楚條約》(1689年)和《楚克圖條約》(1727年)規定,俄國人可以在兩國之間的三個相鄰地點開展業務,並每三年派一輛大篷車到北京。中國允許他們在北京建造一座教堂,有一名神父和三名副神父。然而,他們在北京的教堂數量僅限於300人。在這些條件下,交換了少量的貨物——俄羅斯毛皮、皮革製品、紡織品、牛、馬和玻璃器皿,交換了中國絲綢、茶、漆器和瓷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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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朝,中國決定停止鄭和下西洋這樣世界罕有的大航行。

這清楚地表明,中國人和歐洲人對他們周圍的世界有著截然不同的態度。古代中國是一個農業國家,所以明朝和清朝像莫臥兒人一樣,對從海外事業中獲利的可能性不感興趣,把海洋留給了阿拉伯人和歐洲人。

中國長達千年的朝貢體系最終埋葬了清王朝

中國用來調整對外關係的朝貢制度是這種差異的另一個證據。

早在商朝,中國人就把外國人視為劣等文化的野蠻人。後來,他們在與其他國家的關係中運用了儒家的家庭倫理思想。當然,天子是由各國組成的大家庭的首腦。中國,占主導地位的“中國”,被視為兒童的弱勢附屬國包圍。正如兒童應該服從和尊重父母一樣,小國也必須這樣對待中國。具體表現在小國定期派遣進貢任務,向中國皇帝贈送禮物和貢品,包括叩頭,即跪三次、拜九次。這些特派團的數量因國家而異,具體取決於他們與中國的距離,如朝鮮,每年幾次,緬甸或老撾,每10年一次。

中國長達千年的朝貢體系最終埋葬了清王朝

這一朝貢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確保中國邊長地區的和平與秩序,實際上通常是成功的。

小國家之所以接受這一制度,是因為他們可以通過與中國統治階層的溝通來提高自己的威望,從偉大的文明中心中獲得文化利益,並從經濟上獲利,因為中國人給他們的禮物比他們給的更有價值,而且給他們從屬的好處裡,有很大的貿易優惠。

中國長達千年的朝貢體系最終埋葬了清王朝

但另一方面,正是中國的成功促成了古代國際關係日後的毀滅。

這一成功使國人更加確信,中國是一個沒有競爭國家或政府的世界體系的中心。朝貢關係是他們認識到的國際關係的唯一形式。他們很難理解所有國家的法律平等觀念。因此,古代中國的國際關係觀直接與歐洲原有的國際觀相牴觸,古代中國和西方之間沒有共同立場作為兩國關係的基礎。

直到哥倫布和葡萄牙人遠航後,歐洲向海外擴張,中國與西方的關係才得以繼續。在此之前,歐亞大陸東西兩端的相互作用有時是不存在的,通常是間接的。最早的互動是與羅馬的絲綢貿易。這種貿易是由中東的商人進行的。它已經達到了非常大的規模。由於中國對從羅馬或任何其他國家進口商品不感興趣,羅馬的金銀不得不繼續流出,影響其經濟。這種情況本質上是19世紀以前中國對外經濟關係的特點,它反映的不是中國人民的偏見,而是中國人民的財富和技術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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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時期,波斯和阿拉伯商人在中國南部沿海和長江下游港口建立了一些大型商業集團。

其中,一些外國商業家族在中國生活了五代。他們娶了當地的婦女,他們的一些孩子甚至成為學者,通過考試,進入了中國的官僚機構;他們完全是中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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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時期,中國與西方國家的互動比以前大得多。

由於蒙古人征服了整個大陸,在1240年後的一個世紀裡,中國和歐洲之間首次實現了安全的旅行。當時,相當多的歐洲人來到了東方。他們中的一些人是神父,他們想把蒙古人變成基督教;另一些人,像波羅家族,是被新的、令人眼花繚亂的商業機會所吸引的商人。然而,隨著蒙古帝國的瓦解,穆斯林再一次封鎖了東西方之間的通道,因此,直接接觸停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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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4年,葡萄牙商人與廣州進行貿易,1577年,他們在澳門建立了長期的商業基地。當時,中國開始直接感受到充滿活力的新興歐洲的影響。葡萄牙人買了中國絲綢、木刻、瓷器、漆器和黃金,作為回報,他們從東印度群島運來了肉豆蔻、丁香和肉豆蔻皮、帝汶島的檀香、爪哇的醫藥和染料,以及印度產的桂皮、胡椒和姜。歐洲貨物也不涉及;原來的聯合體很簡單,在中國沒有市場。這些葡萄牙人充當純粹亞洲內部貿易的託運人和中間人。

荷蘭和英國終於開始挑戰葡萄牙對中國貿易的壟斷地位。

荷蘭東印度公司和英國東印度公司的代理商分別於1604年和1637年抵達廣州。他們兩人都沒有得到中國當局的授權進行貿易,因此荷蘭和英國搶劫了葡萄牙船隻,並在中國南部沿海從事非法貿易數十年。到18世紀中葉,中國人與所有國家進行貿易,但僅限於廣州和澳門。英國很快就獲得了這一貿易的最大份額,一部分是因為他們日益增長的商業和工業優勢,另一部分是因為他們在印度的活動基礎無與倫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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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當歐洲贏得亞洲海上貿易的控制權時,中國統治階層正積極反對海外事業。

早在歐洲人到來之前,中國移民就已經緩慢地遷移到東南亞。在菲律賓群島,西班牙人可能永遠不會像中國人那樣多。1603年,32年前馬尼拉作為西班牙殖民地建立時,那裡大約有2萬中國居民。

1603年,馬尼拉的中國人遭受了一場大屠殺;這樣的一場大屠殺。他們和東南亞的同胞必須每隔一次忍受一次。然而,當時福建省的一位官員,也就是鄰近大陸的一位官員,對此事持寬容的態度,譴責所有海外華人都是他們祖先墳墓的可恥的敵人,不值得陛下關心。同樣,在1712年,皇帝頒佈了一項法令,禁止中國人到東南亞出差和居住。五年後,另一項法令允許出國的中國人無需擔心懲罰就可以回國;1729年,另一項法令規定了海外華人回國的日期,但期限屆滿後,他們不能回國。這與西方國家形成了鮮明的對比,西方國家很快就積極開放海外殖民地,建立了貿易公司,並準備用武力保衛這些海外商業免受任何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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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西伯利亞的俄羅斯人也試圖發展與中國的貿易關係。

中國的反應是:嚴格控制和限制貿易。《尼布楚條約》(1689年)和《楚克圖條約》(1727年)規定,俄國人可以在兩國之間的三個相鄰地點開展業務,並每三年派一輛大篷車到北京。中國允許他們在北京建造一座教堂,有一名神父和三名副神父。然而,他們在北京的教堂數量僅限於300人。在這些條件下,交換了少量的貨物——俄羅斯毛皮、皮革製品、紡織品、牛、馬和玻璃器皿,交換了中國絲綢、茶、漆器和瓷器。

中國長達千年的朝貢體系最終埋葬了清王朝

在與歐洲的第一次衝突之後,中國人仍然非常自信和獨立。清朝統治者下令把西方商人限制在幾個海港和邊境貿易站;在處理國際事務時,除了一些例外,他們只承認朝貢關係;他們對科學表示過短暫的興趣,但最終他們放棄了,並在盡情享受統治的奢靡生活。可怕的是,除了中國的清朝,歷史上從來沒有一個國家如此自信於未來,卻如此毫無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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