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玉縣人民法院“以案釋法”制度化常態化

法律 釋法尊 法制 時政 墨玉法院 墨玉法院 2017-08-29

墨玉縣人民法院“以案釋法”制度化常態化

墨玉縣人民法院在搞好“四長一法官”釋法宣教的同時,積極拓展教育對象,精心篩選“以案釋法”內容,落實“以案釋法”四項制度,滿足不同對象學法需要,推動該院以案釋法工作制度化、常態化,真正把以案釋法工作落實在基層、老百姓之中。

一、完善典型案例發佈制度。案例是法院執法辦案後形成的司法產品,加強以案釋法工作,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指導和引領作用,注重結合實際,選擇百姓身邊的案例、典型的案例、針對性強的案例,切實滿足宣講對象的法律需求,通過“說身邊的事,教育身邊的人”,真正達到以案釋法的目的。

二、設立以案釋法媒體傳播制度。發揮新聞媒體在釋法中的作用,法官到縣電視臺進行法制講座和訪談,通過公眾微信號、庭審直播、開設媒體以案說法類節目、深入基層以案說法等多種載體形式,面向社會大眾開展鮮活生動的案例宣傳,按照縣委政法委的普法、釋法要求,做好我院負責的16個鄉鎮和三個社區的以案釋法、普法工作,做到點面結合、無縫銜接、不留死角。

三、建立以案釋法宣傳講解制度

認真落實庭審公開制度和閉庭前的“以案釋法”工作。以規範嚴謹的庭審進行法治宣傳,讓旁聽者得到以案釋法的教育;持續開展“四長一法官”釋法宣教工作制度。落實科級領導赴集中矯治中心講課制度,用實際行動推動“以案釋法”工作。

健全以案釋法典型案例整理編輯制度充分利用裁判文書公開、發佈典型案例、公開庭審、嘗試庭審直播等方式,幫助群眾知曉和熟悉法律,培養群眾的法治思維,增強全民法治觀念,加強典型案例研究分析和收集整理編輯運用,把以案釋法拓展到各個領域,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規範、指導、評價、引領功能,促進全民自覺學法尊法守法用法,深入推進法治墨玉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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