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8日,望謨縣人民檢察院公訴部收到望謨縣公安局移送審查起訴的猶某某、陳某某涉嫌故意傷害罪一案,接收案件後,未檢辦案人員第一時間審閱卷宗材料並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進行提訊,在訊問室,隔著冰冷的欄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猶某某、陳某某看著自己滿臉滄桑的母親,留下悔恨的淚水,但因辦理案件需要,他們僅進行簡短的噓寒問暖。後看守所的駐所檢察官告訴未檢幹警,在提訊後,因感覺愧對父母的養育之恩,二人悔恨交加,情緒很不穩定。在得知這一情況後,該院未檢室負責人主動與駐所檢察官進行溝通,讓駐所檢察官先與他們進行交心談心,疏導情緒,同時與看守所負責人就“親情會見”交換意見,得到了駐所檢察官和看守所負責人的大力支持。
經過一段時間的審查,該案的承辦人認為本案事實已基本查清,主要證據確實充分,且二犯罪嫌疑人有認罪悔罪表現,為了充分體現對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的人文關懷,望謨縣人民檢察院未檢幹警查閱有關法律法規,瞭解親情會見制度,並將二犯罪嫌疑人的法定監護人邀請到該院辦公室,向其介紹親情會見制度,並交代會見紀律。在交談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監護人對孩子的犯罪原因、社會危害性以及後果有了一定的認識,並保證配合檢察機關對其子女進行教育轉化。
(圖一:母親抱著正在哭泣的兒子)
2017年5月18日上午九點,在望謨縣人民檢察院、望謨縣看守所幹警的精心準備和安排下,在押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猶某某、陳某某與其法定監護人進行了親情會見,看到自己的母親,陳某某泣不成聲,悔恨萬分的說:“媽,我對不起你,你身體不好,都捨不得錢去看病,現在我還犯事讓你操心,我對不起你和我爸。”後母子二人相擁而泣,讓在旁的幹警都如鯁在喉。會見結束後,未檢幹警與雙方家長進行了交談,告訴他們孩子的問題,也是家庭教育的問題,希望他們回去後能認真總結反思。
(圖二:案件承辦人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母親釋法說理)
在審查案件中,望謨縣人民檢察院針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形成的“社會調查”、“家訪”、“訴前告知庭審程序”、“親情會見”、“法律援助”等未成年人權益保障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特殊審理制度,讓未成年人感受到來自社會的溫暖、親情的關愛,不僅有助於挽救失足未成年,更達到了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優質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