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碼標價”卻加收鍋底費 柳州一火鍋店被責令整改

火鍋 法制 社會 新民網 新民網 2017-09-12

標“28元/位”,卻要加收10元/位”鍋底費 整改後仍不規範

火鍋店標價含糊讓人迷糊

廣西新聞網-南國今報柳州訊(記者 石紅星)9月9日,位於柳州市城中區中山東路63號金長城大廈的鮮天下自助火鍋時尚餐廳,因使用誤導性文字進行標價,涉嫌違反明碼標價規定,被柳州市物價局責令整改。

城中區物價局局長鍾劍華介紹,此前物價部門曾接到消費者投訴,稱該自助火鍋店的門頭招牌和宣傳海報,明明寫著“28元/位”的收費標準,但進去消費後,才被告知每人還要另外加收10元火鍋底的費用,感覺被誤導了。

接到投訴後,執法人員來到該店檢查,發現消費者反映的情況屬實。火鍋店在門頭等最顯眼的地方,用醒目的字號,宣傳“自助火鍋28元/位”,但只在櫃檯後面的價目表上註明“鍋底、味碟、米飯、餐具每人10元”。執法人員於是責令該店在宣傳“28元/位”的門頭招牌和樓梯海報上,全部加註火鍋底另外計收,並明確每位10元,以免誤導消費者。

9月9日,柳州市物價局再次對其進行了檢查。執法人員發現該店門頭和樓梯兩邊的海報上,確實都加貼了寫有“鍋底除外”、“鍋底另計”等小紙條。

“火鍋店雖然整改了,但是還是沒有整改到位。”執法人員指出,還應該明確火鍋底的收費標準是每人10元,否則會讓一些消費者誤以為鍋底收費是“一鍋10元”或“一桌10元”。

此外,火鍋店在樓梯口豎的兩塊活動宣傳海報也因價格標注模糊,被執法人員要求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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