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知識:新婚姻法對房產分割有什麼規定?

婚姻 購房 法律 房產 房天下資訊 房天下資訊 2017-10-27

財產分割一直都是夫妻之間比較關注的問題,當然對於離婚的夫妻來說,合理的分割兩人之間的共同財產才是重點。但夫妻之間的財產又有分婚前的和婚後的,如今新婚姻法已經出臺了,那麼新婚姻法房產分割有什麼規定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下。

房產知識:新婚姻法對房產分割有什麼規定?

(一)新婚姻法對離婚後房產增值部分的分割是如何規定的?

依據新婚姻法的相關條例,有明確表示,若是夫妻其中一人在婚前還是婚後買的房子所產生的增值部分,它都是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房屋增值部分通常不予分割。

(二)婚內房屋贈與的部分離婚後是如何分割的?

依據新婚姻法的相關條例,主要是針對婚前或是夫妻存在婚姻關係期間,其中一方將該房產贈與另一方,但還沒過戶,則可以撤銷贈與行為。簡單說,只要購買的房產沒有過戶的贈與,基本上它就屬於不產生效力的贈與,所以不管房子是不是給你的,只要沒過戶法律上就認為它不是你的。

(三)一方父母出資買房離婚後如何分割?

依據新婚姻法的相關條例,若是子女結婚後,其中一方的爸媽出錢給自己的孩子買不動產,而且產權名字也是出錢方孩子的名,這種一般視為個人子女的贈與,這個房子也就只屬於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而且這種情況的贈與通常在夫妻離婚是不予分割的。

(四)雙方父母出資買房,離婚後如何分割?

依據新婚姻法的相關條例,不動產是由兩方的父母一起出錢買的,而產權登記卻只有一方的名字,那麼這不動產則需要視為兩方父母共有的,依據出錢份額來計算共有份,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簡單說,這不動產是父母出錢買的,可以說是父母贈與的,另一方無權進行分割。

(五)婚前一方購買房屋,婚後共同還貸,離婚後如何分割?

依據新婚姻法的相關條例,夫妻兩人其中一方在婚前簽了不動產合同,而且也是用個人財產付首付和貸款,在結婚後夫妻一起還貸款,但不動產名字還只是首付款人的名字,離婚的時候這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若是前提協議不能達成,那麼法院可以視為這不動產為登記一方的,其中還未償還的貸款也都有產權登記一方一人承擔。

但是雙方在婚後有共同還貸的情況,因此其中的不動產中的增值部分,需要有產權登記一方對於還貸的另一方進行補償。不管不動產是婚前買的還是婚後買的,只要有共同還貸,離婚後沒獲得不動產的一方就能得到另一方一定的補償。

總結:以上幾點就是小編為大家總結的新婚姻法房產分割有什麼規定的相關信息,相信大家看過之後就會有一定的瞭解,財產分割目前的婚姻法中也明確的寫著相應的規定,若是有人在財產分割時遇到什麼困擾,不妨看看上面新婚姻法房產分割的信息,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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