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退休時間單位不通知,如今要我們把多上班工資退回,理由是隻能享受一份,這合理嗎?

10 個回答
愿你好2018
2019-03-19

人在職場相互幫,請關注我,18年工作經驗的HR總監,為你解答職場困惑。謝謝!

1、非常不合理,單位之舉純屬耍無賴,欺騙你們不懂勞動法。無論你是否退休,只要上班,公司都必須發放工資,否則就是違反勞動法。你們有權利到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公司的違法行為。

2、雖然達到退休年齡,但只要不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你仍然是公司的正式員工,與公司仍然是勞動合同關係,依然受到勞動法的保障。其次退休後的退休金由社保所支付,與公司沒有一毛錢的關係。在公司上班,發放的工資與退休金一點都不存在衝突。這是退休金和工資兩個不同的概念,不是兩份工資的問題。公司的做法,非常明顯是違法的。

3、其次需要清楚的是退休後依然可以與公司簽訂勞務合同,就是退休後再就業。在公司上班就應該發放工資。

4、到達退休年齡後,一是公司未通知你們辦理退休手續,二是你們未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說明你們仍然是正式的在職員工。就應當與其他人一樣的正常的發放工資。

5、針對公司的不合理做法,你們可以攜帶相關資料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公司。

若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請關注我及點贊、轉發。你的認可是我最大的動力和支持!謝謝!若對我的回答有其他意見或建議,請在評論區留言,歡迎溝通交流!再次感謝!

石韮花开放的季节
2019-03-19

一般的說,到了退休年齡,你都會跟單位說一下,看什麼時間能休息,然後讓人家做好替班準備。到了退休年齡後,財政局也會把你的工資直接給你發成退休金了,現在歸勞保後,就劃歸其發放了,和退休前的工資是不一樣的吧。

如果你的工資在退休的月份沒有變動,過了幾個月後,才讓你們把以前多領的部分退回,說明你的檔案年齡和身份證年齡可能有所不同造成的,但這隻能造成該退未退,領的上班的全額工資,而不應該是雙份工資。你只要把多領的那一部分退回就行了。

多領了退休金應該退回,但是,單位讓你多工作的時間應該按反聘給你計酬,否則,他們也是不符合勞動法的規定的。


到退休時間單位不通知,如今要我們把多上班工資退回,理由是隻能享受一份,這合理嗎?
到退休時間單位不通知,如今要我們把多上班工資退回,理由是隻能享受一份,這合理嗎?
帮兄爱唱歌
2019-03-20

這個肯定是不合理的。在單位上班,依法領取勞動報酬,這是合法的勞動收入,至於已經辦理退休,退休金是自己繳納社保,從社保部門獲取的退休金收入,這和單位是沒有關係,由於兩種收入的來源不同,但是兩種收入都是合法的。

第一,退休後在單位工作,相當於勞務收入。作為單位的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對員工什麼時候達到退休年齡應該是瞭如指掌的,即使是因為一時疏忽大意,但只要沒有及時通知勞動者離崗,還在安排勞動者的工作,按時在用人單位上班,其上班期間的收入應該是合法收入,這是用人單位應當支出的,如果員工辦理退休後,用人單位不再返聘,也是合法的,但是已經上班的時間應當依法計算勞動報酬。

第二,退休後取得的退休金也是合法的。員工達到國家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社保繳費達到國家規定的繳費年限,依法辦理退休,按月領取的退休金,這完全是合法的。這個退休金是由社保部門支付的,不屬於單位支出,在這種情況下,已經辦理退休的人員,享受兩份收入也是合法的。

總之,用人單位的這種做法,於情於理都是說不通的,既然如此,還是趕快個人回家吧,這種單位你也沒有繼續在那裡工作的必要。

饭后钟
2019-03-24

肯定不合理。只要上班單位就要支付報酬,這個不是因為你退休而改變。

養老金是你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繳費滿足年限後養老保險基金髮放的。跟你單位的工資是不搭嘎的事情。你的養老金單位不出一分錢,你上班還不給工資,這幾天不等於白乾嗎,單位算盤打得賊精賊精。

你退休後從勞動關係變成了勞務關係,但是無論是哪種關係,上班幹活就得有工資。

關於退休提前通知

如很多人所說,退休是要本人提前一個月申請。但是在企業常規的做法是勞資部門在人社部網站下載制式表格,通知退休員工簽字確認,然後裝訂檔案提交申請表交由社保部門審查。這是企業勞資部門的工作職責,誠然題主對自己的退休是有點不上心,但是這並不能遮掩勞資部門嚴重失職的行為。

到退休時間單位不通知,如今要我們把多上班工資退回,理由是隻能享受一份,這合理嗎?

維權

到達法定退休年齡,領取養老金你與單位的關係已經有勞動關係變為勞務關係。你的利益已經不受勞動法規,最低工資保護。同樣勞動監察投訴,仲裁都是行不通的。

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到退休時間單位不通知,如今要我們把多上班工資退回,理由是隻能享受一份,這合理嗎?

第七條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係處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实现一个晓目标
2019-03-20

為什麼要等通知?自己的生日讓別人幫你記嗎?或許我說話難聽,舉的例子也不恰當:去廁所時有人告訴你要帶紙了嗎?

提前和人力諮詢退休事宜,是你自己的事呀!

其實也說明一個問題,你的崗位並不重要,甚至無足輕重。如果很重要,那麼必然會提前安排接替你的後續工作人員,防止延續正常運營。如果你重要到不可或缺,也可以直接返聘留用你。

話說回來,這件事裡,人力是有瑕疵的。畢竟是老員工,幹了一輩子了,再有什麼制度侷限,情分還是應該講的,人情味兒還是要有的。即使不開個歡送會,退休時也發個雙薪,也是一種人文關懷吧。其實花不了幾個錢。

我爱我家214230147
2019-04-05

你說的這種情況很少有發生的可能。

你在企業工作,到了退休時間,你參加的社保繳費就會停止在你退休日的這個月(你想那個企業願意多給職工多繳納社保費?),你的工資也會發到你退休日的這個月,單位與你簽訂的勞動合同也會在退休日自動解除。一般情況下單位會在你退休日前一兩月向你索要照片、居民身份證和社會保障卡的複印件,並通知你退休時間,有的單位還會讓你提前離崗等待退休。

你說的你本來到了退休日,但單位沒通知你退休,你也沒要求離崗而是繼續工作中,這段時間可以理解為單位繼續聘用你,他當然要為你的繼續勞動發工資了。即使單位通知你退休了,但沒讓你回家而且繼續給你安排工作,他就應該給予你勞動報酬。

你的退休被批准,社保局會在你退休日的次月為你發放養老金。養老金是因你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而得到的,與你所在供職單位無關。

因此,你得到的退休日當月工資,是你與單位在勞動合同存續期間單位應該給你的。而在你退休日次月及以後因你為單位勞動了,他發給你的工資是你勞動所得。他以你領取了養老金又領取了你的勞動所得,不能領雙份為由要追回這部分勞動所得是不合法又不合理的。

不過,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上半年退休的,因當地上年度社平工資一般都在三、四月份公佈,大多得在六七月份才能領到從退休日次月起的養老金,單位為使這部分人員生活有保障,發給一定數額的生活費。待你領到養老金時就應該把這部分錢退還給單位。

你提的問題在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應該不會出現。因為現在職工工資都由縣(區)財政統一發放,你到了退休日的次月,就會停發你的工資,改由社保局發放養老金。單位想讓你退休後多幹幾個月給你發的工資,縣(區)財政是不負責的。


到退休時間單位不通知,如今要我們把多上班工資退回,理由是隻能享受一份,這合理嗎?

無鳴999
2019-03-19

這件事雙方都有責任,首先你沒有按程序提前向單位申請退休,根據政策在你退休月份次月起單位不再為你繳納社保以及承擔任何社會義務,根據法律,依法退休是公民的權利,是否退休,是否繼續簽署勞務合同均本著自願的選擇!前提是你沒有依法在有效期內向企業主張你的權利,因此才會出現這種尷尬局面,站在法律角度說企業也並未違法,你也不是白盡義務!發生這種事其實就是企業與員工之間信息不對稱導致的,這就需要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說一真事,國企,員工次日退休,基層領導說工作忙,叫再頂幾天,一個月後沒工資,員工找到公司領導,領導拿出政策文件說誰讓你上班的工資由誰支付!所以說這種事情很難圓滿解決!

拈花微笑90736436
2019-03-29

我們縣不存在這問題。一到法定退休時間(對年對月對日),人社局就會發文通知的,這時起,單位就沒有發工資了,改由社保發放養老金。

木瓜203117741
2019-03-20

本人現在正面臨這個問題,一九年七月七日退休,事業單位,問題是七月份把名單報到人事局,並不是當月就批下來,起碼得等小半年,人就回家享受退休生活了,可氣的是退休手續批下來之前還是按照在職時發放,各項待遇一分不少,一旦批下來退休了,立馬猛扣,一個月開個一千多塊生活費,直到扣完。我前面五個同事都是這麼辦理的,真讓人無奈啊。

我是戈壁中的一只孤鹰
2019-03-21

我們新疆兵團也有這種情況,,我7月中旬開始公示退休,退休時間從元月開始,後面領導讓大家把7個月的工資退回來,大家不退,2019年從2017年的效益工資中強行扣除,許多人找領導反應這種嚴重違反勞動法的行為,可他們說這是上級的決定,一個人不能同時享受兩份工資 ,我們堅決期望中紀委能到兵團調查此事,還我們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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