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火鍋吃出蟑螂!鎮海一女子這個舉動為自己贏得十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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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吃飯吃出“異物”,你會怎麼辦?鎮海一女子較真了,雖然過程有點曲折,但最終免了單,還獲得了10倍賠償。

去年年底,家住鎮海的方女士帶家人到位於某廣場內的一家火鍋店吃飯。大快朵頤半小時後,方女士突然發現,調料碗中似乎有一隻“異物”。她仔細看了一下,發現竟然是一隻死蟑螂!

方女士頓覺噁心不已,但她隨即穩定情緒,用手機拍攝了相關照片及視頻。隨後,她叫來火鍋店老闆要求全額免單。方女士認為,蟑螂應該早就在鍋底裡了,火鍋店的食品不符合安全標準,而火鍋店則堅持稱蟑螂不一定是來自店裡,不同意免單。

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憤怒不已的方女士遂訴至鎮海法院,要求判令火鍋店退還消費金額421元,並賠償十倍消費金額即42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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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吃飯吃出“異物”,你會怎麼辦?鎮海一女子較真了,雖然過程有點曲折,但最終免了單,還獲得了10倍賠償。

去年年底,家住鎮海的方女士帶家人到位於某廣場內的一家火鍋店吃飯。大快朵頤半小時後,方女士突然發現,調料碗中似乎有一隻“異物”。她仔細看了一下,發現竟然是一隻死蟑螂!

方女士頓覺噁心不已,但她隨即穩定情緒,用手機拍攝了相關照片及視頻。隨後,她叫來火鍋店老闆要求全額免單。方女士認為,蟑螂應該早就在鍋底裡了,火鍋店的食品不符合安全標準,而火鍋店則堅持稱蟑螂不一定是來自店裡,不同意免單。

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憤怒不已的方女士遂訴至鎮海法院,要求判令火鍋店退還消費金額421元,並賠償十倍消費金額即4210元。

吃火鍋吃出蟑螂!鎮海一女子這個舉動為自己贏得十倍賠償

鎮海法院審理後認為,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應當提供證據加以證明;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後果。本案雙方爭議的焦點在於該蟑螂的來源,方女士當場拍照、錄製視頻並立即告知店員;火鍋店辯稱監控可能已經沒有,未能提供證據證明蟑螂的來源。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方女士要求火鍋店退還餐費並以消費金額十倍進行賠償的訴訟請求,於法有據。

最終,法院判決火鍋店退還方女士王單餐費421元,並支付方女士賠償金4210元,合計4631元。

法官提醒,民以食為天,食品安全關係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消費者如果購買或者食用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應及時向消費者協會或者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投訴或舉報,並將有關證據(如照片、視頻、購物小票、醫療費發票等)固定下來,依法要求賠償,維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

(中國寧波網記者董小芳 沈之鎣 通訊員金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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