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奮鬥,才能讓自己獲得有效的精進?這四點你最好要做到'

心理學 體育 大學 慕妤說 2019-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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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人生需要奮鬥嗎?

除了你是富二代,我相信大多數人,都要為實現自己美好的人生,而努力去奮鬥。

從社會學的角度來說,所謂奮鬥,就是塑造我們個體價值的過程。在這個過程當中,我們需要克服各種各樣的困難,積累可供使用的資源。

而想讓我們的奮鬥變得有效,我們就需要從兩方面著手:

1,增強你自身的能力;

2,提高你的社會評價;

增強我們的自身能力,這一點很容易理解,就是我們有能力做到什麼,擅長去做什麼,可以解決哪些問題。

而社會評價,就是我們做的事情,可以從社會活動中產出哪些實際效益,能不能給別人帶來積極正面的作用。

只有把這兩者結合起來,才能塑造出我們的個體價值。

如果你的能力是玩遊戲,身邊沒有朋友比得上你,那麼玩遊戲就是你的能力所在,也是你的優點。

可是,如果你這項能力,只能侷限於身邊幾個朋友之間,無法在社會活動中產生任何實際的效益,諸如金錢上的回報,或者帶來更多自我發展的機會,那麼你的社會評價,相對來說就會偏低。

這樣的你,就很難體現出自己的個人價值。

社會評價越高的人(不管這個評價是好還是壞),他們的個人價值也就越高。那些我們耳熟能詳的名人明星,都是這一類的人。

當我們的個人能力,沒有去到可以提升自己的社會評價時,我們就很難塑造出自己的個人價值了。

想要擺脫這個困境,奮鬥是我們的唯一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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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人生需要奮鬥嗎?

除了你是富二代,我相信大多數人,都要為實現自己美好的人生,而努力去奮鬥。

從社會學的角度來說,所謂奮鬥,就是塑造我們個體價值的過程。在這個過程當中,我們需要克服各種各樣的困難,積累可供使用的資源。

而想讓我們的奮鬥變得有效,我們就需要從兩方面著手:

1,增強你自身的能力;

2,提高你的社會評價;

增強我們的自身能力,這一點很容易理解,就是我們有能力做到什麼,擅長去做什麼,可以解決哪些問題。

而社會評價,就是我們做的事情,可以從社會活動中產出哪些實際效益,能不能給別人帶來積極正面的作用。

只有把這兩者結合起來,才能塑造出我們的個體價值。

如果你的能力是玩遊戲,身邊沒有朋友比得上你,那麼玩遊戲就是你的能力所在,也是你的優點。

可是,如果你這項能力,只能侷限於身邊幾個朋友之間,無法在社會活動中產生任何實際的效益,諸如金錢上的回報,或者帶來更多自我發展的機會,那麼你的社會評價,相對來說就會偏低。

這樣的你,就很難體現出自己的個人價值。

社會評價越高的人(不管這個評價是好還是壞),他們的個人價值也就越高。那些我們耳熟能詳的名人明星,都是這一類的人。

當我們的個人能力,沒有去到可以提升自己的社會評價時,我們就很難塑造出自己的個人價值了。

想要擺脫這個困境,奮鬥是我們的唯一選擇。

怎麼奮鬥,才能讓自己獲得有效的精進?這四點你最好要做到

你自身有哪些能力,可以被你增強?

大多數渾渾噩噩生活的人,由於不知道自己能夠做什麼,擅長做什麼,於是往往缺失奮鬥的目標,每天得過且過。

提高自己的能力,我們得要培養出自己的核心優勢。

所謂“核心優勢”,就是能讓你產生社會評價的地方。不管是寫文章,還是拍vlog做網紅,你都需要找出自己的優勢立足於社會。

想知道做的事情,值不值得成為自己的核心優勢,大概有兩個標準:

第一,做的這件事,會不會讓你擁有充實的滿足感?

很多時候,你做的事情暫時並不會讓你掙到什麼大錢,但是你會覺得,做這件事會讓你感到很充實,很有滿足感,而不是隻感到痛苦。

只有你對做的這些事情持續產生充實的滿足感,你才會願意投入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在這上面去學習和研究。

第二,做的這件事,可不可以讓你持續積累價值?

有些事就算你很喜歡,卻不一定可以讓你持續積累一些實際的價值,例如玩遊戲,這樣就很難讓你獲得一個實際的收穫了。

做的事情能否讓我們持續積累價值,需要我們有一個明確的“能力界限”。例如駕駛,就算我們每天開車上下班,持續幾年,我們也不會成為賽車手,因為駕駛的能力界限,跟賽車手的能力界限完全不同。

但如果你知道你想要這種能力積累到什麼地步,你就需要設定一個明確的“能力界限”目標,然後以此去努力。

帶著這個目標去積累價值,我們的能力才會獲得精進。這就是區別。

基於這兩個標準,你做的事情,就可以分為四種層次:

  1. 獲得滿足感,卻沒有積累價值,如購物、睡覺、玩手機等;
  2. 沒有獲得滿足感,卻能積累價值,如學習,運動,思考等;
  3. 沒有獲得滿足感,也沒有積累到價值,如爭吵,發脾氣等;
  4. 獲得滿足感,也能積累到價值。如聽課,學到實用的技能等;

最好的狀態,當然就是第四種,做的事情既能夠讓自己開心,又可以積累到相應的價值。

問題是,我們大多數人,都很難找到這樣的事情,興趣與工作相結合。這時,我們只能退而求其次,不斷交替重複1、2點的事情,來獲得情緒和價值的

某些時候,做一些事情讓自己獲得滿足感,然後再去從那些讓自己積累到價值的事情,讓自己的能力獲得精進。

怎麼做呢?

就是根據你的“能力界限”,設定一些難易度卻適中的目標,每天完成一些事情,循序漸進地增強自己的能力。

例如你想提高你的溝通能力,剛開始可以鍛鍊自己的口齒的流利程度,一段時候後再提高自己表達的條理性,之後再去學習演講或者辯論這些能力等。一步一步提高,你的口才能力也會一步一步得到提升。

你每天可以做很多事情,但你一定要從這些事情當中,找出一種能力,把它培養成你的核心優勢能力

你玩遊戲可以很厲害,寫文章也非常了得,而且也有一定的口才能力,但如果你做這些事情的能力,都無法提升你的社會評價,它們只能是你的興趣愛好。

所以,你要在各種看似不錯的能力當中,挑選出其中一種不斷深化下去,讓這項能力獲得更高的社會評價。

例如我在頭條寫作,儘管這件事只不過是我工作以外的興趣,但我從普通作者,到優質作者,最後簽約成為黃V獲獎作者,一步一步提高我在頭條號的社會評價,最後出版自己的書籍,從而獲得相應的額外收入,這就是奮鬥的過程。

如果你不努力培養出這種核心優勢,你的個人價值就很難塑造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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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人生需要奮鬥嗎?

除了你是富二代,我相信大多數人,都要為實現自己美好的人生,而努力去奮鬥。

從社會學的角度來說,所謂奮鬥,就是塑造我們個體價值的過程。在這個過程當中,我們需要克服各種各樣的困難,積累可供使用的資源。

而想讓我們的奮鬥變得有效,我們就需要從兩方面著手:

1,增強你自身的能力;

2,提高你的社會評價;

增強我們的自身能力,這一點很容易理解,就是我們有能力做到什麼,擅長去做什麼,可以解決哪些問題。

而社會評價,就是我們做的事情,可以從社會活動中產出哪些實際效益,能不能給別人帶來積極正面的作用。

只有把這兩者結合起來,才能塑造出我們的個體價值。

如果你的能力是玩遊戲,身邊沒有朋友比得上你,那麼玩遊戲就是你的能力所在,也是你的優點。

可是,如果你這項能力,只能侷限於身邊幾個朋友之間,無法在社會活動中產生任何實際的效益,諸如金錢上的回報,或者帶來更多自我發展的機會,那麼你的社會評價,相對來說就會偏低。

這樣的你,就很難體現出自己的個人價值。

社會評價越高的人(不管這個評價是好還是壞),他們的個人價值也就越高。那些我們耳熟能詳的名人明星,都是這一類的人。

當我們的個人能力,沒有去到可以提升自己的社會評價時,我們就很難塑造出自己的個人價值了。

想要擺脫這個困境,奮鬥是我們的唯一選擇。

怎麼奮鬥,才能讓自己獲得有效的精進?這四點你最好要做到

你自身有哪些能力,可以被你增強?

大多數渾渾噩噩生活的人,由於不知道自己能夠做什麼,擅長做什麼,於是往往缺失奮鬥的目標,每天得過且過。

提高自己的能力,我們得要培養出自己的核心優勢。

所謂“核心優勢”,就是能讓你產生社會評價的地方。不管是寫文章,還是拍vlog做網紅,你都需要找出自己的優勢立足於社會。

想知道做的事情,值不值得成為自己的核心優勢,大概有兩個標準:

第一,做的這件事,會不會讓你擁有充實的滿足感?

很多時候,你做的事情暫時並不會讓你掙到什麼大錢,但是你會覺得,做這件事會讓你感到很充實,很有滿足感,而不是隻感到痛苦。

只有你對做的這些事情持續產生充實的滿足感,你才會願意投入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在這上面去學習和研究。

第二,做的這件事,可不可以讓你持續積累價值?

有些事就算你很喜歡,卻不一定可以讓你持續積累一些實際的價值,例如玩遊戲,這樣就很難讓你獲得一個實際的收穫了。

做的事情能否讓我們持續積累價值,需要我們有一個明確的“能力界限”。例如駕駛,就算我們每天開車上下班,持續幾年,我們也不會成為賽車手,因為駕駛的能力界限,跟賽車手的能力界限完全不同。

但如果你知道你想要這種能力積累到什麼地步,你就需要設定一個明確的“能力界限”目標,然後以此去努力。

帶著這個目標去積累價值,我們的能力才會獲得精進。這就是區別。

基於這兩個標準,你做的事情,就可以分為四種層次:

  1. 獲得滿足感,卻沒有積累價值,如購物、睡覺、玩手機等;
  2. 沒有獲得滿足感,卻能積累價值,如學習,運動,思考等;
  3. 沒有獲得滿足感,也沒有積累到價值,如爭吵,發脾氣等;
  4. 獲得滿足感,也能積累到價值。如聽課,學到實用的技能等;

最好的狀態,當然就是第四種,做的事情既能夠讓自己開心,又可以積累到相應的價值。

問題是,我們大多數人,都很難找到這樣的事情,興趣與工作相結合。這時,我們只能退而求其次,不斷交替重複1、2點的事情,來獲得情緒和價值的

某些時候,做一些事情讓自己獲得滿足感,然後再去從那些讓自己積累到價值的事情,讓自己的能力獲得精進。

怎麼做呢?

就是根據你的“能力界限”,設定一些難易度卻適中的目標,每天完成一些事情,循序漸進地增強自己的能力。

例如你想提高你的溝通能力,剛開始可以鍛鍊自己的口齒的流利程度,一段時候後再提高自己表達的條理性,之後再去學習演講或者辯論這些能力等。一步一步提高,你的口才能力也會一步一步得到提升。

你每天可以做很多事情,但你一定要從這些事情當中,找出一種能力,把它培養成你的核心優勢能力

你玩遊戲可以很厲害,寫文章也非常了得,而且也有一定的口才能力,但如果你做這些事情的能力,都無法提升你的社會評價,它們只能是你的興趣愛好。

所以,你要在各種看似不錯的能力當中,挑選出其中一種不斷深化下去,讓這項能力獲得更高的社會評價。

例如我在頭條寫作,儘管這件事只不過是我工作以外的興趣,但我從普通作者,到優質作者,最後簽約成為黃V獲獎作者,一步一步提高我在頭條號的社會評價,最後出版自己的書籍,從而獲得相應的額外收入,這就是奮鬥的過程。

如果你不努力培養出這種核心優勢,你的個人價值就很難塑造出來了。

怎麼奮鬥,才能讓自己獲得有效的精進?這四點你最好要做到

找到促使你做事的核心動機

我們做任何事,背後都存在相應的動機。

所謂動機,就是想要做某件事的動力,它是導致“發生”出現的深層推動力。

佛羅里達州立大學心理學教授Anders Erisson說:“動機是成就的關鍵因素。那些成功的人之所以成功,因為在某些事上,他們保持著比其他人更持久和更強烈的動機。”

就算你設定某個目標,但如果你沒有任何動機驅使,那麼你很快就會失去動力,無法繼續堅持下去了。

而促使我們行動的動機分為兩種:

1,內在動機;

2,外在動機;

就是說,你要做的某件事,到底是需要基於內在動機還是基於外在動機的。

內在動機,是一種由自我內在激發出來的動機形式;一件事你去不去做,就看你心理願不願意。它被分為內在的正向動機和內在的反向動機兩種。

例如你覺得早上吃早餐對身體有益,那麼你堅持吃早餐,就是基於你的內在動機。

而外在動機,就是由外界給予你的反饋信息,從而推動你前進的動機形式。這些外界信息,不是由你發出的,卻會影響你的行動。它也被分為外在正向動機和外在反向動機兩種。

例如你母親要你每天堅持吃早餐,你不得不吃,這就是外在動機了,是外界迫使你做的,你心裡並不願意。

你努力工作,除了自己希望從這件工作當中體現出自己的個人價值(內在動機),有時也是基於公司給予你很高的報酬(外在動機)。

有時你做一些事,就算回報低一點,但只要你有強烈的內在動機,你也願意繼續做下去。反之,你可能也會拒絕了。

所以,當你開始從事某項工作時,你一定要找到督促你做這件事的內在動機和外在動機。如果沒有,你就很難去努力了。

是熱愛?是願望?是追求?

是金錢?是榮耀?是前途?

抑或是自我實現?是人生回憶?

這些,都是可以成為你堅持下去的動機。

那怎麼找到那件你想做,你要做,你不得不做的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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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人生需要奮鬥嗎?

除了你是富二代,我相信大多數人,都要為實現自己美好的人生,而努力去奮鬥。

從社會學的角度來說,所謂奮鬥,就是塑造我們個體價值的過程。在這個過程當中,我們需要克服各種各樣的困難,積累可供使用的資源。

而想讓我們的奮鬥變得有效,我們就需要從兩方面著手:

1,增強你自身的能力;

2,提高你的社會評價;

增強我們的自身能力,這一點很容易理解,就是我們有能力做到什麼,擅長去做什麼,可以解決哪些問題。

而社會評價,就是我們做的事情,可以從社會活動中產出哪些實際效益,能不能給別人帶來積極正面的作用。

只有把這兩者結合起來,才能塑造出我們的個體價值。

如果你的能力是玩遊戲,身邊沒有朋友比得上你,那麼玩遊戲就是你的能力所在,也是你的優點。

可是,如果你這項能力,只能侷限於身邊幾個朋友之間,無法在社會活動中產生任何實際的效益,諸如金錢上的回報,或者帶來更多自我發展的機會,那麼你的社會評價,相對來說就會偏低。

這樣的你,就很難體現出自己的個人價值。

社會評價越高的人(不管這個評價是好還是壞),他們的個人價值也就越高。那些我們耳熟能詳的名人明星,都是這一類的人。

當我們的個人能力,沒有去到可以提升自己的社會評價時,我們就很難塑造出自己的個人價值了。

想要擺脫這個困境,奮鬥是我們的唯一選擇。

怎麼奮鬥,才能讓自己獲得有效的精進?這四點你最好要做到

你自身有哪些能力,可以被你增強?

大多數渾渾噩噩生活的人,由於不知道自己能夠做什麼,擅長做什麼,於是往往缺失奮鬥的目標,每天得過且過。

提高自己的能力,我們得要培養出自己的核心優勢。

所謂“核心優勢”,就是能讓你產生社會評價的地方。不管是寫文章,還是拍vlog做網紅,你都需要找出自己的優勢立足於社會。

想知道做的事情,值不值得成為自己的核心優勢,大概有兩個標準:

第一,做的這件事,會不會讓你擁有充實的滿足感?

很多時候,你做的事情暫時並不會讓你掙到什麼大錢,但是你會覺得,做這件事會讓你感到很充實,很有滿足感,而不是隻感到痛苦。

只有你對做的這些事情持續產生充實的滿足感,你才會願意投入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在這上面去學習和研究。

第二,做的這件事,可不可以讓你持續積累價值?

有些事就算你很喜歡,卻不一定可以讓你持續積累一些實際的價值,例如玩遊戲,這樣就很難讓你獲得一個實際的收穫了。

做的事情能否讓我們持續積累價值,需要我們有一個明確的“能力界限”。例如駕駛,就算我們每天開車上下班,持續幾年,我們也不會成為賽車手,因為駕駛的能力界限,跟賽車手的能力界限完全不同。

但如果你知道你想要這種能力積累到什麼地步,你就需要設定一個明確的“能力界限”目標,然後以此去努力。

帶著這個目標去積累價值,我們的能力才會獲得精進。這就是區別。

基於這兩個標準,你做的事情,就可以分為四種層次:

  1. 獲得滿足感,卻沒有積累價值,如購物、睡覺、玩手機等;
  2. 沒有獲得滿足感,卻能積累價值,如學習,運動,思考等;
  3. 沒有獲得滿足感,也沒有積累到價值,如爭吵,發脾氣等;
  4. 獲得滿足感,也能積累到價值。如聽課,學到實用的技能等;

最好的狀態,當然就是第四種,做的事情既能夠讓自己開心,又可以積累到相應的價值。

問題是,我們大多數人,都很難找到這樣的事情,興趣與工作相結合。這時,我們只能退而求其次,不斷交替重複1、2點的事情,來獲得情緒和價值的

某些時候,做一些事情讓自己獲得滿足感,然後再去從那些讓自己積累到價值的事情,讓自己的能力獲得精進。

怎麼做呢?

就是根據你的“能力界限”,設定一些難易度卻適中的目標,每天完成一些事情,循序漸進地增強自己的能力。

例如你想提高你的溝通能力,剛開始可以鍛鍊自己的口齒的流利程度,一段時候後再提高自己表達的條理性,之後再去學習演講或者辯論這些能力等。一步一步提高,你的口才能力也會一步一步得到提升。

你每天可以做很多事情,但你一定要從這些事情當中,找出一種能力,把它培養成你的核心優勢能力

你玩遊戲可以很厲害,寫文章也非常了得,而且也有一定的口才能力,但如果你做這些事情的能力,都無法提升你的社會評價,它們只能是你的興趣愛好。

所以,你要在各種看似不錯的能力當中,挑選出其中一種不斷深化下去,讓這項能力獲得更高的社會評價。

例如我在頭條寫作,儘管這件事只不過是我工作以外的興趣,但我從普通作者,到優質作者,最後簽約成為黃V獲獎作者,一步一步提高我在頭條號的社會評價,最後出版自己的書籍,從而獲得相應的額外收入,這就是奮鬥的過程。

如果你不努力培養出這種核心優勢,你的個人價值就很難塑造出來了。

怎麼奮鬥,才能讓自己獲得有效的精進?這四點你最好要做到

找到促使你做事的核心動機

我們做任何事,背後都存在相應的動機。

所謂動機,就是想要做某件事的動力,它是導致“發生”出現的深層推動力。

佛羅里達州立大學心理學教授Anders Erisson說:“動機是成就的關鍵因素。那些成功的人之所以成功,因為在某些事上,他們保持著比其他人更持久和更強烈的動機。”

就算你設定某個目標,但如果你沒有任何動機驅使,那麼你很快就會失去動力,無法繼續堅持下去了。

而促使我們行動的動機分為兩種:

1,內在動機;

2,外在動機;

就是說,你要做的某件事,到底是需要基於內在動機還是基於外在動機的。

內在動機,是一種由自我內在激發出來的動機形式;一件事你去不去做,就看你心理願不願意。它被分為內在的正向動機和內在的反向動機兩種。

例如你覺得早上吃早餐對身體有益,那麼你堅持吃早餐,就是基於你的內在動機。

而外在動機,就是由外界給予你的反饋信息,從而推動你前進的動機形式。這些外界信息,不是由你發出的,卻會影響你的行動。它也被分為外在正向動機和外在反向動機兩種。

例如你母親要你每天堅持吃早餐,你不得不吃,這就是外在動機了,是外界迫使你做的,你心裡並不願意。

你努力工作,除了自己希望從這件工作當中體現出自己的個人價值(內在動機),有時也是基於公司給予你很高的報酬(外在動機)。

有時你做一些事,就算回報低一點,但只要你有強烈的內在動機,你也願意繼續做下去。反之,你可能也會拒絕了。

所以,當你開始從事某項工作時,你一定要找到督促你做這件事的內在動機和外在動機。如果沒有,你就很難去努力了。

是熱愛?是願望?是追求?

是金錢?是榮耀?是前途?

抑或是自我實現?是人生回憶?

這些,都是可以成為你堅持下去的動機。

那怎麼找到那件你想做,你要做,你不得不做的事情呢?

怎麼奮鬥,才能讓自己獲得有效的精進?這四點你最好要做到

怎麼找到你想要的那件事

正如前文所說,做某件事,可以讓你獲得滿足感,同時也能夠提升你的能力,這當然很好。

如果沒有,就需要你不斷交替重複一些讓你獲得滿足感(內在動機),然後再去做一些可以讓你獲取價值(外在動機)的事情。

而剛開始的時候,通常第一個考慮因素,就是從你的比較優勢入手尋找——哪個事情你做起來,比起你做其他事更加得心應手,那就專注去做那件事

但如果你並不知道什麼是你最擅長的事,這時你只能參考你做這件事會獲得多少收益,來構建外在正向動機了。

套用我朋友說的一句話:我對老闆又沒有什麼感情,也不是特別喜歡工作,我這麼努力天天上班,還不是因為這份工資?

也就是說,在你目前能夠去做的所有事情當中,找到那件能帶給你最多客觀收益的事,即便你心裡不舒服,甚至有點抗拒,你也要專注把它做好。

把手頭上的工作努力做到極致,做到專業,應該是每個人職場人的基本素養。

然而,你既不知道自己擅長什麼,當下也沒有一些讓自己獲得太大收益的事情,那怎麼辦呢?

去培養一件吧!

我身邊有些開餐飲店的朋友,想要創業,有一家屬於自己的店鋪,所以他們就算對這件事沒有任何經驗和知識,也願意把時間投放在學習它們上面。

喜歡是一種強烈的外在正向動機,找到熱愛的事情,再設定一個具體的目標,然後投入時間一步一步學習相關的知識和技能,把這件事培養成你的價值所在。最後通過一個平臺,去檢驗自己的能力,獲得反饋和繼續提高。

那如何發現自己喜歡什麼呢?

1,增加自己的閱歷,提高自己對不同事物的認知程度;

2,擴展自己的眼界,提高自己對於不同事物的把握度;

3,加強自己的實踐,提高自己對不同事物的熟悉程度;

也就是說,你要多看、多聽、多接觸,才能夠知道自己到底喜歡的是什麼。畢竟你想談戀愛,可是你都沒有接觸到足夠多的異性,你怎麼會找到喜歡而適合自己是那一個呢?

如果你連尋找自己喜歡做什麼都懶得去行動,那你就不要強迫自己奮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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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人生需要奮鬥嗎?

除了你是富二代,我相信大多數人,都要為實現自己美好的人生,而努力去奮鬥。

從社會學的角度來說,所謂奮鬥,就是塑造我們個體價值的過程。在這個過程當中,我們需要克服各種各樣的困難,積累可供使用的資源。

而想讓我們的奮鬥變得有效,我們就需要從兩方面著手:

1,增強你自身的能力;

2,提高你的社會評價;

增強我們的自身能力,這一點很容易理解,就是我們有能力做到什麼,擅長去做什麼,可以解決哪些問題。

而社會評價,就是我們做的事情,可以從社會活動中產出哪些實際效益,能不能給別人帶來積極正面的作用。

只有把這兩者結合起來,才能塑造出我們的個體價值。

如果你的能力是玩遊戲,身邊沒有朋友比得上你,那麼玩遊戲就是你的能力所在,也是你的優點。

可是,如果你這項能力,只能侷限於身邊幾個朋友之間,無法在社會活動中產生任何實際的效益,諸如金錢上的回報,或者帶來更多自我發展的機會,那麼你的社會評價,相對來說就會偏低。

這樣的你,就很難體現出自己的個人價值。

社會評價越高的人(不管這個評價是好還是壞),他們的個人價值也就越高。那些我們耳熟能詳的名人明星,都是這一類的人。

當我們的個人能力,沒有去到可以提升自己的社會評價時,我們就很難塑造出自己的個人價值了。

想要擺脫這個困境,奮鬥是我們的唯一選擇。

怎麼奮鬥,才能讓自己獲得有效的精進?這四點你最好要做到

你自身有哪些能力,可以被你增強?

大多數渾渾噩噩生活的人,由於不知道自己能夠做什麼,擅長做什麼,於是往往缺失奮鬥的目標,每天得過且過。

提高自己的能力,我們得要培養出自己的核心優勢。

所謂“核心優勢”,就是能讓你產生社會評價的地方。不管是寫文章,還是拍vlog做網紅,你都需要找出自己的優勢立足於社會。

想知道做的事情,值不值得成為自己的核心優勢,大概有兩個標準:

第一,做的這件事,會不會讓你擁有充實的滿足感?

很多時候,你做的事情暫時並不會讓你掙到什麼大錢,但是你會覺得,做這件事會讓你感到很充實,很有滿足感,而不是隻感到痛苦。

只有你對做的這些事情持續產生充實的滿足感,你才會願意投入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在這上面去學習和研究。

第二,做的這件事,可不可以讓你持續積累價值?

有些事就算你很喜歡,卻不一定可以讓你持續積累一些實際的價值,例如玩遊戲,這樣就很難讓你獲得一個實際的收穫了。

做的事情能否讓我們持續積累價值,需要我們有一個明確的“能力界限”。例如駕駛,就算我們每天開車上下班,持續幾年,我們也不會成為賽車手,因為駕駛的能力界限,跟賽車手的能力界限完全不同。

但如果你知道你想要這種能力積累到什麼地步,你就需要設定一個明確的“能力界限”目標,然後以此去努力。

帶著這個目標去積累價值,我們的能力才會獲得精進。這就是區別。

基於這兩個標準,你做的事情,就可以分為四種層次:

  1. 獲得滿足感,卻沒有積累價值,如購物、睡覺、玩手機等;
  2. 沒有獲得滿足感,卻能積累價值,如學習,運動,思考等;
  3. 沒有獲得滿足感,也沒有積累到價值,如爭吵,發脾氣等;
  4. 獲得滿足感,也能積累到價值。如聽課,學到實用的技能等;

最好的狀態,當然就是第四種,做的事情既能夠讓自己開心,又可以積累到相應的價值。

問題是,我們大多數人,都很難找到這樣的事情,興趣與工作相結合。這時,我們只能退而求其次,不斷交替重複1、2點的事情,來獲得情緒和價值的

某些時候,做一些事情讓自己獲得滿足感,然後再去從那些讓自己積累到價值的事情,讓自己的能力獲得精進。

怎麼做呢?

就是根據你的“能力界限”,設定一些難易度卻適中的目標,每天完成一些事情,循序漸進地增強自己的能力。

例如你想提高你的溝通能力,剛開始可以鍛鍊自己的口齒的流利程度,一段時候後再提高自己表達的條理性,之後再去學習演講或者辯論這些能力等。一步一步提高,你的口才能力也會一步一步得到提升。

你每天可以做很多事情,但你一定要從這些事情當中,找出一種能力,把它培養成你的核心優勢能力

你玩遊戲可以很厲害,寫文章也非常了得,而且也有一定的口才能力,但如果你做這些事情的能力,都無法提升你的社會評價,它們只能是你的興趣愛好。

所以,你要在各種看似不錯的能力當中,挑選出其中一種不斷深化下去,讓這項能力獲得更高的社會評價。

例如我在頭條寫作,儘管這件事只不過是我工作以外的興趣,但我從普通作者,到優質作者,最後簽約成為黃V獲獎作者,一步一步提高我在頭條號的社會評價,最後出版自己的書籍,從而獲得相應的額外收入,這就是奮鬥的過程。

如果你不努力培養出這種核心優勢,你的個人價值就很難塑造出來了。

怎麼奮鬥,才能讓自己獲得有效的精進?這四點你最好要做到

找到促使你做事的核心動機

我們做任何事,背後都存在相應的動機。

所謂動機,就是想要做某件事的動力,它是導致“發生”出現的深層推動力。

佛羅里達州立大學心理學教授Anders Erisson說:“動機是成就的關鍵因素。那些成功的人之所以成功,因為在某些事上,他們保持著比其他人更持久和更強烈的動機。”

就算你設定某個目標,但如果你沒有任何動機驅使,那麼你很快就會失去動力,無法繼續堅持下去了。

而促使我們行動的動機分為兩種:

1,內在動機;

2,外在動機;

就是說,你要做的某件事,到底是需要基於內在動機還是基於外在動機的。

內在動機,是一種由自我內在激發出來的動機形式;一件事你去不去做,就看你心理願不願意。它被分為內在的正向動機和內在的反向動機兩種。

例如你覺得早上吃早餐對身體有益,那麼你堅持吃早餐,就是基於你的內在動機。

而外在動機,就是由外界給予你的反饋信息,從而推動你前進的動機形式。這些外界信息,不是由你發出的,卻會影響你的行動。它也被分為外在正向動機和外在反向動機兩種。

例如你母親要你每天堅持吃早餐,你不得不吃,這就是外在動機了,是外界迫使你做的,你心裡並不願意。

你努力工作,除了自己希望從這件工作當中體現出自己的個人價值(內在動機),有時也是基於公司給予你很高的報酬(外在動機)。

有時你做一些事,就算回報低一點,但只要你有強烈的內在動機,你也願意繼續做下去。反之,你可能也會拒絕了。

所以,當你開始從事某項工作時,你一定要找到督促你做這件事的內在動機和外在動機。如果沒有,你就很難去努力了。

是熱愛?是願望?是追求?

是金錢?是榮耀?是前途?

抑或是自我實現?是人生回憶?

這些,都是可以成為你堅持下去的動機。

那怎麼找到那件你想做,你要做,你不得不做的事情呢?

怎麼奮鬥,才能讓自己獲得有效的精進?這四點你最好要做到

怎麼找到你想要的那件事

正如前文所說,做某件事,可以讓你獲得滿足感,同時也能夠提升你的能力,這當然很好。

如果沒有,就需要你不斷交替重複一些讓你獲得滿足感(內在動機),然後再去做一些可以讓你獲取價值(外在動機)的事情。

而剛開始的時候,通常第一個考慮因素,就是從你的比較優勢入手尋找——哪個事情你做起來,比起你做其他事更加得心應手,那就專注去做那件事

但如果你並不知道什麼是你最擅長的事,這時你只能參考你做這件事會獲得多少收益,來構建外在正向動機了。

套用我朋友說的一句話:我對老闆又沒有什麼感情,也不是特別喜歡工作,我這麼努力天天上班,還不是因為這份工資?

也就是說,在你目前能夠去做的所有事情當中,找到那件能帶給你最多客觀收益的事,即便你心裡不舒服,甚至有點抗拒,你也要專注把它做好。

把手頭上的工作努力做到極致,做到專業,應該是每個人職場人的基本素養。

然而,你既不知道自己擅長什麼,當下也沒有一些讓自己獲得太大收益的事情,那怎麼辦呢?

去培養一件吧!

我身邊有些開餐飲店的朋友,想要創業,有一家屬於自己的店鋪,所以他們就算對這件事沒有任何經驗和知識,也願意把時間投放在學習它們上面。

喜歡是一種強烈的外在正向動機,找到熱愛的事情,再設定一個具體的目標,然後投入時間一步一步學習相關的知識和技能,把這件事培養成你的價值所在。最後通過一個平臺,去檢驗自己的能力,獲得反饋和繼續提高。

那如何發現自己喜歡什麼呢?

1,增加自己的閱歷,提高自己對不同事物的認知程度;

2,擴展自己的眼界,提高自己對於不同事物的把握度;

3,加強自己的實踐,提高自己對不同事物的熟悉程度;

也就是說,你要多看、多聽、多接觸,才能夠知道自己到底喜歡的是什麼。畢竟你想談戀愛,可是你都沒有接觸到足夠多的異性,你怎麼會找到喜歡而適合自己是那一個呢?

如果你連尋找自己喜歡做什麼都懶得去行動,那你就不要強迫自己奮鬥了。

怎麼奮鬥,才能讓自己獲得有效的精進?這四點你最好要做到

設立行動的反饋點

堅持行動一個星期和堅持一個月,行動結果給你的感覺,好像差別不大。在沒有明顯結果的情況下,我們就很容易放棄努力了。

這時,你就需要給予大腦跟目標相關的刺激,間或性地設置一些反饋點,可以更有效去檢查自己的行動成功,這就是PDCA循環法則。

PDCA循環法則,大概有八個步驟:

1、分析現狀,找出問題;

2、分析各種影響因素或原因;

3、找出主要影響因素;

4、針對主要原因,制定措施計劃,其中要弄清楚幾個問題:

  • 為什麼制定該措施(Why)?
  • 達到什麼目標(What)?
  • 在何處執行(Where)?
  • 由誰負責完成(Who)?
  • 什麼時間完成(When)?
  • 如何完成(How)?

5、執行、實施計劃;

6、檢查計劃執行結果;

7、總結成功經驗,執行相應標準;

8、把未解決或新出現的問題轉入下一個PDCA循環;

簡單來說,在你制定計劃之後,以目標為導向去執行,然後對執行過程進行檢查,修正出相關的問題,最終獲得成功。

如果有問題,接著就運用另一個PDCA循環去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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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人生需要奮鬥嗎?

除了你是富二代,我相信大多數人,都要為實現自己美好的人生,而努力去奮鬥。

從社會學的角度來說,所謂奮鬥,就是塑造我們個體價值的過程。在這個過程當中,我們需要克服各種各樣的困難,積累可供使用的資源。

而想讓我們的奮鬥變得有效,我們就需要從兩方面著手:

1,增強你自身的能力;

2,提高你的社會評價;

增強我們的自身能力,這一點很容易理解,就是我們有能力做到什麼,擅長去做什麼,可以解決哪些問題。

而社會評價,就是我們做的事情,可以從社會活動中產出哪些實際效益,能不能給別人帶來積極正面的作用。

只有把這兩者結合起來,才能塑造出我們的個體價值。

如果你的能力是玩遊戲,身邊沒有朋友比得上你,那麼玩遊戲就是你的能力所在,也是你的優點。

可是,如果你這項能力,只能侷限於身邊幾個朋友之間,無法在社會活動中產生任何實際的效益,諸如金錢上的回報,或者帶來更多自我發展的機會,那麼你的社會評價,相對來說就會偏低。

這樣的你,就很難體現出自己的個人價值。

社會評價越高的人(不管這個評價是好還是壞),他們的個人價值也就越高。那些我們耳熟能詳的名人明星,都是這一類的人。

當我們的個人能力,沒有去到可以提升自己的社會評價時,我們就很難塑造出自己的個人價值了。

想要擺脫這個困境,奮鬥是我們的唯一選擇。

怎麼奮鬥,才能讓自己獲得有效的精進?這四點你最好要做到

你自身有哪些能力,可以被你增強?

大多數渾渾噩噩生活的人,由於不知道自己能夠做什麼,擅長做什麼,於是往往缺失奮鬥的目標,每天得過且過。

提高自己的能力,我們得要培養出自己的核心優勢。

所謂“核心優勢”,就是能讓你產生社會評價的地方。不管是寫文章,還是拍vlog做網紅,你都需要找出自己的優勢立足於社會。

想知道做的事情,值不值得成為自己的核心優勢,大概有兩個標準:

第一,做的這件事,會不會讓你擁有充實的滿足感?

很多時候,你做的事情暫時並不會讓你掙到什麼大錢,但是你會覺得,做這件事會讓你感到很充實,很有滿足感,而不是隻感到痛苦。

只有你對做的這些事情持續產生充實的滿足感,你才會願意投入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在這上面去學習和研究。

第二,做的這件事,可不可以讓你持續積累價值?

有些事就算你很喜歡,卻不一定可以讓你持續積累一些實際的價值,例如玩遊戲,這樣就很難讓你獲得一個實際的收穫了。

做的事情能否讓我們持續積累價值,需要我們有一個明確的“能力界限”。例如駕駛,就算我們每天開車上下班,持續幾年,我們也不會成為賽車手,因為駕駛的能力界限,跟賽車手的能力界限完全不同。

但如果你知道你想要這種能力積累到什麼地步,你就需要設定一個明確的“能力界限”目標,然後以此去努力。

帶著這個目標去積累價值,我們的能力才會獲得精進。這就是區別。

基於這兩個標準,你做的事情,就可以分為四種層次:

  1. 獲得滿足感,卻沒有積累價值,如購物、睡覺、玩手機等;
  2. 沒有獲得滿足感,卻能積累價值,如學習,運動,思考等;
  3. 沒有獲得滿足感,也沒有積累到價值,如爭吵,發脾氣等;
  4. 獲得滿足感,也能積累到價值。如聽課,學到實用的技能等;

最好的狀態,當然就是第四種,做的事情既能夠讓自己開心,又可以積累到相應的價值。

問題是,我們大多數人,都很難找到這樣的事情,興趣與工作相結合。這時,我們只能退而求其次,不斷交替重複1、2點的事情,來獲得情緒和價值的

某些時候,做一些事情讓自己獲得滿足感,然後再去從那些讓自己積累到價值的事情,讓自己的能力獲得精進。

怎麼做呢?

就是根據你的“能力界限”,設定一些難易度卻適中的目標,每天完成一些事情,循序漸進地增強自己的能力。

例如你想提高你的溝通能力,剛開始可以鍛鍊自己的口齒的流利程度,一段時候後再提高自己表達的條理性,之後再去學習演講或者辯論這些能力等。一步一步提高,你的口才能力也會一步一步得到提升。

你每天可以做很多事情,但你一定要從這些事情當中,找出一種能力,把它培養成你的核心優勢能力

你玩遊戲可以很厲害,寫文章也非常了得,而且也有一定的口才能力,但如果你做這些事情的能力,都無法提升你的社會評價,它們只能是你的興趣愛好。

所以,你要在各種看似不錯的能力當中,挑選出其中一種不斷深化下去,讓這項能力獲得更高的社會評價。

例如我在頭條寫作,儘管這件事只不過是我工作以外的興趣,但我從普通作者,到優質作者,最後簽約成為黃V獲獎作者,一步一步提高我在頭條號的社會評價,最後出版自己的書籍,從而獲得相應的額外收入,這就是奮鬥的過程。

如果你不努力培養出這種核心優勢,你的個人價值就很難塑造出來了。

怎麼奮鬥,才能讓自己獲得有效的精進?這四點你最好要做到

找到促使你做事的核心動機

我們做任何事,背後都存在相應的動機。

所謂動機,就是想要做某件事的動力,它是導致“發生”出現的深層推動力。

佛羅里達州立大學心理學教授Anders Erisson說:“動機是成就的關鍵因素。那些成功的人之所以成功,因為在某些事上,他們保持著比其他人更持久和更強烈的動機。”

就算你設定某個目標,但如果你沒有任何動機驅使,那麼你很快就會失去動力,無法繼續堅持下去了。

而促使我們行動的動機分為兩種:

1,內在動機;

2,外在動機;

就是說,你要做的某件事,到底是需要基於內在動機還是基於外在動機的。

內在動機,是一種由自我內在激發出來的動機形式;一件事你去不去做,就看你心理願不願意。它被分為內在的正向動機和內在的反向動機兩種。

例如你覺得早上吃早餐對身體有益,那麼你堅持吃早餐,就是基於你的內在動機。

而外在動機,就是由外界給予你的反饋信息,從而推動你前進的動機形式。這些外界信息,不是由你發出的,卻會影響你的行動。它也被分為外在正向動機和外在反向動機兩種。

例如你母親要你每天堅持吃早餐,你不得不吃,這就是外在動機了,是外界迫使你做的,你心裡並不願意。

你努力工作,除了自己希望從這件工作當中體現出自己的個人價值(內在動機),有時也是基於公司給予你很高的報酬(外在動機)。

有時你做一些事,就算回報低一點,但只要你有強烈的內在動機,你也願意繼續做下去。反之,你可能也會拒絕了。

所以,當你開始從事某項工作時,你一定要找到督促你做這件事的內在動機和外在動機。如果沒有,你就很難去努力了。

是熱愛?是願望?是追求?

是金錢?是榮耀?是前途?

抑或是自我實現?是人生回憶?

這些,都是可以成為你堅持下去的動機。

那怎麼找到那件你想做,你要做,你不得不做的事情呢?

怎麼奮鬥,才能讓自己獲得有效的精進?這四點你最好要做到

怎麼找到你想要的那件事

正如前文所說,做某件事,可以讓你獲得滿足感,同時也能夠提升你的能力,這當然很好。

如果沒有,就需要你不斷交替重複一些讓你獲得滿足感(內在動機),然後再去做一些可以讓你獲取價值(外在動機)的事情。

而剛開始的時候,通常第一個考慮因素,就是從你的比較優勢入手尋找——哪個事情你做起來,比起你做其他事更加得心應手,那就專注去做那件事

但如果你並不知道什麼是你最擅長的事,這時你只能參考你做這件事會獲得多少收益,來構建外在正向動機了。

套用我朋友說的一句話:我對老闆又沒有什麼感情,也不是特別喜歡工作,我這麼努力天天上班,還不是因為這份工資?

也就是說,在你目前能夠去做的所有事情當中,找到那件能帶給你最多客觀收益的事,即便你心裡不舒服,甚至有點抗拒,你也要專注把它做好。

把手頭上的工作努力做到極致,做到專業,應該是每個人職場人的基本素養。

然而,你既不知道自己擅長什麼,當下也沒有一些讓自己獲得太大收益的事情,那怎麼辦呢?

去培養一件吧!

我身邊有些開餐飲店的朋友,想要創業,有一家屬於自己的店鋪,所以他們就算對這件事沒有任何經驗和知識,也願意把時間投放在學習它們上面。

喜歡是一種強烈的外在正向動機,找到熱愛的事情,再設定一個具體的目標,然後投入時間一步一步學習相關的知識和技能,把這件事培養成你的價值所在。最後通過一個平臺,去檢驗自己的能力,獲得反饋和繼續提高。

那如何發現自己喜歡什麼呢?

1,增加自己的閱歷,提高自己對不同事物的認知程度;

2,擴展自己的眼界,提高自己對於不同事物的把握度;

3,加強自己的實踐,提高自己對不同事物的熟悉程度;

也就是說,你要多看、多聽、多接觸,才能夠知道自己到底喜歡的是什麼。畢竟你想談戀愛,可是你都沒有接觸到足夠多的異性,你怎麼會找到喜歡而適合自己是那一個呢?

如果你連尋找自己喜歡做什麼都懶得去行動,那你就不要強迫自己奮鬥了。

怎麼奮鬥,才能讓自己獲得有效的精進?這四點你最好要做到

設立行動的反饋點

堅持行動一個星期和堅持一個月,行動結果給你的感覺,好像差別不大。在沒有明顯結果的情況下,我們就很容易放棄努力了。

這時,你就需要給予大腦跟目標相關的刺激,間或性地設置一些反饋點,可以更有效去檢查自己的行動成功,這就是PDCA循環法則。

PDCA循環法則,大概有八個步驟:

1、分析現狀,找出問題;

2、分析各種影響因素或原因;

3、找出主要影響因素;

4、針對主要原因,制定措施計劃,其中要弄清楚幾個問題:

  • 為什麼制定該措施(Why)?
  • 達到什麼目標(What)?
  • 在何處執行(Where)?
  • 由誰負責完成(Who)?
  • 什麼時間完成(When)?
  • 如何完成(How)?

5、執行、實施計劃;

6、檢查計劃執行結果;

7、總結成功經驗,執行相應標準;

8、把未解決或新出現的問題轉入下一個PDCA循環;

簡單來說,在你制定計劃之後,以目標為導向去執行,然後對執行過程進行檢查,修正出相關的問題,最終獲得成功。

如果有問題,接著就運用另一個PDCA循環去改進。

怎麼奮鬥,才能讓自己獲得有效的精進?這四點你最好要做到

例如你學習口才,設定好計劃,怎麼去鍛鍊,怎麼去運用,每天執行一兩個小的目標,獲得結果。

這些結果,暫時來說對你並不會產生太大的影響,你依然處於原有的水平。但一個星期之後,你就要根據自己學到的東西,給自己設置一個檢查點。

好比你學習了一個清晰表達的技巧,怎麼去組織語言,構建觀點,那麼當你跟朋友聚會的時候,就可以運用出來。

剛開始運用,你肯定會出現很多問題,這是一個反饋點。你分析情況,找出問題背後的原因,有不同的辦法去修正它,改善它,下一次跟朋友聚會發表觀點時,用新的方式去聊天。

經過不斷的PDCA循環,你自然就獲得進步了。這種檢驗——修正——執行的方式,比起單純的努力,會更有效果。

其他事情也是如此。

檢驗點是對大腦的一種刺激,不管檢驗後的結果是獎賞還是懲罰,都會讓我們產生相應的感受。

所以,想太多不如先幹起來。與其一開始考慮太多,不知道怎麼行動奮鬥,倒不如揪出一個你最需要解決的核心問題,運用Learning By Doing的方式,通過PDCA循環去提高自己的能力,獲得進步。

還是那句話:在有限資源的前提下,先根據目標行動起來,然後一邊獲得反饋,一邊針對問題做出調整和修正,這樣子的奮鬥,才是讓我們精進的最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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