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之問:人類為什麼始終走不出 \'黑暗森林\'?| 文化縱橫'

""千年之問:人類為什麼始終走不出 '黑暗森林'?| 文化縱橫

✪ 吳飛 / 北京大學哲學系

《文化縱橫》微信:whzh_21bcr

【導讀】劉慈欣的科幻小說《三體》自出版以來引發了持續熱議。吳飛先生認為,《三體》構建了一個龐大的宇宙學理論,其中的核心,便是“黑暗森林”。人們都說《三體》中的黑暗森林是對霍布斯自然狀態的重寫,但其中也有和霍布斯不一樣的地方,這些差別到底意味著什麼?吳飛先生勾勒出《三體》所構建的宇宙圖景的社會根基。霍布斯自然狀態中赤裸裸的生命邏輯,在黑暗森林中雖然呈現得更加恐怖,但故事向前延伸時,卻是與霍布斯完全不同的風景。當自然狀態變成黑暗森林的時候,物理學不再存在,一切規律都成為了“人為”的,而那恐怖背後,卻可以看到生命的節律。作者因而指出,“宇宙很大,生命更大”。文章原載《哲學動態》,僅代表作者觀點,特此編髮,供讀者思考。

《三體》中的黑暗森林,究竟屬於什麼學科的研究領域?葉文潔的女兒楊冬在對物理學的質疑中自殺,葉文潔卻建議羅輯去建立一門“宇宙社會學”,而在整部小說的結尾處,關一帆又在描述一種“宇宙學”。從第一部到第三部都不約而同地使用“終極的哲學問題”這樣的表述。物理學、社會學、宇宙學等等,似乎都會歸結為哲學。《三體》中構建的龐大宇宙學理論,就隱含在這些學科的關係中。

從自然狀態到黑暗森林

書中最重要的學科,應該算是羅輯的“宇宙社會學”。羅輯在思考這個理論的時候,想到了達爾文,認為宇宙中的生存狀態很像進化論中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關係(II.198-199)。而達爾文為各物種所設置的這一命題,在根本上就是霍布斯哲學在自然界的延伸。所以,宇宙中智慧生物之間的關係,背後潛藏著的就是霍布斯政治哲學。也正是在把自然狀態放大到宇宙範圍的時候,小說中卻觸及到了霍布斯所未能看到的許多東西。

按照葉文潔最初的描述,宇宙社會學有以下兩條公理:

“第一,生存是文明的第一需要;

第二,文明不斷增長和擴張,但宇宙中的物質總量保持不變。”(II.5)

還有兩個重要概念:猜疑鏈和技術爆炸。

後來,羅輯對這個理論有一個更系統的描述:

“宇宙就是一座黑暗森林,每個文明都是帶槍的獵人,像幽靈般潛行於林間,輕輕撥開擋路的樹枝,竭力不讓腳步發出一點兒聲音,連呼吸都小心翼翼……他必須小心,因為林中到處都有與他一樣潛行的獵人。如果他發現了別的生命,不管是不是獵人,不管是天使還是魔鬼,不管是嬌嫩的嬰兒還是步履蹣跚的老人,也不管是天仙般的少女還是天神般的男孩,能做的只有一件事:開槍消滅之。在這片森林中,他人就是地獄,就是永恆的威脅,任何暴露自己存在的生命都將很快被消滅。”(II.446-447)

人類花了幾百年,經過耗資巨大的面壁計劃和慘烈的末日之戰後,才慢慢理解和接受了這套理論,並據此建立了與三體世界之間的威懾平衡。而羅輯的這段描述,也正適用於霍布斯的自然狀態。

在《利維坦》第13章,霍布斯充分描述了自然狀態中的這種情形:

任何兩個人如果想取得同一東西而又不可能同時享用時,彼此就會成為仇敵。......這樣就出現一種情形,當侵犯者所引為恐懼的只是另一人單槍匹馬的力量時,如果有一個人種植、建立或具有一個方便的地位,其他人就可能會準備好聯合力量前來,不但要剝奪他的勞動成果,而且要剝奪他的生命或自由。而侵犯者本人也面臨著來自別人的同樣的危險。……在沒有一個共同權力使大家懾服的時候,人們便處在所謂的戰爭狀態之下。這種戰爭是每一個人對每一個人的戰爭。……在人們不知道有法律禁止以前,從這些激情中產生的行為也是同樣無辜的;法律的禁止在法律制定以前他們是無法知道的,而法律的制定在他們同意推定製定者前也是不可能的。

霍布斯也由此推出了最基本的自然法(lex naturalis):“禁止人們去做損毀自己的生命或剝奪保全生命的手段的事情,並禁止人們不去做自己認為最有利於生命保存的事情。”

霍布斯的自然法與葉文潔-羅輯的宇宙社會學雖然表述不同,但之間有非常大的相通之處。宇宙社會學公理一的基本內容就是霍布斯最基本的自然法,都以生存為第一原則。宇宙社會學的公理二,即資源有限,而文明不斷擴張,霍布斯沒有給以同樣高的地位,但在描述中也當做了一個必要條件:“任何兩個人如果想取得同一東西而又不可能同時享用”。

猜疑鏈,也是霍布斯理論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在沒有法律限制的時候,對於每個他人的潛在威脅,他只能自己判斷,而最安全的方式,就是假定周圍的人都是潛在的危險,從而先發制人,儘快消滅之。每個人都處在這樣的猜疑中,沒有更高的權威來裁決,就會陷入戰爭狀態。

但在兩種理論之間,有兩個看似微小的差別。第一,宇宙社會學沒有自然法的概念,而只談“需求”。第二,自然法學說不談技術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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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劉慈欣的科幻小說《三體》自出版以來引發了持續熱議。吳飛先生認為,《三體》構建了一個龐大的宇宙學理論,其中的核心,便是“黑暗森林”。人們都說《三體》中的黑暗森林是對霍布斯自然狀態的重寫,但其中也有和霍布斯不一樣的地方,這些差別到底意味著什麼?吳飛先生勾勒出《三體》所構建的宇宙圖景的社會根基。霍布斯自然狀態中赤裸裸的生命邏輯,在黑暗森林中雖然呈現得更加恐怖,但故事向前延伸時,卻是與霍布斯完全不同的風景。當自然狀態變成黑暗森林的時候,物理學不再存在,一切規律都成為了“人為”的,而那恐怖背後,卻可以看到生命的節律。作者因而指出,“宇宙很大,生命更大”。文章原載《哲學動態》,僅代表作者觀點,特此編髮,供讀者思考。

《三體》中的黑暗森林,究竟屬於什麼學科的研究領域?葉文潔的女兒楊冬在對物理學的質疑中自殺,葉文潔卻建議羅輯去建立一門“宇宙社會學”,而在整部小說的結尾處,關一帆又在描述一種“宇宙學”。從第一部到第三部都不約而同地使用“終極的哲學問題”這樣的表述。物理學、社會學、宇宙學等等,似乎都會歸結為哲學。《三體》中構建的龐大宇宙學理論,就隱含在這些學科的關係中。

從自然狀態到黑暗森林

書中最重要的學科,應該算是羅輯的“宇宙社會學”。羅輯在思考這個理論的時候,想到了達爾文,認為宇宙中的生存狀態很像進化論中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關係(II.198-199)。而達爾文為各物種所設置的這一命題,在根本上就是霍布斯哲學在自然界的延伸。所以,宇宙中智慧生物之間的關係,背後潛藏著的就是霍布斯政治哲學。也正是在把自然狀態放大到宇宙範圍的時候,小說中卻觸及到了霍布斯所未能看到的許多東西。

按照葉文潔最初的描述,宇宙社會學有以下兩條公理:

“第一,生存是文明的第一需要;

第二,文明不斷增長和擴張,但宇宙中的物質總量保持不變。”(II.5)

還有兩個重要概念:猜疑鏈和技術爆炸。

後來,羅輯對這個理論有一個更系統的描述:

“宇宙就是一座黑暗森林,每個文明都是帶槍的獵人,像幽靈般潛行於林間,輕輕撥開擋路的樹枝,竭力不讓腳步發出一點兒聲音,連呼吸都小心翼翼……他必須小心,因為林中到處都有與他一樣潛行的獵人。如果他發現了別的生命,不管是不是獵人,不管是天使還是魔鬼,不管是嬌嫩的嬰兒還是步履蹣跚的老人,也不管是天仙般的少女還是天神般的男孩,能做的只有一件事:開槍消滅之。在這片森林中,他人就是地獄,就是永恆的威脅,任何暴露自己存在的生命都將很快被消滅。”(II.446-447)

人類花了幾百年,經過耗資巨大的面壁計劃和慘烈的末日之戰後,才慢慢理解和接受了這套理論,並據此建立了與三體世界之間的威懾平衡。而羅輯的這段描述,也正適用於霍布斯的自然狀態。

在《利維坦》第13章,霍布斯充分描述了自然狀態中的這種情形:

任何兩個人如果想取得同一東西而又不可能同時享用時,彼此就會成為仇敵。......這樣就出現一種情形,當侵犯者所引為恐懼的只是另一人單槍匹馬的力量時,如果有一個人種植、建立或具有一個方便的地位,其他人就可能會準備好聯合力量前來,不但要剝奪他的勞動成果,而且要剝奪他的生命或自由。而侵犯者本人也面臨著來自別人的同樣的危險。……在沒有一個共同權力使大家懾服的時候,人們便處在所謂的戰爭狀態之下。這種戰爭是每一個人對每一個人的戰爭。……在人們不知道有法律禁止以前,從這些激情中產生的行為也是同樣無辜的;法律的禁止在法律制定以前他們是無法知道的,而法律的制定在他們同意推定製定者前也是不可能的。

霍布斯也由此推出了最基本的自然法(lex naturalis):“禁止人們去做損毀自己的生命或剝奪保全生命的手段的事情,並禁止人們不去做自己認為最有利於生命保存的事情。”

霍布斯的自然法與葉文潔-羅輯的宇宙社會學雖然表述不同,但之間有非常大的相通之處。宇宙社會學公理一的基本內容就是霍布斯最基本的自然法,都以生存為第一原則。宇宙社會學的公理二,即資源有限,而文明不斷擴張,霍布斯沒有給以同樣高的地位,但在描述中也當做了一個必要條件:“任何兩個人如果想取得同一東西而又不可能同時享用”。

猜疑鏈,也是霍布斯理論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在沒有法律限制的時候,對於每個他人的潛在威脅,他只能自己判斷,而最安全的方式,就是假定周圍的人都是潛在的危險,從而先發制人,儘快消滅之。每個人都處在這樣的猜疑中,沒有更高的權威來裁決,就會陷入戰爭狀態。

但在兩種理論之間,有兩個看似微小的差別。第一,宇宙社會學沒有自然法的概念,而只談“需求”。第二,自然法學說不談技術爆炸。

千年之問:人類為什麼始終走不出 '黑暗森林'?| 文化縱橫

霍布斯於1651年發表的英文版《利維坦》卷首圖

霍布斯依據的是經院哲學以來的自然法傳統,將這種自我保存稱為自然法,隨後就說明,要在法(lex)和權利(jus)之間做出區分:“權利在於做或者不做的自由;而法則決定並約束人們採取其中之一。所以法和權利的區別,就像義務與自由的區別一樣,兩者在同一事物中是不相一致的。”自我保存,是一個人的基本權利;不得剝奪他的自我保存權利,就是法。法是基於權利,是對權利的保護,是社會得以維持的基本保障。

由這一條,霍布斯馬上就可以推出其他的自然法:為了避免進入戰爭狀態,人們要自願放棄戰爭權利,將它交給公認的第三方,締結社會契約,保證和平社會。

但宇宙社會學的第一公理所談的,只是每個文明都有生存(即自我保存)的需要,是一種本能。這種本能是正當的,卻不可能轉化成法。在茫茫宇宙之間,並不存在立法的第三者,無法制訂一個保證和平的社會契約。

另外,在談所有這些之前,霍布斯花了很大力氣來論證,無論男人還是女人,無論精神還是身體,人們的力量相差無幾,是大致平等的。這種平等,是他進一步討論戰爭狀態和自然權利的前提。但在宇宙社會學中,這一前提是不存在的。文明之間並不平等,其差別就像地球上的各物種之間那樣,甚至達到界一級,(II.445)所以羅輯首先會想到達爾文,而且每個文明也無法真正瞭解其他文明的實力。特別是在漫長的文明演化中,隨時可能發生的技術爆炸,使文明之間更無法猜測彼此的進化程度。

技術爆炸增加了彼此之間的模糊度,使猜疑鏈變得更加牢不可破。

這兩個看似微小的差別,使宇宙社會學構建了一個更加徹底的黑暗森林。

《利維坦》甫一問世便備受詬病,霍布斯被當做邪惡的代名詞,因為他所描述的那個叢林狀態過於恐怖,他所理解的人性過於黑暗。但現在,和劉慈欣所寫的黑暗森林比起來,這簡直是小巫見大巫了。畢竟,邪惡的霍布斯之所以設定所有人對所有人的戰爭,還是為了通過法律和社會契約結束戰爭狀態,使人們能夠安全地走出叢林狀態。

然而,劉慈欣的黑暗森林卻不存在建立社會契約的可能性,不可能產生一個制定法律、執行正義的宇宙級政府,人們對宇宙越是深入瞭解,就越是感到黑暗無比,“這一切,暗無天日。”霍布斯所描述的地球上的叢林狀態與利維坦,只不過是黑暗森林的一個角落,是宇宙社會學的一個特例,就像牛頓物理學只是愛因斯坦物理學的一個特例一樣。

黑暗森林的層次

黑暗森林包含三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個人與個人之間的叢林狀態,這就是霍布斯所描述的狀態;第二個層次,是國家與國家之間的戰爭狀態,這是國際法所處理的層次,霍布斯的理論已經不能完美地處理;第三個層次,才是標準的黑暗森林,即宇宙間各個文明之間的戰爭狀態。

先來看第一個層次。在小說中,每到大的危機出現,人們面臨非常稀缺的資源或生存機會的時候,就非常像霍布斯描寫的戰爭狀態,大低谷、末日戰爭、澳大利亞大移民、假警報事件,都使人們幾乎回到自然狀態。

從戰爭到秩序的這個過程,最符合霍布斯的模式,因為其衝突是在個人層面展開的。這些都是個人之間為爭奪資源和生存機會而導致的戰爭狀態,因而最適用於霍布斯的理論,也適用於達爾文的進化規則。只要有一個能夠有效維持秩序的強有力政府,無論是民主還是集權,就可以結束這種戰爭狀態,按照一定規則安排資源分配,將自然狀態導入和平狀態與有序社會,並對擅自爭奪資源、傷害他人者施加懲罰。

但如果進入到第二個層次,即國家或準國家集團之間的戰爭狀態,霍布斯的解決方式就面臨挑戰了。按照自然權利和自然法理論,個體締結社會契約,將本來具有的自我保存權利轉讓給主權,主權承擔了這些權利,負責保護締結契約的每個個體。但自然狀態並沒有消失,而是由個人身上轉到了主權上面。國家與國家之間依然處於自然狀態,要隨時防範其他國家對自己的生存威脅,彼此之間仍然處在敵對的戰爭狀態當中。

因而,國家與國家之間同樣需要一個社會契約,需要一個共同遵守的法律,以保證和平,這就是現代國際法的理論基礎。但在實踐當中,國家與國家之間的戰爭狀態卻遠遠不像個人之間的戰爭狀態那麼容易消除。除非是最終合併為一個超級國家,就像美國的聯邦政府那樣,對成員國有實質的執法權力,否則,這種國際法就形同虛設。因為決定一個國家是否遵守它進入和平狀態的,仍然是國家利益和實力,而不是國際法的法律力量。所以,歷史上出現過的國際聯盟和聯合國,其對各成員國的約束,都不可能像一個主權國家約束其公民那樣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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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飛 / 北京大學哲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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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劉慈欣的科幻小說《三體》自出版以來引發了持續熱議。吳飛先生認為,《三體》構建了一個龐大的宇宙學理論,其中的核心,便是“黑暗森林”。人們都說《三體》中的黑暗森林是對霍布斯自然狀態的重寫,但其中也有和霍布斯不一樣的地方,這些差別到底意味著什麼?吳飛先生勾勒出《三體》所構建的宇宙圖景的社會根基。霍布斯自然狀態中赤裸裸的生命邏輯,在黑暗森林中雖然呈現得更加恐怖,但故事向前延伸時,卻是與霍布斯完全不同的風景。當自然狀態變成黑暗森林的時候,物理學不再存在,一切規律都成為了“人為”的,而那恐怖背後,卻可以看到生命的節律。作者因而指出,“宇宙很大,生命更大”。文章原載《哲學動態》,僅代表作者觀點,特此編髮,供讀者思考。

《三體》中的黑暗森林,究竟屬於什麼學科的研究領域?葉文潔的女兒楊冬在對物理學的質疑中自殺,葉文潔卻建議羅輯去建立一門“宇宙社會學”,而在整部小說的結尾處,關一帆又在描述一種“宇宙學”。從第一部到第三部都不約而同地使用“終極的哲學問題”這樣的表述。物理學、社會學、宇宙學等等,似乎都會歸結為哲學。《三體》中構建的龐大宇宙學理論,就隱含在這些學科的關係中。

從自然狀態到黑暗森林

書中最重要的學科,應該算是羅輯的“宇宙社會學”。羅輯在思考這個理論的時候,想到了達爾文,認為宇宙中的生存狀態很像進化論中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關係(II.198-199)。而達爾文為各物種所設置的這一命題,在根本上就是霍布斯哲學在自然界的延伸。所以,宇宙中智慧生物之間的關係,背後潛藏著的就是霍布斯政治哲學。也正是在把自然狀態放大到宇宙範圍的時候,小說中卻觸及到了霍布斯所未能看到的許多東西。

按照葉文潔最初的描述,宇宙社會學有以下兩條公理:

“第一,生存是文明的第一需要;

第二,文明不斷增長和擴張,但宇宙中的物質總量保持不變。”(II.5)

還有兩個重要概念:猜疑鏈和技術爆炸。

後來,羅輯對這個理論有一個更系統的描述:

“宇宙就是一座黑暗森林,每個文明都是帶槍的獵人,像幽靈般潛行於林間,輕輕撥開擋路的樹枝,竭力不讓腳步發出一點兒聲音,連呼吸都小心翼翼……他必須小心,因為林中到處都有與他一樣潛行的獵人。如果他發現了別的生命,不管是不是獵人,不管是天使還是魔鬼,不管是嬌嫩的嬰兒還是步履蹣跚的老人,也不管是天仙般的少女還是天神般的男孩,能做的只有一件事:開槍消滅之。在這片森林中,他人就是地獄,就是永恆的威脅,任何暴露自己存在的生命都將很快被消滅。”(II.446-447)

人類花了幾百年,經過耗資巨大的面壁計劃和慘烈的末日之戰後,才慢慢理解和接受了這套理論,並據此建立了與三體世界之間的威懾平衡。而羅輯的這段描述,也正適用於霍布斯的自然狀態。

在《利維坦》第13章,霍布斯充分描述了自然狀態中的這種情形:

任何兩個人如果想取得同一東西而又不可能同時享用時,彼此就會成為仇敵。......這樣就出現一種情形,當侵犯者所引為恐懼的只是另一人單槍匹馬的力量時,如果有一個人種植、建立或具有一個方便的地位,其他人就可能會準備好聯合力量前來,不但要剝奪他的勞動成果,而且要剝奪他的生命或自由。而侵犯者本人也面臨著來自別人的同樣的危險。……在沒有一個共同權力使大家懾服的時候,人們便處在所謂的戰爭狀態之下。這種戰爭是每一個人對每一個人的戰爭。……在人們不知道有法律禁止以前,從這些激情中產生的行為也是同樣無辜的;法律的禁止在法律制定以前他們是無法知道的,而法律的制定在他們同意推定製定者前也是不可能的。

霍布斯也由此推出了最基本的自然法(lex naturalis):“禁止人們去做損毀自己的生命或剝奪保全生命的手段的事情,並禁止人們不去做自己認為最有利於生命保存的事情。”

霍布斯的自然法與葉文潔-羅輯的宇宙社會學雖然表述不同,但之間有非常大的相通之處。宇宙社會學公理一的基本內容就是霍布斯最基本的自然法,都以生存為第一原則。宇宙社會學的公理二,即資源有限,而文明不斷擴張,霍布斯沒有給以同樣高的地位,但在描述中也當做了一個必要條件:“任何兩個人如果想取得同一東西而又不可能同時享用”。

猜疑鏈,也是霍布斯理論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在沒有法律限制的時候,對於每個他人的潛在威脅,他只能自己判斷,而最安全的方式,就是假定周圍的人都是潛在的危險,從而先發制人,儘快消滅之。每個人都處在這樣的猜疑中,沒有更高的權威來裁決,就會陷入戰爭狀態。

但在兩種理論之間,有兩個看似微小的差別。第一,宇宙社會學沒有自然法的概念,而只談“需求”。第二,自然法學說不談技術爆炸。

千年之問:人類為什麼始終走不出 '黑暗森林'?| 文化縱橫

霍布斯於1651年發表的英文版《利維坦》卷首圖

霍布斯依據的是經院哲學以來的自然法傳統,將這種自我保存稱為自然法,隨後就說明,要在法(lex)和權利(jus)之間做出區分:“權利在於做或者不做的自由;而法則決定並約束人們採取其中之一。所以法和權利的區別,就像義務與自由的區別一樣,兩者在同一事物中是不相一致的。”自我保存,是一個人的基本權利;不得剝奪他的自我保存權利,就是法。法是基於權利,是對權利的保護,是社會得以維持的基本保障。

由這一條,霍布斯馬上就可以推出其他的自然法:為了避免進入戰爭狀態,人們要自願放棄戰爭權利,將它交給公認的第三方,締結社會契約,保證和平社會。

但宇宙社會學的第一公理所談的,只是每個文明都有生存(即自我保存)的需要,是一種本能。這種本能是正當的,卻不可能轉化成法。在茫茫宇宙之間,並不存在立法的第三者,無法制訂一個保證和平的社會契約。

另外,在談所有這些之前,霍布斯花了很大力氣來論證,無論男人還是女人,無論精神還是身體,人們的力量相差無幾,是大致平等的。這種平等,是他進一步討論戰爭狀態和自然權利的前提。但在宇宙社會學中,這一前提是不存在的。文明之間並不平等,其差別就像地球上的各物種之間那樣,甚至達到界一級,(II.445)所以羅輯首先會想到達爾文,而且每個文明也無法真正瞭解其他文明的實力。特別是在漫長的文明演化中,隨時可能發生的技術爆炸,使文明之間更無法猜測彼此的進化程度。

技術爆炸增加了彼此之間的模糊度,使猜疑鏈變得更加牢不可破。

這兩個看似微小的差別,使宇宙社會學構建了一個更加徹底的黑暗森林。

《利維坦》甫一問世便備受詬病,霍布斯被當做邪惡的代名詞,因為他所描述的那個叢林狀態過於恐怖,他所理解的人性過於黑暗。但現在,和劉慈欣所寫的黑暗森林比起來,這簡直是小巫見大巫了。畢竟,邪惡的霍布斯之所以設定所有人對所有人的戰爭,還是為了通過法律和社會契約結束戰爭狀態,使人們能夠安全地走出叢林狀態。

然而,劉慈欣的黑暗森林卻不存在建立社會契約的可能性,不可能產生一個制定法律、執行正義的宇宙級政府,人們對宇宙越是深入瞭解,就越是感到黑暗無比,“這一切,暗無天日。”霍布斯所描述的地球上的叢林狀態與利維坦,只不過是黑暗森林的一個角落,是宇宙社會學的一個特例,就像牛頓物理學只是愛因斯坦物理學的一個特例一樣。

黑暗森林的層次

黑暗森林包含三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個人與個人之間的叢林狀態,這就是霍布斯所描述的狀態;第二個層次,是國家與國家之間的戰爭狀態,這是國際法所處理的層次,霍布斯的理論已經不能完美地處理;第三個層次,才是標準的黑暗森林,即宇宙間各個文明之間的戰爭狀態。

先來看第一個層次。在小說中,每到大的危機出現,人們面臨非常稀缺的資源或生存機會的時候,就非常像霍布斯描寫的戰爭狀態,大低谷、末日戰爭、澳大利亞大移民、假警報事件,都使人們幾乎回到自然狀態。

從戰爭到秩序的這個過程,最符合霍布斯的模式,因為其衝突是在個人層面展開的。這些都是個人之間為爭奪資源和生存機會而導致的戰爭狀態,因而最適用於霍布斯的理論,也適用於達爾文的進化規則。只要有一個能夠有效維持秩序的強有力政府,無論是民主還是集權,就可以結束這種戰爭狀態,按照一定規則安排資源分配,將自然狀態導入和平狀態與有序社會,並對擅自爭奪資源、傷害他人者施加懲罰。

但如果進入到第二個層次,即國家或準國家集團之間的戰爭狀態,霍布斯的解決方式就面臨挑戰了。按照自然權利和自然法理論,個體締結社會契約,將本來具有的自我保存權利轉讓給主權,主權承擔了這些權利,負責保護締結契約的每個個體。但自然狀態並沒有消失,而是由個人身上轉到了主權上面。國家與國家之間依然處於自然狀態,要隨時防範其他國家對自己的生存威脅,彼此之間仍然處在敵對的戰爭狀態當中。

因而,國家與國家之間同樣需要一個社會契約,需要一個共同遵守的法律,以保證和平,這就是現代國際法的理論基礎。但在實踐當中,國家與國家之間的戰爭狀態卻遠遠不像個人之間的戰爭狀態那麼容易消除。除非是最終合併為一個超級國家,就像美國的聯邦政府那樣,對成員國有實質的執法權力,否則,這種國際法就形同虛設。因為決定一個國家是否遵守它進入和平狀態的,仍然是國家利益和實力,而不是國際法的法律力量。所以,歷史上出現過的國際聯盟和聯合國,其對各成員國的約束,都不可能像一個主權國家約束其公民那樣有效。

千年之問:人類為什麼始終走不出 '黑暗森林'?| 文化縱橫

吳飛著:《生命的深度:<三體>的哲學解讀》,三聯書店2019年8月

在《三體》中,我們也可以清楚地看到這樣的例子。在面對三體危機時,地球上各國真正考慮的仍然是自己的利益,仍然利用一切機會壯大自己,以求得進一步的霸權。

黑暗戰役,是小說中展現黑暗森林理論的關鍵情節。黑暗戰役全景展示了黑暗森林的可怕。雖然太空深淵這個處境使它們與地球上國與國的衝突有所不同,但這與標準意義上的宇宙黑暗打擊還是不一樣,因為五艘戰艦畢竟不是互不知情的宇宙文明,而是共同來自地球,不僅有著相同的技術水平和精神狀態,而且還曾經相互協商,共同建立星艦地球。按照星艦地球剛剛成立時的構想,這似乎是一個統一的國家,應該有統一的政府和憲法。但五艘戰艦畢竟是分開的,是五個獨立的集體,為各自的生存負責,這個共同體對它們並無有效的約束力,它們之間更像國與國的關係,黑暗戰役展示了國際法的無力。

更加耐人尋味的,是地球社會對黑暗戰役的態度。從地球文明的角度看,既然“青銅時代”號同意返航,他們就仍然是地球社會的成員,就必須遵守地球上的法律,既然殺害了無辜的人,那就需要接受法律的處罰。法律沒有理由認為他們進入了黑暗森林中的自然狀態,也不認為他們構成了一個單獨的國家,而是把艦上的每個人仍然當做公民來看待,他們都是犯了殺人罪的人類。如果法律赦免了他們,法律就形同虛設。

這就是為什麼,書中一再強調,太空中的他們已經脫離了地球人類,因為只有脫離了地球,他們才不再受地上法律的約束,才是黑暗森林中的一個行為主體。

在接受審判時,史耐德、洛文斯基和斯科特,雖然一再強調當時情勢的不得已,卻也承認,太空已經使他們變成了非人。斯科特艦長的最後陳述裡包含了相當複雜的情感——既有面對法律的無奈和不甘,也有對太空生活的不堪回首,卻也隱隱透露著一種雖然受到法律的判決,但畢竟回到家成為有法可依的文明人的釋懷。他們不再把地球當作家,就會陷入無邊的黑暗森林;要重返地球家園,就要接受法律的約束。

"千年之問:人類為什麼始終走不出 '黑暗森林'?| 文化縱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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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劉慈欣的科幻小說《三體》自出版以來引發了持續熱議。吳飛先生認為,《三體》構建了一個龐大的宇宙學理論,其中的核心,便是“黑暗森林”。人們都說《三體》中的黑暗森林是對霍布斯自然狀態的重寫,但其中也有和霍布斯不一樣的地方,這些差別到底意味著什麼?吳飛先生勾勒出《三體》所構建的宇宙圖景的社會根基。霍布斯自然狀態中赤裸裸的生命邏輯,在黑暗森林中雖然呈現得更加恐怖,但故事向前延伸時,卻是與霍布斯完全不同的風景。當自然狀態變成黑暗森林的時候,物理學不再存在,一切規律都成為了“人為”的,而那恐怖背後,卻可以看到生命的節律。作者因而指出,“宇宙很大,生命更大”。文章原載《哲學動態》,僅代表作者觀點,特此編髮,供讀者思考。

《三體》中的黑暗森林,究竟屬於什麼學科的研究領域?葉文潔的女兒楊冬在對物理學的質疑中自殺,葉文潔卻建議羅輯去建立一門“宇宙社會學”,而在整部小說的結尾處,關一帆又在描述一種“宇宙學”。從第一部到第三部都不約而同地使用“終極的哲學問題”這樣的表述。物理學、社會學、宇宙學等等,似乎都會歸結為哲學。《三體》中構建的龐大宇宙學理論,就隱含在這些學科的關係中。

從自然狀態到黑暗森林

書中最重要的學科,應該算是羅輯的“宇宙社會學”。羅輯在思考這個理論的時候,想到了達爾文,認為宇宙中的生存狀態很像進化論中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關係(II.198-199)。而達爾文為各物種所設置的這一命題,在根本上就是霍布斯哲學在自然界的延伸。所以,宇宙中智慧生物之間的關係,背後潛藏著的就是霍布斯政治哲學。也正是在把自然狀態放大到宇宙範圍的時候,小說中卻觸及到了霍布斯所未能看到的許多東西。

按照葉文潔最初的描述,宇宙社會學有以下兩條公理:

“第一,生存是文明的第一需要;

第二,文明不斷增長和擴張,但宇宙中的物質總量保持不變。”(II.5)

還有兩個重要概念:猜疑鏈和技術爆炸。

後來,羅輯對這個理論有一個更系統的描述:

“宇宙就是一座黑暗森林,每個文明都是帶槍的獵人,像幽靈般潛行於林間,輕輕撥開擋路的樹枝,竭力不讓腳步發出一點兒聲音,連呼吸都小心翼翼……他必須小心,因為林中到處都有與他一樣潛行的獵人。如果他發現了別的生命,不管是不是獵人,不管是天使還是魔鬼,不管是嬌嫩的嬰兒還是步履蹣跚的老人,也不管是天仙般的少女還是天神般的男孩,能做的只有一件事:開槍消滅之。在這片森林中,他人就是地獄,就是永恆的威脅,任何暴露自己存在的生命都將很快被消滅。”(II.446-447)

人類花了幾百年,經過耗資巨大的面壁計劃和慘烈的末日之戰後,才慢慢理解和接受了這套理論,並據此建立了與三體世界之間的威懾平衡。而羅輯的這段描述,也正適用於霍布斯的自然狀態。

在《利維坦》第13章,霍布斯充分描述了自然狀態中的這種情形:

任何兩個人如果想取得同一東西而又不可能同時享用時,彼此就會成為仇敵。......這樣就出現一種情形,當侵犯者所引為恐懼的只是另一人單槍匹馬的力量時,如果有一個人種植、建立或具有一個方便的地位,其他人就可能會準備好聯合力量前來,不但要剝奪他的勞動成果,而且要剝奪他的生命或自由。而侵犯者本人也面臨著來自別人的同樣的危險。……在沒有一個共同權力使大家懾服的時候,人們便處在所謂的戰爭狀態之下。這種戰爭是每一個人對每一個人的戰爭。……在人們不知道有法律禁止以前,從這些激情中產生的行為也是同樣無辜的;法律的禁止在法律制定以前他們是無法知道的,而法律的制定在他們同意推定製定者前也是不可能的。

霍布斯也由此推出了最基本的自然法(lex naturalis):“禁止人們去做損毀自己的生命或剝奪保全生命的手段的事情,並禁止人們不去做自己認為最有利於生命保存的事情。”

霍布斯的自然法與葉文潔-羅輯的宇宙社會學雖然表述不同,但之間有非常大的相通之處。宇宙社會學公理一的基本內容就是霍布斯最基本的自然法,都以生存為第一原則。宇宙社會學的公理二,即資源有限,而文明不斷擴張,霍布斯沒有給以同樣高的地位,但在描述中也當做了一個必要條件:“任何兩個人如果想取得同一東西而又不可能同時享用”。

猜疑鏈,也是霍布斯理論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在沒有法律限制的時候,對於每個他人的潛在威脅,他只能自己判斷,而最安全的方式,就是假定周圍的人都是潛在的危險,從而先發制人,儘快消滅之。每個人都處在這樣的猜疑中,沒有更高的權威來裁決,就會陷入戰爭狀態。

但在兩種理論之間,有兩個看似微小的差別。第一,宇宙社會學沒有自然法的概念,而只談“需求”。第二,自然法學說不談技術爆炸。

千年之問:人類為什麼始終走不出 '黑暗森林'?| 文化縱橫

霍布斯於1651年發表的英文版《利維坦》卷首圖

霍布斯依據的是經院哲學以來的自然法傳統,將這種自我保存稱為自然法,隨後就說明,要在法(lex)和權利(jus)之間做出區分:“權利在於做或者不做的自由;而法則決定並約束人們採取其中之一。所以法和權利的區別,就像義務與自由的區別一樣,兩者在同一事物中是不相一致的。”自我保存,是一個人的基本權利;不得剝奪他的自我保存權利,就是法。法是基於權利,是對權利的保護,是社會得以維持的基本保障。

由這一條,霍布斯馬上就可以推出其他的自然法:為了避免進入戰爭狀態,人們要自願放棄戰爭權利,將它交給公認的第三方,締結社會契約,保證和平社會。

但宇宙社會學的第一公理所談的,只是每個文明都有生存(即自我保存)的需要,是一種本能。這種本能是正當的,卻不可能轉化成法。在茫茫宇宙之間,並不存在立法的第三者,無法制訂一個保證和平的社會契約。

另外,在談所有這些之前,霍布斯花了很大力氣來論證,無論男人還是女人,無論精神還是身體,人們的力量相差無幾,是大致平等的。這種平等,是他進一步討論戰爭狀態和自然權利的前提。但在宇宙社會學中,這一前提是不存在的。文明之間並不平等,其差別就像地球上的各物種之間那樣,甚至達到界一級,(II.445)所以羅輯首先會想到達爾文,而且每個文明也無法真正瞭解其他文明的實力。特別是在漫長的文明演化中,隨時可能發生的技術爆炸,使文明之間更無法猜測彼此的進化程度。

技術爆炸增加了彼此之間的模糊度,使猜疑鏈變得更加牢不可破。

這兩個看似微小的差別,使宇宙社會學構建了一個更加徹底的黑暗森林。

《利維坦》甫一問世便備受詬病,霍布斯被當做邪惡的代名詞,因為他所描述的那個叢林狀態過於恐怖,他所理解的人性過於黑暗。但現在,和劉慈欣所寫的黑暗森林比起來,這簡直是小巫見大巫了。畢竟,邪惡的霍布斯之所以設定所有人對所有人的戰爭,還是為了通過法律和社會契約結束戰爭狀態,使人們能夠安全地走出叢林狀態。

然而,劉慈欣的黑暗森林卻不存在建立社會契約的可能性,不可能產生一個制定法律、執行正義的宇宙級政府,人們對宇宙越是深入瞭解,就越是感到黑暗無比,“這一切,暗無天日。”霍布斯所描述的地球上的叢林狀態與利維坦,只不過是黑暗森林的一個角落,是宇宙社會學的一個特例,就像牛頓物理學只是愛因斯坦物理學的一個特例一樣。

黑暗森林的層次

黑暗森林包含三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個人與個人之間的叢林狀態,這就是霍布斯所描述的狀態;第二個層次,是國家與國家之間的戰爭狀態,這是國際法所處理的層次,霍布斯的理論已經不能完美地處理;第三個層次,才是標準的黑暗森林,即宇宙間各個文明之間的戰爭狀態。

先來看第一個層次。在小說中,每到大的危機出現,人們面臨非常稀缺的資源或生存機會的時候,就非常像霍布斯描寫的戰爭狀態,大低谷、末日戰爭、澳大利亞大移民、假警報事件,都使人們幾乎回到自然狀態。

從戰爭到秩序的這個過程,最符合霍布斯的模式,因為其衝突是在個人層面展開的。這些都是個人之間為爭奪資源和生存機會而導致的戰爭狀態,因而最適用於霍布斯的理論,也適用於達爾文的進化規則。只要有一個能夠有效維持秩序的強有力政府,無論是民主還是集權,就可以結束這種戰爭狀態,按照一定規則安排資源分配,將自然狀態導入和平狀態與有序社會,並對擅自爭奪資源、傷害他人者施加懲罰。

但如果進入到第二個層次,即國家或準國家集團之間的戰爭狀態,霍布斯的解決方式就面臨挑戰了。按照自然權利和自然法理論,個體締結社會契約,將本來具有的自我保存權利轉讓給主權,主權承擔了這些權利,負責保護締結契約的每個個體。但自然狀態並沒有消失,而是由個人身上轉到了主權上面。國家與國家之間依然處於自然狀態,要隨時防範其他國家對自己的生存威脅,彼此之間仍然處在敵對的戰爭狀態當中。

因而,國家與國家之間同樣需要一個社會契約,需要一個共同遵守的法律,以保證和平,這就是現代國際法的理論基礎。但在實踐當中,國家與國家之間的戰爭狀態卻遠遠不像個人之間的戰爭狀態那麼容易消除。除非是最終合併為一個超級國家,就像美國的聯邦政府那樣,對成員國有實質的執法權力,否則,這種國際法就形同虛設。因為決定一個國家是否遵守它進入和平狀態的,仍然是國家利益和實力,而不是國際法的法律力量。所以,歷史上出現過的國際聯盟和聯合國,其對各成員國的約束,都不可能像一個主權國家約束其公民那樣有效。

千年之問:人類為什麼始終走不出 '黑暗森林'?| 文化縱橫

吳飛著:《生命的深度:<三體>的哲學解讀》,三聯書店2019年8月

在《三體》中,我們也可以清楚地看到這樣的例子。在面對三體危機時,地球上各國真正考慮的仍然是自己的利益,仍然利用一切機會壯大自己,以求得進一步的霸權。

黑暗戰役,是小說中展現黑暗森林理論的關鍵情節。黑暗戰役全景展示了黑暗森林的可怕。雖然太空深淵這個處境使它們與地球上國與國的衝突有所不同,但這與標準意義上的宇宙黑暗打擊還是不一樣,因為五艘戰艦畢竟不是互不知情的宇宙文明,而是共同來自地球,不僅有著相同的技術水平和精神狀態,而且還曾經相互協商,共同建立星艦地球。按照星艦地球剛剛成立時的構想,這似乎是一個統一的國家,應該有統一的政府和憲法。但五艘戰艦畢竟是分開的,是五個獨立的集體,為各自的生存負責,這個共同體對它們並無有效的約束力,它們之間更像國與國的關係,黑暗戰役展示了國際法的無力。

更加耐人尋味的,是地球社會對黑暗戰役的態度。從地球文明的角度看,既然“青銅時代”號同意返航,他們就仍然是地球社會的成員,就必須遵守地球上的法律,既然殺害了無辜的人,那就需要接受法律的處罰。法律沒有理由認為他們進入了黑暗森林中的自然狀態,也不認為他們構成了一個單獨的國家,而是把艦上的每個人仍然當做公民來看待,他們都是犯了殺人罪的人類。如果法律赦免了他們,法律就形同虛設。

這就是為什麼,書中一再強調,太空中的他們已經脫離了地球人類,因為只有脫離了地球,他們才不再受地上法律的約束,才是黑暗森林中的一個行為主體。

在接受審判時,史耐德、洛文斯基和斯科特,雖然一再強調當時情勢的不得已,卻也承認,太空已經使他們變成了非人。斯科特艦長的最後陳述裡包含了相當複雜的情感——既有面對法律的無奈和不甘,也有對太空生活的不堪回首,卻也隱隱透露著一種雖然受到法律的判決,但畢竟回到家成為有法可依的文明人的釋懷。他們不再把地球當作家,就會陷入無邊的黑暗森林;要重返地球家園,就要接受法律的約束。

千年之問:人類為什麼始終走不出 '黑暗森林'?| 文化縱橫

章北海在太空中的射擊(繪者:Coltz)

宇宙層面的黑暗森林

第三個層次,才是嚴格意義的黑暗森林,是無論霍布斯還是現代國際法都不曾處理的,卻是同一邏輯的自然延伸。地球一旦與三體世界建立聯繫,就不可避免地進入了這個黑暗森林,三體世界的監聽員警告人類不要回答:“你們的方向上有千萬顆恆星,只要不回答,這個世界就無法定位發射源。如果回答,發射源將被定位,你們的文明將遭到入侵,你們的世界將被佔領。”(I.203)

兩個文明之間的通信還不足以向整個宇宙暴露地球的座標,但使地球與三體之間進入了生存競爭。這種競爭也不是絕對意義上的黑暗森林,更像是國際競爭的升級版。從兩個文明接觸之初,地球人就主動向三體世界全面介紹了自己的文明;而地球人對三體文明並沒有太多瞭解,但很快就知道了三個恆星造成的生存困境。正要擺脫生存危機的三體文明希望征服和佔領地球,更多來自一種偶然性,但這種偶然性使對資源和生存機會的爭奪變得更加尖銳,更加無可逃避。雖然三體文明的技術水平遠遠高於地球,但三體世界意識到:“他們也是好戰的種族,很危險。當我們與其共存於一個世界時,他們在技術上將學得很快。”(I.268)技術爆炸與猜疑鏈,已經充分展露其力量。

由於對地球文明可能的技術爆炸的猜疑,三體世界用智子鎖住了人類的基礎科學;面對三體世界的入侵,地球世界籌劃了種種防禦措施。真正能夠結束這種戰爭狀態的,只能是對黑暗森林理論的運用,建立對三體世界的威懾:隨時都可能向宇宙廣播三體世界的座標,使三體世界完全暴露在宇宙的黑暗森林當中,面臨其他宇宙文明的毀滅性打擊。但是,“因為太陽系與三體世界的相對距離和在銀河系中的大致方向已經公佈,暴露三體世界的位置幾乎就等於暴露太陽系的位置,這也是同歸於盡的戰略。”(II.448)當羅輯繞開智子的技術封鎖,成功地建立了座標發射系統,這個威懾就建立起來了。

威懾,人類與三體世界之間的戰略平衡(III.93),似乎就是兩個文明之間的契約。兩個世界之間的這種狀態,仍然不是典型的黑暗森林狀態,而更像國際戰略平衡,威懾模式的構想,本來就來自冷戰。(III.96)個體之間為走出自然狀態而締結社會契約時,人們都放棄了自我保存的權利,是因為有第三方代行這個權利,由於它是締約各方都充分信任的利維坦,並且利維坦的力量遠遠大於每一個個體,違法帶來的危險遠遠高於這樣做帶來的安全,因而人們不得不信任這個強大的利維坦,哪怕它是一種必要的惡。

可以說,利維坦帶來的安全,來自它對所有人的威懾。但聯合國沒有這樣的威懾力量,因為它用來執法的力量並不大於超級大國的實力,一個大國完全可以無視它的決定,而絲毫不會帶來什麼危險。但在冷戰建立起的核威懾中,美蘇雙方都有足夠的力量毀滅整個人類,由核威懾帶來的戰略平衡,真正構成了一種有約束力的契約,遠遠高於聯合國的力量,但也是極其危險的。而今的黑暗森林威懾,也正是這樣的威懾契約。人類掌握了廣播座標的能力,但不敢輕易廣播;面對來自地球的威懾,三體世界也不敢再輕舉妄動。他們都怕在廣播中同歸於盡。在這種威懾契約之下,兩個文明維持了六十多年的和平。

但威懾契約的約束力取決於執劍人的威懾度。兩個文明同時暴露在黑暗森林中,彼此對雙方已經沒有什麼意義,兩個文明的當務之急,都是儘可能有效地逃亡。面對宇宙中無數隱藏著的槍口,這才是真正意義的黑暗森林,黑暗森林中沒有任何契約。

"千年之問:人類為什麼始終走不出 '黑暗森林'?| 文化縱橫

✪ 吳飛 / 北京大學哲學系

《文化縱橫》微信:whzh_21bcr

【導讀】劉慈欣的科幻小說《三體》自出版以來引發了持續熱議。吳飛先生認為,《三體》構建了一個龐大的宇宙學理論,其中的核心,便是“黑暗森林”。人們都說《三體》中的黑暗森林是對霍布斯自然狀態的重寫,但其中也有和霍布斯不一樣的地方,這些差別到底意味著什麼?吳飛先生勾勒出《三體》所構建的宇宙圖景的社會根基。霍布斯自然狀態中赤裸裸的生命邏輯,在黑暗森林中雖然呈現得更加恐怖,但故事向前延伸時,卻是與霍布斯完全不同的風景。當自然狀態變成黑暗森林的時候,物理學不再存在,一切規律都成為了“人為”的,而那恐怖背後,卻可以看到生命的節律。作者因而指出,“宇宙很大,生命更大”。文章原載《哲學動態》,僅代表作者觀點,特此編髮,供讀者思考。

《三體》中的黑暗森林,究竟屬於什麼學科的研究領域?葉文潔的女兒楊冬在對物理學的質疑中自殺,葉文潔卻建議羅輯去建立一門“宇宙社會學”,而在整部小說的結尾處,關一帆又在描述一種“宇宙學”。從第一部到第三部都不約而同地使用“終極的哲學問題”這樣的表述。物理學、社會學、宇宙學等等,似乎都會歸結為哲學。《三體》中構建的龐大宇宙學理論,就隱含在這些學科的關係中。

從自然狀態到黑暗森林

書中最重要的學科,應該算是羅輯的“宇宙社會學”。羅輯在思考這個理論的時候,想到了達爾文,認為宇宙中的生存狀態很像進化論中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關係(II.198-199)。而達爾文為各物種所設置的這一命題,在根本上就是霍布斯哲學在自然界的延伸。所以,宇宙中智慧生物之間的關係,背後潛藏著的就是霍布斯政治哲學。也正是在把自然狀態放大到宇宙範圍的時候,小說中卻觸及到了霍布斯所未能看到的許多東西。

按照葉文潔最初的描述,宇宙社會學有以下兩條公理:

“第一,生存是文明的第一需要;

第二,文明不斷增長和擴張,但宇宙中的物質總量保持不變。”(II.5)

還有兩個重要概念:猜疑鏈和技術爆炸。

後來,羅輯對這個理論有一個更系統的描述:

“宇宙就是一座黑暗森林,每個文明都是帶槍的獵人,像幽靈般潛行於林間,輕輕撥開擋路的樹枝,竭力不讓腳步發出一點兒聲音,連呼吸都小心翼翼……他必須小心,因為林中到處都有與他一樣潛行的獵人。如果他發現了別的生命,不管是不是獵人,不管是天使還是魔鬼,不管是嬌嫩的嬰兒還是步履蹣跚的老人,也不管是天仙般的少女還是天神般的男孩,能做的只有一件事:開槍消滅之。在這片森林中,他人就是地獄,就是永恆的威脅,任何暴露自己存在的生命都將很快被消滅。”(II.446-447)

人類花了幾百年,經過耗資巨大的面壁計劃和慘烈的末日之戰後,才慢慢理解和接受了這套理論,並據此建立了與三體世界之間的威懾平衡。而羅輯的這段描述,也正適用於霍布斯的自然狀態。

在《利維坦》第13章,霍布斯充分描述了自然狀態中的這種情形:

任何兩個人如果想取得同一東西而又不可能同時享用時,彼此就會成為仇敵。......這樣就出現一種情形,當侵犯者所引為恐懼的只是另一人單槍匹馬的力量時,如果有一個人種植、建立或具有一個方便的地位,其他人就可能會準備好聯合力量前來,不但要剝奪他的勞動成果,而且要剝奪他的生命或自由。而侵犯者本人也面臨著來自別人的同樣的危險。……在沒有一個共同權力使大家懾服的時候,人們便處在所謂的戰爭狀態之下。這種戰爭是每一個人對每一個人的戰爭。……在人們不知道有法律禁止以前,從這些激情中產生的行為也是同樣無辜的;法律的禁止在法律制定以前他們是無法知道的,而法律的制定在他們同意推定製定者前也是不可能的。

霍布斯也由此推出了最基本的自然法(lex naturalis):“禁止人們去做損毀自己的生命或剝奪保全生命的手段的事情,並禁止人們不去做自己認為最有利於生命保存的事情。”

霍布斯的自然法與葉文潔-羅輯的宇宙社會學雖然表述不同,但之間有非常大的相通之處。宇宙社會學公理一的基本內容就是霍布斯最基本的自然法,都以生存為第一原則。宇宙社會學的公理二,即資源有限,而文明不斷擴張,霍布斯沒有給以同樣高的地位,但在描述中也當做了一個必要條件:“任何兩個人如果想取得同一東西而又不可能同時享用”。

猜疑鏈,也是霍布斯理論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在沒有法律限制的時候,對於每個他人的潛在威脅,他只能自己判斷,而最安全的方式,就是假定周圍的人都是潛在的危險,從而先發制人,儘快消滅之。每個人都處在這樣的猜疑中,沒有更高的權威來裁決,就會陷入戰爭狀態。

但在兩種理論之間,有兩個看似微小的差別。第一,宇宙社會學沒有自然法的概念,而只談“需求”。第二,自然法學說不談技術爆炸。

千年之問:人類為什麼始終走不出 '黑暗森林'?| 文化縱橫

霍布斯於1651年發表的英文版《利維坦》卷首圖

霍布斯依據的是經院哲學以來的自然法傳統,將這種自我保存稱為自然法,隨後就說明,要在法(lex)和權利(jus)之間做出區分:“權利在於做或者不做的自由;而法則決定並約束人們採取其中之一。所以法和權利的區別,就像義務與自由的區別一樣,兩者在同一事物中是不相一致的。”自我保存,是一個人的基本權利;不得剝奪他的自我保存權利,就是法。法是基於權利,是對權利的保護,是社會得以維持的基本保障。

由這一條,霍布斯馬上就可以推出其他的自然法:為了避免進入戰爭狀態,人們要自願放棄戰爭權利,將它交給公認的第三方,締結社會契約,保證和平社會。

但宇宙社會學的第一公理所談的,只是每個文明都有生存(即自我保存)的需要,是一種本能。這種本能是正當的,卻不可能轉化成法。在茫茫宇宙之間,並不存在立法的第三者,無法制訂一個保證和平的社會契約。

另外,在談所有這些之前,霍布斯花了很大力氣來論證,無論男人還是女人,無論精神還是身體,人們的力量相差無幾,是大致平等的。這種平等,是他進一步討論戰爭狀態和自然權利的前提。但在宇宙社會學中,這一前提是不存在的。文明之間並不平等,其差別就像地球上的各物種之間那樣,甚至達到界一級,(II.445)所以羅輯首先會想到達爾文,而且每個文明也無法真正瞭解其他文明的實力。特別是在漫長的文明演化中,隨時可能發生的技術爆炸,使文明之間更無法猜測彼此的進化程度。

技術爆炸增加了彼此之間的模糊度,使猜疑鏈變得更加牢不可破。

這兩個看似微小的差別,使宇宙社會學構建了一個更加徹底的黑暗森林。

《利維坦》甫一問世便備受詬病,霍布斯被當做邪惡的代名詞,因為他所描述的那個叢林狀態過於恐怖,他所理解的人性過於黑暗。但現在,和劉慈欣所寫的黑暗森林比起來,這簡直是小巫見大巫了。畢竟,邪惡的霍布斯之所以設定所有人對所有人的戰爭,還是為了通過法律和社會契約結束戰爭狀態,使人們能夠安全地走出叢林狀態。

然而,劉慈欣的黑暗森林卻不存在建立社會契約的可能性,不可能產生一個制定法律、執行正義的宇宙級政府,人們對宇宙越是深入瞭解,就越是感到黑暗無比,“這一切,暗無天日。”霍布斯所描述的地球上的叢林狀態與利維坦,只不過是黑暗森林的一個角落,是宇宙社會學的一個特例,就像牛頓物理學只是愛因斯坦物理學的一個特例一樣。

黑暗森林的層次

黑暗森林包含三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個人與個人之間的叢林狀態,這就是霍布斯所描述的狀態;第二個層次,是國家與國家之間的戰爭狀態,這是國際法所處理的層次,霍布斯的理論已經不能完美地處理;第三個層次,才是標準的黑暗森林,即宇宙間各個文明之間的戰爭狀態。

先來看第一個層次。在小說中,每到大的危機出現,人們面臨非常稀缺的資源或生存機會的時候,就非常像霍布斯描寫的戰爭狀態,大低谷、末日戰爭、澳大利亞大移民、假警報事件,都使人們幾乎回到自然狀態。

從戰爭到秩序的這個過程,最符合霍布斯的模式,因為其衝突是在個人層面展開的。這些都是個人之間為爭奪資源和生存機會而導致的戰爭狀態,因而最適用於霍布斯的理論,也適用於達爾文的進化規則。只要有一個能夠有效維持秩序的強有力政府,無論是民主還是集權,就可以結束這種戰爭狀態,按照一定規則安排資源分配,將自然狀態導入和平狀態與有序社會,並對擅自爭奪資源、傷害他人者施加懲罰。

但如果進入到第二個層次,即國家或準國家集團之間的戰爭狀態,霍布斯的解決方式就面臨挑戰了。按照自然權利和自然法理論,個體締結社會契約,將本來具有的自我保存權利轉讓給主權,主權承擔了這些權利,負責保護締結契約的每個個體。但自然狀態並沒有消失,而是由個人身上轉到了主權上面。國家與國家之間依然處於自然狀態,要隨時防範其他國家對自己的生存威脅,彼此之間仍然處在敵對的戰爭狀態當中。

因而,國家與國家之間同樣需要一個社會契約,需要一個共同遵守的法律,以保證和平,這就是現代國際法的理論基礎。但在實踐當中,國家與國家之間的戰爭狀態卻遠遠不像個人之間的戰爭狀態那麼容易消除。除非是最終合併為一個超級國家,就像美國的聯邦政府那樣,對成員國有實質的執法權力,否則,這種國際法就形同虛設。因為決定一個國家是否遵守它進入和平狀態的,仍然是國家利益和實力,而不是國際法的法律力量。所以,歷史上出現過的國際聯盟和聯合國,其對各成員國的約束,都不可能像一個主權國家約束其公民那樣有效。

千年之問:人類為什麼始終走不出 '黑暗森林'?| 文化縱橫

吳飛著:《生命的深度:<三體>的哲學解讀》,三聯書店2019年8月

在《三體》中,我們也可以清楚地看到這樣的例子。在面對三體危機時,地球上各國真正考慮的仍然是自己的利益,仍然利用一切機會壯大自己,以求得進一步的霸權。

黑暗戰役,是小說中展現黑暗森林理論的關鍵情節。黑暗戰役全景展示了黑暗森林的可怕。雖然太空深淵這個處境使它們與地球上國與國的衝突有所不同,但這與標準意義上的宇宙黑暗打擊還是不一樣,因為五艘戰艦畢竟不是互不知情的宇宙文明,而是共同來自地球,不僅有著相同的技術水平和精神狀態,而且還曾經相互協商,共同建立星艦地球。按照星艦地球剛剛成立時的構想,這似乎是一個統一的國家,應該有統一的政府和憲法。但五艘戰艦畢竟是分開的,是五個獨立的集體,為各自的生存負責,這個共同體對它們並無有效的約束力,它們之間更像國與國的關係,黑暗戰役展示了國際法的無力。

更加耐人尋味的,是地球社會對黑暗戰役的態度。從地球文明的角度看,既然“青銅時代”號同意返航,他們就仍然是地球社會的成員,就必須遵守地球上的法律,既然殺害了無辜的人,那就需要接受法律的處罰。法律沒有理由認為他們進入了黑暗森林中的自然狀態,也不認為他們構成了一個單獨的國家,而是把艦上的每個人仍然當做公民來看待,他們都是犯了殺人罪的人類。如果法律赦免了他們,法律就形同虛設。

這就是為什麼,書中一再強調,太空中的他們已經脫離了地球人類,因為只有脫離了地球,他們才不再受地上法律的約束,才是黑暗森林中的一個行為主體。

在接受審判時,史耐德、洛文斯基和斯科特,雖然一再強調當時情勢的不得已,卻也承認,太空已經使他們變成了非人。斯科特艦長的最後陳述裡包含了相當複雜的情感——既有面對法律的無奈和不甘,也有對太空生活的不堪回首,卻也隱隱透露著一種雖然受到法律的判決,但畢竟回到家成為有法可依的文明人的釋懷。他們不再把地球當作家,就會陷入無邊的黑暗森林;要重返地球家園,就要接受法律的約束。

千年之問:人類為什麼始終走不出 '黑暗森林'?| 文化縱橫

章北海在太空中的射擊(繪者:Coltz)

宇宙層面的黑暗森林

第三個層次,才是嚴格意義的黑暗森林,是無論霍布斯還是現代國際法都不曾處理的,卻是同一邏輯的自然延伸。地球一旦與三體世界建立聯繫,就不可避免地進入了這個黑暗森林,三體世界的監聽員警告人類不要回答:“你們的方向上有千萬顆恆星,只要不回答,這個世界就無法定位發射源。如果回答,發射源將被定位,你們的文明將遭到入侵,你們的世界將被佔領。”(I.203)

兩個文明之間的通信還不足以向整個宇宙暴露地球的座標,但使地球與三體之間進入了生存競爭。這種競爭也不是絕對意義上的黑暗森林,更像是國際競爭的升級版。從兩個文明接觸之初,地球人就主動向三體世界全面介紹了自己的文明;而地球人對三體文明並沒有太多瞭解,但很快就知道了三個恆星造成的生存困境。正要擺脫生存危機的三體文明希望征服和佔領地球,更多來自一種偶然性,但這種偶然性使對資源和生存機會的爭奪變得更加尖銳,更加無可逃避。雖然三體文明的技術水平遠遠高於地球,但三體世界意識到:“他們也是好戰的種族,很危險。當我們與其共存於一個世界時,他們在技術上將學得很快。”(I.268)技術爆炸與猜疑鏈,已經充分展露其力量。

由於對地球文明可能的技術爆炸的猜疑,三體世界用智子鎖住了人類的基礎科學;面對三體世界的入侵,地球世界籌劃了種種防禦措施。真正能夠結束這種戰爭狀態的,只能是對黑暗森林理論的運用,建立對三體世界的威懾:隨時都可能向宇宙廣播三體世界的座標,使三體世界完全暴露在宇宙的黑暗森林當中,面臨其他宇宙文明的毀滅性打擊。但是,“因為太陽系與三體世界的相對距離和在銀河系中的大致方向已經公佈,暴露三體世界的位置幾乎就等於暴露太陽系的位置,這也是同歸於盡的戰略。”(II.448)當羅輯繞開智子的技術封鎖,成功地建立了座標發射系統,這個威懾就建立起來了。

威懾,人類與三體世界之間的戰略平衡(III.93),似乎就是兩個文明之間的契約。兩個世界之間的這種狀態,仍然不是典型的黑暗森林狀態,而更像國際戰略平衡,威懾模式的構想,本來就來自冷戰。(III.96)個體之間為走出自然狀態而締結社會契約時,人們都放棄了自我保存的權利,是因為有第三方代行這個權利,由於它是締約各方都充分信任的利維坦,並且利維坦的力量遠遠大於每一個個體,違法帶來的危險遠遠高於這樣做帶來的安全,因而人們不得不信任這個強大的利維坦,哪怕它是一種必要的惡。

可以說,利維坦帶來的安全,來自它對所有人的威懾。但聯合國沒有這樣的威懾力量,因為它用來執法的力量並不大於超級大國的實力,一個大國完全可以無視它的決定,而絲毫不會帶來什麼危險。但在冷戰建立起的核威懾中,美蘇雙方都有足夠的力量毀滅整個人類,由核威懾帶來的戰略平衡,真正構成了一種有約束力的契約,遠遠高於聯合國的力量,但也是極其危險的。而今的黑暗森林威懾,也正是這樣的威懾契約。人類掌握了廣播座標的能力,但不敢輕易廣播;面對來自地球的威懾,三體世界也不敢再輕舉妄動。他們都怕在廣播中同歸於盡。在這種威懾契約之下,兩個文明維持了六十多年的和平。

但威懾契約的約束力取決於執劍人的威懾度。兩個文明同時暴露在黑暗森林中,彼此對雙方已經沒有什麼意義,兩個文明的當務之急,都是儘可能有效地逃亡。面對宇宙中無數隱藏著的槍口,這才是真正意義的黑暗森林,黑暗森林中沒有任何契約。

千年之問:人類為什麼始終走不出 '黑暗森林'?| 文化縱橫

小說直接描述了187J3X1恆星、三體世界、太陽系遭受的三次黑暗打擊,也間接描述了“魔戒”遭到的降維打擊,但都沒有說這些打擊究竟來自什麼文明,就連打擊太陽系的歌者都查不出來。這就是黑暗打擊的根本特徵:你永遠都不知道,究竟是誰消滅的你。宇宙中不僅不可能建立真正的契約,甚至很難真正瞭解其他任何一個文明,一旦發現有另一個文明存在的跡象,就要消滅它。這絕對的黑暗森林和戰爭狀態,幾乎不能算一個社會,社會,似乎只是每個文明內部的事,不僅是太陽系、三體文明各自的內部,而且是歌者所在的種子與其母世界之間的事。若是這樣,還何談“宇宙社會學”呢?

只要看一眼就建立了聯繫,就形成了一種社會關係。在歌者的母世界,仇恨、嫉妒和貪婪都是不熟悉的情感,但恐懼誰都熟悉,“有了恐懼,座標就有了誠意。”對死亡的恐懼,是建立社會關係的第一紐帶。在非常擁擠的宇宙社會,幾乎可以說,所有文明與所有其他文明之間都有關係,只是發現與未發現的問題。而一旦發現,就有威脅生存的可能,一種關係便呈現出來,面對這種關係,最經濟、最安全的策略便是儘快消滅它。

所有文明之間的這種社會關係,在根本上是一種敵對關係,是狼的社會。宇宙森林和霍布斯的叢林狀態仍然是一樣的,戰爭狀態就是一種非社會的社會狀態,只是沒有社會契約來終止這種狀態。在這種黑暗森林中保持安全,不能通過交往和制訂契約,而只能通過隱藏自己,甚至把自己埋在光墓(黑域)當中。

宇宙的真相

在整部小說的結尾處,作者才把受黑暗森林理論支配的整個宇宙文明史全盤揭示出來,從而也才回答了小說最開始給出的一個懸念:楊冬自殺的真實原因:“物理學從來就沒有存在過,將來也不會存在。”(I.9)楊冬這句話,是理解整部小說的一把鑰匙。

早已乘著“萬有引力”號脫離地球的宇宙學家關一帆通過在宇宙中的觀察、研究和猜測,構建了宇宙演化的歷史。這是一個在黑暗森林戰爭中不斷退化的歷史,與霍布斯或達爾文所描述的進化史完全不同。那個沒有被戰爭改變的宇宙,“真是一個美麗的田園,那個時代,至今有一百億年吧,被稱為宇宙的田園時代。”

"千年之問:人類為什麼始終走不出 '黑暗森林'?| 文化縱橫

✪ 吳飛 / 北京大學哲學系

《文化縱橫》微信:whzh_21bcr

【導讀】劉慈欣的科幻小說《三體》自出版以來引發了持續熱議。吳飛先生認為,《三體》構建了一個龐大的宇宙學理論,其中的核心,便是“黑暗森林”。人們都說《三體》中的黑暗森林是對霍布斯自然狀態的重寫,但其中也有和霍布斯不一樣的地方,這些差別到底意味著什麼?吳飛先生勾勒出《三體》所構建的宇宙圖景的社會根基。霍布斯自然狀態中赤裸裸的生命邏輯,在黑暗森林中雖然呈現得更加恐怖,但故事向前延伸時,卻是與霍布斯完全不同的風景。當自然狀態變成黑暗森林的時候,物理學不再存在,一切規律都成為了“人為”的,而那恐怖背後,卻可以看到生命的節律。作者因而指出,“宇宙很大,生命更大”。文章原載《哲學動態》,僅代表作者觀點,特此編髮,供讀者思考。

《三體》中的黑暗森林,究竟屬於什麼學科的研究領域?葉文潔的女兒楊冬在對物理學的質疑中自殺,葉文潔卻建議羅輯去建立一門“宇宙社會學”,而在整部小說的結尾處,關一帆又在描述一種“宇宙學”。從第一部到第三部都不約而同地使用“終極的哲學問題”這樣的表述。物理學、社會學、宇宙學等等,似乎都會歸結為哲學。《三體》中構建的龐大宇宙學理論,就隱含在這些學科的關係中。

從自然狀態到黑暗森林

書中最重要的學科,應該算是羅輯的“宇宙社會學”。羅輯在思考這個理論的時候,想到了達爾文,認為宇宙中的生存狀態很像進化論中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關係(II.198-199)。而達爾文為各物種所設置的這一命題,在根本上就是霍布斯哲學在自然界的延伸。所以,宇宙中智慧生物之間的關係,背後潛藏著的就是霍布斯政治哲學。也正是在把自然狀態放大到宇宙範圍的時候,小說中卻觸及到了霍布斯所未能看到的許多東西。

按照葉文潔最初的描述,宇宙社會學有以下兩條公理:

“第一,生存是文明的第一需要;

第二,文明不斷增長和擴張,但宇宙中的物質總量保持不變。”(II.5)

還有兩個重要概念:猜疑鏈和技術爆炸。

後來,羅輯對這個理論有一個更系統的描述:

“宇宙就是一座黑暗森林,每個文明都是帶槍的獵人,像幽靈般潛行於林間,輕輕撥開擋路的樹枝,竭力不讓腳步發出一點兒聲音,連呼吸都小心翼翼……他必須小心,因為林中到處都有與他一樣潛行的獵人。如果他發現了別的生命,不管是不是獵人,不管是天使還是魔鬼,不管是嬌嫩的嬰兒還是步履蹣跚的老人,也不管是天仙般的少女還是天神般的男孩,能做的只有一件事:開槍消滅之。在這片森林中,他人就是地獄,就是永恆的威脅,任何暴露自己存在的生命都將很快被消滅。”(II.446-447)

人類花了幾百年,經過耗資巨大的面壁計劃和慘烈的末日之戰後,才慢慢理解和接受了這套理論,並據此建立了與三體世界之間的威懾平衡。而羅輯的這段描述,也正適用於霍布斯的自然狀態。

在《利維坦》第13章,霍布斯充分描述了自然狀態中的這種情形:

任何兩個人如果想取得同一東西而又不可能同時享用時,彼此就會成為仇敵。......這樣就出現一種情形,當侵犯者所引為恐懼的只是另一人單槍匹馬的力量時,如果有一個人種植、建立或具有一個方便的地位,其他人就可能會準備好聯合力量前來,不但要剝奪他的勞動成果,而且要剝奪他的生命或自由。而侵犯者本人也面臨著來自別人的同樣的危險。……在沒有一個共同權力使大家懾服的時候,人們便處在所謂的戰爭狀態之下。這種戰爭是每一個人對每一個人的戰爭。……在人們不知道有法律禁止以前,從這些激情中產生的行為也是同樣無辜的;法律的禁止在法律制定以前他們是無法知道的,而法律的制定在他們同意推定製定者前也是不可能的。

霍布斯也由此推出了最基本的自然法(lex naturalis):“禁止人們去做損毀自己的生命或剝奪保全生命的手段的事情,並禁止人們不去做自己認為最有利於生命保存的事情。”

霍布斯的自然法與葉文潔-羅輯的宇宙社會學雖然表述不同,但之間有非常大的相通之處。宇宙社會學公理一的基本內容就是霍布斯最基本的自然法,都以生存為第一原則。宇宙社會學的公理二,即資源有限,而文明不斷擴張,霍布斯沒有給以同樣高的地位,但在描述中也當做了一個必要條件:“任何兩個人如果想取得同一東西而又不可能同時享用”。

猜疑鏈,也是霍布斯理論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在沒有法律限制的時候,對於每個他人的潛在威脅,他只能自己判斷,而最安全的方式,就是假定周圍的人都是潛在的危險,從而先發制人,儘快消滅之。每個人都處在這樣的猜疑中,沒有更高的權威來裁決,就會陷入戰爭狀態。

但在兩種理論之間,有兩個看似微小的差別。第一,宇宙社會學沒有自然法的概念,而只談“需求”。第二,自然法學說不談技術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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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布斯於1651年發表的英文版《利維坦》卷首圖

霍布斯依據的是經院哲學以來的自然法傳統,將這種自我保存稱為自然法,隨後就說明,要在法(lex)和權利(jus)之間做出區分:“權利在於做或者不做的自由;而法則決定並約束人們採取其中之一。所以法和權利的區別,就像義務與自由的區別一樣,兩者在同一事物中是不相一致的。”自我保存,是一個人的基本權利;不得剝奪他的自我保存權利,就是法。法是基於權利,是對權利的保護,是社會得以維持的基本保障。

由這一條,霍布斯馬上就可以推出其他的自然法:為了避免進入戰爭狀態,人們要自願放棄戰爭權利,將它交給公認的第三方,締結社會契約,保證和平社會。

但宇宙社會學的第一公理所談的,只是每個文明都有生存(即自我保存)的需要,是一種本能。這種本能是正當的,卻不可能轉化成法。在茫茫宇宙之間,並不存在立法的第三者,無法制訂一個保證和平的社會契約。

另外,在談所有這些之前,霍布斯花了很大力氣來論證,無論男人還是女人,無論精神還是身體,人們的力量相差無幾,是大致平等的。這種平等,是他進一步討論戰爭狀態和自然權利的前提。但在宇宙社會學中,這一前提是不存在的。文明之間並不平等,其差別就像地球上的各物種之間那樣,甚至達到界一級,(II.445)所以羅輯首先會想到達爾文,而且每個文明也無法真正瞭解其他文明的實力。特別是在漫長的文明演化中,隨時可能發生的技術爆炸,使文明之間更無法猜測彼此的進化程度。

技術爆炸增加了彼此之間的模糊度,使猜疑鏈變得更加牢不可破。

這兩個看似微小的差別,使宇宙社會學構建了一個更加徹底的黑暗森林。

《利維坦》甫一問世便備受詬病,霍布斯被當做邪惡的代名詞,因為他所描述的那個叢林狀態過於恐怖,他所理解的人性過於黑暗。但現在,和劉慈欣所寫的黑暗森林比起來,這簡直是小巫見大巫了。畢竟,邪惡的霍布斯之所以設定所有人對所有人的戰爭,還是為了通過法律和社會契約結束戰爭狀態,使人們能夠安全地走出叢林狀態。

然而,劉慈欣的黑暗森林卻不存在建立社會契約的可能性,不可能產生一個制定法律、執行正義的宇宙級政府,人們對宇宙越是深入瞭解,就越是感到黑暗無比,“這一切,暗無天日。”霍布斯所描述的地球上的叢林狀態與利維坦,只不過是黑暗森林的一個角落,是宇宙社會學的一個特例,就像牛頓物理學只是愛因斯坦物理學的一個特例一樣。

黑暗森林的層次

黑暗森林包含三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個人與個人之間的叢林狀態,這就是霍布斯所描述的狀態;第二個層次,是國家與國家之間的戰爭狀態,這是國際法所處理的層次,霍布斯的理論已經不能完美地處理;第三個層次,才是標準的黑暗森林,即宇宙間各個文明之間的戰爭狀態。

先來看第一個層次。在小說中,每到大的危機出現,人們面臨非常稀缺的資源或生存機會的時候,就非常像霍布斯描寫的戰爭狀態,大低谷、末日戰爭、澳大利亞大移民、假警報事件,都使人們幾乎回到自然狀態。

從戰爭到秩序的這個過程,最符合霍布斯的模式,因為其衝突是在個人層面展開的。這些都是個人之間為爭奪資源和生存機會而導致的戰爭狀態,因而最適用於霍布斯的理論,也適用於達爾文的進化規則。只要有一個能夠有效維持秩序的強有力政府,無論是民主還是集權,就可以結束這種戰爭狀態,按照一定規則安排資源分配,將自然狀態導入和平狀態與有序社會,並對擅自爭奪資源、傷害他人者施加懲罰。

但如果進入到第二個層次,即國家或準國家集團之間的戰爭狀態,霍布斯的解決方式就面臨挑戰了。按照自然權利和自然法理論,個體締結社會契約,將本來具有的自我保存權利轉讓給主權,主權承擔了這些權利,負責保護締結契約的每個個體。但自然狀態並沒有消失,而是由個人身上轉到了主權上面。國家與國家之間依然處於自然狀態,要隨時防範其他國家對自己的生存威脅,彼此之間仍然處在敵對的戰爭狀態當中。

因而,國家與國家之間同樣需要一個社會契約,需要一個共同遵守的法律,以保證和平,這就是現代國際法的理論基礎。但在實踐當中,國家與國家之間的戰爭狀態卻遠遠不像個人之間的戰爭狀態那麼容易消除。除非是最終合併為一個超級國家,就像美國的聯邦政府那樣,對成員國有實質的執法權力,否則,這種國際法就形同虛設。因為決定一個國家是否遵守它進入和平狀態的,仍然是國家利益和實力,而不是國際法的法律力量。所以,歷史上出現過的國際聯盟和聯合國,其對各成員國的約束,都不可能像一個主權國家約束其公民那樣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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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飛著:《生命的深度:<三體>的哲學解讀》,三聯書店2019年8月

在《三體》中,我們也可以清楚地看到這樣的例子。在面對三體危機時,地球上各國真正考慮的仍然是自己的利益,仍然利用一切機會壯大自己,以求得進一步的霸權。

黑暗戰役,是小說中展現黑暗森林理論的關鍵情節。黑暗戰役全景展示了黑暗森林的可怕。雖然太空深淵這個處境使它們與地球上國與國的衝突有所不同,但這與標準意義上的宇宙黑暗打擊還是不一樣,因為五艘戰艦畢竟不是互不知情的宇宙文明,而是共同來自地球,不僅有著相同的技術水平和精神狀態,而且還曾經相互協商,共同建立星艦地球。按照星艦地球剛剛成立時的構想,這似乎是一個統一的國家,應該有統一的政府和憲法。但五艘戰艦畢竟是分開的,是五個獨立的集體,為各自的生存負責,這個共同體對它們並無有效的約束力,它們之間更像國與國的關係,黑暗戰役展示了國際法的無力。

更加耐人尋味的,是地球社會對黑暗戰役的態度。從地球文明的角度看,既然“青銅時代”號同意返航,他們就仍然是地球社會的成員,就必須遵守地球上的法律,既然殺害了無辜的人,那就需要接受法律的處罰。法律沒有理由認為他們進入了黑暗森林中的自然狀態,也不認為他們構成了一個單獨的國家,而是把艦上的每個人仍然當做公民來看待,他們都是犯了殺人罪的人類。如果法律赦免了他們,法律就形同虛設。

這就是為什麼,書中一再強調,太空中的他們已經脫離了地球人類,因為只有脫離了地球,他們才不再受地上法律的約束,才是黑暗森林中的一個行為主體。

在接受審判時,史耐德、洛文斯基和斯科特,雖然一再強調當時情勢的不得已,卻也承認,太空已經使他們變成了非人。斯科特艦長的最後陳述裡包含了相當複雜的情感——既有面對法律的無奈和不甘,也有對太空生活的不堪回首,卻也隱隱透露著一種雖然受到法律的判決,但畢竟回到家成為有法可依的文明人的釋懷。他們不再把地球當作家,就會陷入無邊的黑暗森林;要重返地球家園,就要接受法律的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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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北海在太空中的射擊(繪者:Coltz)

宇宙層面的黑暗森林

第三個層次,才是嚴格意義的黑暗森林,是無論霍布斯還是現代國際法都不曾處理的,卻是同一邏輯的自然延伸。地球一旦與三體世界建立聯繫,就不可避免地進入了這個黑暗森林,三體世界的監聽員警告人類不要回答:“你們的方向上有千萬顆恆星,只要不回答,這個世界就無法定位發射源。如果回答,發射源將被定位,你們的文明將遭到入侵,你們的世界將被佔領。”(I.203)

兩個文明之間的通信還不足以向整個宇宙暴露地球的座標,但使地球與三體之間進入了生存競爭。這種競爭也不是絕對意義上的黑暗森林,更像是國際競爭的升級版。從兩個文明接觸之初,地球人就主動向三體世界全面介紹了自己的文明;而地球人對三體文明並沒有太多瞭解,但很快就知道了三個恆星造成的生存困境。正要擺脫生存危機的三體文明希望征服和佔領地球,更多來自一種偶然性,但這種偶然性使對資源和生存機會的爭奪變得更加尖銳,更加無可逃避。雖然三體文明的技術水平遠遠高於地球,但三體世界意識到:“他們也是好戰的種族,很危險。當我們與其共存於一個世界時,他們在技術上將學得很快。”(I.268)技術爆炸與猜疑鏈,已經充分展露其力量。

由於對地球文明可能的技術爆炸的猜疑,三體世界用智子鎖住了人類的基礎科學;面對三體世界的入侵,地球世界籌劃了種種防禦措施。真正能夠結束這種戰爭狀態的,只能是對黑暗森林理論的運用,建立對三體世界的威懾:隨時都可能向宇宙廣播三體世界的座標,使三體世界完全暴露在宇宙的黑暗森林當中,面臨其他宇宙文明的毀滅性打擊。但是,“因為太陽系與三體世界的相對距離和在銀河系中的大致方向已經公佈,暴露三體世界的位置幾乎就等於暴露太陽系的位置,這也是同歸於盡的戰略。”(II.448)當羅輯繞開智子的技術封鎖,成功地建立了座標發射系統,這個威懾就建立起來了。

威懾,人類與三體世界之間的戰略平衡(III.93),似乎就是兩個文明之間的契約。兩個世界之間的這種狀態,仍然不是典型的黑暗森林狀態,而更像國際戰略平衡,威懾模式的構想,本來就來自冷戰。(III.96)個體之間為走出自然狀態而締結社會契約時,人們都放棄了自我保存的權利,是因為有第三方代行這個權利,由於它是締約各方都充分信任的利維坦,並且利維坦的力量遠遠大於每一個個體,違法帶來的危險遠遠高於這樣做帶來的安全,因而人們不得不信任這個強大的利維坦,哪怕它是一種必要的惡。

可以說,利維坦帶來的安全,來自它對所有人的威懾。但聯合國沒有這樣的威懾力量,因為它用來執法的力量並不大於超級大國的實力,一個大國完全可以無視它的決定,而絲毫不會帶來什麼危險。但在冷戰建立起的核威懾中,美蘇雙方都有足夠的力量毀滅整個人類,由核威懾帶來的戰略平衡,真正構成了一種有約束力的契約,遠遠高於聯合國的力量,但也是極其危險的。而今的黑暗森林威懾,也正是這樣的威懾契約。人類掌握了廣播座標的能力,但不敢輕易廣播;面對來自地球的威懾,三體世界也不敢再輕舉妄動。他們都怕在廣播中同歸於盡。在這種威懾契約之下,兩個文明維持了六十多年的和平。

但威懾契約的約束力取決於執劍人的威懾度。兩個文明同時暴露在黑暗森林中,彼此對雙方已經沒有什麼意義,兩個文明的當務之急,都是儘可能有效地逃亡。面對宇宙中無數隱藏著的槍口,這才是真正意義的黑暗森林,黑暗森林中沒有任何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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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直接描述了187J3X1恆星、三體世界、太陽系遭受的三次黑暗打擊,也間接描述了“魔戒”遭到的降維打擊,但都沒有說這些打擊究竟來自什麼文明,就連打擊太陽系的歌者都查不出來。這就是黑暗打擊的根本特徵:你永遠都不知道,究竟是誰消滅的你。宇宙中不僅不可能建立真正的契約,甚至很難真正瞭解其他任何一個文明,一旦發現有另一個文明存在的跡象,就要消滅它。這絕對的黑暗森林和戰爭狀態,幾乎不能算一個社會,社會,似乎只是每個文明內部的事,不僅是太陽系、三體文明各自的內部,而且是歌者所在的種子與其母世界之間的事。若是這樣,還何談“宇宙社會學”呢?

只要看一眼就建立了聯繫,就形成了一種社會關係。在歌者的母世界,仇恨、嫉妒和貪婪都是不熟悉的情感,但恐懼誰都熟悉,“有了恐懼,座標就有了誠意。”對死亡的恐懼,是建立社會關係的第一紐帶。在非常擁擠的宇宙社會,幾乎可以說,所有文明與所有其他文明之間都有關係,只是發現與未發現的問題。而一旦發現,就有威脅生存的可能,一種關係便呈現出來,面對這種關係,最經濟、最安全的策略便是儘快消滅它。

所有文明之間的這種社會關係,在根本上是一種敵對關係,是狼的社會。宇宙森林和霍布斯的叢林狀態仍然是一樣的,戰爭狀態就是一種非社會的社會狀態,只是沒有社會契約來終止這種狀態。在這種黑暗森林中保持安全,不能通過交往和制訂契約,而只能通過隱藏自己,甚至把自己埋在光墓(黑域)當中。

宇宙的真相

在整部小說的結尾處,作者才把受黑暗森林理論支配的整個宇宙文明史全盤揭示出來,從而也才回答了小說最開始給出的一個懸念:楊冬自殺的真實原因:“物理學從來就沒有存在過,將來也不會存在。”(I.9)楊冬這句話,是理解整部小說的一把鑰匙。

早已乘著“萬有引力”號脫離地球的宇宙學家關一帆通過在宇宙中的觀察、研究和猜測,構建了宇宙演化的歷史。這是一個在黑暗森林戰爭中不斷退化的歷史,與霍布斯或達爾文所描述的進化史完全不同。那個沒有被戰爭改變的宇宙,“真是一個美麗的田園,那個時代,至今有一百億年吧,被稱為宇宙的田園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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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由於這個宇宙中的黑暗森林狀態,各個文明體之間相互猜疑,都爭取先發制人,以各種方式消滅潛在的敵人,即他們能夠了解其存在的任何文明體,而宇宙戰爭中最常用的武器,就是各種宇宙規律。

物理學家們“都想僅僅通過對物理規律的推演,來解釋今天宇宙的形態,並預言宇宙的未來”,“物理學的目標是發現宇宙的基本規律,比如人類使地球沙漠化,雖不可能直接從物理學計算出來,但也是通過規律進行的,”因為他們堅信,“宇宙規律是永恆不變的”,“永遠有一桌沒人動過的菜”(III.406),這一點是物理學得以存在的基礎。

這就是物理學家楊冬的信念:“生活和世界也許是醜陋的,但在微觀和宏觀的盡頭卻是和諧完美的,日常世界只是浮在這完美海洋上的泡沫。”但她在看到了母親葉文潔與三體世界的通信後,卻發現,“日常世界反而成了美麗的外表,它所包容的微觀和包容它的宏觀可能更加混亂和醜陋。”(III.14)

面對這些混亂,楊冬幾乎要訴諸上帝了,在茫茫宇宙中,生命存在的條件如此苛刻,而地球上居然能有液態水,能有重元素,“這不是表現出明顯的智慧設計跡象嗎?”但她得到的回答是:“地球產生了生命,生命也在改變地球,現在的地球環境,其實是兩者相互作用的結果。”(III.16) “植物、動物和細菌,都對形成現在這樣的大氣層產生過重要作用,如果沒有生命,現在的大氣成分會有很大不同,可能已經無法阻擋紫外線和太陽風,海洋會蒸發,地球大氣先是變成金星那樣的蒸籠,水汽從大氣層頂部向太空蒸發,幾十億年下來,地球就成乾的了。”在說這些話的綠眼鏡看來,這只不過證明了“地球是生命為自己建的家園,與上帝沒什麼關係” (III.17),好像恰恰說明了生命力量的偉大。

但這對楊冬是致命的,因為她馬上想到了那個可怕的問題:“如果有一個像這樣的數學模型來模擬整個宇宙,像剛才那樣,在開始運行時把生命選項去掉,那結果中的宇宙看起來是什麼樣子?”(III.18)這個問題讓綠眼鏡不以為然,因為他認為,宇宙中的生命非常稀少,對演化過程的影響可以忽略不計。但楊冬已經知道,“宇宙中的生命並不稀少,宇宙是很擁擠的。”(III.18)那麼,宇宙中的生命,是不是也應該像地球上的生命一樣,把宇宙建成一個美麗和諧、適宜生存的家園呢?如果是那樣,楊冬為什麼會自殺呢?楊冬顯然看出了生命對宇宙的改造與生命對地球的改造的根本區別和完全相反的走向。同樣是改變自然,地球生命將醜陋的大地變成美麗的家園,宇宙生命卻將美麗的田園變成暗無天日的光墓。

“大自然真是自然的嗎?”(III.18)在希臘文中,物理學就是對自然的研究,所以又稱“自然哲學”。自然,就是自然而然的,其中的規律是永恆的,與人為製造的東西有根本的區別。

但是現在,人類面對的地球和宇宙,根本不是這樣的自然,原來認為恆定不變的光速,其實是被一次次減速後形成的,原來被想當然的三維世界,也是在一次次降維打擊之後形成的。連這些最基本的物理規律都是“人為”的,都是黑暗森林的結果,還談什麼自然而然,還談什麼永恆不變?物理學當然就變成了一個笑話。

冷酷的神學

在宇宙當中,人類和這兩種低等生物是一樣的,他們以為永恆不變的宇宙規律,不過是其他智慧文明改造之後的形態,而支配這些智慧文明的,是黑暗森林原理。面對這個茫茫宇宙,人類中的物理學家不過是自以為是的蟲子。宇宙社會學,是遠比物理學更真實的科學,黑暗森林理論,遠比所有物理規律更加永恆。

既然有更高的智慧生物改造著所謂的自然規律,他們不就是人類所認為的神嗎?換言之,這種宇宙社會學,是否也是一種神學呢?小說中也幾次將這些生物的技術稱為神一般的力量,甚至掌握了黑暗森林理論的羅輯和史強,也被比作“兩個深思的上帝”。(II.446)

或許也是抱了一絲這樣的幻想。但在地球人把羅輯當做救世主崇拜的時候,作為執法者的史強憑著直覺,打死也不會相信他是正義天使,更不相信“宇宙中有公正和正義”,羅輯說:“那你就是最清醒的人了”。(II.440)

有比人類更高的智慧改造著自然規律,和相信上帝存在是兩回事。正如神槍手不是二維生物的上帝,農場主不是火雞的上帝,那些文明更高的智慧生物也不是人類的上帝。他們不會為人類主持正義,與人類的善惡完全無關,而是人類潛在的最可怕的敵人。他們不僅不是至善的正義者,而且和人類有著一樣的基本人性,受制於黑暗森林的基本原理,隨時想殺死人類,怎麼會是上帝?怎麼會主持正義?

丁儀和他的女友楊冬以及後來他的學生白艾思一樣,在即將走向毀滅之時,幾乎觸摸到了這最後的真理:“也許有一天,人類或其他什麼東西把規律探知到這種程度,不但能夠用來改變他們自己的現實,甚至能夠改變整個宇宙,能夠把所有的星系像麵糰一樣捏成他們需要的形狀,但那又怎麼樣?規律仍然沒有變,是的,她就在那裡,是唯一不可能被改變的存在,永遠年輕,就像我們記憶中的愛人。”(II.377)

他所說的這個不變的規律是什麼?既然宇宙都改變了,星系都被重塑了,“就在那裡”的規律,究竟是什麼?就在同行的人們被水滴的美麗感動得熱淚盈眶的時候,丁儀卻說,他看到了另外一些東西,“一種更大氣的東西,忘我又忘他的境界,通過自身的全封閉來包容一切的努力。”(II.378)在《三體》中,直接或間接理解了黑暗森林原理的地球人寥寥可數,而在他們當中,只有此處的丁儀,面對這個理論的真相,表達了敬畏和讚美,如同面對偉大的死神。這種情感,夾雜著對自己情人的懷念,為歌德那句“我愛你,與你有何相干”所詮釋,而在水滴的突然攻擊中,這句話變成了“毀滅你,與你有何相干”。水滴使他生出的敬畏,是對自己所無法理解的偉大事實由衷的敬畏,哪怕這種力量是來毀滅自己的。但這當然不是傳統的宗教情感。

上帝存在,但並不關心人類的善惡禍福,這在西方哲學史上並不稀奇,伊壁鳩魯、斯賓諾莎等哲學家都表達過類似的說法。但比斯賓諾莎更臭名昭著的霍布斯不持這樣的觀點。在他那冷酷的政治哲學背後,仍然隱藏著一顆相信上帝、熱愛和平的心靈。他仍然期待著上帝之國在人類當中的實現,充滿了對黑暗王國的譴責,雖然這與正統神學的理解已經相去甚遠。

但現在,劉慈欣無情地把這個幻想打破了。那些掌握甚至改變宇宙規律的不是神,而是擁有神一樣力量的敵人。當這個事實被揭示出來,其冷酷程度遠遠超出了伊壁鳩魯和斯賓諾莎所能想象。當充滿宗教意味的公元紀年被被危機紀年取代,人類已經完全不可能靠充滿敵意的神來拯救了。

就是這樣,劉慈欣以他天才的想象力,構建了一部恢宏壯闊的宇宙史詩。正如他借關一帆的口一再強調的,這個關於宇宙歷史的理論可能只是猜測,我們或許沒有必要相信他所說的一切都是真正的宇宙事實,但其中卻有文學的真實和哲學的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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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飛 / 北京大學哲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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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劉慈欣的科幻小說《三體》自出版以來引發了持續熱議。吳飛先生認為,《三體》構建了一個龐大的宇宙學理論,其中的核心,便是“黑暗森林”。人們都說《三體》中的黑暗森林是對霍布斯自然狀態的重寫,但其中也有和霍布斯不一樣的地方,這些差別到底意味著什麼?吳飛先生勾勒出《三體》所構建的宇宙圖景的社會根基。霍布斯自然狀態中赤裸裸的生命邏輯,在黑暗森林中雖然呈現得更加恐怖,但故事向前延伸時,卻是與霍布斯完全不同的風景。當自然狀態變成黑暗森林的時候,物理學不再存在,一切規律都成為了“人為”的,而那恐怖背後,卻可以看到生命的節律。作者因而指出,“宇宙很大,生命更大”。文章原載《哲學動態》,僅代表作者觀點,特此編髮,供讀者思考。

《三體》中的黑暗森林,究竟屬於什麼學科的研究領域?葉文潔的女兒楊冬在對物理學的質疑中自殺,葉文潔卻建議羅輯去建立一門“宇宙社會學”,而在整部小說的結尾處,關一帆又在描述一種“宇宙學”。從第一部到第三部都不約而同地使用“終極的哲學問題”這樣的表述。物理學、社會學、宇宙學等等,似乎都會歸結為哲學。《三體》中構建的龐大宇宙學理論,就隱含在這些學科的關係中。

從自然狀態到黑暗森林

書中最重要的學科,應該算是羅輯的“宇宙社會學”。羅輯在思考這個理論的時候,想到了達爾文,認為宇宙中的生存狀態很像進化論中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關係(II.198-199)。而達爾文為各物種所設置的這一命題,在根本上就是霍布斯哲學在自然界的延伸。所以,宇宙中智慧生物之間的關係,背後潛藏著的就是霍布斯政治哲學。也正是在把自然狀態放大到宇宙範圍的時候,小說中卻觸及到了霍布斯所未能看到的許多東西。

按照葉文潔最初的描述,宇宙社會學有以下兩條公理:

“第一,生存是文明的第一需要;

第二,文明不斷增長和擴張,但宇宙中的物質總量保持不變。”(II.5)

還有兩個重要概念:猜疑鏈和技術爆炸。

後來,羅輯對這個理論有一個更系統的描述:

“宇宙就是一座黑暗森林,每個文明都是帶槍的獵人,像幽靈般潛行於林間,輕輕撥開擋路的樹枝,竭力不讓腳步發出一點兒聲音,連呼吸都小心翼翼……他必須小心,因為林中到處都有與他一樣潛行的獵人。如果他發現了別的生命,不管是不是獵人,不管是天使還是魔鬼,不管是嬌嫩的嬰兒還是步履蹣跚的老人,也不管是天仙般的少女還是天神般的男孩,能做的只有一件事:開槍消滅之。在這片森林中,他人就是地獄,就是永恆的威脅,任何暴露自己存在的生命都將很快被消滅。”(II.446-447)

人類花了幾百年,經過耗資巨大的面壁計劃和慘烈的末日之戰後,才慢慢理解和接受了這套理論,並據此建立了與三體世界之間的威懾平衡。而羅輯的這段描述,也正適用於霍布斯的自然狀態。

在《利維坦》第13章,霍布斯充分描述了自然狀態中的這種情形:

任何兩個人如果想取得同一東西而又不可能同時享用時,彼此就會成為仇敵。......這樣就出現一種情形,當侵犯者所引為恐懼的只是另一人單槍匹馬的力量時,如果有一個人種植、建立或具有一個方便的地位,其他人就可能會準備好聯合力量前來,不但要剝奪他的勞動成果,而且要剝奪他的生命或自由。而侵犯者本人也面臨著來自別人的同樣的危險。……在沒有一個共同權力使大家懾服的時候,人們便處在所謂的戰爭狀態之下。這種戰爭是每一個人對每一個人的戰爭。……在人們不知道有法律禁止以前,從這些激情中產生的行為也是同樣無辜的;法律的禁止在法律制定以前他們是無法知道的,而法律的制定在他們同意推定製定者前也是不可能的。

霍布斯也由此推出了最基本的自然法(lex naturalis):“禁止人們去做損毀自己的生命或剝奪保全生命的手段的事情,並禁止人們不去做自己認為最有利於生命保存的事情。”

霍布斯的自然法與葉文潔-羅輯的宇宙社會學雖然表述不同,但之間有非常大的相通之處。宇宙社會學公理一的基本內容就是霍布斯最基本的自然法,都以生存為第一原則。宇宙社會學的公理二,即資源有限,而文明不斷擴張,霍布斯沒有給以同樣高的地位,但在描述中也當做了一個必要條件:“任何兩個人如果想取得同一東西而又不可能同時享用”。

猜疑鏈,也是霍布斯理論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在沒有法律限制的時候,對於每個他人的潛在威脅,他只能自己判斷,而最安全的方式,就是假定周圍的人都是潛在的危險,從而先發制人,儘快消滅之。每個人都處在這樣的猜疑中,沒有更高的權威來裁決,就會陷入戰爭狀態。

但在兩種理論之間,有兩個看似微小的差別。第一,宇宙社會學沒有自然法的概念,而只談“需求”。第二,自然法學說不談技術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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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布斯於1651年發表的英文版《利維坦》卷首圖

霍布斯依據的是經院哲學以來的自然法傳統,將這種自我保存稱為自然法,隨後就說明,要在法(lex)和權利(jus)之間做出區分:“權利在於做或者不做的自由;而法則決定並約束人們採取其中之一。所以法和權利的區別,就像義務與自由的區別一樣,兩者在同一事物中是不相一致的。”自我保存,是一個人的基本權利;不得剝奪他的自我保存權利,就是法。法是基於權利,是對權利的保護,是社會得以維持的基本保障。

由這一條,霍布斯馬上就可以推出其他的自然法:為了避免進入戰爭狀態,人們要自願放棄戰爭權利,將它交給公認的第三方,締結社會契約,保證和平社會。

但宇宙社會學的第一公理所談的,只是每個文明都有生存(即自我保存)的需要,是一種本能。這種本能是正當的,卻不可能轉化成法。在茫茫宇宙之間,並不存在立法的第三者,無法制訂一個保證和平的社會契約。

另外,在談所有這些之前,霍布斯花了很大力氣來論證,無論男人還是女人,無論精神還是身體,人們的力量相差無幾,是大致平等的。這種平等,是他進一步討論戰爭狀態和自然權利的前提。但在宇宙社會學中,這一前提是不存在的。文明之間並不平等,其差別就像地球上的各物種之間那樣,甚至達到界一級,(II.445)所以羅輯首先會想到達爾文,而且每個文明也無法真正瞭解其他文明的實力。特別是在漫長的文明演化中,隨時可能發生的技術爆炸,使文明之間更無法猜測彼此的進化程度。

技術爆炸增加了彼此之間的模糊度,使猜疑鏈變得更加牢不可破。

這兩個看似微小的差別,使宇宙社會學構建了一個更加徹底的黑暗森林。

《利維坦》甫一問世便備受詬病,霍布斯被當做邪惡的代名詞,因為他所描述的那個叢林狀態過於恐怖,他所理解的人性過於黑暗。但現在,和劉慈欣所寫的黑暗森林比起來,這簡直是小巫見大巫了。畢竟,邪惡的霍布斯之所以設定所有人對所有人的戰爭,還是為了通過法律和社會契約結束戰爭狀態,使人們能夠安全地走出叢林狀態。

然而,劉慈欣的黑暗森林卻不存在建立社會契約的可能性,不可能產生一個制定法律、執行正義的宇宙級政府,人們對宇宙越是深入瞭解,就越是感到黑暗無比,“這一切,暗無天日。”霍布斯所描述的地球上的叢林狀態與利維坦,只不過是黑暗森林的一個角落,是宇宙社會學的一個特例,就像牛頓物理學只是愛因斯坦物理學的一個特例一樣。

黑暗森林的層次

黑暗森林包含三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個人與個人之間的叢林狀態,這就是霍布斯所描述的狀態;第二個層次,是國家與國家之間的戰爭狀態,這是國際法所處理的層次,霍布斯的理論已經不能完美地處理;第三個層次,才是標準的黑暗森林,即宇宙間各個文明之間的戰爭狀態。

先來看第一個層次。在小說中,每到大的危機出現,人們面臨非常稀缺的資源或生存機會的時候,就非常像霍布斯描寫的戰爭狀態,大低谷、末日戰爭、澳大利亞大移民、假警報事件,都使人們幾乎回到自然狀態。

從戰爭到秩序的這個過程,最符合霍布斯的模式,因為其衝突是在個人層面展開的。這些都是個人之間為爭奪資源和生存機會而導致的戰爭狀態,因而最適用於霍布斯的理論,也適用於達爾文的進化規則。只要有一個能夠有效維持秩序的強有力政府,無論是民主還是集權,就可以結束這種戰爭狀態,按照一定規則安排資源分配,將自然狀態導入和平狀態與有序社會,並對擅自爭奪資源、傷害他人者施加懲罰。

但如果進入到第二個層次,即國家或準國家集團之間的戰爭狀態,霍布斯的解決方式就面臨挑戰了。按照自然權利和自然法理論,個體締結社會契約,將本來具有的自我保存權利轉讓給主權,主權承擔了這些權利,負責保護締結契約的每個個體。但自然狀態並沒有消失,而是由個人身上轉到了主權上面。國家與國家之間依然處於自然狀態,要隨時防範其他國家對自己的生存威脅,彼此之間仍然處在敵對的戰爭狀態當中。

因而,國家與國家之間同樣需要一個社會契約,需要一個共同遵守的法律,以保證和平,這就是現代國際法的理論基礎。但在實踐當中,國家與國家之間的戰爭狀態卻遠遠不像個人之間的戰爭狀態那麼容易消除。除非是最終合併為一個超級國家,就像美國的聯邦政府那樣,對成員國有實質的執法權力,否則,這種國際法就形同虛設。因為決定一個國家是否遵守它進入和平狀態的,仍然是國家利益和實力,而不是國際法的法律力量。所以,歷史上出現過的國際聯盟和聯合國,其對各成員國的約束,都不可能像一個主權國家約束其公民那樣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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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飛著:《生命的深度:<三體>的哲學解讀》,三聯書店2019年8月

在《三體》中,我們也可以清楚地看到這樣的例子。在面對三體危機時,地球上各國真正考慮的仍然是自己的利益,仍然利用一切機會壯大自己,以求得進一步的霸權。

黑暗戰役,是小說中展現黑暗森林理論的關鍵情節。黑暗戰役全景展示了黑暗森林的可怕。雖然太空深淵這個處境使它們與地球上國與國的衝突有所不同,但這與標準意義上的宇宙黑暗打擊還是不一樣,因為五艘戰艦畢竟不是互不知情的宇宙文明,而是共同來自地球,不僅有著相同的技術水平和精神狀態,而且還曾經相互協商,共同建立星艦地球。按照星艦地球剛剛成立時的構想,這似乎是一個統一的國家,應該有統一的政府和憲法。但五艘戰艦畢竟是分開的,是五個獨立的集體,為各自的生存負責,這個共同體對它們並無有效的約束力,它們之間更像國與國的關係,黑暗戰役展示了國際法的無力。

更加耐人尋味的,是地球社會對黑暗戰役的態度。從地球文明的角度看,既然“青銅時代”號同意返航,他們就仍然是地球社會的成員,就必須遵守地球上的法律,既然殺害了無辜的人,那就需要接受法律的處罰。法律沒有理由認為他們進入了黑暗森林中的自然狀態,也不認為他們構成了一個單獨的國家,而是把艦上的每個人仍然當做公民來看待,他們都是犯了殺人罪的人類。如果法律赦免了他們,法律就形同虛設。

這就是為什麼,書中一再強調,太空中的他們已經脫離了地球人類,因為只有脫離了地球,他們才不再受地上法律的約束,才是黑暗森林中的一個行為主體。

在接受審判時,史耐德、洛文斯基和斯科特,雖然一再強調當時情勢的不得已,卻也承認,太空已經使他們變成了非人。斯科特艦長的最後陳述裡包含了相當複雜的情感——既有面對法律的無奈和不甘,也有對太空生活的不堪回首,卻也隱隱透露著一種雖然受到法律的判決,但畢竟回到家成為有法可依的文明人的釋懷。他們不再把地球當作家,就會陷入無邊的黑暗森林;要重返地球家園,就要接受法律的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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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北海在太空中的射擊(繪者:Coltz)

宇宙層面的黑暗森林

第三個層次,才是嚴格意義的黑暗森林,是無論霍布斯還是現代國際法都不曾處理的,卻是同一邏輯的自然延伸。地球一旦與三體世界建立聯繫,就不可避免地進入了這個黑暗森林,三體世界的監聽員警告人類不要回答:“你們的方向上有千萬顆恆星,只要不回答,這個世界就無法定位發射源。如果回答,發射源將被定位,你們的文明將遭到入侵,你們的世界將被佔領。”(I.203)

兩個文明之間的通信還不足以向整個宇宙暴露地球的座標,但使地球與三體之間進入了生存競爭。這種競爭也不是絕對意義上的黑暗森林,更像是國際競爭的升級版。從兩個文明接觸之初,地球人就主動向三體世界全面介紹了自己的文明;而地球人對三體文明並沒有太多瞭解,但很快就知道了三個恆星造成的生存困境。正要擺脫生存危機的三體文明希望征服和佔領地球,更多來自一種偶然性,但這種偶然性使對資源和生存機會的爭奪變得更加尖銳,更加無可逃避。雖然三體文明的技術水平遠遠高於地球,但三體世界意識到:“他們也是好戰的種族,很危險。當我們與其共存於一個世界時,他們在技術上將學得很快。”(I.268)技術爆炸與猜疑鏈,已經充分展露其力量。

由於對地球文明可能的技術爆炸的猜疑,三體世界用智子鎖住了人類的基礎科學;面對三體世界的入侵,地球世界籌劃了種種防禦措施。真正能夠結束這種戰爭狀態的,只能是對黑暗森林理論的運用,建立對三體世界的威懾:隨時都可能向宇宙廣播三體世界的座標,使三體世界完全暴露在宇宙的黑暗森林當中,面臨其他宇宙文明的毀滅性打擊。但是,“因為太陽系與三體世界的相對距離和在銀河系中的大致方向已經公佈,暴露三體世界的位置幾乎就等於暴露太陽系的位置,這也是同歸於盡的戰略。”(II.448)當羅輯繞開智子的技術封鎖,成功地建立了座標發射系統,這個威懾就建立起來了。

威懾,人類與三體世界之間的戰略平衡(III.93),似乎就是兩個文明之間的契約。兩個世界之間的這種狀態,仍然不是典型的黑暗森林狀態,而更像國際戰略平衡,威懾模式的構想,本來就來自冷戰。(III.96)個體之間為走出自然狀態而締結社會契約時,人們都放棄了自我保存的權利,是因為有第三方代行這個權利,由於它是締約各方都充分信任的利維坦,並且利維坦的力量遠遠大於每一個個體,違法帶來的危險遠遠高於這樣做帶來的安全,因而人們不得不信任這個強大的利維坦,哪怕它是一種必要的惡。

可以說,利維坦帶來的安全,來自它對所有人的威懾。但聯合國沒有這樣的威懾力量,因為它用來執法的力量並不大於超級大國的實力,一個大國完全可以無視它的決定,而絲毫不會帶來什麼危險。但在冷戰建立起的核威懾中,美蘇雙方都有足夠的力量毀滅整個人類,由核威懾帶來的戰略平衡,真正構成了一種有約束力的契約,遠遠高於聯合國的力量,但也是極其危險的。而今的黑暗森林威懾,也正是這樣的威懾契約。人類掌握了廣播座標的能力,但不敢輕易廣播;面對來自地球的威懾,三體世界也不敢再輕舉妄動。他們都怕在廣播中同歸於盡。在這種威懾契約之下,兩個文明維持了六十多年的和平。

但威懾契約的約束力取決於執劍人的威懾度。兩個文明同時暴露在黑暗森林中,彼此對雙方已經沒有什麼意義,兩個文明的當務之急,都是儘可能有效地逃亡。面對宇宙中無數隱藏著的槍口,這才是真正意義的黑暗森林,黑暗森林中沒有任何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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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直接描述了187J3X1恆星、三體世界、太陽系遭受的三次黑暗打擊,也間接描述了“魔戒”遭到的降維打擊,但都沒有說這些打擊究竟來自什麼文明,就連打擊太陽系的歌者都查不出來。這就是黑暗打擊的根本特徵:你永遠都不知道,究竟是誰消滅的你。宇宙中不僅不可能建立真正的契約,甚至很難真正瞭解其他任何一個文明,一旦發現有另一個文明存在的跡象,就要消滅它。這絕對的黑暗森林和戰爭狀態,幾乎不能算一個社會,社會,似乎只是每個文明內部的事,不僅是太陽系、三體文明各自的內部,而且是歌者所在的種子與其母世界之間的事。若是這樣,還何談“宇宙社會學”呢?

只要看一眼就建立了聯繫,就形成了一種社會關係。在歌者的母世界,仇恨、嫉妒和貪婪都是不熟悉的情感,但恐懼誰都熟悉,“有了恐懼,座標就有了誠意。”對死亡的恐懼,是建立社會關係的第一紐帶。在非常擁擠的宇宙社會,幾乎可以說,所有文明與所有其他文明之間都有關係,只是發現與未發現的問題。而一旦發現,就有威脅生存的可能,一種關係便呈現出來,面對這種關係,最經濟、最安全的策略便是儘快消滅它。

所有文明之間的這種社會關係,在根本上是一種敵對關係,是狼的社會。宇宙森林和霍布斯的叢林狀態仍然是一樣的,戰爭狀態就是一種非社會的社會狀態,只是沒有社會契約來終止這種狀態。在這種黑暗森林中保持安全,不能通過交往和制訂契約,而只能通過隱藏自己,甚至把自己埋在光墓(黑域)當中。

宇宙的真相

在整部小說的結尾處,作者才把受黑暗森林理論支配的整個宇宙文明史全盤揭示出來,從而也才回答了小說最開始給出的一個懸念:楊冬自殺的真實原因:“物理學從來就沒有存在過,將來也不會存在。”(I.9)楊冬這句話,是理解整部小說的一把鑰匙。

早已乘著“萬有引力”號脫離地球的宇宙學家關一帆通過在宇宙中的觀察、研究和猜測,構建了宇宙演化的歷史。這是一個在黑暗森林戰爭中不斷退化的歷史,與霍布斯或達爾文所描述的進化史完全不同。那個沒有被戰爭改變的宇宙,“真是一個美麗的田園,那個時代,至今有一百億年吧,被稱為宇宙的田園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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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由於這個宇宙中的黑暗森林狀態,各個文明體之間相互猜疑,都爭取先發制人,以各種方式消滅潛在的敵人,即他們能夠了解其存在的任何文明體,而宇宙戰爭中最常用的武器,就是各種宇宙規律。

物理學家們“都想僅僅通過對物理規律的推演,來解釋今天宇宙的形態,並預言宇宙的未來”,“物理學的目標是發現宇宙的基本規律,比如人類使地球沙漠化,雖不可能直接從物理學計算出來,但也是通過規律進行的,”因為他們堅信,“宇宙規律是永恆不變的”,“永遠有一桌沒人動過的菜”(III.406),這一點是物理學得以存在的基礎。

這就是物理學家楊冬的信念:“生活和世界也許是醜陋的,但在微觀和宏觀的盡頭卻是和諧完美的,日常世界只是浮在這完美海洋上的泡沫。”但她在看到了母親葉文潔與三體世界的通信後,卻發現,“日常世界反而成了美麗的外表,它所包容的微觀和包容它的宏觀可能更加混亂和醜陋。”(III.14)

面對這些混亂,楊冬幾乎要訴諸上帝了,在茫茫宇宙中,生命存在的條件如此苛刻,而地球上居然能有液態水,能有重元素,“這不是表現出明顯的智慧設計跡象嗎?”但她得到的回答是:“地球產生了生命,生命也在改變地球,現在的地球環境,其實是兩者相互作用的結果。”(III.16) “植物、動物和細菌,都對形成現在這樣的大氣層產生過重要作用,如果沒有生命,現在的大氣成分會有很大不同,可能已經無法阻擋紫外線和太陽風,海洋會蒸發,地球大氣先是變成金星那樣的蒸籠,水汽從大氣層頂部向太空蒸發,幾十億年下來,地球就成乾的了。”在說這些話的綠眼鏡看來,這只不過證明了“地球是生命為自己建的家園,與上帝沒什麼關係” (III.17),好像恰恰說明了生命力量的偉大。

但這對楊冬是致命的,因為她馬上想到了那個可怕的問題:“如果有一個像這樣的數學模型來模擬整個宇宙,像剛才那樣,在開始運行時把生命選項去掉,那結果中的宇宙看起來是什麼樣子?”(III.18)這個問題讓綠眼鏡不以為然,因為他認為,宇宙中的生命非常稀少,對演化過程的影響可以忽略不計。但楊冬已經知道,“宇宙中的生命並不稀少,宇宙是很擁擠的。”(III.18)那麼,宇宙中的生命,是不是也應該像地球上的生命一樣,把宇宙建成一個美麗和諧、適宜生存的家園呢?如果是那樣,楊冬為什麼會自殺呢?楊冬顯然看出了生命對宇宙的改造與生命對地球的改造的根本區別和完全相反的走向。同樣是改變自然,地球生命將醜陋的大地變成美麗的家園,宇宙生命卻將美麗的田園變成暗無天日的光墓。

“大自然真是自然的嗎?”(III.18)在希臘文中,物理學就是對自然的研究,所以又稱“自然哲學”。自然,就是自然而然的,其中的規律是永恆的,與人為製造的東西有根本的區別。

但是現在,人類面對的地球和宇宙,根本不是這樣的自然,原來認為恆定不變的光速,其實是被一次次減速後形成的,原來被想當然的三維世界,也是在一次次降維打擊之後形成的。連這些最基本的物理規律都是“人為”的,都是黑暗森林的結果,還談什麼自然而然,還談什麼永恆不變?物理學當然就變成了一個笑話。

冷酷的神學

在宇宙當中,人類和這兩種低等生物是一樣的,他們以為永恆不變的宇宙規律,不過是其他智慧文明改造之後的形態,而支配這些智慧文明的,是黑暗森林原理。面對這個茫茫宇宙,人類中的物理學家不過是自以為是的蟲子。宇宙社會學,是遠比物理學更真實的科學,黑暗森林理論,遠比所有物理規律更加永恆。

既然有更高的智慧生物改造著所謂的自然規律,他們不就是人類所認為的神嗎?換言之,這種宇宙社會學,是否也是一種神學呢?小說中也幾次將這些生物的技術稱為神一般的力量,甚至掌握了黑暗森林理論的羅輯和史強,也被比作“兩個深思的上帝”。(II.446)

或許也是抱了一絲這樣的幻想。但在地球人把羅輯當做救世主崇拜的時候,作為執法者的史強憑著直覺,打死也不會相信他是正義天使,更不相信“宇宙中有公正和正義”,羅輯說:“那你就是最清醒的人了”。(II.440)

有比人類更高的智慧改造著自然規律,和相信上帝存在是兩回事。正如神槍手不是二維生物的上帝,農場主不是火雞的上帝,那些文明更高的智慧生物也不是人類的上帝。他們不會為人類主持正義,與人類的善惡完全無關,而是人類潛在的最可怕的敵人。他們不僅不是至善的正義者,而且和人類有著一樣的基本人性,受制於黑暗森林的基本原理,隨時想殺死人類,怎麼會是上帝?怎麼會主持正義?

丁儀和他的女友楊冬以及後來他的學生白艾思一樣,在即將走向毀滅之時,幾乎觸摸到了這最後的真理:“也許有一天,人類或其他什麼東西把規律探知到這種程度,不但能夠用來改變他們自己的現實,甚至能夠改變整個宇宙,能夠把所有的星系像麵糰一樣捏成他們需要的形狀,但那又怎麼樣?規律仍然沒有變,是的,她就在那裡,是唯一不可能被改變的存在,永遠年輕,就像我們記憶中的愛人。”(II.377)

他所說的這個不變的規律是什麼?既然宇宙都改變了,星系都被重塑了,“就在那裡”的規律,究竟是什麼?就在同行的人們被水滴的美麗感動得熱淚盈眶的時候,丁儀卻說,他看到了另外一些東西,“一種更大氣的東西,忘我又忘他的境界,通過自身的全封閉來包容一切的努力。”(II.378)在《三體》中,直接或間接理解了黑暗森林原理的地球人寥寥可數,而在他們當中,只有此處的丁儀,面對這個理論的真相,表達了敬畏和讚美,如同面對偉大的死神。這種情感,夾雜著對自己情人的懷念,為歌德那句“我愛你,與你有何相干”所詮釋,而在水滴的突然攻擊中,這句話變成了“毀滅你,與你有何相干”。水滴使他生出的敬畏,是對自己所無法理解的偉大事實由衷的敬畏,哪怕這種力量是來毀滅自己的。但這當然不是傳統的宗教情感。

上帝存在,但並不關心人類的善惡禍福,這在西方哲學史上並不稀奇,伊壁鳩魯、斯賓諾莎等哲學家都表達過類似的說法。但比斯賓諾莎更臭名昭著的霍布斯不持這樣的觀點。在他那冷酷的政治哲學背後,仍然隱藏著一顆相信上帝、熱愛和平的心靈。他仍然期待著上帝之國在人類當中的實現,充滿了對黑暗王國的譴責,雖然這與正統神學的理解已經相去甚遠。

但現在,劉慈欣無情地把這個幻想打破了。那些掌握甚至改變宇宙規律的不是神,而是擁有神一樣力量的敵人。當這個事實被揭示出來,其冷酷程度遠遠超出了伊壁鳩魯和斯賓諾莎所能想象。當充滿宗教意味的公元紀年被被危機紀年取代,人類已經完全不可能靠充滿敵意的神來拯救了。

就是這樣,劉慈欣以他天才的想象力,構建了一部恢宏壯闊的宇宙史詩。正如他借關一帆的口一再強調的,這個關於宇宙歷史的理論可能只是猜測,我們或許沒有必要相信他所說的一切都是真正的宇宙事實,但其中卻有文學的真實和哲學的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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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刊於《哲學動態》2019年第3期,原標題為“黑暗森林中的哲學——我讀《三體》”,註釋從略。因篇幅所限,本文有所編刪。圖片來源於網絡,如有侵權,敬請聯繫刪除。歡迎個人分享,媒體轉載請在後臺留言,如按照此版直接複製轉載,敬請註明文章原始出處及轉載來源“文化縱橫”(whzh_21bc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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