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友馳奔馳4S店以次充好欺詐消費者“被點名”

豪華車 奔馳 德國汽車 汽車 中國吉林網 中國吉林網 2017-09-02

維修車輛當新車賣,新車剛上路出毛病……隨著汽車越來越多地進入家庭,與汽車相關的投訴、消費糾紛日益增多。

為進一步規範汽車銷售服務行業經營行為和服務行為,促進汽車銷售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日前,長春市消費者協會對長春市68家汽車銷售服務企業進行約談,內容主要圍繞“維修過的車當新車銷售、貸款購車中突顯霸王條款及售後服務等問題,其中長春友馳奔馳4S店以次充好欺詐消費者被曝光。

  一組數據

  今年上半年汽車質量糾紛佔比20%

眼下汽車投訴多不多?長春市消費者協會統計的一組數據,給出了答案,

吉網、吉刻APP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從2014年至今42個月汽車投訴問題共計2236件。其中,2014年366件,2015年716 件,2016年823件,2017年上半年321 件,三年來投訴案件逐年呈快速上升趨勢。

值得注意的是,僅今年上半年,在汽車銷售中因貸款購車引發投訴糾紛占上半年汽車投訴38.6%;售後服務佔31%;汽車質量糾紛佔比20%;因定金等服務類問題佔比11%。

  一些案例

  案例一

  維修過的車當新車銷售

消費者孫先生在2017年7月17日在長春友馳奔馳4S店購買一臺奔馳商務車價格66.8萬元,開回家第二天孫先生要給車機蓋和車的保險槓貼膜,負責貼膜師傅在貼完機蓋後要粘保險槓時發現保險槓噴過漆,機蓋也噴過漆,螺絲也擰動過,孫先生馬上與賣家進行聯繫,當晚商家兩個經理和技術人員到達現場,在查看後不否認孫先生所反映的問題,孫先生認為,不管何種理由,這種將維修過以舊充新、以次充好這種行為是欺詐消費者,要求按照《消法》規定給預懲罰性賠償。長春市消費者協會在接到投訴後,立即與四S店進行了聯繫,並要求該店對該車問題做出說明,在調查中4S店與消費者進行了溝通,達成給消費者18元補償(現金10萬、5萬元店內卡卷、3萬元保養並修復車輛。

 案例二

  剛開出幾公里就發生異響

8月28日,崔先生花14萬元買了一款車,下午辦完手續崔先生要求驗車試駕,4S店不允許試駕,並承諾車沒質量問題。當崔先生開車離開4S店,行駛大約4、5公里的時候,發現車後面有響聲,就給4S店打電話反饋問題,4S店解釋說是小毛病沒問題。可他繼續行駛到高速,發現是後橋響。

第二天早上,崔先生再次來到4S店,經過4S店拆解檢測,確定這款車後橋有毛病,提出更換新後橋。崔先生認為,首先買車後4S店一直不能提供合格證,車輛出廠存在質量問題。其次,4S店不允許試駕,可車剛開出4S店就出現嚴重問題。他懷疑,在他購車前4S店就知道這款車存在質量問題。此外,4S店拆解車輛時,他發現底盤螺絲有很多都動過,痕跡非常明顯,而且底盤螺絲固定標號與出廠不符,消費者懷疑這款車很有可能是維修過車在出售,認為4S店欺詐消費者,要求退車或換車。

 幾點意見

  不誠信經銷商將上黑榜

約談期間,長春市消費者協會祕書長鍾萍向汽車經營企業負責人通報了長春市整個汽車銷售市場消費維權狀況及汽車經營企業在經營中存在的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

同時,針對汽車經營企業存在的問題,鍾萍向汽車經營企業提出了整改意見:一是各汽車經營店必須認真開展自查自糾,規範經營行為。重點要對履行責任和義務、經營中不誠信行為;銷售服務中排除消費者權利、加重消費者責任以及免除經營者自身責任的不合理格式條款(協議)及有損消費者利益問題要進行全面清查;二要嚴格履行汽車《三包》責任。各企業要建立汽配和服務價格信息公示制度及消費糾紛快速處理機制;三要加強內部管理人員和售後服務人員技能培訓,提高服務質量。長春市消費者將嚴格履行監督職能,建立信用機制,對汽車經營門店因不誠信所引發投訴問題將通過媒體公佈並上黑榜。

  吉網 吉刻APP記者 欒喜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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