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首名社區服刑人員被特赦,為什麼會是他?'

武漢 法律 長江日報 2019-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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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江日報融媒體8月4日訊(記者譚在龍 通訊員熊平)根據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的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七十週年之際對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的決定,對九類服刑罪犯實行特赦。7月31日,經武漢市及武昌區公、檢、法、司和民政、退役軍人事務局、街道等多部門密切協作,武昌區社矯局管理的社區服刑人員談某某(化名)成為武漢市此次特赦的第一名社區服刑人員。

當日下午3時許,談某某接過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特赦裁定書,正式獲得特赦。

“我曾經因為一時衝動犯了錯誤,給自己和家人帶來了很多麻煩,這次的教訓讓我學到了許多法律知識,也認識到必須嚴格遵紀守法,不能靠極端途徑解決問題。”談某某說,“感謝黨和政府對我的關懷和教育,我一定珍惜這次機會,好好生活、回報社會。以後做事也不會那麼衝動了,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理性合法地維權。”

據悉,談某某是一名曾參加過保衛國家主權、安全和領土完整對外作戰的退伍老兵,屬於特赦決定中可予以特赦的九類罪犯中的第二類罪犯。現年62歲的他在2017年因居住房屋質量問題維權阻礙執法構成妨害公務罪,被武漢市洪山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

緩刑期間,依法實行社區矯正,社區矯正期限自2018年4月20日至2020年4月19日,談某某自2018年4月到武昌區司法局某某司法所接受社區矯正以來,能自覺遵守社區矯正各項規章制度,每月主動向司法所進行書面和口頭思想彙報,積極參加各項學習教育和公益勞動活動,認真遵守各項管理規定,服從司法所監管,改造效果良好。

對每一名罪犯的特赦,都要經過嚴格的評審篩查,反覆核實其是否符合特赦條件,確保每一宗特赦案件都經得起法律和歷史的檢驗。為核實談某某的參戰情況,武昌區司法局聯合武昌區人民檢察院多次對談某某開展走訪和談話,並調閱原始檔案和資料固定證據,最終確認談某某1979年參加中越自衛反擊戰中,勇敢戰鬥,榮獲三等功。

“這次談某某符合特赦條件提前解除社區矯正,我們也十分高興,希望他珍惜這來之不易的機會,積極迴歸家庭、回報社會。”武昌區社矯局相關負責人說,今後對其會加強法治教育,同時在政策範圍內對其進行安置幫教,為其生活提供幫助,讓他成為對社會有用的守法公民。

【編輯:朱曦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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