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險確診即賠?太天真了!別被忽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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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數人認為,重疾險確診即賠?

一分君告訴你,不一定!!!

重疾到什麼程度才能賠,具體怎麼賠付,合同白紙黑字都寫得清清楚楚。

所以,一分君建議大家,在購買重疾險時,需要花點時間認真研究重疾條款,非常有必要

今日,一分君就跟大家聊一聊重疾險那些事。

一、25種重大疾病賠付條件

買重大疾病險,大家最關心的莫過於重疾險到底能保多少疾病。大致分成以下幾類,即:

重疾險的疾病=19種其它疾病(保監會統一規定)+6種必報疾病+其它疾病(保險公司自定義)

其中,保監會所規定的25種重疾佔到了所有重疾險理賠的95%左右,所以,這25種疾病是重疾險保障的核心。

從賠付條件來看,這25種重疾可以劃分為3類:

第1類:確診即賠(3種)

第2類:實施了約定的手術後賠付(5種)

第3類:達到某種特定狀態後賠付(17種)

如下圖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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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數人認為,重疾險確診即賠?

一分君告訴你,不一定!!!

重疾到什麼程度才能賠,具體怎麼賠付,合同白紙黑字都寫得清清楚楚。

所以,一分君建議大家,在購買重疾險時,需要花點時間認真研究重疾條款,非常有必要

今日,一分君就跟大家聊一聊重疾險那些事。

一、25種重大疾病賠付條件

買重大疾病險,大家最關心的莫過於重疾險到底能保多少疾病。大致分成以下幾類,即:

重疾險的疾病=19種其它疾病(保監會統一規定)+6種必報疾病+其它疾病(保險公司自定義)

其中,保監會所規定的25種重疾佔到了所有重疾險理賠的95%左右,所以,這25種疾病是重疾險保障的核心。

從賠付條件來看,這25種重疾可以劃分為3類:

第1類:確診即賠(3種)

第2類:實施了約定的手術後賠付(5種)

第3類:達到某種特定狀態後賠付(17種)

如下圖所示:

重疾險確診即賠?太天真了!別被忽悠了...

二、重疾確診即賠,倒不如說滿足合同條件即賠

接下來,一分君根據上圖,分項細說:

2.1確診即賠

確診即賠,指的是,不管被保人是否接受了後續的治療,實際花費了多少治療費,只要確診疾病後,保險公司就會一次性賠付保額,而且,並不關心保費的用途,你可以還房貸、車貸、孩子的教育費用等等。

最常見的就是惡性腫瘤(包括白血病),只要臨床診斷屬於規定的癌症範疇,就可以去申請理賠。

惡性腫瘤疾病定義及賠付條件指惡性細胞不受控制的進行性增長和擴散,浸潤和破壞周圍正常組織,可以經血管、淋巴管和體腔擴散轉移到身體其它部位的疾病。經病理學檢查結果明確診斷,臨床診斷屬於世界衛生組織《疾病和有關健康問題的國際統計分類》(ICD-10)的惡性腫瘤範疇。下列疾病不在保障範圍內:(1)原位癌;(2)相當於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細胞白血病;(3)相當於Ann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4)皮膚癌(不包括惡性黑色素瘤及已發生轉移的皮膚癌);(5)TNM分期為T1N0M0期或更輕分期的前列腺癌;(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間所患惡性腫瘤。

從實際理賠來看,癌症佔所有重疾險理賠的60%以上,確診即賠還是非常不錯的。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原位癌是不賠的。主要是,原位癌屬於極早期的癌症,一旦發現,只要及時治療,那麼,治癒率就會很高。所以,原位癌不屬於重疾的範疇,一般被劃入輕症範疇

2.2實施了約定的手術

很多重疾,在醫學上確診只是先決條件,最後是否能順利理賠,還需要看是否採用了條款約定的治療手段。如果採用了,就能順利理賠。如果沒有采用,就無法理賠。

打個比方,像冠心病,很多人誤以為只要接受了支架植入手術、腔鏡手術,就能理賠,但事實並不是如此。在合同條款上,有明確規定:必須實施了開胸進行的冠狀動脈血管旁路移植手術才可以。

冠狀動脈搭橋術(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指為治療嚴重的冠心病,實際實施了開胸進行的冠狀動脈血管旁路移植的手術。冠狀動脈支架植入術、心導管球囊擴張術、激光射頻技術及其它非開胸的介入手術、腔鏡手術不在保障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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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數人認為,重疾險確診即賠?

一分君告訴你,不一定!!!

重疾到什麼程度才能賠,具體怎麼賠付,合同白紙黑字都寫得清清楚楚。

所以,一分君建議大家,在購買重疾險時,需要花點時間認真研究重疾條款,非常有必要

今日,一分君就跟大家聊一聊重疾險那些事。

一、25種重大疾病賠付條件

買重大疾病險,大家最關心的莫過於重疾險到底能保多少疾病。大致分成以下幾類,即:

重疾險的疾病=19種其它疾病(保監會統一規定)+6種必報疾病+其它疾病(保險公司自定義)

其中,保監會所規定的25種重疾佔到了所有重疾險理賠的95%左右,所以,這25種疾病是重疾險保障的核心。

從賠付條件來看,這25種重疾可以劃分為3類:

第1類:確診即賠(3種)

第2類:實施了約定的手術後賠付(5種)

第3類:達到某種特定狀態後賠付(17種)

如下圖所示:

重疾險確診即賠?太天真了!別被忽悠了...

二、重疾確診即賠,倒不如說滿足合同條件即賠

接下來,一分君根據上圖,分項細說:

2.1確診即賠

確診即賠,指的是,不管被保人是否接受了後續的治療,實際花費了多少治療費,只要確診疾病後,保險公司就會一次性賠付保額,而且,並不關心保費的用途,你可以還房貸、車貸、孩子的教育費用等等。

最常見的就是惡性腫瘤(包括白血病),只要臨床診斷屬於規定的癌症範疇,就可以去申請理賠。

惡性腫瘤疾病定義及賠付條件指惡性細胞不受控制的進行性增長和擴散,浸潤和破壞周圍正常組織,可以經血管、淋巴管和體腔擴散轉移到身體其它部位的疾病。經病理學檢查結果明確診斷,臨床診斷屬於世界衛生組織《疾病和有關健康問題的國際統計分類》(ICD-10)的惡性腫瘤範疇。下列疾病不在保障範圍內:(1)原位癌;(2)相當於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細胞白血病;(3)相當於Ann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4)皮膚癌(不包括惡性黑色素瘤及已發生轉移的皮膚癌);(5)TNM分期為T1N0M0期或更輕分期的前列腺癌;(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間所患惡性腫瘤。

從實際理賠來看,癌症佔所有重疾險理賠的60%以上,確診即賠還是非常不錯的。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原位癌是不賠的。主要是,原位癌屬於極早期的癌症,一旦發現,只要及時治療,那麼,治癒率就會很高。所以,原位癌不屬於重疾的範疇,一般被劃入輕症範疇

2.2實施了約定的手術

很多重疾,在醫學上確診只是先決條件,最後是否能順利理賠,還需要看是否採用了條款約定的治療手段。如果採用了,就能順利理賠。如果沒有采用,就無法理賠。

打個比方,像冠心病,很多人誤以為只要接受了支架植入手術、腔鏡手術,就能理賠,但事實並不是如此。在合同條款上,有明確規定:必須實施了開胸進行的冠狀動脈血管旁路移植手術才可以。

冠狀動脈搭橋術(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指為治療嚴重的冠心病,實際實施了開胸進行的冠狀動脈血管旁路移植的手術。冠狀動脈支架植入術、心導管球囊擴張術、激光射頻技術及其它非開胸的介入手術、腔鏡手術不在保障範圍內。

重疾險確診即賠?太天真了!別被忽悠了...

在比如說,重大器官移植術。大家在很多電視劇中,或多或少聽說過,看到過。一旦要進行器官移植,就說明病人自身的器官衰竭的很厲害,隨時都可能有生命危險發生。

按照常理來說,這種情況,保險公司要立即賠償吧!但是,錯了。必須要實際實施了腎臟、肝臟、心臟或者肺臟的異體移植手術才能得到賠償。

所以,買了重疾險的朋友,如果不幸得了以上幾種疾病,一定要認真看合同條款規定的治療方法,選擇對了,那麼,就能順利拿到賠償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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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到什麼程度才能賠,具體怎麼賠付,合同白紙黑字都寫得清清楚楚。

所以,一分君建議大家,在購買重疾險時,需要花點時間認真研究重疾條款,非常有必要

今日,一分君就跟大家聊一聊重疾險那些事。

一、25種重大疾病賠付條件

買重大疾病險,大家最關心的莫過於重疾險到底能保多少疾病。大致分成以下幾類,即:

重疾險的疾病=19種其它疾病(保監會統一規定)+6種必報疾病+其它疾病(保險公司自定義)

其中,保監會所規定的25種重疾佔到了所有重疾險理賠的95%左右,所以,這25種疾病是重疾險保障的核心。

從賠付條件來看,這25種重疾可以劃分為3類:

第1類:確診即賠(3種)

第2類:實施了約定的手術後賠付(5種)

第3類:達到某種特定狀態後賠付(17種)

如下圖所示:

重疾險確診即賠?太天真了!別被忽悠了...

二、重疾確診即賠,倒不如說滿足合同條件即賠

接下來,一分君根據上圖,分項細說:

2.1確診即賠

確診即賠,指的是,不管被保人是否接受了後續的治療,實際花費了多少治療費,只要確診疾病後,保險公司就會一次性賠付保額,而且,並不關心保費的用途,你可以還房貸、車貸、孩子的教育費用等等。

最常見的就是惡性腫瘤(包括白血病),只要臨床診斷屬於規定的癌症範疇,就可以去申請理賠。

惡性腫瘤疾病定義及賠付條件指惡性細胞不受控制的進行性增長和擴散,浸潤和破壞周圍正常組織,可以經血管、淋巴管和體腔擴散轉移到身體其它部位的疾病。經病理學檢查結果明確診斷,臨床診斷屬於世界衛生組織《疾病和有關健康問題的國際統計分類》(ICD-10)的惡性腫瘤範疇。下列疾病不在保障範圍內:(1)原位癌;(2)相當於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細胞白血病;(3)相當於Ann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4)皮膚癌(不包括惡性黑色素瘤及已發生轉移的皮膚癌);(5)TNM分期為T1N0M0期或更輕分期的前列腺癌;(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間所患惡性腫瘤。

從實際理賠來看,癌症佔所有重疾險理賠的60%以上,確診即賠還是非常不錯的。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原位癌是不賠的。主要是,原位癌屬於極早期的癌症,一旦發現,只要及時治療,那麼,治癒率就會很高。所以,原位癌不屬於重疾的範疇,一般被劃入輕症範疇

2.2實施了約定的手術

很多重疾,在醫學上確診只是先決條件,最後是否能順利理賠,還需要看是否採用了條款約定的治療手段。如果採用了,就能順利理賠。如果沒有采用,就無法理賠。

打個比方,像冠心病,很多人誤以為只要接受了支架植入手術、腔鏡手術,就能理賠,但事實並不是如此。在合同條款上,有明確規定:必須實施了開胸進行的冠狀動脈血管旁路移植手術才可以。

冠狀動脈搭橋術(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指為治療嚴重的冠心病,實際實施了開胸進行的冠狀動脈血管旁路移植的手術。冠狀動脈支架植入術、心導管球囊擴張術、激光射頻技術及其它非開胸的介入手術、腔鏡手術不在保障範圍內。

重疾險確診即賠?太天真了!別被忽悠了...

在比如說,重大器官移植術。大家在很多電視劇中,或多或少聽說過,看到過。一旦要進行器官移植,就說明病人自身的器官衰竭的很厲害,隨時都可能有生命危險發生。

按照常理來說,這種情況,保險公司要立即賠償吧!但是,錯了。必須要實際實施了腎臟、肝臟、心臟或者肺臟的異體移植手術才能得到賠償。

所以,買了重疾險的朋友,如果不幸得了以上幾種疾病,一定要認真看合同條款規定的治療方法,選擇對了,那麼,就能順利拿到賠償款了。

重疾險確診即賠?太天真了!別被忽悠了...

有些朋友可能會對“按照約定的合同進行治療”非常不滿意,認為無形中會限制被保人選擇最先進治療方式的權利。

但是,一分君想說,如果保監會不修改25種重疾的標準化定義,那麼,這種情況還是會依然持續下去

所以,在購買重疾之前,不如認真看合同條款,把這些問題考慮清楚。

2.3達到約定的疾病狀態

達到約定的疾病狀態,說白了,就是沒治好,也不太有治好的可能性,保險公司就會賠償。如果有好轉的機會,就不會賠償或者按照輕症的標準賠付。所以,有些疾病普遍還會設置90天到180天不等的等待期。

再來說說腦部疾病,像腦中風後遺症、腦炎後遺症或者腦膜炎後遺症,嚴重腦損傷,光診斷還不行,還得出現永久性的功能障礙,且障礙至少要持續在180天以上,才能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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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數人認為,重疾險確診即賠?

一分君告訴你,不一定!!!

重疾到什麼程度才能賠,具體怎麼賠付,合同白紙黑字都寫得清清楚楚。

所以,一分君建議大家,在購買重疾險時,需要花點時間認真研究重疾條款,非常有必要

今日,一分君就跟大家聊一聊重疾險那些事。

一、25種重大疾病賠付條件

買重大疾病險,大家最關心的莫過於重疾險到底能保多少疾病。大致分成以下幾類,即:

重疾險的疾病=19種其它疾病(保監會統一規定)+6種必報疾病+其它疾病(保險公司自定義)

其中,保監會所規定的25種重疾佔到了所有重疾險理賠的95%左右,所以,這25種疾病是重疾險保障的核心。

從賠付條件來看,這25種重疾可以劃分為3類:

第1類:確診即賠(3種)

第2類:實施了約定的手術後賠付(5種)

第3類:達到某種特定狀態後賠付(17種)

如下圖所示:

重疾險確診即賠?太天真了!別被忽悠了...

二、重疾確診即賠,倒不如說滿足合同條件即賠

接下來,一分君根據上圖,分項細說:

2.1確診即賠

確診即賠,指的是,不管被保人是否接受了後續的治療,實際花費了多少治療費,只要確診疾病後,保險公司就會一次性賠付保額,而且,並不關心保費的用途,你可以還房貸、車貸、孩子的教育費用等等。

最常見的就是惡性腫瘤(包括白血病),只要臨床診斷屬於規定的癌症範疇,就可以去申請理賠。

惡性腫瘤疾病定義及賠付條件指惡性細胞不受控制的進行性增長和擴散,浸潤和破壞周圍正常組織,可以經血管、淋巴管和體腔擴散轉移到身體其它部位的疾病。經病理學檢查結果明確診斷,臨床診斷屬於世界衛生組織《疾病和有關健康問題的國際統計分類》(ICD-10)的惡性腫瘤範疇。下列疾病不在保障範圍內:(1)原位癌;(2)相當於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細胞白血病;(3)相當於Ann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4)皮膚癌(不包括惡性黑色素瘤及已發生轉移的皮膚癌);(5)TNM分期為T1N0M0期或更輕分期的前列腺癌;(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間所患惡性腫瘤。

從實際理賠來看,癌症佔所有重疾險理賠的60%以上,確診即賠還是非常不錯的。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原位癌是不賠的。主要是,原位癌屬於極早期的癌症,一旦發現,只要及時治療,那麼,治癒率就會很高。所以,原位癌不屬於重疾的範疇,一般被劃入輕症範疇

2.2實施了約定的手術

很多重疾,在醫學上確診只是先決條件,最後是否能順利理賠,還需要看是否採用了條款約定的治療手段。如果採用了,就能順利理賠。如果沒有采用,就無法理賠。

打個比方,像冠心病,很多人誤以為只要接受了支架植入手術、腔鏡手術,就能理賠,但事實並不是如此。在合同條款上,有明確規定:必須實施了開胸進行的冠狀動脈血管旁路移植手術才可以。

冠狀動脈搭橋術(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指為治療嚴重的冠心病,實際實施了開胸進行的冠狀動脈血管旁路移植的手術。冠狀動脈支架植入術、心導管球囊擴張術、激光射頻技術及其它非開胸的介入手術、腔鏡手術不在保障範圍內。

重疾險確診即賠?太天真了!別被忽悠了...

在比如說,重大器官移植術。大家在很多電視劇中,或多或少聽說過,看到過。一旦要進行器官移植,就說明病人自身的器官衰竭的很厲害,隨時都可能有生命危險發生。

按照常理來說,這種情況,保險公司要立即賠償吧!但是,錯了。必須要實際實施了腎臟、肝臟、心臟或者肺臟的異體移植手術才能得到賠償。

所以,買了重疾險的朋友,如果不幸得了以上幾種疾病,一定要認真看合同條款規定的治療方法,選擇對了,那麼,就能順利拿到賠償款了。

重疾險確診即賠?太天真了!別被忽悠了...

有些朋友可能會對“按照約定的合同進行治療”非常不滿意,認為無形中會限制被保人選擇最先進治療方式的權利。

但是,一分君想說,如果保監會不修改25種重疾的標準化定義,那麼,這種情況還是會依然持續下去

所以,在購買重疾之前,不如認真看合同條款,把這些問題考慮清楚。

2.3達到約定的疾病狀態

達到約定的疾病狀態,說白了,就是沒治好,也不太有治好的可能性,保險公司就會賠償。如果有好轉的機會,就不會賠償或者按照輕症的標準賠付。所以,有些疾病普遍還會設置90天到180天不等的等待期。

再來說說腦部疾病,像腦中風後遺症、腦炎後遺症或者腦膜炎後遺症,嚴重腦損傷,光診斷還不行,還得出現永久性的功能障礙,且障礙至少要持續在180天以上,才能賠。

重疾險確診即賠?太天真了!別被忽悠了...

是不是聽著就覺得殘酷,但如果沒有達到一定的程度損傷,無論從病情風險性,還是治療費用,都達不到重疾標準。

而且,這些標準並不是保險公司自己定的,而是保險行業協會與醫師協會結合實際情況,聯合定製的。這樣既不會因為標準太嚴格,讓大家都無法理賠,也不會因為標準太寬鬆,導致保險公司直接“賠穿”,兩者之間,選擇一個平衡點。

友情提示:

像雙耳失聰、雙目失明、嚴重語言能力喪失,發病原因可能是重疾,也有可能是先天性疾病導致的,所以,雖然同樣是保監會統一規定的25種重疾,但是,在具體的賠付條件上,不同保險公司所賠付的金額會有差異。 打個比方,如果有小孩在3歲之前因為得了某種疾病導致語言能力喪失、雙耳失聰或者雙目失明,A公司不賠償,但B公司可能會延期到滿3歲之後受理。 除此之外,還有嚴重帕金森病、嚴重阿爾茨海默症,有些公司也會做出70歲前發病才理賠的奇葩規定,所以,在投保時,要仔細認真留意。

三、25種重疾以外,不必過於糾結

重疾險除了保監會所規定的25種重疾之外,還有保險公司可以自行定義的病種部分,這部分的疾病,該如何定義?理賠條件是否更嚴格?

一分君給大家的建議就是,除了保監會規定的25種重症之外,其它疾病的發病率並不是特別高,所以,不用太過於糾結。如果不是醫學專業人士,一般人也看不懂。與其花時間在這部分,還不如看看更核心的保障責任、保費、保障期限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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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數人認為,重疾險確診即賠?

一分君告訴你,不一定!!!

重疾到什麼程度才能賠,具體怎麼賠付,合同白紙黑字都寫得清清楚楚。

所以,一分君建議大家,在購買重疾險時,需要花點時間認真研究重疾條款,非常有必要

今日,一分君就跟大家聊一聊重疾險那些事。

一、25種重大疾病賠付條件

買重大疾病險,大家最關心的莫過於重疾險到底能保多少疾病。大致分成以下幾類,即:

重疾險的疾病=19種其它疾病(保監會統一規定)+6種必報疾病+其它疾病(保險公司自定義)

其中,保監會所規定的25種重疾佔到了所有重疾險理賠的95%左右,所以,這25種疾病是重疾險保障的核心。

從賠付條件來看,這25種重疾可以劃分為3類:

第1類:確診即賠(3種)

第2類:實施了約定的手術後賠付(5種)

第3類:達到某種特定狀態後賠付(17種)

如下圖所示:

重疾險確診即賠?太天真了!別被忽悠了...

二、重疾確診即賠,倒不如說滿足合同條件即賠

接下來,一分君根據上圖,分項細說:

2.1確診即賠

確診即賠,指的是,不管被保人是否接受了後續的治療,實際花費了多少治療費,只要確診疾病後,保險公司就會一次性賠付保額,而且,並不關心保費的用途,你可以還房貸、車貸、孩子的教育費用等等。

最常見的就是惡性腫瘤(包括白血病),只要臨床診斷屬於規定的癌症範疇,就可以去申請理賠。

惡性腫瘤疾病定義及賠付條件指惡性細胞不受控制的進行性增長和擴散,浸潤和破壞周圍正常組織,可以經血管、淋巴管和體腔擴散轉移到身體其它部位的疾病。經病理學檢查結果明確診斷,臨床診斷屬於世界衛生組織《疾病和有關健康問題的國際統計分類》(ICD-10)的惡性腫瘤範疇。下列疾病不在保障範圍內:(1)原位癌;(2)相當於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細胞白血病;(3)相當於Ann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4)皮膚癌(不包括惡性黑色素瘤及已發生轉移的皮膚癌);(5)TNM分期為T1N0M0期或更輕分期的前列腺癌;(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間所患惡性腫瘤。

從實際理賠來看,癌症佔所有重疾險理賠的60%以上,確診即賠還是非常不錯的。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原位癌是不賠的。主要是,原位癌屬於極早期的癌症,一旦發現,只要及時治療,那麼,治癒率就會很高。所以,原位癌不屬於重疾的範疇,一般被劃入輕症範疇

2.2實施了約定的手術

很多重疾,在醫學上確診只是先決條件,最後是否能順利理賠,還需要看是否採用了條款約定的治療手段。如果採用了,就能順利理賠。如果沒有采用,就無法理賠。

打個比方,像冠心病,很多人誤以為只要接受了支架植入手術、腔鏡手術,就能理賠,但事實並不是如此。在合同條款上,有明確規定:必須實施了開胸進行的冠狀動脈血管旁路移植手術才可以。

冠狀動脈搭橋術(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指為治療嚴重的冠心病,實際實施了開胸進行的冠狀動脈血管旁路移植的手術。冠狀動脈支架植入術、心導管球囊擴張術、激光射頻技術及其它非開胸的介入手術、腔鏡手術不在保障範圍內。

重疾險確診即賠?太天真了!別被忽悠了...

在比如說,重大器官移植術。大家在很多電視劇中,或多或少聽說過,看到過。一旦要進行器官移植,就說明病人自身的器官衰竭的很厲害,隨時都可能有生命危險發生。

按照常理來說,這種情況,保險公司要立即賠償吧!但是,錯了。必須要實際實施了腎臟、肝臟、心臟或者肺臟的異體移植手術才能得到賠償。

所以,買了重疾險的朋友,如果不幸得了以上幾種疾病,一定要認真看合同條款規定的治療方法,選擇對了,那麼,就能順利拿到賠償款了。

重疾險確診即賠?太天真了!別被忽悠了...

有些朋友可能會對“按照約定的合同進行治療”非常不滿意,認為無形中會限制被保人選擇最先進治療方式的權利。

但是,一分君想說,如果保監會不修改25種重疾的標準化定義,那麼,這種情況還是會依然持續下去

所以,在購買重疾之前,不如認真看合同條款,把這些問題考慮清楚。

2.3達到約定的疾病狀態

達到約定的疾病狀態,說白了,就是沒治好,也不太有治好的可能性,保險公司就會賠償。如果有好轉的機會,就不會賠償或者按照輕症的標準賠付。所以,有些疾病普遍還會設置90天到180天不等的等待期。

再來說說腦部疾病,像腦中風後遺症、腦炎後遺症或者腦膜炎後遺症,嚴重腦損傷,光診斷還不行,還得出現永久性的功能障礙,且障礙至少要持續在180天以上,才能賠。

重疾險確診即賠?太天真了!別被忽悠了...

是不是聽著就覺得殘酷,但如果沒有達到一定的程度損傷,無論從病情風險性,還是治療費用,都達不到重疾標準。

而且,這些標準並不是保險公司自己定的,而是保險行業協會與醫師協會結合實際情況,聯合定製的。這樣既不會因為標準太嚴格,讓大家都無法理賠,也不會因為標準太寬鬆,導致保險公司直接“賠穿”,兩者之間,選擇一個平衡點。

友情提示:

像雙耳失聰、雙目失明、嚴重語言能力喪失,發病原因可能是重疾,也有可能是先天性疾病導致的,所以,雖然同樣是保監會統一規定的25種重疾,但是,在具體的賠付條件上,不同保險公司所賠付的金額會有差異。 打個比方,如果有小孩在3歲之前因為得了某種疾病導致語言能力喪失、雙耳失聰或者雙目失明,A公司不賠償,但B公司可能會延期到滿3歲之後受理。 除此之外,還有嚴重帕金森病、嚴重阿爾茨海默症,有些公司也會做出70歲前發病才理賠的奇葩規定,所以,在投保時,要仔細認真留意。

三、25種重疾以外,不必過於糾結

重疾險除了保監會所規定的25種重疾之外,還有保險公司可以自行定義的病種部分,這部分的疾病,該如何定義?理賠條件是否更嚴格?

一分君給大家的建議就是,除了保監會規定的25種重症之外,其它疾病的發病率並不是特別高,所以,不用太過於糾結。如果不是醫學專業人士,一般人也看不懂。與其花時間在這部分,還不如看看更核心的保障責任、保費、保障期限等等


重疾險確診即賠?太天真了!別被忽悠了...

關於“重疾險確診即賠”的說法不是特別正確,正確的說法應該是:“重疾險時達到條款中約定的條件才能給予賠付的”。

所以,無論是申請理賠,還是投保時,都最好弄清楚保險合同條款,如遇到不理解不清楚的地方,先諮詢客服解答。防止投保人在投保時,出現錯誤,以至於到時有病也不能賠償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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