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妻子去世後才發現孩子不是己出
大張(化名)的妻子意外去世,留下8歲的孩子,爺兒倆相依為命啊。這天,孩子發起了高燒,大張帶孩子去醫院。去醫院就化驗血,當孩子的血緩緩流進針管的時候,大張突然一個激凌:平時經常有人說這孩子不像我……
於是他就要求護士同時給孩子化驗一下血型。B型。
大張呆了。他的血型是A,他妻子是O。
他希望這個結果是錯了,他,或者孩子,至少有一個人化驗錯了。
孩子病好之後,他帶孩子去做了DNA。
他和孩子的親子關係完全可以排除!
看著無辜的、可憐的、把他視為惟一依靠的,他自小拿著當自己的命一樣對待的孩子,他完完全全癱掉了。
(以上場景為根據案情虛構)
1.妻子去世後才發現孩子不是己出
大張(化名)的妻子意外去世,留下8歲的孩子,爺兒倆相依為命啊。這天,孩子發起了高燒,大張帶孩子去醫院。去醫院就化驗血,當孩子的血緩緩流進針管的時候,大張突然一個激凌:平時經常有人說這孩子不像我……
於是他就要求護士同時給孩子化驗一下血型。B型。
大張呆了。他的血型是A,他妻子是O。
他希望這個結果是錯了,他,或者孩子,至少有一個人化驗錯了。
孩子病好之後,他帶孩子去做了DNA。
他和孩子的親子關係完全可以排除!
看著無辜的、可憐的、把他視為惟一依靠的,他自小拿著當自己的命一樣對待的孩子,他完完全全癱掉了。
(以上場景為根據案情虛構)
妻子已經駕鶴西去,孩子的生父是誰?這個孩子,是養還是不養?
打架都找不到人。
看過很多被當爹的人索要賠償的案例,輪到自己身上,被告是誰都找不到。
你不能從外面隨便找個男人:來,化驗一下DNA?
哪怕你知道某一個人與你妻子曾經有過交往,你也不能拉過他來:去化驗一下吧?
何況,一夜情呢?被強暴呢?等等等等。
你不能大海撈針一樣去給孩子把爹撈出來。
上網人肉?讓肇事者投案自首?這麼隱祕的信息,你敢公開嗎?適合公開嗎?對這孩子的一生,是不是致命的災難?
所以你現在完全無助:孩子沒有人負責,自己養還是不養?還有沒有撫養義務?
人都有探知真相的慾望,但有時候真相很殘忍,不如不知道。
1.妻子去世後才發現孩子不是己出
大張(化名)的妻子意外去世,留下8歲的孩子,爺兒倆相依為命啊。這天,孩子發起了高燒,大張帶孩子去醫院。去醫院就化驗血,當孩子的血緩緩流進針管的時候,大張突然一個激凌:平時經常有人說這孩子不像我……
於是他就要求護士同時給孩子化驗一下血型。B型。
大張呆了。他的血型是A,他妻子是O。
他希望這個結果是錯了,他,或者孩子,至少有一個人化驗錯了。
孩子病好之後,他帶孩子去做了DNA。
他和孩子的親子關係完全可以排除!
看著無辜的、可憐的、把他視為惟一依靠的,他自小拿著當自己的命一樣對待的孩子,他完完全全癱掉了。
(以上場景為根據案情虛構)
妻子已經駕鶴西去,孩子的生父是誰?這個孩子,是養還是不養?
打架都找不到人。
看過很多被當爹的人索要賠償的案例,輪到自己身上,被告是誰都找不到。
你不能從外面隨便找個男人:來,化驗一下DNA?
哪怕你知道某一個人與你妻子曾經有過交往,你也不能拉過他來:去化驗一下吧?
何況,一夜情呢?被強暴呢?等等等等。
你不能大海撈針一樣去給孩子把爹撈出來。
上網人肉?讓肇事者投案自首?這麼隱祕的信息,你敢公開嗎?適合公開嗎?對這孩子的一生,是不是致命的災難?
所以你現在完全無助:孩子沒有人負責,自己養還是不養?還有沒有撫養義務?
人都有探知真相的慾望,但有時候真相很殘忍,不如不知道。
2.從法律上講,被當爹的人,沒有替他人撫養孩子的義務,被欺騙撫養的年歲,可以向對方主張返還投入的撫養費以及精神損失。
從情理上講,一樣。
那麼現在找不到孩子的親爹,怎麼辦?
孩子的外公外婆有撫養孩子的義務。
根據婚姻法規定: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
可是,如果孩子的外公外婆不在了或者無力撫養呢?
非常非常艱難地說,如果被當爹的您執意不想撫養這個孩子的,孩子可以算是棄兒或者孤兒了,接收機構是社會福利院。
這種情況下,可以孩子的名義,由街道、社區、民政部門為孩子尋親,找出來他的親爹。
但是,如果他親爹就是一定要躲著不想認這個孩子,除非有很過硬的證據,比如,在哪個部門存檔的DNA,孩子的這個爹是很難找到的。
非常不願意看到孩子被四處尋親甚至送到福利院的情形。已經把孩子養到這麼大了,一直一直當成親生的,就算是收養一個孩子,也舍不下了。
希望您只是來問問,並不想真把這個孩子拋棄。
1.妻子去世後才發現孩子不是己出
大張(化名)的妻子意外去世,留下8歲的孩子,爺兒倆相依為命啊。這天,孩子發起了高燒,大張帶孩子去醫院。去醫院就化驗血,當孩子的血緩緩流進針管的時候,大張突然一個激凌:平時經常有人說這孩子不像我……
於是他就要求護士同時給孩子化驗一下血型。B型。
大張呆了。他的血型是A,他妻子是O。
他希望這個結果是錯了,他,或者孩子,至少有一個人化驗錯了。
孩子病好之後,他帶孩子去做了DNA。
他和孩子的親子關係完全可以排除!
看著無辜的、可憐的、把他視為惟一依靠的,他自小拿著當自己的命一樣對待的孩子,他完完全全癱掉了。
(以上場景為根據案情虛構)
妻子已經駕鶴西去,孩子的生父是誰?這個孩子,是養還是不養?
打架都找不到人。
看過很多被當爹的人索要賠償的案例,輪到自己身上,被告是誰都找不到。
你不能從外面隨便找個男人:來,化驗一下DNA?
哪怕你知道某一個人與你妻子曾經有過交往,你也不能拉過他來:去化驗一下吧?
何況,一夜情呢?被強暴呢?等等等等。
你不能大海撈針一樣去給孩子把爹撈出來。
上網人肉?讓肇事者投案自首?這麼隱祕的信息,你敢公開嗎?適合公開嗎?對這孩子的一生,是不是致命的災難?
所以你現在完全無助:孩子沒有人負責,自己養還是不養?還有沒有撫養義務?
人都有探知真相的慾望,但有時候真相很殘忍,不如不知道。
2.從法律上講,被當爹的人,沒有替他人撫養孩子的義務,被欺騙撫養的年歲,可以向對方主張返還投入的撫養費以及精神損失。
從情理上講,一樣。
那麼現在找不到孩子的親爹,怎麼辦?
孩子的外公外婆有撫養孩子的義務。
根據婚姻法規定: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
可是,如果孩子的外公外婆不在了或者無力撫養呢?
非常非常艱難地說,如果被當爹的您執意不想撫養這個孩子的,孩子可以算是棄兒或者孤兒了,接收機構是社會福利院。
這種情況下,可以孩子的名義,由街道、社區、民政部門為孩子尋親,找出來他的親爹。
但是,如果他親爹就是一定要躲著不想認這個孩子,除非有很過硬的證據,比如,在哪個部門存檔的DNA,孩子的這個爹是很難找到的。
非常不願意看到孩子被四處尋親甚至送到福利院的情形。已經把孩子養到這麼大了,一直一直當成親生的,就算是收養一個孩子,也舍不下了。
希望您只是來問問,並不想真把這個孩子拋棄。
感謝您,代表全天下善良的人們。
孩子的那個躲在暗處的爹,和死去的娘,你們一時的刺激和歡愉,卻讓一個完全無關和無辜的人來承受後果,你們的靈魂,不會得到救贖。
老天會把他們兩個人的福報,都轉贈給您,好人一生平安。
如果可能,請儘量善待這個孩子,祝福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