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蘭克福海關讓人生畏,華人行李被海關二次檢查

新歐洲僑報綜合消息:歐洲海關,尤其是法蘭克福海關讓許多人望而生畏。不少華人因不瞭解相關規定而被卡被罰,就連中國遊客也不例外。領事直通車為此發文介紹典型案例,希望提醒大家注意:


法蘭克福海關讓人生畏,華人行李被海關二次檢查


A 某商務團經法蘭克福入境歐洲訪問。為方便管理,團員將所有活動經費都交給小劉保管。過海關時,考慮到經費平分到每個人的頭上並不到應申報的最低數額10000歐元,故沒有向海關申報。結果小劉被海關人員查到個人攜帶現金遠遠超過10000歐元卻未申報,面臨鉅額罰款。儘管經多方解釋,德國海關仍對小劉處以高額罰金。

B 另一商務團組也將所有現金交由一人統一保管。因事先得知有團組因此被重罰過,所以他們在飛機上就將現金分到了每位成員的手裡。他們順利通過法蘭克福機場負責檢查手提行李的海關後,又重新將所有現金交由一人保管。沒想到在他們提取了托運行李後,需再次通過海關檢查。此時保管現金的人員被查到個人攜帶的現金超過1萬歐元,因此受到處罰。

C 擅長拉二胡的許老師是某華社藝術團成員。為準備春節演出,他特地從國內帶了把珍藏多年的二胡。可在法蘭克福機場入境時,海關發現二胡的琴筒配飾有蟒蛇皮,認為其違反了歐盟禁止野生動物製品入境的規定,因此要沒收二胡並處以罰款。許老師大為震驚,他趕忙以自己年紀大眼神不好,沒看清標籤為由進行辯解,還撥打領保電話希望總領館出面交涉,最終還是被沒收走。

歐盟海關規定,每人所攜帶現金(如歐元、美元、人民幣等)或等值可流通證券(如旅行支票等)價值總和等於或超過10000歐元時,需填寫申報單向海關進行申報,否則會被處罰。團組出行時,最好在下飛機前就將現金按人頭分配至個人。需要注意的是,海關可在任何地方執法,即使已順利過關,也可能再次面臨海關檢查。此外歐盟還禁止攜帶各類肉製品、活的植物、野生動物製品(象牙、犀角、蛇皮、海龜殼製品)等。華人和留學生等持居留人群攜帶的自用香菸不得超過200根,藥品不得超過個人必需量;其它物品總價值不得超過430歐元(15歲以下的不能超過175歐元)。否則,需進行申報並補繳關稅,不過用於學習的個人手提電腦除外。攜帶手機、電腦、首飾等貴重物品入境時最好帶上購物發票,以免需要補稅時造成過多損失。


法蘭克福海關讓人生畏,華人行李被海關二次檢查


暑假期間,小楊的媽媽來德國探望在當地讀研的女兒,並在探親期間購買了不少德國商品。回國當天楊母離境前辦理退稅時靈機一動,把她逗留期間女兒購買的個人用品的發票也夾在自己的購物發票中,並把相關物品臨時放進行李中假裝是自己買的,從而幫女兒也領到了退稅。正當楊母為自己的操作沾沾自喜,開箱把物品還給女兒供其帶出機場時,海關人員通過機場監控看到這一切,由於涉及騙稅,楊母遭到了嚴厲處罰。

很多華人都曾反映,德國和意大利機場海關人員態度粗暴惡劣,有的華人甚至因為接受檢查而錯過航班,不得不重新買機票。儘管如此,面對檢查還是得予以配合。但要注意保存證據(如記下海關人員的編號,並保留罰款單據等)以便在遭遇不公正的待遇後進行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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