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範圍
法律援助範圍
法律援助範圍
法律援助範圍
公民有下列事項,因經濟困難無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或者行政補償的;
(二)請求給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五)因勞動爭議糾紛請求支付勞動報酬或者給付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的;
(六)因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請求司法保護的;
(七)因交通事故、工傷事故、醫療事故、食品安全事故、產品質量事故、環境汙染事故以及其他人身傷害事故造成人身傷害請求賠償的;
(八)請求刑事辯護和刑事法律幫助的;
(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已經受理的申訴案件;
(十)因見義勇為或者為保護社會公共利益致使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請求賠償或者補償的;
(十一)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法律援助事項。
法律援助範圍
公民有下列事項,因經濟困難無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或者行政補償的;
(二)請求給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五)因勞動爭議糾紛請求支付勞動報酬或者給付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的;
(六)因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請求司法保護的;
(七)因交通事故、工傷事故、醫療事故、食品安全事故、產品質量事故、環境汙染事故以及其他人身傷害事故造成人身傷害請求賠償的;
(八)請求刑事辯護和刑事法律幫助的;
(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已經受理的申訴案件;
(十)因見義勇為或者為保護社會公共利益致使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請求賠償或者補償的;
(十一)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法律援助事項。
法律援助範圍
公民有下列事項,因經濟困難無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或者行政補償的;
(二)請求給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五)因勞動爭議糾紛請求支付勞動報酬或者給付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的;
(六)因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請求司法保護的;
(七)因交通事故、工傷事故、醫療事故、食品安全事故、產品質量事故、環境汙染事故以及其他人身傷害事故造成人身傷害請求賠償的;
(八)請求刑事辯護和刑事法律幫助的;
(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已經受理的申訴案件;
(十)因見義勇為或者為保護社會公共利益致使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請求賠償或者補償的;
(十一)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法律援助事項。
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準
法律援助範圍
公民有下列事項,因經濟困難無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或者行政補償的;
(二)請求給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五)因勞動爭議糾紛請求支付勞動報酬或者給付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的;
(六)因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請求司法保護的;
(七)因交通事故、工傷事故、醫療事故、食品安全事故、產品質量事故、環境汙染事故以及其他人身傷害事故造成人身傷害請求賠償的;
(八)請求刑事辯護和刑事法律幫助的;
(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已經受理的申訴案件;
(十)因見義勇為或者為保護社會公共利益致使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請求賠償或者補償的;
(十一)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法律援助事項。
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準
法律援助範圍
公民有下列事項,因經濟困難無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或者行政補償的;
(二)請求給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五)因勞動爭議糾紛請求支付勞動報酬或者給付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的;
(六)因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請求司法保護的;
(七)因交通事故、工傷事故、醫療事故、食品安全事故、產品質量事故、環境汙染事故以及其他人身傷害事故造成人身傷害請求賠償的;
(八)請求刑事辯護和刑事法律幫助的;
(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已經受理的申訴案件;
(十)因見義勇為或者為保護社會公共利益致使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請求賠償或者補償的;
(十一)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法律援助事項。
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準
法律援助範圍
公民有下列事項,因經濟困難無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或者行政補償的;
(二)請求給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五)因勞動爭議糾紛請求支付勞動報酬或者給付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的;
(六)因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請求司法保護的;
(七)因交通事故、工傷事故、醫療事故、食品安全事故、產品質量事故、環境汙染事故以及其他人身傷害事故造成人身傷害請求賠償的;
(八)請求刑事辯護和刑事法律幫助的;
(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已經受理的申訴案件;
(十)因見義勇為或者為保護社會公共利益致使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請求賠償或者補償的;
(十一)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法律援助事項。
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準
公民申請法律援助的經濟困難標準,按照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不足居住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二倍確定。
公民申請法律援助需要提交的經濟困難證明,由其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社區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出具,並由鎮(鄉)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確認後加蓋公章。
經濟困難證明應當如實載明申請人家庭成員、就業狀況、家庭人均收入等情況。
申請人能夠證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提供經濟困難證明:
(一)農村 “五保”供養對象和城鄉優撫對象;
(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領取生活困難補助金的;
(三)在社會福利機構由政府供養的;
(四)重度殘疾或者患有重大疾病且無固定生活來源的;
(五)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務工的農民因請求支付勞動報酬或者工傷賠償的;
(六)遭遇嚴重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或者其他不可抗力事故造成經濟困難的;
(七)申請的法律援助事項已經獲得人民法院司法救助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援助範圍
公民有下列事項,因經濟困難無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或者行政補償的;
(二)請求給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五)因勞動爭議糾紛請求支付勞動報酬或者給付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的;
(六)因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請求司法保護的;
(七)因交通事故、工傷事故、醫療事故、食品安全事故、產品質量事故、環境汙染事故以及其他人身傷害事故造成人身傷害請求賠償的;
(八)請求刑事辯護和刑事法律幫助的;
(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已經受理的申訴案件;
(十)因見義勇為或者為保護社會公共利益致使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請求賠償或者補償的;
(十一)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法律援助事項。
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準
公民申請法律援助的經濟困難標準,按照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不足居住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二倍確定。
公民申請法律援助需要提交的經濟困難證明,由其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社區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出具,並由鎮(鄉)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確認後加蓋公章。
經濟困難證明應當如實載明申請人家庭成員、就業狀況、家庭人均收入等情況。
申請人能夠證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提供經濟困難證明:
(一)農村 “五保”供養對象和城鄉優撫對象;
(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領取生活困難補助金的;
(三)在社會福利機構由政府供養的;
(四)重度殘疾或者患有重大疾病且無固定生活來源的;
(五)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務工的農民因請求支付勞動報酬或者工傷賠償的;
(六)遭遇嚴重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或者其他不可抗力事故造成經濟困難的;
(七)申請的法律援助事項已經獲得人民法院司法救助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援助範圍
公民有下列事項,因經濟困難無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或者行政補償的;
(二)請求給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五)因勞動爭議糾紛請求支付勞動報酬或者給付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的;
(六)因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請求司法保護的;
(七)因交通事故、工傷事故、醫療事故、食品安全事故、產品質量事故、環境汙染事故以及其他人身傷害事故造成人身傷害請求賠償的;
(八)請求刑事辯護和刑事法律幫助的;
(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已經受理的申訴案件;
(十)因見義勇為或者為保護社會公共利益致使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請求賠償或者補償的;
(十一)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法律援助事項。
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準
公民申請法律援助的經濟困難標準,按照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不足居住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二倍確定。
公民申請法律援助需要提交的經濟困難證明,由其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社區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出具,並由鎮(鄉)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確認後加蓋公章。
經濟困難證明應當如實載明申請人家庭成員、就業狀況、家庭人均收入等情況。
申請人能夠證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提供經濟困難證明:
(一)農村 “五保”供養對象和城鄉優撫對象;
(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領取生活困難補助金的;
(三)在社會福利機構由政府供養的;
(四)重度殘疾或者患有重大疾病且無固定生活來源的;
(五)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務工的農民因請求支付勞動報酬或者工傷賠償的;
(六)遭遇嚴重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或者其他不可抗力事故造成經濟困難的;
(七)申請的法律援助事項已經獲得人民法院司法救助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申請法律援助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法律援助範圍
公民有下列事項,因經濟困難無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或者行政補償的;
(二)請求給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五)因勞動爭議糾紛請求支付勞動報酬或者給付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的;
(六)因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請求司法保護的;
(七)因交通事故、工傷事故、醫療事故、食品安全事故、產品質量事故、環境汙染事故以及其他人身傷害事故造成人身傷害請求賠償的;
(八)請求刑事辯護和刑事法律幫助的;
(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已經受理的申訴案件;
(十)因見義勇為或者為保護社會公共利益致使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請求賠償或者補償的;
(十一)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法律援助事項。
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準
公民申請法律援助的經濟困難標準,按照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不足居住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二倍確定。
公民申請法律援助需要提交的經濟困難證明,由其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社區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出具,並由鎮(鄉)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確認後加蓋公章。
經濟困難證明應當如實載明申請人家庭成員、就業狀況、家庭人均收入等情況。
申請人能夠證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提供經濟困難證明:
(一)農村 “五保”供養對象和城鄉優撫對象;
(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領取生活困難補助金的;
(三)在社會福利機構由政府供養的;
(四)重度殘疾或者患有重大疾病且無固定生活來源的;
(五)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務工的農民因請求支付勞動報酬或者工傷賠償的;
(六)遭遇嚴重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或者其他不可抗力事故造成經濟困難的;
(七)申請的法律援助事項已經獲得人民法院司法救助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申請法律援助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法律援助範圍
公民有下列事項,因經濟困難無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或者行政補償的;
(二)請求給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五)因勞動爭議糾紛請求支付勞動報酬或者給付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的;
(六)因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請求司法保護的;
(七)因交通事故、工傷事故、醫療事故、食品安全事故、產品質量事故、環境汙染事故以及其他人身傷害事故造成人身傷害請求賠償的;
(八)請求刑事辯護和刑事法律幫助的;
(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已經受理的申訴案件;
(十)因見義勇為或者為保護社會公共利益致使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請求賠償或者補償的;
(十一)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法律援助事項。
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準
公民申請法律援助的經濟困難標準,按照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不足居住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二倍確定。
公民申請法律援助需要提交的經濟困難證明,由其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社區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出具,並由鎮(鄉)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確認後加蓋公章。
經濟困難證明應當如實載明申請人家庭成員、就業狀況、家庭人均收入等情況。
申請人能夠證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提供經濟困難證明:
(一)農村 “五保”供養對象和城鄉優撫對象;
(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領取生活困難補助金的;
(三)在社會福利機構由政府供養的;
(四)重度殘疾或者患有重大疾病且無固定生活來源的;
(五)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務工的農民因請求支付勞動報酬或者工傷賠償的;
(六)遭遇嚴重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或者其他不可抗力事故造成經濟困難的;
(七)申請的法律援助事項已經獲得人民法院司法救助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申請法律援助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法律援助範圍
公民有下列事項,因經濟困難無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或者行政補償的;
(二)請求給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五)因勞動爭議糾紛請求支付勞動報酬或者給付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的;
(六)因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請求司法保護的;
(七)因交通事故、工傷事故、醫療事故、食品安全事故、產品質量事故、環境汙染事故以及其他人身傷害事故造成人身傷害請求賠償的;
(八)請求刑事辯護和刑事法律幫助的;
(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已經受理的申訴案件;
(十)因見義勇為或者為保護社會公共利益致使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請求賠償或者補償的;
(十一)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法律援助事項。
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準
公民申請法律援助的經濟困難標準,按照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不足居住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二倍確定。
公民申請法律援助需要提交的經濟困難證明,由其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社區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出具,並由鎮(鄉)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確認後加蓋公章。
經濟困難證明應當如實載明申請人家庭成員、就業狀況、家庭人均收入等情況。
申請人能夠證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提供經濟困難證明:
(一)農村 “五保”供養對象和城鄉優撫對象;
(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領取生活困難補助金的;
(三)在社會福利機構由政府供養的;
(四)重度殘疾或者患有重大疾病且無固定生活來源的;
(五)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務工的農民因請求支付勞動報酬或者工傷賠償的;
(六)遭遇嚴重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或者其他不可抗力事故造成經濟困難的;
(七)申請的法律援助事項已經獲得人民法院司法救助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申請法律援助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如委託他人代理的,代理申請人還應當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二)經濟困難證明;
(三)與申請事項相關的材料;
(四)法律援助機構需要的其他材料。
法律援助範圍
公民有下列事項,因經濟困難無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或者行政補償的;
(二)請求給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五)因勞動爭議糾紛請求支付勞動報酬或者給付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的;
(六)因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請求司法保護的;
(七)因交通事故、工傷事故、醫療事故、食品安全事故、產品質量事故、環境汙染事故以及其他人身傷害事故造成人身傷害請求賠償的;
(八)請求刑事辯護和刑事法律幫助的;
(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已經受理的申訴案件;
(十)因見義勇為或者為保護社會公共利益致使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請求賠償或者補償的;
(十一)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法律援助事項。
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準
公民申請法律援助的經濟困難標準,按照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不足居住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二倍確定。
公民申請法律援助需要提交的經濟困難證明,由其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社區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出具,並由鎮(鄉)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確認後加蓋公章。
經濟困難證明應當如實載明申請人家庭成員、就業狀況、家庭人均收入等情況。
申請人能夠證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提供經濟困難證明:
(一)農村 “五保”供養對象和城鄉優撫對象;
(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領取生活困難補助金的;
(三)在社會福利機構由政府供養的;
(四)重度殘疾或者患有重大疾病且無固定生活來源的;
(五)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務工的農民因請求支付勞動報酬或者工傷賠償的;
(六)遭遇嚴重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或者其他不可抗力事故造成經濟困難的;
(七)申請的法律援助事項已經獲得人民法院司法救助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申請法律援助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如委託他人代理的,代理申請人還應當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二)經濟困難證明;
(三)與申請事項相關的材料;
(四)法律援助機構需要的其他材料。
法律援助範圍
公民有下列事項,因經濟困難無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或者行政補償的;
(二)請求給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五)因勞動爭議糾紛請求支付勞動報酬或者給付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的;
(六)因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請求司法保護的;
(七)因交通事故、工傷事故、醫療事故、食品安全事故、產品質量事故、環境汙染事故以及其他人身傷害事故造成人身傷害請求賠償的;
(八)請求刑事辯護和刑事法律幫助的;
(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已經受理的申訴案件;
(十)因見義勇為或者為保護社會公共利益致使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請求賠償或者補償的;
(十一)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法律援助事項。
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準
公民申請法律援助的經濟困難標準,按照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不足居住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二倍確定。
公民申請法律援助需要提交的經濟困難證明,由其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社區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出具,並由鎮(鄉)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確認後加蓋公章。
經濟困難證明應當如實載明申請人家庭成員、就業狀況、家庭人均收入等情況。
申請人能夠證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提供經濟困難證明:
(一)農村 “五保”供養對象和城鄉優撫對象;
(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領取生活困難補助金的;
(三)在社會福利機構由政府供養的;
(四)重度殘疾或者患有重大疾病且無固定生活來源的;
(五)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務工的農民因請求支付勞動報酬或者工傷賠償的;
(六)遭遇嚴重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或者其他不可抗力事故造成經濟困難的;
(七)申請的法律援助事項已經獲得人民法院司法救助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申請法律援助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如委託他人代理的,代理申請人還應當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二)經濟困難證明;
(三)與申請事項相關的材料;
(四)法律援助機構需要的其他材料。
法律援助受理程序
法律援助範圍
公民有下列事項,因經濟困難無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或者行政補償的;
(二)請求給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五)因勞動爭議糾紛請求支付勞動報酬或者給付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的;
(六)因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請求司法保護的;
(七)因交通事故、工傷事故、醫療事故、食品安全事故、產品質量事故、環境汙染事故以及其他人身傷害事故造成人身傷害請求賠償的;
(八)請求刑事辯護和刑事法律幫助的;
(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已經受理的申訴案件;
(十)因見義勇為或者為保護社會公共利益致使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請求賠償或者補償的;
(十一)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法律援助事項。
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準
公民申請法律援助的經濟困難標準,按照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不足居住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二倍確定。
公民申請法律援助需要提交的經濟困難證明,由其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社區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出具,並由鎮(鄉)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確認後加蓋公章。
經濟困難證明應當如實載明申請人家庭成員、就業狀況、家庭人均收入等情況。
申請人能夠證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提供經濟困難證明:
(一)農村 “五保”供養對象和城鄉優撫對象;
(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領取生活困難補助金的;
(三)在社會福利機構由政府供養的;
(四)重度殘疾或者患有重大疾病且無固定生活來源的;
(五)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務工的農民因請求支付勞動報酬或者工傷賠償的;
(六)遭遇嚴重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或者其他不可抗力事故造成經濟困難的;
(七)申請的法律援助事項已經獲得人民法院司法救助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申請法律援助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如委託他人代理的,代理申請人還應當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二)經濟困難證明;
(三)與申請事項相關的材料;
(四)法律援助機構需要的其他材料。
法律援助受理程序
法律援助範圍
公民有下列事項,因經濟困難無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或者行政補償的;
(二)請求給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五)因勞動爭議糾紛請求支付勞動報酬或者給付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的;
(六)因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請求司法保護的;
(七)因交通事故、工傷事故、醫療事故、食品安全事故、產品質量事故、環境汙染事故以及其他人身傷害事故造成人身傷害請求賠償的;
(八)請求刑事辯護和刑事法律幫助的;
(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已經受理的申訴案件;
(十)因見義勇為或者為保護社會公共利益致使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請求賠償或者補償的;
(十一)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法律援助事項。
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準
公民申請法律援助的經濟困難標準,按照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不足居住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二倍確定。
公民申請法律援助需要提交的經濟困難證明,由其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社區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出具,並由鎮(鄉)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確認後加蓋公章。
經濟困難證明應當如實載明申請人家庭成員、就業狀況、家庭人均收入等情況。
申請人能夠證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提供經濟困難證明:
(一)農村 “五保”供養對象和城鄉優撫對象;
(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領取生活困難補助金的;
(三)在社會福利機構由政府供養的;
(四)重度殘疾或者患有重大疾病且無固定生活來源的;
(五)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務工的農民因請求支付勞動報酬或者工傷賠償的;
(六)遭遇嚴重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或者其他不可抗力事故造成經濟困難的;
(七)申請的法律援助事項已經獲得人民法院司法救助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申請法律援助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如委託他人代理的,代理申請人還應當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二)經濟困難證明;
(三)與申請事項相關的材料;
(四)法律援助機構需要的其他材料。
法律援助受理程序
1. 向青白江區法律援助中心殘聯工作站提出書面申請;
2. 提交相應材料;
3. 由工作站提出初審意見,報青白江區法律援助中心審核,符合條件的給予法律援助。
1. 青白江區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青白江區鳳凰西六路區文體中心C區1樓;
電話:028-83696148
2. 青白江區法律援助中心殘聯工作站
地址:青白江區便民路6號政務中心17樓
電話:028-68936226 028-68936236
來源:成都市青白江區殘聯
法律援助範圍
公民有下列事項,因經濟困難無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或者行政補償的;
(二)請求給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五)因勞動爭議糾紛請求支付勞動報酬或者給付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的;
(六)因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請求司法保護的;
(七)因交通事故、工傷事故、醫療事故、食品安全事故、產品質量事故、環境汙染事故以及其他人身傷害事故造成人身傷害請求賠償的;
(八)請求刑事辯護和刑事法律幫助的;
(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已經受理的申訴案件;
(十)因見義勇為或者為保護社會公共利益致使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請求賠償或者補償的;
(十一)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法律援助事項。
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準
公民申請法律援助的經濟困難標準,按照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不足居住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二倍確定。
公民申請法律援助需要提交的經濟困難證明,由其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社區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出具,並由鎮(鄉)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確認後加蓋公章。
經濟困難證明應當如實載明申請人家庭成員、就業狀況、家庭人均收入等情況。
申請人能夠證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提供經濟困難證明:
(一)農村 “五保”供養對象和城鄉優撫對象;
(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領取生活困難補助金的;
(三)在社會福利機構由政府供養的;
(四)重度殘疾或者患有重大疾病且無固定生活來源的;
(五)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務工的農民因請求支付勞動報酬或者工傷賠償的;
(六)遭遇嚴重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或者其他不可抗力事故造成經濟困難的;
(七)申請的法律援助事項已經獲得人民法院司法救助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申請法律援助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如委託他人代理的,代理申請人還應當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二)經濟困難證明;
(三)與申請事項相關的材料;
(四)法律援助機構需要的其他材料。
法律援助受理程序
1. 向青白江區法律援助中心殘聯工作站提出書面申請;
2. 提交相應材料;
3. 由工作站提出初審意見,報青白江區法律援助中心審核,符合條件的給予法律援助。
1. 青白江區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青白江區鳳凰西六路區文體中心C區1樓;
電話:028-83696148
2. 青白江區法律援助中心殘聯工作站
地址:青白江區便民路6號政務中心17樓
電話:028-68936226 028-68936236
來源:成都市青白江區殘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