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家的大媽被人打斷了五根肋骨,和解賠償十萬,不追究刑事責任,這合理嗎?

10 個回答
周律师Lawyer
2019-07-23

根據《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肋骨斷兩根就構成輕傷二級,故意傷害他人構成輕傷以上,就構成故意傷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所以你所說的情況,因為沒有報警,公安機關沒有刑事立案,只能是達成民事賠償協議。如果想追究對方刑事責任。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經司法鑑定,構成輕傷以上,可以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民事賠償,只能是對對方從輕、減輕處罰的情節。

月球贼亮
2019-07-23

個人觀點,不代表專業意見。

下面很多專業人員已經對上述的法律問題進行分析了,那我說一下平常我們如何計算賠償的。我以下所說賠償的標準,是以安徽省2019年人身傷害賠償作為標準。

個人觀點,不代表專業意見。

下面很多專業人員已經對上述的法律問題進行分析了,那我說一下平常我們如何計算賠償的。我以下所說賠償的標準,是以安徽省2019年人身傷害賠償作為標準。

首先是醫療費用。

其中肋骨骨折一般情況下是採取保守治療,也就是受害人不需要動刀子,不做手術,治療的費用就不會多,醫療費用是根據醫院的發票來的,上面是1000就算1000,10000就算10000。

個人觀點,不代表專業意見。

下面很多專業人員已經對上述的法律問題進行分析了,那我說一下平常我們如何計算賠償的。我以下所說賠償的標準,是以安徽省2019年人身傷害賠償作為標準。

首先是醫療費用。

其中肋骨骨折一般情況下是採取保守治療,也就是受害人不需要動刀子,不做手術,治療的費用就不會多,醫療費用是根據醫院的發票來的,上面是1000就算1000,10000就算10000。

其次是誤工費。

說到誤工費,這裡必然會涉及到誤工的時間,中國有句古話:傷筋動骨100天,也就是3個月的時間,一般醫生在出院的小結上面也會寫到休息3個月,所以基本上是以醫生出具的出院記錄算的。

那麼要算多少錢一天呢?正常我們會按行業的平均工資在計算,如果是農民,行業標準的工資是41274元,平均一天是113元左右,3個月月也就是1萬多元。

其次護理費用。

為什麼會護理費呢,一般是根據傷情的情況來,類擬肋骨斷了五根,是無法自理的,那麼是需要有人專門去伺候愛害人,正常情況下都受害人的家庭去伺候,所以這個伺候的人也是需要計算費用的。這裡的護理費一般與誤工費相似,原則我們會根據傷者的誤工費來計算。如果按護理3個月的話,也是1萬多元。

然後就是交通費用。

這個一般一天不超過50元,正常計算住院期間以及後期治療複診時間內的交通費用,如果按三十天算,也就是1500元。

然後是營養費用。

正常情況下我們計算營養費就相當事住院期間的人食補助一樣,一天在50元左右,可能少於50,一般計算一個月時間,也就是1500元。

可能還有人提出精神損失費:原則在幾千元元左右,這個不固定。

也就說這些加在一起約是三萬元左右。

但是國家規定計算了這個標準並不代表受害人與家屬能夠同意與接受,另外受害人斷了5根肋骨可能涉及的是故意傷害罪,這便是刑事案件,嫌疑人即將面臨著刑事判刑,一般故意傷害罪是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受害人與嫌疑人達成刑事和解的話,嫌疑人判處緩刑可能性較大。我們之前辦理過一起故意傷害案件,受害人不接受法院計算的三萬多元賠償,最後嫌疑人判處有嫌疑人有期徒刑一年。所以嫌疑人為獲得受害人的諒解一般願意多賠償。

個人觀點,不代表專業意見。

下面很多專業人員已經對上述的法律問題進行分析了,那我說一下平常我們如何計算賠償的。我以下所說賠償的標準,是以安徽省2019年人身傷害賠償作為標準。

首先是醫療費用。

其中肋骨骨折一般情況下是採取保守治療,也就是受害人不需要動刀子,不做手術,治療的費用就不會多,醫療費用是根據醫院的發票來的,上面是1000就算1000,10000就算10000。

其次是誤工費。

說到誤工費,這裡必然會涉及到誤工的時間,中國有句古話:傷筋動骨100天,也就是3個月的時間,一般醫生在出院的小結上面也會寫到休息3個月,所以基本上是以醫生出具的出院記錄算的。

那麼要算多少錢一天呢?正常我們會按行業的平均工資在計算,如果是農民,行業標準的工資是41274元,平均一天是113元左右,3個月月也就是1萬多元。

其次護理費用。

為什麼會護理費呢,一般是根據傷情的情況來,類擬肋骨斷了五根,是無法自理的,那麼是需要有人專門去伺候愛害人,正常情況下都受害人的家庭去伺候,所以這個伺候的人也是需要計算費用的。這裡的護理費一般與誤工費相似,原則我們會根據傷者的誤工費來計算。如果按護理3個月的話,也是1萬多元。

然後就是交通費用。

這個一般一天不超過50元,正常計算住院期間以及後期治療複診時間內的交通費用,如果按三十天算,也就是1500元。

然後是營養費用。

正常情況下我們計算營養費就相當事住院期間的人食補助一樣,一天在50元左右,可能少於50,一般計算一個月時間,也就是1500元。

可能還有人提出精神損失費:原則在幾千元元左右,這個不固定。

也就說這些加在一起約是三萬元左右。

但是國家規定計算了這個標準並不代表受害人與家屬能夠同意與接受,另外受害人斷了5根肋骨可能涉及的是故意傷害罪,這便是刑事案件,嫌疑人即將面臨著刑事判刑,一般故意傷害罪是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受害人與嫌疑人達成刑事和解的話,嫌疑人判處緩刑可能性較大。我們之前辦理過一起故意傷害案件,受害人不接受法院計算的三萬多元賠償,最後嫌疑人判處有嫌疑人有期徒刑一年。所以嫌疑人為獲得受害人的諒解一般願意多賠償。

另外提醒一下,只要受害人報了警,哪怕你給100萬,他都無權要求公安機關撤銷案件,案件依舊會送至法院判決。當然如果地方有規定類擬輕傷害案件調解後不起訴那麼是可以撤銷案件的,所以要向辦案民警問清楚。

乔也法律
2019-07-25

你好,這種情況下不追究刑事責任肯定是不合理的,具體我們可以做如下分析:

打斷人肋骨的行為怎麼評價?

根據《刑法》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你好,這種情況下不追究刑事責任肯定是不合理的,具體我們可以做如下分析:

打斷人肋骨的行為怎麼評價?

根據《刑法》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案中,被害人被打斷五根肋骨,根據《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可認定為輕傷二級,因此行為人構成故意傷害罪,可以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具體要看法院的判決。

本案適用於刑事和解嗎?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民間糾紛引發的輕罪案件和除瀆職案以外的過失犯罪之公訴案件,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積極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雙方可以達成刑事和解。

你好,這種情況下不追究刑事責任肯定是不合理的,具體我們可以做如下分析:

打斷人肋骨的行為怎麼評價?

根據《刑法》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案中,被害人被打斷五根肋骨,根據《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可認定為輕傷二級,因此行為人構成故意傷害罪,可以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具體要看法院的判決。

本案適用於刑事和解嗎?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民間糾紛引發的輕罪案件和除瀆職案以外的過失犯罪之公訴案件,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積極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雙方可以達成刑事和解。


本案中,屬於民間糾紛引起的請罪案件,且行為人最高可以判處三年有期徒刑,只要行為人積極賠償損失、真誠賠禮道歉,被害人諒解,可以適用於刑事和解制度。

和解賠償意味著什麼?

你好,這種情況下不追究刑事責任肯定是不合理的,具體我們可以做如下分析:

打斷人肋骨的行為怎麼評價?

根據《刑法》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案中,被害人被打斷五根肋骨,根據《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可認定為輕傷二級,因此行為人構成故意傷害罪,可以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具體要看法院的判決。

本案適用於刑事和解嗎?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民間糾紛引發的輕罪案件和除瀆職案以外的過失犯罪之公訴案件,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積極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雙方可以達成刑事和解。


本案中,屬於民間糾紛引起的請罪案件,且行為人最高可以判處三年有期徒刑,只要行為人積極賠償損失、真誠賠禮道歉,被害人諒解,可以適用於刑事和解制度。

和解賠償意味著什麼?


行為人與被害人達成何解,意味著屆時公安機關可以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建議檢察院可以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建議,對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做出不起訴的決定法院可以做出從寬處罰決定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人之為人,務必善良。

蓑笠翁179121015
2019-07-25

鄰居大媽被人打斷五根肋骨,和解賠償10萬元,被害人放棄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責任。這事合不合理?我覺得,如果雙方在沒有任何外來壓力的情況下自願達成和解,是一個比較好的結局。主要理由是:

( 這裡有兩個問題不想討論,一個是花10萬塊錢能不能和解?如果沒有和解的可能討論也沒有什麼意義。第二個是10萬塊錢夠不夠?是多了還是少了?當事人都認可了,我們還幹著什麼急?)

1,從被害人角度來看。事情已經出了,鄰居大媽和別人應該沒有深仇大恨,我猜測臨時偶然爭議造成被傷害可能性比較大。即使加害人已經賠付了醫療費,後期的營養也需要一筆錢,如果一定要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責任,他反正牢都坐了,後面的賠償估計數額不會給那麼多,也不會很爽快支付。其結果是雙方都沒有好處的。

2,從加害人的角度來看。自己必須對自己的行為買單,把別人打傷了,花錢消災買教訓是應該的。如果花了錢被害人不再要求追究自己的刑事責任,自己淌過了這一關,不用坐牢了,也就沒有犯罪記錄了,對自己對家人今後在就業等多方面都有很大的好處,何樂而不為呢!

3,從社會管理角度來看。按照題目所提供的案情,如果被害人和加害人之間不和解。加害人應該是構成了故意傷害罪,應該負刑事責任,可以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按照司法程序,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監管部門都要參與進來,也必然耗費納稅人的不少銀兩。

4,從和諧社會建設的角度來看。俗話說,冤家宜解不宜結。如果是事出有因,通過調解賠償達成諒解,雙方可能拋棄前嫌,握手言和,皆大歡喜,說不定將來會成為朋友。反過來,如果加害人被追究刑事責任坐牢了,他很可能不會接受超出法律標準之外的賠償金,刑滿釋放以後他很可能會把自己吃虧的原因推到被害人身上,造成雙方矛盾越來越深。於己於人都不是大家希望看到的結果。

以上假設僅僅建立在被害人願意和解的條件上。如果被害人不同意和解,打擊犯罪,依法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責任也是正常的。但我覺得旁觀者最好充分尊重當事人的意見,不要抱著看戲不怕臺高的想法,把自己的意思強加於當事人,最後本來很好處理的事弄得當事人下不了臺,於人無利,於己無益,何苦呢?

是的没错
2019-07-23

五根肋骨,應該是輕傷刑事立案了。

這個時候犯罪嫌疑人需要被害人的諒解書來減輕刑事判決的結果,這個出不出完全看被害人原諒不原諒犯罪嫌疑人。

至於錢,沒定義。要多少都行,犯罪嫌疑人態度好不要都行,法律沒有硬性規定。

至於說要多少合適,可以讓懂法律的朋友或者專業律師算一下,治療費用、誤工費、營養費、精神損失費等等,這些屬於正規的民事賠償。

全看被害人心理能不能原諒,要的多敲詐算不上,要多少是人家權利。給不給是犯罪嫌疑人的權利,雙方協商而已。

律法图腾
2019-07-23

這需要看公安機關是否刑事立案,受害人是否申請做傷情等級鑑定,鑑定結果如何?

如果傷情等級鑑定是輕傷及以上級別,就達到追究刑事責任標準,對方涉嫌刑事犯罪,即使得到受害人諒解,還是需要追究其刑事責任,繼續走刑事案件的流程,即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檢察院審查起訴,法院審理。

如果傷情沒有達到輕傷級別,或者受害人沒有申請做傷情等級鑑定,雙方達成和解,公安機關沒有刑事立案,一般會把此類案件做為普通行政案件或者民事案件處理。

廖彩琳律师
2019-07-23

刑事責任並不是私下就能隨便和解的

雖然法律上,的確有刑事和解這一個說法,但是

第一,適用範圍有限,比如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者成年犯罪嫌疑人,偶然犯罪,第一次初犯,過失犯罪,才行

並且,是可能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刑的案件。

類似,題目中這種能不能和解,就要看傷情具體鑑定如何,是不是輕傷以上,還要看案件性質的惡劣程度,傷害人是不是初犯等

第二,並不是雙方私下,被害人說,我不追究,就直接不追究了。

所謂的刑事和解,也是有嚴格的程序的

一般來說是立案後,會有國家專門機關或者專業法律人員主持下,比如人民調解員,然後和被害人達成和解協議。

第三,並不是達成了刑事和解,就絕對犯罪嫌疑人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達成了刑事和解後,可能會撤案,也可能會做出不起訴決定,但是也可能依然提起公訴,僅僅是建議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而已

其實,通俗理解,大家想也是,類似一些嚴重犯罪,比如殺了人,家屬萬一為了錢不追究,難道這人就無罪釋放了,對得起受害者嗎?

和解不容易,但是能尋求諒解

前面也說了,和解並不容易,需要很嚴格的條件

但是諒解並不是,說起諒解,類似本案中,如果可以比如給付10萬,受害者願意出諒解書,那麼的確會從輕甚至減輕處罰。

這聽起來,感覺上花錢買一定的自由一樣

但是事實上,道理如此,對於受害者來說,本身金錢就是一種慰藉。

畢竟受傷雖然本應該賠償,但是並不見的加害者有錢賠,痛快賠,這筆賠償很多時候其實最終拿到手上不容易

因此,如果能夠直接拿到錢,對於受害者當然是好事。

而懲處本身除了震懾,維護社會秩序,還有個就是撫慰受害者

既然受害者出了諒解書,肯諒解,那麼理所當然能判輕也沒問題。

因此,類似本提問中

總結一下

第一,最終能不能和解,還要看加害者的情況,受傷者的傷情鑑定,並且不是私下就能決定,最終是經過嚴格的程序,並且也不見得和解了就不判刑了

第二,能夠積極賠償,獲取受害者諒解,是很有利的

第三,本身把別人打傷,就應該賠償相應的錢財,十萬多不多呢,要看具體治療情況。

上策视觉
2019-07-23

謝謝邀請!

我認為這事是否合理取決於以下幾點:

一,首先取決於鄰居大媽及其家人是否已報案,公安部門是否已立案。如果已立案,那就不是雙方私了就可以解決的了,需要司法部門對事件作出評估後同意銷案。因為法律是維護公民權利和公平公正的,而司法機關是法律的履行者,如果觸犯了國家法律,就必須由司法機關來解決。

二,取決於事件的起因和對社會的影響程度。假如是因一點小事摩擦而誤傷,且事後雙方達成了諒解和解決協議,那司法機關可能接受你私了;假如打人一方是故意尋釁滋事惡意傷害他人,那這事件就不是僅影響到鄰居大媽一個人了,而是影響到社會一個面的問題了。國家法律不容許故意傷害他人僅賠錢了事,必須要給予戶肇事者再加以刑事或治安性懲罰。這就不能私了了。

三,取決於那位鄰居大媽的受傷程度。斷了五根肋骨,有可能斷骨刺傷肺胞,造成出血性氣胸;如果左側肋骨斷裂,有可能造成脾臟破裂大出血;如果是右側肋骨,有可能造成肝臟損傷。這些傷害任何一項都可能是致命的。所以10萬元夠不夠治療的醫藥費還是未知數,怎麼私了?

但不管如何,如果雙方確實是誤會且已達成諒解,司法機關也允許私了解決。那也建議在司法機關或村委會(居委會)的公證下籤解決協議。

草原飞哥侠
2019-07-23

報警後,申請法醫鑑定,肋骨斷了應該達到立案標準了,輕傷以上應該公安會拘留打人者,即使後續調節成功了,打人者家屬還要去申請取保候審打人者才有可能從拘留所出來,特別麻煩,所以儘量不要去打架,有事好好說

用户安玉
2019-07-23

法律對於不願賠的人沒有大作用,我被人打斷三根肋骨判了7個月,賠醫療誤工會4萬,可刑滿釋放後他說沒錢沒辦法只籤協議兩年後給,執行局的人說他不賠我們只能關十五天就放人,沒辦法同意,若兩年他不賠又不知怎麼辦,所以現在法律應該對不願賠的人就讓他繼續坐牢直至還清為止,否則對罪犯就沒有威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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