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300448 證券簡稱:浩雲科技 公告編號:2017-021
浩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屆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
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浩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
於 2017 年 5 月 11 日在公司會議室召開。公司於 2017 年 5 月 5 日以郵件形式通
知了全體監事。本次會議應出席監事 3 名,實際出席監事 3 名,會議的召開符合
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由公司監事會主席高傳江先生主持,出席
會議的監事審議並以投票表決方式通過下列決議:
一、審議通過了《關於調整兩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議案》。
公司監事會對公司本次調整兩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項進行了認真
核查,認為:
1、公司兩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分別經公司 2015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和
2016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由於公司以總股本 202,316,745 股為基
數,向全體股東每 10 股派發現金股利人民幣 0.87 元(含稅)的 2016 年度利潤分
配方案已於 2017 年 5 月 10 日實施完畢,根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規定,公司前述利潤分配方案實施後,
需對公司兩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作相應調整。
2、經過上述調整後,公司兩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調整情況具體如下:
首期:首次授予價格由 11.12 元/股調整為 11.033 元/股。預留部分限制性
股票授予價格由 15.14 元/股調整為 15.053 元/股。
第二期:首次授予價格由 13.60 元/股調整為 13.513 元/股。預留部分限制
性股票授予價格由 12.25 元/股調整為 12.163 元/股。
3、以上調整符合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等有關規定,不存在損害股東利益的情
況。
表決結果為:3 票贊成,0 票棄權,0 票反對。
公司《關於調整兩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公告》的具體內容詳見
同日披露於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關公告。
二、審議通過了《關於回購註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公司監事會對公司本次回購註銷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項進行認真審核後,認
為:
1、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第二期限制
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以及《第
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首期激勵計劃中的 1
名激勵對象劉宇因辭職而導致離職情形發生並進而導致不再具備激勵資格,第二
期激勵計劃中的 1 名激勵對象彭焰峰因辭職而導致離職情形發生並進而導致不
再具備激勵資格以及 1 名激勵對象朱國華因 2016 年度績效考評評價結果為不合
格導致其第一個解鎖期對應的限制性股票不能解鎖,公司應以購買價回購註銷其
已授予但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
2、公司應回購並註銷首期激勵計劃中 1 名激勵對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鎖的
1.4947 萬股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款 16.7160 萬元;回購並註銷第二期激勵計劃
中 2 名激勵對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鎖的 2.5907 萬股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款合計為
35.4016 萬元。
3、本次回購註銷完成後,公司兩期激勵計劃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繼續
執行。
表決結果為:3 票贊成,0 票棄權,0 票反對。
公司《關於回購註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的具體內容詳見同日披露於巨
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關公告。
三、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第二期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個
解鎖期可解鎖的議案》。
經認真核查,公司監事會認為:公司第二期激勵計劃設定的首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第一個解鎖期的解鎖條件已經成就,本次解鎖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
理辦法(試行)》、《股權激勵有關事項備忘錄 1-3 號》以及公司《第二期限制性
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等相關要求,公司 67 名激勵對象的解鎖資格合法、有效,
同意公司為 67 名激勵對象第一個解鎖期的 43.8412 萬股限制性股票辦理解鎖相
關事宜。
表決結果為:3 票贊成,0 票棄權,0 票反對。
公司《關於第二期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個解鎖期解鎖條件成
就的公告》的具體內容詳見同日披露於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關公告。
特此公告。
浩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2017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