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說老子的“道學”不是唯物辯證法?'

老子 哲學 道德經 極簡國學 2019-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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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基於西方哲學框架下來審視傳統哲學,有兩個基本問題,一是老子道學是否屬於唯物主義?二是老子道學是否屬於辯證法?根據老子對道“惟恍惟惚”的表述以及“不可見、不可聞,不可得”的基本特徵來判斷,道是具有客觀性的,但是不具有實在性。所謂實在,是物質存在,用物質手段來證明其存在。道的存在顯然是一種“思想實驗”,並不是通過科學技術可以檢測到的。

那麼重點討論的問題是第二個,這個問題關乎到老子道學是否可以用辯證法的思維來進行詮釋?老子是否可以辯證法的立場來參與哲學對話?回答這個問題的根本在於什麼是辯證法?

辯證法一共分為五個部分,三大規律和兩大觀點。即:對立統一規律、質量互變規律、否定之否定規律;事物是普遍聯繫的,事物是變法發展的。唯物辯證法所闡述的是萬事萬物的基本規律,同時也是看問題想事情所需要掌握的基本思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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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基於西方哲學框架下來審視傳統哲學,有兩個基本問題,一是老子道學是否屬於唯物主義?二是老子道學是否屬於辯證法?根據老子對道“惟恍惟惚”的表述以及“不可見、不可聞,不可得”的基本特徵來判斷,道是具有客觀性的,但是不具有實在性。所謂實在,是物質存在,用物質手段來證明其存在。道的存在顯然是一種“思想實驗”,並不是通過科學技術可以檢測到的。

那麼重點討論的問題是第二個,這個問題關乎到老子道學是否可以用辯證法的思維來進行詮釋?老子是否可以辯證法的立場來參與哲學對話?回答這個問題的根本在於什麼是辯證法?

辯證法一共分為五個部分,三大規律和兩大觀點。即:對立統一規律、質量互變規律、否定之否定規律;事物是普遍聯繫的,事物是變法發展的。唯物辯證法所闡述的是萬事萬物的基本規律,同時也是看問題想事情所需要掌握的基本思維能力。

為什麼說老子的“道學”不是唯物辯證法?

對立統一規律

用傳統的陰陽思維最好理解這個概念,萬物皆陰陽,凡事均有對立面,且互相對立的事物是彼此統一的。單獨的陰是不存在的,單獨的陽也是不存在的。陰陽之間存在鬥爭性和統一性,具有相輔相成的關係,且在特定的條件之下可以互相轉化。那麼老子《道德經》中是否闡述了這種道理呢?筆者認為是的,具體摘錄如下:

2、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矣;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已。故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形,高下相傾,音聲相和,前後相隨。

20、唯之與阿,相去幾何?善之與惡,相去若何?

22、曲則全,枉則直,窪則盈,敝則新少則得,多則惑。

26、重為輕根,靜為躁君。……輕則失根,躁則失君。

28、知其雄,守其雌,為天下溪。……知其白,守其黑,為天下式。……知其榮,守其辱,為天下谷。

36、將欲歙之,必固張之。將欲弱之,必固強之。將欲廢之,必固興之。將欲取之,必固與之。是謂微明。柔弱勝剛強。

39、貴以賤為本,高以下為基。

44、名與身孰親?身與貨孰多?得與亡孰病?

58、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正復為奇,善復為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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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基於西方哲學框架下來審視傳統哲學,有兩個基本問題,一是老子道學是否屬於唯物主義?二是老子道學是否屬於辯證法?根據老子對道“惟恍惟惚”的表述以及“不可見、不可聞,不可得”的基本特徵來判斷,道是具有客觀性的,但是不具有實在性。所謂實在,是物質存在,用物質手段來證明其存在。道的存在顯然是一種“思想實驗”,並不是通過科學技術可以檢測到的。

那麼重點討論的問題是第二個,這個問題關乎到老子道學是否可以用辯證法的思維來進行詮釋?老子是否可以辯證法的立場來參與哲學對話?回答這個問題的根本在於什麼是辯證法?

辯證法一共分為五個部分,三大規律和兩大觀點。即:對立統一規律、質量互變規律、否定之否定規律;事物是普遍聯繫的,事物是變法發展的。唯物辯證法所闡述的是萬事萬物的基本規律,同時也是看問題想事情所需要掌握的基本思維能力。

為什麼說老子的“道學”不是唯物辯證法?

對立統一規律

用傳統的陰陽思維最好理解這個概念,萬物皆陰陽,凡事均有對立面,且互相對立的事物是彼此統一的。單獨的陰是不存在的,單獨的陽也是不存在的。陰陽之間存在鬥爭性和統一性,具有相輔相成的關係,且在特定的條件之下可以互相轉化。那麼老子《道德經》中是否闡述了這種道理呢?筆者認為是的,具體摘錄如下:

2、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矣;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已。故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形,高下相傾,音聲相和,前後相隨。

20、唯之與阿,相去幾何?善之與惡,相去若何?

22、曲則全,枉則直,窪則盈,敝則新少則得,多則惑。

26、重為輕根,靜為躁君。……輕則失根,躁則失君。

28、知其雄,守其雌,為天下溪。……知其白,守其黑,為天下式。……知其榮,守其辱,為天下谷。

36、將欲歙之,必固張之。將欲弱之,必固強之。將欲廢之,必固興之。將欲取之,必固與之。是謂微明。柔弱勝剛強。

39、貴以賤為本,高以下為基。

44、名與身孰親?身與貨孰多?得與亡孰病?

58、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正復為奇,善復為妖。

為什麼說老子的“道學”不是唯物辯證法?

質量互變規律

質是事物內部固有的屬性,量是事物在空間上的數量特徵。質量互變規律認為一個事物可以通過對量的積累達到質的飛躍。這是由於對立統一的基本規律所規定的,還是採用陰陽觀念來解讀,陰在不斷完成量的積累且滿足了一定的條件就會取代陽的主導地位,形成以陰為主導的新型對立關係,一般將規定陽佔據主導地位,陰屬於從屬地位,地位的轉化標誌是陰陽關係的轉化。一定要有量的積累。老子《道德經》中相關思想語錄如下:

63、圖難於其易,為大於其細。天下難事必作於易。天下大事必作於細。是以聖人終不為大,故能成其大。

64、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謀。其脆易泮,其微易散。為之於未有,治之於未亂。合抱之木生於毫末。九層之臺起於累土。千里之行始於足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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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基於西方哲學框架下來審視傳統哲學,有兩個基本問題,一是老子道學是否屬於唯物主義?二是老子道學是否屬於辯證法?根據老子對道“惟恍惟惚”的表述以及“不可見、不可聞,不可得”的基本特徵來判斷,道是具有客觀性的,但是不具有實在性。所謂實在,是物質存在,用物質手段來證明其存在。道的存在顯然是一種“思想實驗”,並不是通過科學技術可以檢測到的。

那麼重點討論的問題是第二個,這個問題關乎到老子道學是否可以用辯證法的思維來進行詮釋?老子是否可以辯證法的立場來參與哲學對話?回答這個問題的根本在於什麼是辯證法?

辯證法一共分為五個部分,三大規律和兩大觀點。即:對立統一規律、質量互變規律、否定之否定規律;事物是普遍聯繫的,事物是變法發展的。唯物辯證法所闡述的是萬事萬物的基本規律,同時也是看問題想事情所需要掌握的基本思維能力。

為什麼說老子的“道學”不是唯物辯證法?

對立統一規律

用傳統的陰陽思維最好理解這個概念,萬物皆陰陽,凡事均有對立面,且互相對立的事物是彼此統一的。單獨的陰是不存在的,單獨的陽也是不存在的。陰陽之間存在鬥爭性和統一性,具有相輔相成的關係,且在特定的條件之下可以互相轉化。那麼老子《道德經》中是否闡述了這種道理呢?筆者認為是的,具體摘錄如下:

2、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矣;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已。故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形,高下相傾,音聲相和,前後相隨。

20、唯之與阿,相去幾何?善之與惡,相去若何?

22、曲則全,枉則直,窪則盈,敝則新少則得,多則惑。

26、重為輕根,靜為躁君。……輕則失根,躁則失君。

28、知其雄,守其雌,為天下溪。……知其白,守其黑,為天下式。……知其榮,守其辱,為天下谷。

36、將欲歙之,必固張之。將欲弱之,必固強之。將欲廢之,必固興之。將欲取之,必固與之。是謂微明。柔弱勝剛強。

39、貴以賤為本,高以下為基。

44、名與身孰親?身與貨孰多?得與亡孰病?

58、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正復為奇,善復為妖。

為什麼說老子的“道學”不是唯物辯證法?

質量互變規律

質是事物內部固有的屬性,量是事物在空間上的數量特徵。質量互變規律認為一個事物可以通過對量的積累達到質的飛躍。這是由於對立統一的基本規律所規定的,還是採用陰陽觀念來解讀,陰在不斷完成量的積累且滿足了一定的條件就會取代陽的主導地位,形成以陰為主導的新型對立關係,一般將規定陽佔據主導地位,陰屬於從屬地位,地位的轉化標誌是陰陽關係的轉化。一定要有量的積累。老子《道德經》中相關思想語錄如下:

63、圖難於其易,為大於其細。天下難事必作於易。天下大事必作於細。是以聖人終不為大,故能成其大。

64、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謀。其脆易泮,其微易散。為之於未有,治之於未亂。合抱之木生於毫末。九層之臺起於累土。千里之行始於足下。

為什麼說老子的“道學”不是唯物辯證法?

否定之否定規律

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即自己的陰取代了自己的陽,通過複雜的鬥爭後陽重新取代了陰。這個過程叫做“否定之否定”,這是一個發展的過程,而不是單純的陰陽循環論。發展標誌著通過二次否定而重新佔據主導地位的陽不在是最早的陽,這是由量的積累導致質的不同。老子《道德經》對於這一規律的闡述是比較模糊的,今人也僅僅是猜想老子提到“反”這個詞,包含這種含義,具體如下:

25、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

40、反者道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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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基於西方哲學框架下來審視傳統哲學,有兩個基本問題,一是老子道學是否屬於唯物主義?二是老子道學是否屬於辯證法?根據老子對道“惟恍惟惚”的表述以及“不可見、不可聞,不可得”的基本特徵來判斷,道是具有客觀性的,但是不具有實在性。所謂實在,是物質存在,用物質手段來證明其存在。道的存在顯然是一種“思想實驗”,並不是通過科學技術可以檢測到的。

那麼重點討論的問題是第二個,這個問題關乎到老子道學是否可以用辯證法的思維來進行詮釋?老子是否可以辯證法的立場來參與哲學對話?回答這個問題的根本在於什麼是辯證法?

辯證法一共分為五個部分,三大規律和兩大觀點。即:對立統一規律、質量互變規律、否定之否定規律;事物是普遍聯繫的,事物是變法發展的。唯物辯證法所闡述的是萬事萬物的基本規律,同時也是看問題想事情所需要掌握的基本思維能力。

為什麼說老子的“道學”不是唯物辯證法?

對立統一規律

用傳統的陰陽思維最好理解這個概念,萬物皆陰陽,凡事均有對立面,且互相對立的事物是彼此統一的。單獨的陰是不存在的,單獨的陽也是不存在的。陰陽之間存在鬥爭性和統一性,具有相輔相成的關係,且在特定的條件之下可以互相轉化。那麼老子《道德經》中是否闡述了這種道理呢?筆者認為是的,具體摘錄如下:

2、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矣;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已。故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形,高下相傾,音聲相和,前後相隨。

20、唯之與阿,相去幾何?善之與惡,相去若何?

22、曲則全,枉則直,窪則盈,敝則新少則得,多則惑。

26、重為輕根,靜為躁君。……輕則失根,躁則失君。

28、知其雄,守其雌,為天下溪。……知其白,守其黑,為天下式。……知其榮,守其辱,為天下谷。

36、將欲歙之,必固張之。將欲弱之,必固強之。將欲廢之,必固興之。將欲取之,必固與之。是謂微明。柔弱勝剛強。

39、貴以賤為本,高以下為基。

44、名與身孰親?身與貨孰多?得與亡孰病?

58、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正復為奇,善復為妖。

為什麼說老子的“道學”不是唯物辯證法?

質量互變規律

質是事物內部固有的屬性,量是事物在空間上的數量特徵。質量互變規律認為一個事物可以通過對量的積累達到質的飛躍。這是由於對立統一的基本規律所規定的,還是採用陰陽觀念來解讀,陰在不斷完成量的積累且滿足了一定的條件就會取代陽的主導地位,形成以陰為主導的新型對立關係,一般將規定陽佔據主導地位,陰屬於從屬地位,地位的轉化標誌是陰陽關係的轉化。一定要有量的積累。老子《道德經》中相關思想語錄如下:

63、圖難於其易,為大於其細。天下難事必作於易。天下大事必作於細。是以聖人終不為大,故能成其大。

64、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謀。其脆易泮,其微易散。為之於未有,治之於未亂。合抱之木生於毫末。九層之臺起於累土。千里之行始於足下。

為什麼說老子的“道學”不是唯物辯證法?

否定之否定規律

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即自己的陰取代了自己的陽,通過複雜的鬥爭後陽重新取代了陰。這個過程叫做“否定之否定”,這是一個發展的過程,而不是單純的陰陽循環論。發展標誌著通過二次否定而重新佔據主導地位的陽不在是最早的陽,這是由量的積累導致質的不同。老子《道德經》對於這一規律的闡述是比較模糊的,今人也僅僅是猜想老子提到“反”這個詞,包含這種含義,具體如下:

25、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

40、反者道之動。

為什麼說老子的“道學”不是唯物辯證法?

雖然在章句的介紹上存在一些分歧,但是依舊無法遮蓋老子樸素辯證思想的光芒。善為什麼是善?惡為什麼是惡?正是有了惡的存在,才有了善的意義,正是有了善的存在,在有了惡的定義。這是由於對立統一個關係所決定的,假設把惡都消滅了,用什麼能顯現出善的內涵?正因為陰陽互根,善惡共存,追求善才有了意義,萬物皆陰陽,萬物負陰而抱陽。

至於“柔弱是如何勝剛強”的,這段對辯證思想的實際運用,剛強必然是以柔弱為基礎的,柔弱必然是以剛強為根本的。表面上是對立的,實際上是統一的,於是想要削弱剛強,那麼就繼續強大他,想要廢除他就繼續興盛他,所謂物極必反,所謂質量互變。量的積累會導致事

物像另一個方向轉變。這是用於鬥爭的哲學。如何防止自己被鬥爭?則需要“知其白,守其黑”,“知其榮,守其辱”,明明知道如何可以壯大自己,偏偏要守著柔弱,因為“木強則折”,因為“物壯則老”。

《道德經》原句中到處充斥著辯證思想,那麼老子道學是否屬於辯證法?筆者認為是的,不過是唯心主義的辯證法,而給唯物主義的辯證法。普遍聯繫的內涵是通過萬物都是由“道”生成而體現的,而非由物質組成萬物體現;根本區別在於對萬事萬物本原定義不同,物質是可以通過物質手段證實的,而道是不可見、不可聞、不可得,無物之象,無狀之狀的。與物質概念有定義上的區別,基於《道德經》原文,我們同時認為老子的辯證法是不徹底,不完備的辯證法,這是相比較唯物辯證法而言的。

老子說的聖人是什麼樣的?老子是聖人嗎?

為什麼說老子的“道學”不屬於唯物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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