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玫瑾:對12歲以後的孩子,父母要學會示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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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玫瑾

中國公安大學犯罪心理學教授,長期從事犯罪心理和青少年心理問題研究。

出版《犯罪心理學》專著。

發表研究報告與論文《系列姦殺案犯罪心理分析》;《偵察中的思維障礙及其排除》;《有組織犯罪的社會心理基礎研究》;《刑事偵察中的犯罪動機分析》;《現代巡邏警察素質》;《報復犯罪的心理分析》;《警察違法暴力心理原因分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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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玫瑾

中國公安大學犯罪心理學教授,長期從事犯罪心理和青少年心理問題研究。

出版《犯罪心理學》專著。

發表研究報告與論文《系列姦殺案犯罪心理分析》;《偵察中的思維障礙及其排除》;《有組織犯罪的社會心理基礎研究》;《刑事偵察中的犯罪動機分析》;《現代巡邏警察素質》;《報復犯罪的心理分析》;《警察違法暴力心理原因分析》等。

李玫瑾:對12歲以後的孩子,父母要學會示弱

父母是孩子天然的“依戀人”

【李玫瑾】:我遇到許多無助,甚至絕望的父母,對自己長大了的孩子,說不聽,罵無用,打不過……當他們無奈地向我訴說孩子的問題時,我只有一個感受:“為時已晚”——他們錯過了心理教育的最佳時間…

一般而言,孩子出現行為問題或心理問題,如:逃學、撒謊、網癮、頂撞父母、離家出走、動輒自殺、打架傷害、參與搶劫等“發病期”多在12歲至18歲前後。但是,這一年齡段的行為問題和相關的心理問題都源於12歲之前,並且源於父母對孩子的撫養方式

人在青少年時期,甚至在成年時期出現的情感問題,原因可能要追溯到幼年,從他早年的生活背景中找出解釋。

心理學家曾做過一個有趣的實驗,將一個出生不久的小猩猩放入一個大房間,房間內有兩個鐵架子,一個是光禿禿、沒有任何裝飾物;另一個鐵架上纏滿了絨布,形似一隻母猩猩,地上還有吃的、玩的物品。然後,觀察小猩猩是吃?是玩?還是要母猩猩?結果發現,小猩猩面對陌生的房間恐懼地叫了幾聲,然後就爬上模擬的母猩猩架上,緊緊地抱住。只有在餓的時候,它才下來,吃點東西后又會迅速爬上去,緊緊抱住那隻毛茸茸的母猩猩。

這一實驗證明:幼小的動物第一需要是食物,緊接著的需要就是對熟悉的撫養人的依戀。每當熟悉的面孔出現,再受到熟悉的撫養人的擁抱、愛撫,煩躁的嬰兒會立即安靜下來……這種依戀和安全感經常得到滿足,嬰兒就會出現愉快、輕鬆的感受,相反,嬰兒就會出現煩躁不安的現象。心理學研究發現,若是人在生命早期長期沒有得到這種依戀的滿足,就容易產生不滿足感,從而產生煩躁、敏感、神經質等性格障礙。

所以,專家建議,對於3歲以內的嬰幼兒(尤其是1歲以內),應該保證一兩個固定的有血緣關係的撫養人;父母不應該把孩子交給保姆就算了事,受僱於人的保姆不可能成為孩子的“依戀人”;父母才是孩子天然的“依戀人”。

【記 者】:孩子怎麼會需“依戀人”呢?“依戀人”對孩子的心理髮展真有那麼重大的影響嗎?

【李玫瑾】:這是因為,只有建立了幼兒對撫養人的依戀,才能發生幼兒與撫養人一種“心理上的依賴關係”,這種含有感情色彩的心理依賴關係會使兒童自覺自願地接受撫養人在管教和觀念方面的影響。如果這一“依戀人”在孩子十歲左右離開兒童(如去世),那麼,兒童就會出現心理依戀的喪失。這時,即使新的撫養人出現,也難以建立同前類依戀相同的心理關係。

如果人在生命的初期根本沒有形成過這種心理依戀關係,那麼,人的心理異常發生的可能性就會增大。這種兒童容易出現冷漠、拒絕人、無情殘酷等表現。這種人,智力發展可能完全正常,但是,社會性發展,如:與他人交往、關心他人等性格方面容易出現異常的現象。犯罪心理學的研究發現:許多殺人惡魔,其冷酷無情的心態往往源於他們在幼年時就沒有形成“心理上的依戀對象”,或者是因為他在10歲前後曾失去“心理依戀對象”。

因此,我要告訴所有年輕的父母:

在準備懷孕、準備養育孩子時,一定要做好思想準備,在孩子出生後的第一年不管如何辛苦、如何艱難,一定要自己帶孩子,不要讓孩子離開你!

在孩子12歲之前,不要隔絕了孩子與你的依戀關係;孩子年齡越小越需要你;你帶孩子的時間越多,孩子對你的依戀越深。

父母對孩子的心理影響力與心理控制力,不在父母掙錢有多少,也不在父母多有知識,更不在父母的事業有多成功,只在你為他生命的初期付出的辛苦有多少;在你為他依戀時期(指12歲以內)的相伴時間有多少!

孩子的依戀期就那麼短短的十幾年,機不可失。

有愛的撫養一定是有“嘮叨”的

【記 者】:不是親人帶大的孩子,跟人不是那麼親,也不是那麼愛說、愛表達。為什麼只有親人帶大的孩子才那麼愛說、愛表達呢?

【李玫瑾】:在人初生的前三年,在人最無助的前三年,需要別人為他完成所有生存的事情。除了吃喝拉撒、翻身以外,孩子還需要經常看到“人臉”,聽到“人聲”,尤其耳邊要有不斷地愛的嘮叨。

事實上,有愛的撫養一定是有“嘮叨”的。只有真心愛孩子的人才會邊陪伴孩子邊嘮叨,即使寶貝拉了很臭的屎,撫養人也是愛意濃濃,在嘮叨之中換尿布和清洗。這種嘮叨,儘管寶寶聽了當時沒有什麼反應,但不可小看這種嘮叨,這可讓孩子早早地冒出話語,因為所有的“說”都是在“聽”之後,聽得多才能說得多。

所以,如果一個孩子說話早,小嘴伶俐,往往是因為他在一歲半至三歲前主要生活在家庭內(與幼兒園長大的孩子相比),並且身邊總有愛他的親人嘮叨。相反,孩子到了四五歲,見到熟人還不愛張嘴,不愛叫人,這往往是因為他在三歲前缺乏這種“嘮叨背景”。

如果我們遇見一個青年人或成年人,他能在短時間內很自然地與人說話,愛說、善說,這種人往往沒有社會交往(即與人交流)的困難或障礙。我們可以由此推斷,他在早年,即三歲前,應該是在愛意濃濃的背景下被撫養的。相反,當我們遇見一個青年人或成年人,他不太愛說話,也不太擅長表達或表現自己,那麼,此人早年一定有父母上班時將他交給家庭之外的人照看,或者父母忙於生計、工作而將孩子置於獨處的背景。不愛說話的人,有注意力穩定、內向等特點,這在某些科研領域具有一定的優勢,但是,在大多數情況下,不愛說話,不善表達的人總是伴有缺陷,不是那麼容易讓人親近的。他們的內心往往是孤獨、寂寞的,這對他們的社會性發展是非常不利的。

【記 者】:不善語言表達的孩子,長大後會伴有交往障礙、心理疾病等問題嗎?怎麼才能使孩子充滿說的慾望呢?

【李玫瑾】:言語表達是人在社會活動中非常重要的能力之一。不善言語表達的人,往往在人際關係上、在社會活動中都表現得較為消極,甚至出現口訥、語遲、自卑等。這種人在需要與人交流或溝通時往往會有障礙。

這種障礙出現在幼年,當人進入青春後期至婚戀期(一般20至29歲)時會帶來更多的問題,尤其是男性,若有這種困難,他會在與異性交流時因無話而僵持,因不知說什麼而顯得興味寡淡,因不知怎樣讓人開心而自身緊張,尤其是當他遇到自己喜歡的異性時,他會更加焦慮……這種障礙如果再伴隨其他方面的缺陷,如貧困、長相差、身材不好、能力弱……他就會自怨自賤,進而出現退縮性的心理障礙,出現更加內向、出現幻想,以至出現性取向等方面的問題,嚴重者還會出現較為明顯的心理變態問題。

黃勇(河南平與縣殺17名少年的主犯)、馬加爵(雲南大學殺4人的主犯)、趙承熙(美國校園槍擊案殺32人主犯)、楊佳(殺害上海6名警察的主犯)等殺手都存在這類的心理問題。因此,我們不要輕視人早年的言語能力的培養,不可忽視人在言語表達方面的障礙和人際交流方面的障礙。

由此而言,對於年輕的父母來說,在孩子幼小的時候(尤其1歲半之內)只有物質撫養是不夠的,不管他是否有反應,也不管他能否聽懂,父母在照顧孩子,表達愛的時候一定要多嘮叨些……讓他耳邊留下媽媽的細語,父親低沉的音質。因為這時所有的嘮叨聲音都和父母照顧他,讓他產生滿足而形成的快樂記憶相聯繫。那是他今後不需要理由愛父母、戀父母的緣由,也是他幸福、滿足的源泉。

孩子的言語發育需要愛的嘮叨,愛的嘮叨不僅使孩子聽懂了語言,學會了語言,還會勾起他說話的慾望,使他喜歡說話,善於交往。這是那些受僱於人的人無心、也無力達到的效果,只有孩子最親的親人才會自覺或不自覺地達到這樣的效果。

對孩子說“不”的時間一定要早

【記 者】:每個父母都是愛孩子的,但是,愛的方式卻是各不相同的:有的愛,表現為嚴厲,對孩子的無理要求堅決說“不”;有的愛,表現為放縱、遷就,對孩子的各種要求有求必應。不同的愛,會有怎樣不同的結果呢?

【李玫瑾】:對孩子的無理要求堅決說“不”的家庭,孩子從小就知道,他不是家中的特殊人物,他不可能對父母提什麼特殊的要求,也不可能以什麼極端的手段要挾父母。他們時時能感受到父母的愛,但是,這愛是有原則的。從小生活在原則中,他們長大也會成為有原則的人。

對於孩子的要求有求必應的家庭,家中的長輩都爭著對孩子施愛,唯恐孩子不快樂、受委屈。就是這樣的家庭,令他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他們用情感和全部的心血培養起來的孩子卻有一天突然讓他們覺得那麼陌生,那麼敵對,那麼可怕……有的孩子在父母看來一直挺老實的,怎麼有一天就讓警察找到家裡說“他參與搶劫了”?有的父母覺得自己對孩子那麼好,可是有一天怎麼因為說他幾句居然就自殺了?有的稍不滿足就離家出走了。記得一位出走孩子的母親就發出這樣的疑問:“前兩天我和他出門過馬路時他還拉著我的手,怎麼到學校後(是寄宿學校)就出走了呢?我真搞不清……”為什麼我們那麼愛他們,他們還會這樣呢?

【記 者】:從小就對孩子的要求有求必應的家庭怎麼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呢?

【李玫瑾】:原因在於:孩子的成長需要“愛”,但愛的本質、愛的藝術、愛的表達可不僅僅是給予,不僅僅是滿足,更不是百般遷就,不是讓孩子永遠地感受“快樂”!

人生中的生與死,相遇與離別,快樂與痛苦,從來都是成雙成對地出現,成長中的孩子也必須經歷“成對”的教育,必須讓他經歷心理上的“強化”與“負強化”。所謂“負強化”,就是在孩子成長中對他說“不”,就是讓他有痛哭一番的經歷……

這種說“不”的時間要早,一定要在孩子6歲之前。

【記 者】:為什麼要趕在孩子6歲之前就對他說“不”呢?說晚了會有怎樣的結果呢?

【李玫瑾】:我常講:父母若在6歲之前(最晚別超過10歲)對孩子說“不”,他儘管會因為你的拒絕而感受痛苦,但最多也就是痛哭一番,嚴重些就是哭得氣噎、哭得在地上滾來滾去……可是,你若等他12~14歲之後再對他說“不”,他不會再簡單地哭、不再氣噎、也不再打滾……他會離家出走,會服毒自殺,會跳樓威脅……因為他已經有了對付你的各種能力和選擇。曾有家長哭著問我:“為什麼那麼小年紀的孩子會自殺?”我回答:那是因為孩子只知道你愛他,他在利用你的愛威脅你,他其實並不知道死的真正含義。

所以,父母之愛要有藝術性、原則性,不要給孩子一種誤讀的可能!

【記 者】:如何對年幼的孩子說“不”?怎麼才能達到理想的效果呢?

【李玫瑾】:第一,選擇孩子早期表現出任性的時候,一般在3~5歲開始對孩子的無理要求說“不”。在3歲之前,孩子的哭聲一般是他身體痛苦的感受表達,所以哭聲是一種信號,我們要幫助他解除痛苦感受,要去關愛他……但是,孩子到3歲之後,隨著年齡的增長,他的哭聲有時不再是身體痛苦,而是一種意向表達,譬如:你帶他去朋友家,看到別人家的好玩具不肯撒手要帶回家;你帶他去商場,看見好玩的東西非要得到,父母不買就大鬧……當父母發現他的這種“不達目的不罷休”的情況一出現,就要有意地對他進行說“不”的教育。

第二,說“不”的環境要講究,要讓孩子單獨面對你,而不要讓他在眾人面前、或在其他親屬前面對你。所以,無論他在哪裡與你對峙,與你大鬧,你都不要心急,要把孩子帶回家,最好選擇在臥室內,因為房間裡沒有危險物品。你將他置於臥室中,把門關上,讓他單獨面對你,他會感受一種情景壓力,然後,告訴他“你今天這樣是不對的!下次不許如此!……”

第三,初次這樣做,孩子可能會繼續哭,這時父母一不要打他;二不要罵他;三不要在這時給他講道理,因為他還小,很多言語還不太明白;四不要走開,因為要讓他一直感受你不讓步的態度。所以,最好的方法是坐在他面前,看著他哭。他開始時會很傷心,還很氣憤,這沒有關係。因為他現在全部的反抗本事就是哭,大不了他在哭鬧時將頭撞在床腳上,但他自己一定知道疼,不再撞……而你這一時間的“堅持”就向他展示了你的態度,不要曖昧要堅決!這對你、對他都有好處。

這種說“不”的方式就是以一次事件的處理行為告訴孩子:如果你做得不對,你再鬧我也不會讓步,不會心疼,我對你的愛是有原則的,這取決於你自己的表現!

所有的孩子都會從中感知你的反應。只要你堅決,他就明白了。從此之後,他不會再如此辛苦地與你鬧!然後你再進行疏導性教育,恩威並施,讓他知道,父母愛他,但父母不遷就他——這種“較量”越早越好。

金錢買不來教育,教育需要親力親為

【記 者】:孩子小的時候,什麼樣的教育都容易,一旦孩子長大了,教育起來就不是那麼容易的事了。有的父母,在孩子小的時候沒有重視孩子的事,等孩子長大了,出現問題了,才想到花錢買教育。父母花錢能買到教育嗎?

【李玫瑾】:如今的金錢社會,一些年輕的父母,生了孩子就花錢請人帶孩子;孩子長大了,出現叛逆、早戀、厭學、網癮、打群架、夜不歸宿、在外結交社會不良青年等問題,還是想花錢請人教育自己的孩子。這些不願花時間、精力教育孩子的父母,犯了一個常識性的錯誤,那就是:人的成長不僅僅是錢堆出來的;人的心理成長更不是錢能換來的。在人的成長中,親情比金錢、比權力要基礎得多、重要得多。

心理學研究早就告訴我們:人從出生起,將有多年的無助與依賴(0~12歲),正是在最初歲月裡,他身邊的撫養者日日夜夜地照看與哺育,才使他出現對養育者幾乎一生不可消失的情感聯繫。這種情感聯繫並不是建立在血緣基礎上的,而是建立在撫養過程中……所以,我要說,自己去掙錢,把孩子交給別人照顧與哺育,是為人父母者最愚蠢的行為!

因為,即使是親生的父母,如果沒有守在孩子的身邊日復一日地付出撫養艱辛,沒有讓孩子形成對你的聲音、相貌和氣味的記憶,沒有形成那種無法言說的對你的依戀,你也就失去了對他的那種真正的、永久的心理影響力與控制力。所以,凡是覺得孩子不可理喻,與孩子的關係陌生得如路人般的父母,一定是有這樣的生活背景。

這種孩子進入青春期(即獨立、逆反、自我意識增強的成長期),父母就會難以對他進行管教和控制。這時,父母再彌補親情的話就需要成倍地付出。

這成倍付出意味著:彌補的是你欠下的多年“親情”,而不是錢!陪伴在逆反的孩子身邊,用你真心的愛去陪伴他、感化他,幫他找回家的感覺、親情的感覺,這是你的唯一明智、有效的選擇。其他的任何打算都是不見成效的無用功。

由此我想告訴所有的父母:孩子的成長有關鍵期(0~12歲),這是你們付出辛苦、並由此獲得教育孩子的資本或證書的時期,這份資本和證書不是用金錢換取的,只能親力親為!

【記 者】:在孩子的成長關鍵期,父母、家庭對孩子的性格形成具有怎樣的影響呢?

【李玫瑾】:對許多孩子而言,他們的性格往往在他們沒有自我意識之前就形成了!

孩子的性格是怎麼形成的呢?

從人的心理髮展看,人在出生後的1~2歲內,主要發展的是行動能力和言語能力。這期間他們的行為大多是自發的,並在大人的獎賞與懲罰中得到發展或抑制。

但是,人從3歲起就開始出現一種認同傾向,即不自覺地向身邊的大人模仿,將他看到的各種大人的行為複製出來,並逐漸變為自己的行為方式,比如:照顧小娃娃、模擬大人說話口氣等。這時,他的行為模仿就猶如在一張白紙上畫出的最初印跡,深刻而難以磨滅。父母或其他撫養人是否有同情心、是否樂於助人、是否堅持原則、是否自信、是否具有良好的品德,甚至父母(或其他親人)喜歡看的電視節目都會決定孩子未來的人格發展方向與道德水準。這種最初的印跡往往會伴隨人的終生。

所以,從一個成人的行為舉止就可以看到他父母的影子,從一個人的修養就可看出他的家庭背景!

父母、家庭出問題,受傷最重的是孩子

【記 者】:在孩子未成年的時候,父母、家庭若出了問題會給孩子造成怎樣的影響呢?

【李玫瑾】:在青春期前,孩子對父母、家庭是非常依賴的。進入青春期後,孩子對母親、父親等親人的情感依賴還將延續。這個時期是父母彌補自己與孩子情感缺陷的重要時期。如果這一時期父母仍不在孩子身邊,他就可能出現自卑、怨恨、仇視等心理。尤其是一些解體家庭的孩子、貧窮家庭的孩子、還有因孩子性別問題或疾病問題被家庭拋棄的孩子,他們大多經常被變換撫養人和撫養環境,生活在無人真正關心,甚至是在缺乏保障的背景中長大的。這一時期造成的心理問題或許會伴隨孩子的終身。父母、家庭對孩子的影響是不言而喻的。

我們每個人都是在家庭中從一個不諳世事的“生物體”,即剛出生的嬰兒,被撫育成能夠獨立地進入社會生活的“社會人”的。儘管在我們成長過程中還會經歷幼兒園、小學、中學、大學……然而,無論我們走出的社會圓圈有多大,家庭永遠是這個圓圈的軸心!是我們的歸宿!直到我們成熟、獨立,然後組成一個自己要負責任的家庭。

每個有良好人格特徵的人都會有一個值得依戀的家庭或成長環境。相反,家庭不健全、父母不和諧,或家庭出現裂痕時,受害最深的就是那些深深依賴父母與家庭的兒童!

曾有學者進行調查,發現那些有人格障礙、出現行為問題的兒童約有42.5%具有家庭破裂或家庭殘缺的背景。對兒童來說,他們難以理解父母的情感變化:

看到父母不和,他們由最初的恐懼不安到厭煩家庭;

看到缺父少母,他們由最初的悲哀、委屈到產生被自己最親的親人拋棄而無顏見人的感受……

由此他們產生怨恨,產生對人的不信任,以至敵視。這就是那些家庭破裂和家庭殘缺中長大的孩子為什麼容易變得怪僻、冷淡或冷酷的原因之一。

一個人,如果在他最弱小的時候從未被人善待過,我們如何指望他長大之後善待這個社會?善待他人?因為這種“自生自滅”長大的人做事往往是不按常規行事的,他們沒有生活的“資本”,沒有自尊,從而也就沒有心的約束。他們不會接受並尊重現有社會的規則,他們只會自行其是,不擇手段!最終可能傷害的人卻是社會中的任何人——只要被他撞上!這就是父母、家庭失職對孩子、對社會造成的傷害。這種傷害既害了孩子、家人,也害了一些無辜的人。所以,不能小看了父母、家庭的作用,要想孩子幸福安康,首先父母得負起自己的職責。

生命教育是人生大廈的地基

【記 者】:孩子的早期教育,很多父母就理解為知識教育、技能教育。孩子從小就沒有自由,沒有快樂,沒有熱情,他們長大以後會珍愛生命、熱愛生活嗎?

【李玫瑾】:記得在一次對某研究所的碩士、博士生的講座中我曾接到一張字條,上面提出的問題是:“生命是自己的,我為什麼不能決定了斷自己的生命?”我當時的心情是悲哀的!生命究竟是誰的?一個人憑什麼長大?這個世界上神祕且最燦爛的現象是什麼?生命究竟意味著什麼?為什麼在一個人的知識已經達到了碩士、博士的水平,卻對生命的知識如此無知呢?

按理說,我們眾多的學科都在研究生命!都在探討人生!為什麼在愈發崇尚科學的今天,生命也日益成為一種無感受的科研對象,而鮮活的、感性的、豐富多彩的生命感受卻越來越遠離人生?

許多兒童不快樂,因為他們沒有自由的活動時間,他們的時間都被父母按偉大的理想作了全方位的安排!許多中小學生不快樂,他們的時間都已經被科學的教育體系所安排!許多大學生不快樂,最典型的就是曾經在生命科學院學習三年多生命科學的馬加爵曾發出“人活著究竟是為什麼”的困惑!在他殺了4個人後,在逃亡期間,在走投無路的背景下他才感悟到:“生命的意義在於人間有情!”可事已至此,悔之晚矣。

如今的名牌高校,幾乎每年都有那麼幾個跳樓自殺的人,這些天之驕子都體會不到生命的可貴,這不得不讓我們關注過去被忽視了的生命教育。

【記 者】:生命教育的內容是什麼呢?

【李玫瑾】:生命教育首先需要一種告知:

我們是否告訴過孩子:你的生命是爸爸媽媽給的。生命來之不易在於生命的脆弱。每個嬰兒需要怎樣地精心哺育才能使其生命不致夭折?我們為何不能輕易傷害他人的性命?法律為何要重中之重地保護生命?

我們是否告訴過孩子:為什麼不能輕易地讓生命夭折?因為生命是情意的牽連,從出生起媽媽每天的辛苦就是盼著你一天一個變化:從牙牙學語,到蹣跚學步,再到後來的學業有成。小時候,你對媽媽充滿了依戀、期待之情,在你長大成人之後,媽媽對你也充滿了過去你所擁有的依戀、期待之情。生命在於源源不斷,生命更在於一種報恩與情意的美……

我們是否告訴過孩子:個人生命時間雖然有限,但有限的生命可以創造無限的奇蹟。這世上最偉大的奇蹟都是生命活動的痕跡,從思想名著,到令人陶醉的音樂,從讓全世界受益的電的發明到深究生命起源的科學探索,生命的價值就在於讓這個世界豐富多彩……

我們是否告訴過孩子:生活也像莫測的天氣,急風暴雨後才會有絢麗多彩的彩虹。人生沒有過不去的坎,磨難之後才會使生命更有力量!而有力量的生命才能有更多的生命感受與奇蹟……

體驗生命的艱辛、快樂和幸福

【記 者】:孩子有了一定的生命知識,怎麼才能使孩子親身體驗生命的可貴呢?

【李玫瑾】:生命教育不僅在於父母的告知,還在於孩子的種種體驗,這種體驗有父母的精心設計,也有教育工作者的精心設計。生命教育與生命體驗教育是人的所有知識的地基,若缺失這種教育,那麼,所有的學科知識都是無地基的大廈!

那麼,如何體驗呢?

首先,在體力訓練的吃苦體驗中培養人的意志力。生命的保障是健康——從生理到心理的健康。所以,生命的早期不僅僅是智力的開發與培養,更重要的是體力的培養!體力培養不同於智力的培養,因為體力的培養必然伴隨著意志力的培養。在這一點上許多家長忽視了!所以現在許多高智商的人往往意志力與智力不般配。建議在孩子幼年時一定要讓其參加某些體力訓練,人只有忍受過體力之苦,才會承受住生活之難。培養意志力應從體力訓練開始。

其次,在付出體驗中培養人的社會性與責任感。人的生命不是獨立的,人在早年的無能與無助已經證明了這一點。如何讓早年一直接受付出的孩子也懂得付出是很有必要的。只接收而不付出的人一定是自私之人,自私之人不是一個完整的人。如何才能讓孩子懂得付出呢?那就是父母要學會示弱,要讓年幼的孩子分擔家中部分責任,分擔家庭中的部分任務。凡包辦生活全部的父母一定得到的是個自私並不知感恩的孩子。在學校的學生也要付出,他們在接受知識的同時也要義務地參與社會服務活動,使其懂得這個社會是彼此互助才可生存的社會!在互助中知道“人”字是相互支撐的道理。

再次,在成功與快樂體驗中培養人的價值感。現代教育最大的弊病就是拔尖教育,對於那些非智力尖子的孩子充滿著壓力並使其備嘗失敗感。其實,“天生我材必有用”。每個人一定有在社會某位置上的價值,所以,教育的第一任務不是灌輸知識,而是辨別每一個學生的才智。幫助孩子發掘其特有的才能,讓其才能顯露出來並不斷超越自己,讓其在接受教育的過程中感受自己的價值與驕傲!由此,活著才有意義,生命才會創造!

我想說,認識生命的價值與意義不難,最難的是經歷生命歷程的磨難!很多人都羨慕別人如此的幸運並已經成功,卻感慨自己的經歷不幸和成功難及。——這好比看人家養孩子,這麼快且這麼容易。其實,女人生育的痛苦都相同,人生的磨難也相同!

我還想說,若見奇景,必歷經辛苦攀登頂峰;若不願辛苦,觀賞門前之景色,有何不可?

量力而行,各有收穫!境由心造,事在人為。生命比非生命就是絢麗多彩!人生、大自然,皆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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