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家新能源車企被督促召回車輛超12萬,5起火災事故被調查

南都訊 記者楊麗雲 6月4日,市場監管總局發佈“關於2018年全國汽車安全與召回狀況”的通告。通告顯示,2018年全年共實施汽車召回221次,涉及缺陷車輛1251.28萬輛。其中,新能源汽車的召回監管受到強化,2018年有7家生產企業被督促實施召回,涉及33個車型12.14萬缺陷車輛。

截至2018年年底

我國累計實施汽車召回1768次

據瞭解,我國機動車產銷量超過美國,連續10年位居世界第一。截至2018年底,全國機動車保有量已達3.27億輛,比上年增長10.5%。機動車駕駛人達4.09億人,其中汽車駕駛人3.69億人。隨著機動車保有量不斷增加,機動車產品安全問題也備受關注。2018年我國道路交通事故萬車死亡人數為1.93人,比上年下降6.3%。

通告顯示,2018年全年共實施汽車召回221次,涉及缺陷車輛1251.28萬輛,召回次數和召回數量分別比2017年減少12%和37.6%(2017年峰值是因高田氣囊召回造成的)。截至2018年底,我國累計實施汽車召回1768次,涉及缺陷車輛6925萬輛,汽車產品生產者因召回而投入直接費用總計約529億元,累計挽回消費者損失520億元。近五年年均召回次數220次,近每兩天發生一次召回,實施召回已經成為汽車生產企業的常態化活動。

因發動機相關缺陷

314.7萬輛汽車被召回

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布的數據顯示,2018年全國消費者協會受到汽車投訴(含零部件)1.9萬件,其中家用轎車佔63%,質量問題佔20%,消費者最關心的安全權佔47%。市場監管總局本次發佈的通告數據也稱,2018年全國汽車產品缺陷信息採集系統共收到2.48萬條消費者提交的汽車產品缺陷線索報告。按缺陷部位所屬車輛總成分類,涉及發動機總成的缺陷報告10664例,佔60.94%;其次是傳動系2524例,佔14.42%;氣囊和安全帶108例,佔0.62%。

從召回性質看,2018年,受市場監管總局調查影響召回次數為59次,佔召回總次數的27%;涉及缺陷車輛679.87萬輛,佔召回總數量的54%,缺陷調查仍是發現車輛產品缺陷的主要方式。從涉及總成看,轉向/懸架、發動機、氣囊/安全帶相關缺陷成為召回車輛最多的前三項缺陷。具體而言,因轉向/懸架相關缺陷召回17次,涉及車輛346.77萬輛;因發動機相關缺陷召回44次,涉及車輛314.70萬輛;因氣囊/安全帶相關缺陷召回50次,涉及車輛199.25萬輛。

焦點

12.14萬輛新能源汽車去年被召回

新能源汽車作為工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產業規模發展迅速。2018年,新能源汽車產量115萬輛,比上年增長66.2%。2018年我國新能源汽車保有量達到261萬輛,佔汽車總數的1.09%。隨著新能源汽車保有量逐年增加,新能源汽車安全問題日益突出。2018年,市場監管總局在推進汽車召回制度實施、監督生產企業履行召回義務方面,重點強化新能源汽車召回監管。

2018年,依託國家車輛事故深度調查體系和缺陷信息收集系統,組織開展新能源汽車缺陷調查3起,會同相關部門開展火災事故現場調查5次,督促7家生產企業實施召回,涉及33個車型的12.14萬缺陷車輛,缺陷原因主要為電控、機械、電器及電池系統故障。2019年3月,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新能源汽車產品召回管理的通知》(市監質函〔2019〕531號),對加強新能源汽車召回監管若干工作事項作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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