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達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五十次會議決議公告'

""福州達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五十次會議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002512 證券簡稱:達華智能 公告編號:2019-058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福州達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五十次會議於2019年8月28日在公司會議室舉行,會議以現場表決與通訊相結合的方式召開。會議通知於2019年8月18日前以書面、郵件、電話等通知方式送達各位董事,本次應出席會議的董事8名,實際出席會議的董事8名,會議由董事長陳融聖先生召集並主持;公司部分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列席本次董事會。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審議了會議通知所列明的事項,並通過如下決議:

一、審議《公司2019年半年度報告及其摘要的議案》

公司的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全面瞭解和審核公司《2019年半年度報告》後認為:

1、公司嚴格按照公司財務制度規範運作,《2019年半年度報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實地反映了公司本報告期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等事項;

2、出具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報告會計報表》是客觀、公正、真實的;

3、我們保證公司《2019年半年度報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承諾本報告所載資料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經審核,監事會成員一致認為:公司董事會關於《2019年半年度報告》的編制和審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報告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實際情況,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本議案表決結果:八票贊成、零票反對、零票棄權。本議案獲得通過。

二、審議《關於控股股東、持股5%以上股東為公司銀行借款提供擔保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為支持公司的發展,對公司長遠發展表示信心,公司控股股東蔡小如先生為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銀行或其他機構借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擔保金額為9,900萬元,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董事長、總裁陳融聖先生為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銀行或其他機構借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擔保金額為49,900萬元。以上擔保有效期一年,免於支付擔保費用,公司可以根據實際經營情況在有效期內、在擔保額度內連續、循環使用。蔡小如先生為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陳融聖先生為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董事長、總裁,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10.1.3及10.1.5之規定以及《公司章程》等,蔡小如先生、陳融聖先生屬於本公司關聯自然人,本次交易構成了關聯交易。

該議案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前已取得公司獨立董事的事前同意,且公司獨立董事已對本次關聯交易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鑑於蔡小如先生、陳融聖先生無償為公司提供擔保,本次擔保事項無需提交股東大審議。

本次擔保事項沒有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無需經過有關部門批准。

本議案表決情況:關聯董事蔡小如先生、陳融聖先生迴避表決,六票贊成、零票反對、零票棄權。本議案獲得通過。

三、審議《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

2019年4月30日,財政部發布了《關於修訂印發2019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9]6號)(以下簡稱“《通知》”),對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進行了修訂,要求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非金融企業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和《通知》要求編制2019年度中期財務報表和年度財務報表及以後期間的財務報表。公司據此對原會計政策進行相應變更。

公司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發布的相關規定進行的合理變更,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後公司財務報表能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董事會同意本次會計政策的變更。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事項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等規定,在董事會審批權限內,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表決結果:八票贊成、零票反對、零票棄權。本議案獲得通過。

四、審議《關於設立衛星業務專業控股子公司的議案》

為踐行公司“一帶一路互聯互通”戰略,落實公司在衛星通信領域的戰略轉型,便於公司衛星業務板塊的培育和管理,集中參與福建省軍民融合項目承接,按照福建省政府的要求及公司未來發展安排,將公司衛星和通信業務整體下沉,實現業務聚焦、歸核,特擬出資1.8億元與福州青年創盟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出資0.2億元)在福建省福州市設立控股衛星業務專業公司——福建海天絲路衛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絲衛星”暫定名),將目前公司通信與衛星產業部全部人員和相關資產全部轉至海絲衛星內,並配備相關財務等人員,獨立運行,自負盈虧。海絲衛星定位於福建省軍民融合、衛星及通信相關業務,業務覆蓋整個“海絲”地區。

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陳融聖先生簽署相關協議及辦理後續工商登記等事宜。

本次投資所涉及的金額在董事會審批權限之內,因此無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本次投資不構成關聯交易,亦不構成重大資產重組。

本議案表決情況:八票贊成、零票反對、零票棄權。本議案獲得通過。

特此公告。

備查文件:

1、《福州達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五十次會議決議》

2、《福州達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決議》

3、《福州達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第三屆董事會第五十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4、《福州達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於第三屆董事會第五十次會議相關事項的事前認可意見》

福州達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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