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歲老農到底種的什麼“菜”?居然被公安抓起來了!

浙江24小時-錢江晚報 記者 蔣慎敏 通訊員 俞小薇 葉寒卉

56歲的毛某是一位大江東的農民,幾十年來他一直在家養養雞、做做蔬菜生意,日子過得安逸閒適。事情的轉折就在2018年的某天,他從一位外地人那聽到了一個“土方法”——雞吃了罌粟就不會得瘟病!

為了預防瘟病,毛某抱著試一試的心態,就向他買了一顆罌粟種,種在了自家的菜地裡。沒成想,這株罌粟原植株,到了今年開春的時候被風一吹,竟撒下了30多顆罌粟種子,東一株西一株不規則的長著,毛某為此還特地在自家菜地劃出一片區域,偶爾想起來了就去澆澆水施施肥。

5月13日,大江東河莊派出所民警在轄區開展“雷霆十號”清查行動時,發現轄區一處農戶家的菜地裡種著一小片已經掛果的罌粟苗。放眼望去,那一株株植物枝葉茂盛,大部分已經結出了果實,再過不久便可全部成熟。民警當即將這一情況向上級領導彙報,同時對罌粟原植株進行測量、現勘和拍照取證後,將30餘株罌粟進行了清除。

隨後,民警將毛某傳喚至河莊派出所,面對民警的詢問,毛某這才恍然大悟,原來種植罌粟也違法。目前,毛某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近年來,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的案件時有發生,大江東公安提醒廣大居民,我國法律明確禁止非法種植罌粟、古柯植物、大麻植物以及國家規定管制的可以用於提煉加工毒品的其他原植物,無論出於何種動機、數量多少,私自種植都是違法的。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一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一下拘留,可以並處三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一)非法種植罌粟不滿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二)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少量未經滅活的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幼苗的;(三)非法運輸、買賣。儲存、使用少量罌粟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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