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編制有哪些分類,事業編能轉為公務員嗎?'

公務員 文化 經濟 大學 公務員吧 2019-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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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事業編制分三種類型。

一、全額撥款事業編制

顧名思義,工資待遇所需經費由國家全部撥給,執行事業單位管理條例的編制人員。

全額事業編制主要存在兩類事業單位:

一是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提供科教文衛等全公益服務,如科技館、中小學、圖書館、博物館、鄉鎮衛生院等,公益一類事業單位除少數根據職能需要要撤併整合外,其他的在機構改革中都將保持現狀;

二是參公事業單位,這類事業單位具有行政執法職能,只是因為行政編制有限無法置換公務員,各地折中把該類事業單位審批分參公管理,即參照公務員管理,享受和公務員一樣的待遇和晉升機制,如醫保局、糧食局、農機局、各類執法隊伍等都是參公單位。行政類事業單位在本輪機構改革中已取消,歸併到行政機構,或剝離行政職能改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執法類參公事業單位在中央出臺改革政策前,暫時保持現狀不變。

同是國家全額供養,參公事業單位人員比普通公益一類事業人員要多兩塊收入,一是車補,二是年終績效略差高,其他工資待遇與公益一類基本一致。換而言之,全額撥款事業編制人員在工資待遇上其實與公務員差距不大。

二、差額撥款事業編制

指國家定額承擔部分工資待遇,不足經費由單位自營收入或收費留成䃼足,同樣執行事業單位管理條例的編制人員。差額撥款事業編制主要集中在公益二類事業單位,這類事業單位除提供公益服務職能外,還具有一定的經營、收費職能。分類改革,這類事業單位大致有三個改革方向:

1、改公益一類。部分主要承擔公益服務職能的,收益較差不足以承擔單位運轉的,剝離收費或經營職能改為公益一類。

2、保持現狀。部分效益尚可,可以維持正常運轉,主要提供公益服務的,保持現狀不變。

3、改企。部分效益較好,主要職能是收費或經營的,剝離公益職能全部轉企。

三、自收自支事業編制

人員經費財政不撥款,全部由單位自籌負責。這類單位主要集中在公益三類和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名義上掛著事業單位牌號,實際上全部是企業化運作,人員工資待遇與單位效益掛鉤,自負盈虧,自我循環,與企業無異。類似單位在工程建設、技術開發、經濟鑑證、出版印刷、文藝劇團等領域比較常見,如設計院、公證處、出版社、招待所等,都是此類事業單位,按照分類改革要求,2020年底前,該類事業單位將全部轉企,剝離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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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事業編制分三種類型。

一、全額撥款事業編制

顧名思義,工資待遇所需經費由國家全部撥給,執行事業單位管理條例的編制人員。

全額事業編制主要存在兩類事業單位:

一是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提供科教文衛等全公益服務,如科技館、中小學、圖書館、博物館、鄉鎮衛生院等,公益一類事業單位除少數根據職能需要要撤併整合外,其他的在機構改革中都將保持現狀;

二是參公事業單位,這類事業單位具有行政執法職能,只是因為行政編制有限無法置換公務員,各地折中把該類事業單位審批分參公管理,即參照公務員管理,享受和公務員一樣的待遇和晉升機制,如醫保局、糧食局、農機局、各類執法隊伍等都是參公單位。行政類事業單位在本輪機構改革中已取消,歸併到行政機構,或剝離行政職能改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執法類參公事業單位在中央出臺改革政策前,暫時保持現狀不變。

同是國家全額供養,參公事業單位人員比普通公益一類事業人員要多兩塊收入,一是車補,二是年終績效略差高,其他工資待遇與公益一類基本一致。換而言之,全額撥款事業編制人員在工資待遇上其實與公務員差距不大。

二、差額撥款事業編制

指國家定額承擔部分工資待遇,不足經費由單位自營收入或收費留成䃼足,同樣執行事業單位管理條例的編制人員。差額撥款事業編制主要集中在公益二類事業單位,這類事業單位除提供公益服務職能外,還具有一定的經營、收費職能。分類改革,這類事業單位大致有三個改革方向:

1、改公益一類。部分主要承擔公益服務職能的,收益較差不足以承擔單位運轉的,剝離收費或經營職能改為公益一類。

2、保持現狀。部分效益尚可,可以維持正常運轉,主要提供公益服務的,保持現狀不變。

3、改企。部分效益較好,主要職能是收費或經營的,剝離公益職能全部轉企。

三、自收自支事業編制

人員經費財政不撥款,全部由單位自籌負責。這類單位主要集中在公益三類和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名義上掛著事業單位牌號,實際上全部是企業化運作,人員工資待遇與單位效益掛鉤,自負盈虧,自我循環,與企業無異。類似單位在工程建設、技術開發、經濟鑑證、出版印刷、文藝劇團等領域比較常見,如設計院、公證處、出版社、招待所等,都是此類事業單位,按照分類改革要求,2020年底前,該類事業單位將全部轉企,剝離體制。

事業編制有哪些分類,事業編能轉為公務員嗎?

四、事業編制能否轉公務員?

答案是肯定的。

公務員法明確規定,事業編制人員可以通過調任的方式,調到行政機關擔任副科級以上領導職務,置換為公務員。調任分兩種情況,一是處級以上領導調任,這種相對容易,大多數屬於組織使用幹部需要,只要組織研究討論公示後,即可實現身份轉換;另外一種是科級以上處級以下幹部調任,這種屬於典型的逆向調動,難度較大。

調任條件一般要求具備三點:

1、必須有接收單位;

2、接收單位要有空編;

3、在事業單位取得副科。

同時,對年齡和學歷也有規定:

1、學歷要求。按照規定,調入市級以上機關任職的,一般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調入縣(市、區)級以下機關任職的,一般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2、年齡要求。調任縣(市、區)領導班子成員職務的,一般不超過50週歲;調任其他處級職務的,一般不超過45週歲;調任市級機關科級領導職務的,一般不超過40週歲;調任縣(市、區)級以下機關科級領導職務的,一般不超過45週歲。

3、專業技術人員調任。專技人員調入市級以上機關擔任處級領導職務,擬調任人員應當聘任副高職稱2年以上,或具有正高職稱。調入市級機關擔任科級領導職務的,擬調任人員應當聘任副高職稱1年以上,或具有正高職稱;調入縣(市、區)以下機關擔任科級領導職務的,擬調任人員應當具有中級職稱2年以上,或者具有副高職。

4、管理崗位人員調任。在事業單位取得副科級及以上職務,試用期轉正後,可同等調任機關擔任相應的領導職務。

除此之外,還有一個重要條件,就是要有領導幫你,否則具備條件也是白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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