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舉報負面遭威脅,舉報人制度該完善了'

法律 跳槽那些事兒 青島 光明網 2019-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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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提示】洩密人是鎮應急辦主任和村支書,村支書和涉事廠主是親兄弟!三人被控制!

光明網評論員:9月12日,《問政山東》欄目曝光了在山東青島平度市田莊鎮寶落村村南,存在非法排放尾砂以及當地應急辦工作人員洩露舉報人信息的問題。13日,省應急管理廳派人對曝光問題進行現場督導,目前涉嫌威脅記者的企業廠主,以及洩露信息的應急辦工作人員,身份均已確定。

這起事件詭異的地方在於,記者在發現非法排放的露天採坑後,將情況反映給了該鎮的安監辦,安監辦人員一邊以“沒有發現有人施工”為由搪塞,另一邊轉頭將舉報信息連同記者的電話號碼,透露給了涉事企業,以至於記者舉報完不到十分鐘,威脅電話就找上門。

礦場非法排放的問題,還是等到記者意外發現,這本身就是監管失明的體現。因此在接到舉報線索後,當地安監部門理應快速響應開展調查。然而在應對企業違規上的敷衍遲緩,和洩露舉報信息、協助處理“提出問題的人”上的高效迅速,形成了鮮明對比,這難免讓人懷疑背後是否有利益共同體。

值得一提的是,接到舉報的鎮應急辦主任,最開始將舉報信息洩露給了尾礦庫所在村的村支部書記,而村支部書記和廠主正好是親兄弟。這層關係的存在,揭開了舉報信息能快速傳遞的祕密,也解釋了為何企業廠主敢亮明身份威脅舉報的記者。很顯然,來自職能部門關係網的庇護,為企業的違規排放和抵抗監督提供了底氣。

舉報非法生產十分鐘後遭威脅,這是基層生態的一個縮影。一方面,在封閉狹小的熟人社會結構下,家族把持地方秩序的格局相當常見。就像本次事件中,親兄弟一人是村支書,一人是企業廠主;另一方面,由於處在監督網絡的末梢,基層容易形成監管部門和企業沆瀣一氣的共同體格局,共同排斥外界監督。

所以,此事的處理,顯然不能侷限於對洩露信息者和違規企業進行處罰,還得對兄弟跨界經商從政是否合規,以及監管部門和企業相關人員有無利益輸送,進行全盤調查。

此事對舉報人保護制度的闕如,也是有力的提醒。其實到目前為止,關於舉報人的保護已經出臺過相當多的法律規章文件,比如很早前,最高檢就出臺過《關於保護公民舉報權利的規定》,而2016年幾部門下發《關於保護、獎勵職務犯罪舉報人的若干規定》,其中明確要求,對舉報內容和舉報人信息,必須嚴格保密,並列明瞭屬於打擊報復的具體行為。

但是在現實中,類似前腳舉報後腳信息就被洩露的情況,可以說相當常見。比如前兩天《北方新報》就報道,記者暗訪汙染問題後向當地環保部門舉報,而工作人員馬上就將舉報信息出賣給了舉報人。由此可見,針對舉報人的保護制度還相當不完善,舉報者出於社會公義揭露負面問題,卻還得時時刻刻提心吊膽,避免被打擊報復。

舉報人的權利得不到保障,也說明一些地方遵循的社會治理思路,仍是解決提出問題的人而非解決問題。但正如本次事件顯示的,尤其是處在執法壓力很難輻射到的基層,企業的違規違法生產行為,容易在人情網絡、政績考量等因素下,被保護縱容。要解決問題,體制內的傳統方案未必奏效,還得靠外部的舉報來突破。

在這種前提下,更得全方位地保護舉報人,讓他們免除人身安全等各種焦慮。如果舉報人還得為公義舉動支付巨大代價,當看到違法違規行為時,他們就會知難而退。如此一來,那些傷及民眾利益的負面問題就更得不到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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