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小夥見義勇為抓小偷,小偷車撞私家車,私家車要小夥賠償二千元修車,這合理嗎?
這件事在法律上沒有爭議,外賣小哥更沒必要“氣得直哭”,因為按照法律規定,他根本無需賠償。
河南鄭州,8月6日晚發生的事情。
當時,一名女孩的手機被偷,而小偷正在騎電瓶車逃跑。
路經此地的外賣小哥小楊,立刻招呼女孩坐上自己的電瓶車,追趕小偷。
這件事在法律上沒有爭議,外賣小哥更沒必要“氣得直哭”,因為按照法律規定,他根本無需賠償。
河南鄭州,8月6日晚發生的事情。
當時,一名女孩的手機被偷,而小偷正在騎電瓶車逃跑。
路經此地的外賣小哥小楊,立刻招呼女孩坐上自己的電瓶車,追趕小偷。
小偷順著逆向車道往前逃跑,小楊帶著女孩,追上去的時候,直接撞向小偷,但在撞倒小偷的同時,也導致小偷的電瓶車,剮蹭旁邊的一輛白色小汽車。
小偷被抓住,女孩的手機拿回來了,但車主卻向小楊索賠2000元。
這件事在法律上沒有爭議,外賣小哥更沒必要“氣得直哭”,因為按照法律規定,他根本無需賠償。
河南鄭州,8月6日晚發生的事情。
當時,一名女孩的手機被偷,而小偷正在騎電瓶車逃跑。
路經此地的外賣小哥小楊,立刻招呼女孩坐上自己的電瓶車,追趕小偷。
小偷順著逆向車道往前逃跑,小楊帶著女孩,追上去的時候,直接撞向小偷,但在撞倒小偷的同時,也導致小偷的電瓶車,剮蹭旁邊的一輛白色小汽車。
小偷被抓住,女孩的手機拿回來了,但車主卻向小楊索賠2000元。
見義勇為造成第三者損失的,應當由侵害人負責賠償,或者由受益人補償,與實施正當防衛者沒有關係。
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42條:為維護國家、集體或他人合法權益而使自己受到損害,在侵害人無力賠償或者沒有侵害人的情況下,如果受害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受益人受益的多少及其經濟狀況,責令受益人給予適當補償。
對照上述規定,外賣員小楊當然沒有賠償義務!
(1)小楊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怎麼可能讓他去承擔損失?
當然了,假如小楊在追趕小偷時,採取了很不恰當的行為,造成第三人財物損失的,那種情況又另當別論。
舉個例子,同樣是追趕小偷,假如小楊追不上小偷,手裡恰好拿著一塊大石頭,他不顧周圍有行人車輛的情況下,用石頭去砸小偷,這塊石頭砸中了周圍的行人或車輛,由此造成的損失,小楊就有義務賠償。
(2)白色汽車車主的損失,應當首先由小偷賠償,假如小偷無力賠償情況下,丟手機女孩作為受益人,應當在適當範圍內給車主補償。
或許丟手機女孩覺得很委屈,但這已經是最公平的辦法。
這種情況下,你不能讓小楊去賠,同樣也不能讓無辜的車主自己承擔損失。
當然,最主要是先由小偷賠償!
外賣小哥幫助女孩追小偷,是一種值得鼓勵的高尚行為!
但我們也必須注意,當你實施正當防衛時,應當注意方式方法,不能採取明顯有可能造成他人的人身或財產損失的行為。
要求小夥賠償顯然是不合理的。
我們先來看一下這則新聞:聽見一女孩說手機被偷了,外賣小哥小楊趕緊讓她坐上自己的電動車,並追了上去,追到一個路口時小楊瞅準機會果斷出手將小偷騎的電動車撞倒,並於與他人合力抓住了小偷,但是在過程中卻剮蹭到了旁邊的一輛白色轎車。
要求小夥賠償顯然是不合理的。
我們先來看一下這則新聞:聽見一女孩說手機被偷了,外賣小哥小楊趕緊讓她坐上自己的電動車,並追了上去,追到一個路口時小楊瞅準機會果斷出手將小偷騎的電動車撞倒,並於與他人合力抓住了小偷,但是在過程中卻剮蹭到了旁邊的一輛白色轎車。
小偷涉嫌扒竊被刑事拘留,女孩的手機也被追回來了,但是事情卻沒完。
被刮蹭的車主要求小楊賠償2000元修車費用。
小楊聽到後倍感委屈。
要求小夥賠償顯然是不合理的。
我們先來看一下這則新聞:聽見一女孩說手機被偷了,外賣小哥小楊趕緊讓她坐上自己的電動車,並追了上去,追到一個路口時小楊瞅準機會果斷出手將小偷騎的電動車撞倒,並於與他人合力抓住了小偷,但是在過程中卻剮蹭到了旁邊的一輛白色轎車。
小偷涉嫌扒竊被刑事拘留,女孩的手機也被追回來了,但是事情卻沒完。
被刮蹭的車主要求小楊賠償2000元修車費用。
小楊聽到後倍感委屈。
修車費用該不該小楊出呢?
小編認為讓小楊出修車費用是不合理的,在抓小偷過程中,如果造成他人財物受損,應該由小偷承擔主要的賠償責任,其次失主作為受益人,也應該承擔部分賠償責任。
類似情況是怎麼處理的?
2013年6月8日,廣東省東莞市市民歐樹新目睹了一起搶劫,開車逼停劫匪所乘坐的麵包車。他獲得東莞市見義勇為基金會頒發的1萬元獎金,但他的私家車損毀嚴重,修車費用需4萬多元,因無法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而陷入難理賠的困境。經媒體報道後,保險公司開通綠色通道,全額賠付修車費用。
我是律典通小編——法鵲,專注法律問題解答,歡迎邀請、提問、評論。
現在的生活越來越好,每家基本上都有代步工具,隨著私家車越來越多,交通事故發生就越來越頻繁。
現在的生活越來越好,每家基本上都有代步工具,隨著私家車越來越多,交通事故發生就越來越頻繁。
近期就發生了這樣一件事情。
外賣小哥聽見一女孩說手機被偷了,外賣小哥小楊趕緊讓她坐上自己的電動車,並追了上去,追到一個路口時小楊瞅準機會果斷出手將小偷騎的電動車撞倒,並於與他人合力抓住了小偷,但是在過程中卻剮蹭到了旁邊的一輛白色轎車。
女孩的手機被追回來了,但是事情卻沒完。這時被刮蹭的車主要求小楊賠償2000元修車費用。
一般在出現交通事故後,首先打電話給警察來處理。
現在的生活越來越好,每家基本上都有代步工具,隨著私家車越來越多,交通事故發生就越來越頻繁。
近期就發生了這樣一件事情。
外賣小哥聽見一女孩說手機被偷了,外賣小哥小楊趕緊讓她坐上自己的電動車,並追了上去,追到一個路口時小楊瞅準機會果斷出手將小偷騎的電動車撞倒,並於與他人合力抓住了小偷,但是在過程中卻剮蹭到了旁邊的一輛白色轎車。
女孩的手機被追回來了,但是事情卻沒完。這時被刮蹭的車主要求小楊賠償2000元修車費用。
一般在出現交通事故後,首先打電話給警察來處理。
隨之就是打電話給保險公司賠償。
但是案例中小楊屬於見義勇為,車主讓小楊賠償2000元是不合理的。
應該讓小偷來賠償,一切的後果都是由小偷而起,即使是讓保險公司來賠,也應該是小偷打電話。
在這件事情中,跟小楊沒有任何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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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就發生了這樣一件事情。
外賣小哥聽見一女孩說手機被偷了,外賣小哥小楊趕緊讓她坐上自己的電動車,並追了上去,追到一個路口時小楊瞅準機會果斷出手將小偷騎的電動車撞倒,並於與他人合力抓住了小偷,但是在過程中卻剮蹭到了旁邊的一輛白色轎車。
女孩的手機被追回來了,但是事情卻沒完。這時被刮蹭的車主要求小楊賠償2000元修車費用。
一般在出現交通事故後,首先打電話給警察來處理。
隨之就是打電話給保險公司賠償。
但是案例中小楊屬於見義勇為,車主讓小楊賠償2000元是不合理的。
應該讓小偷來賠償,一切的後果都是由小偷而起,即使是讓保險公司來賠,也應該是小偷打電話。
在這件事情中,跟小楊沒有任何的關係。
我們在做好事的時候,不求能夠得到對方的感恩,但是至少也不要出現一些無理取鬧的行為,甚至是在得到他人的幫助下,還訛詐他人,這樣的行為是不對的。
在這件事中,我們不能讓小楊賠償,我們不能讓這種見義勇為的好心人心寒了!
如有不同見解,歡迎關注我,並在下方評論留言哦!
河南鄭州外賣小哥小楊在送餐時嗎,遇到一女孩求助說手機被偷。小楊帶著女孩追小偷途中撞倒小偷,小偷的電動車蹭到旁邊的一轎車。轎車車主向外賣小哥小楊索要兩千賠償費。外賣小哥急得直哭,明明自己是見義勇為卻還被索賠,很委屈。
那麼這個事到底該如何評價,又應該如何解決才是更好的呢?
1.我們首先應該肯定外賣小哥小楊這種見義勇為的精神。畢竟社會應該弘揚正氣,將各種歪風邪氣和罪惡壓制,這才是一個正常的社會。任何人在正當權益受到傷害的時候,都會希冀得到別人的幫助,相信這個叫車車主也不例外!
河南鄭州外賣小哥小楊在送餐時嗎,遇到一女孩求助說手機被偷。小楊帶著女孩追小偷途中撞倒小偷,小偷的電動車蹭到旁邊的一轎車。轎車車主向外賣小哥小楊索要兩千賠償費。外賣小哥急得直哭,明明自己是見義勇為卻還被索賠,很委屈。
那麼這個事到底該如何評價,又應該如何解決才是更好的呢?
1.我們首先應該肯定外賣小哥小楊這種見義勇為的精神。畢竟社會應該弘揚正氣,將各種歪風邪氣和罪惡壓制,這才是一個正常的社會。任何人在正當權益受到傷害的時候,都會希冀得到別人的幫助,相信這個叫車車主也不例外!
2.值得開心的是,在追小偷的過程中,小偷被追到了,手機也被追回來了。當然,這裡沒說清楚,小偷被追到後有沒有報警處理。如果沒有報警處理,直接把小偷給放了,那可能這樣的作法是得不償失,未來小偷會變本加厲。因此在遇到這種情況的時候,應該及時報警處理,讓小偷接受法律的懲罰。
河南鄭州外賣小哥小楊在送餐時嗎,遇到一女孩求助說手機被偷。小楊帶著女孩追小偷途中撞倒小偷,小偷的電動車蹭到旁邊的一轎車。轎車車主向外賣小哥小楊索要兩千賠償費。外賣小哥急得直哭,明明自己是見義勇為卻還被索賠,很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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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們首先應該肯定外賣小哥小楊這種見義勇為的精神。畢竟社會應該弘揚正氣,將各種歪風邪氣和罪惡壓制,這才是一個正常的社會。任何人在正當權益受到傷害的時候,都會希冀得到別人的幫助,相信這個叫車車主也不例外!
2.值得開心的是,在追小偷的過程中,小偷被追到了,手機也被追回來了。當然,這裡沒說清楚,小偷被追到後有沒有報警處理。如果沒有報警處理,直接把小偷給放了,那可能這樣的作法是得不償失,未來小偷會變本加厲。因此在遇到這種情況的時候,應該及時報警處理,讓小偷接受法律的懲罰。
3.外賣小哥在追小偷的過程中撞倒小偷的電動車,這是見義勇為成功的一個必然的過程,也是終止小偷攜帶贓物逃跑的必要手段。這個過程應該說小楊都是在行使法定的見義勇為的權力。而且小楊沒有超出必要的措施和造成他人直接的損失。
河南鄭州外賣小哥小楊在送餐時嗎,遇到一女孩求助說手機被偷。小楊帶著女孩追小偷途中撞倒小偷,小偷的電動車蹭到旁邊的一轎車。轎車車主向外賣小哥小楊索要兩千賠償費。外賣小哥急得直哭,明明自己是見義勇為卻還被索賠,很委屈。
那麼這個事到底該如何評價,又應該如何解決才是更好的呢?
1.我們首先應該肯定外賣小哥小楊這種見義勇為的精神。畢竟社會應該弘揚正氣,將各種歪風邪氣和罪惡壓制,這才是一個正常的社會。任何人在正當權益受到傷害的時候,都會希冀得到別人的幫助,相信這個叫車車主也不例外!
2.值得開心的是,在追小偷的過程中,小偷被追到了,手機也被追回來了。當然,這裡沒說清楚,小偷被追到後有沒有報警處理。如果沒有報警處理,直接把小偷給放了,那可能這樣的作法是得不償失,未來小偷會變本加厲。因此在遇到這種情況的時候,應該及時報警處理,讓小偷接受法律的懲罰。
3.外賣小哥在追小偷的過程中撞倒小偷的電動車,這是見義勇為成功的一個必然的過程,也是終止小偷攜帶贓物逃跑的必要手段。這個過程應該說小楊都是在行使法定的見義勇為的權力。而且小楊沒有超出必要的措施和造成他人直接的損失。
4.雖然車主的車被剮蹭了,但是,這不是外賣小哥的直接行為。真正的責任人應該是小偷而不是小楊。車主找小楊要賠償不管是從社會道德和社會責任角度都是不應該的,應該受到道德和輿論的譴責。小楊在這種情況下,應該直接尋求警察的幫助。
河南鄭州外賣小哥小楊在送餐時嗎,遇到一女孩求助說手機被偷。小楊帶著女孩追小偷途中撞倒小偷,小偷的電動車蹭到旁邊的一轎車。轎車車主向外賣小哥小楊索要兩千賠償費。外賣小哥急得直哭,明明自己是見義勇為卻還被索賠,很委屈。
那麼這個事到底該如何評價,又應該如何解決才是更好的呢?
1.我們首先應該肯定外賣小哥小楊這種見義勇為的精神。畢竟社會應該弘揚正氣,將各種歪風邪氣和罪惡壓制,這才是一個正常的社會。任何人在正當權益受到傷害的時候,都會希冀得到別人的幫助,相信這個叫車車主也不例外!
2.值得開心的是,在追小偷的過程中,小偷被追到了,手機也被追回來了。當然,這裡沒說清楚,小偷被追到後有沒有報警處理。如果沒有報警處理,直接把小偷給放了,那可能這樣的作法是得不償失,未來小偷會變本加厲。因此在遇到這種情況的時候,應該及時報警處理,讓小偷接受法律的懲罰。
3.外賣小哥在追小偷的過程中撞倒小偷的電動車,這是見義勇為成功的一個必然的過程,也是終止小偷攜帶贓物逃跑的必要手段。這個過程應該說小楊都是在行使法定的見義勇為的權力。而且小楊沒有超出必要的措施和造成他人直接的損失。
4.雖然車主的車被剮蹭了,但是,這不是外賣小哥的直接行為。真正的責任人應該是小偷而不是小楊。車主找小楊要賠償不管是從社會道德和社會責任角度都是不應該的,應該受到道德和輿論的譴責。小楊在這種情況下,應該直接尋求警察的幫助。
5.一般情況下,由於見義勇為造成機動車的損失,交警會協調保險公司進行賠償。而且,在社會責任角度,保險公司是不會拒絕交警提出來的這種賠償要求。保險公司承擔的就是社會責任。
因此,在遇到同類問題時,不要擅自答應賠償問題,一切交給警察處理。在維護公共利益的事件上,警察還是能夠照顧公眾利益的。
首先,小夥子見義勇為值得肯定。但是,被剮蹭到的私家車主也值得同情。畢竟,抓小偷固然是全社會都鼎力支持的善行義舉,但行善事也不能以犧牲別人的合法權益作為代價。因此,被剮蹭到的私家車主也有索賠的合法權益。當然,如果讓見義勇為的小夥子承擔賠償責任,也不合情理,應當由受益人予以補償。
據報道,前幾天在鄭州,有一起做好事卻攤上事的案例引起了大家的熱議。當天,外賣小哥小楊經過一個路口時,看見了一個正在哭的姑娘,詢問之下才得知姑娘的手機被偷走了,小楊立刻讓女孩上車一同前去抓小偷,很快小偷就被抓住了,手機也交還給了姑娘。
首先,小夥子見義勇為值得肯定。但是,被剮蹭到的私家車主也值得同情。畢竟,抓小偷固然是全社會都鼎力支持的善行義舉,但行善事也不能以犧牲別人的合法權益作為代價。因此,被剮蹭到的私家車主也有索賠的合法權益。當然,如果讓見義勇為的小夥子承擔賠償責任,也不合情理,應當由受益人予以補償。
據報道,前幾天在鄭州,有一起做好事卻攤上事的案例引起了大家的熱議。當天,外賣小哥小楊經過一個路口時,看見了一個正在哭的姑娘,詢問之下才得知姑娘的手機被偷走了,小楊立刻讓女孩上車一同前去抓小偷,很快小偷就被抓住了,手機也交還給了姑娘。
小楊本來以為這件事就這樣過去了,但是沒想到事情卻變得更復雜了,因為在抓小偷的過程中,小楊不小心剮蹭到了路人的車,車主要求小楊賠償他的損失,共計2000元,那小楊委屈得直接眼淚:以後誰還敢見義勇為啊。他認為自己只是幫助姑娘找回了手機,車也是不小心蹭到的,這件事應該讓那個姑娘來負責啊!
首先,小夥子見義勇為值得肯定。但是,被剮蹭到的私家車主也值得同情。畢竟,抓小偷固然是全社會都鼎力支持的善行義舉,但行善事也不能以犧牲別人的合法權益作為代價。因此,被剮蹭到的私家車主也有索賠的合法權益。當然,如果讓見義勇為的小夥子承擔賠償責任,也不合情理,應當由受益人予以補償。
據報道,前幾天在鄭州,有一起做好事卻攤上事的案例引起了大家的熱議。當天,外賣小哥小楊經過一個路口時,看見了一個正在哭的姑娘,詢問之下才得知姑娘的手機被偷走了,小楊立刻讓女孩上車一同前去抓小偷,很快小偷就被抓住了,手機也交還給了姑娘。
小楊本來以為這件事就這樣過去了,但是沒想到事情卻變得更復雜了,因為在抓小偷的過程中,小楊不小心剮蹭到了路人的車,車主要求小楊賠償他的損失,共計2000元,那小楊委屈得直接眼淚:以後誰還敢見義勇為啊。他認為自己只是幫助姑娘找回了手機,車也是不小心蹭到的,這件事應該讓那個姑娘來負責啊!
但是姑娘卻表示,自己也是受害者,憑什麼要賠償,應該讓小楊來賠償,因為車是小楊蹭的。車主一看,這兩個人都不想賠償也急了,自己才是無辜的呢,總不能這委屈自己就受著了吧。那麼,到底應該是誰來承擔賠償責任呢?
我認為,小楊雖然是在見義勇為的過程中剮蹭到私家車的,但見義勇為本身也不能成為侵權責任的免責事由。因此,他剮蹭到了私家車就應當承擔相應責任。但是,有關法律明確規定,在見義勇為過程中致使自己遭受損害的,可以要求受益人予以補償。小楊剮蹭到了別人的私家車,當然遭受了財產損害,而姑娘作為受益人,當然應當予以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三條 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
當然,最可惡的就是小偷,如果沒有小偷生事,也就不會有這麼多事了。
首先,小偷偷了東西,屬於侵權行為,小夥子幫忙追回財物,屬於見義勇為行為。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二十三條規定: 因防止、制止他人民事權益被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責任。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責任,被侵權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本案中,小夥子為了幫忙行為追回財物,進而去追趕小偷,導致小偷慌張撞了豪車,現在豪車車主請求小夥子賠償損失,實質是就是小夥子因制止他人民事權益被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損失,符合《侵權責任法》第二十三條之規定。
所以,如果豪車車主請求小夥子賠償的,小夥子賠償後的損失可以請求小偷來承擔。如果小偷逃逸或者無力承擔責任的,豪車車主請求補償的,受益人(即被偷東西的人)應當給予適當的補償。
見義勇為行為是社會倡導和認可的,法律也會起著引領作用,不可能讓小夥子承擔所有責任,這不符合現在社會的價值取向。
綜上,本案的話,應由小偷承擔全部責任。在小偷逃逸沒有被抓之前,受益人(即被偷的人)應該給予應有的補償,這才符合公平正義理念。
首先,小偷偷了東西,屬於侵權行為,小夥子幫忙追回財物,屬於見義勇為行為。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二十三條規定: 因防止、制止他人民事權益被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責任。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責任,被侵權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本案中,小夥子為了幫忙行為追回財物,進而去追趕小偷,導致小偷慌張撞了豪車,現在豪車車主請求小夥子賠償損失,實質是就是小夥子因制止他人民事權益被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損失,符合《侵權責任法》第二十三條之規定。
所以,如果豪車車主請求小夥子賠償的,小夥子賠償後的損失可以請求小偷來承擔。如果小偷逃逸或者無力承擔責任的,豪車車主請求補償的,受益人(即被偷東西的人)應當給予適當的補償。
見義勇為行為是社會倡導和認可的,法律也會起著引領作用,不可能讓小夥子承擔所有責任,這不符合現在社會的價值取向。
綜上,本案的話,應由小偷承擔全部責任。在小偷逃逸沒有被抓之前,受益人(即被偷的人)應該給予應有的補償,這才符合公平正義理念。
這個新聞我也有看到過,我覺得河南這位外賣小哥並沒有錯。不應該承擔的賠償。而且當時這個司機也出手幫助抓獲了小偷,也值得表揚。
可在抓小偷的過程中,電瓶車刮蹭轎車。讓車主有了損失。交警應該當即給出依據。不能讓做好人好事的人,外賣小哥自掏腰包。
同時也不能委屈了轎車車主,畢竟人家也是積極的幫助了外賣小坑抓捕的小偷。
歸根到底我倒覺得應該讓小偷負全責。畢竟這件事情的經過。是小偷多東西所引起的。
而且像外賣小哥這種行為,本應該就值得表揚。畢竟屬於一種社會正能量。應該給予一定的嘉獎。畢竟遇到這種事情,不是每個人都有膽量去伸出援手。
我覺得遇到這種事情應該做以下處理。第一。要麼交警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給予責任判定。畢竟是小偷引起的這個禍端,應該負全責。
第二。及時沒有及時的做出相應的責任判定,也不應該讓外賣小哥,來擔這個責任。如果說見義勇為,除強扶弱。這種正能量,不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去對待,那麼以後誰還敢見義勇為?這樣的判決會讓這個社會更加的存在不信任感。也會讓人變得冷漠無情。如果再次遇見這種事,誰還敢去插手。
第三。也不應該讓轎車司機蒙受損失。畢竟轎車司機也在第一時間給予了協助。同樣這樣的行為也值得表揚。即使這個損失由國家來承擔,也不應該讓外賣小哥和車主自掏腰包。畢竟這種行為,一旦得不到公平公正的對待。不有利於弘揚正能量。
這個新聞我也有看到過,我覺得河南這位外賣小哥並沒有錯。不應該承擔的賠償。而且當時這個司機也出手幫助抓獲了小偷,也值得表揚。
可在抓小偷的過程中,電瓶車刮蹭轎車。讓車主有了損失。交警應該當即給出依據。不能讓做好人好事的人,外賣小哥自掏腰包。
同時也不能委屈了轎車車主,畢竟人家也是積極的幫助了外賣小坑抓捕的小偷。
歸根到底我倒覺得應該讓小偷負全責。畢竟這件事情的經過。是小偷多東西所引起的。
而且像外賣小哥這種行為,本應該就值得表揚。畢竟屬於一種社會正能量。應該給予一定的嘉獎。畢竟遇到這種事情,不是每個人都有膽量去伸出援手。
我覺得遇到這種事情應該做以下處理。第一。要麼交警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給予責任判定。畢竟是小偷引起的這個禍端,應該負全責。
第二。及時沒有及時的做出相應的責任判定,也不應該讓外賣小哥,來擔這個責任。如果說見義勇為,除強扶弱。這種正能量,不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去對待,那麼以後誰還敢見義勇為?這樣的判決會讓這個社會更加的存在不信任感。也會讓人變得冷漠無情。如果再次遇見這種事,誰還敢去插手。
第三。也不應該讓轎車司機蒙受損失。畢竟轎車司機也在第一時間給予了協助。同樣這樣的行為也值得表揚。即使這個損失由國家來承擔,也不應該讓外賣小哥和車主自掏腰包。畢竟這種行為,一旦得不到公平公正的對待。不有利於弘揚正能量。
這個新聞我也有看到過,我覺得河南這位外賣小哥並沒有錯。不應該承擔的賠償。而且當時這個司機也出手幫助抓獲了小偷,也值得表揚。
可在抓小偷的過程中,電瓶車刮蹭轎車。讓車主有了損失。交警應該當即給出依據。不能讓做好人好事的人,外賣小哥自掏腰包。
同時也不能委屈了轎車車主,畢竟人家也是積極的幫助了外賣小坑抓捕的小偷。
歸根到底我倒覺得應該讓小偷負全責。畢竟這件事情的經過。是小偷多東西所引起的。
而且像外賣小哥這種行為,本應該就值得表揚。畢竟屬於一種社會正能量。應該給予一定的嘉獎。畢竟遇到這種事情,不是每個人都有膽量去伸出援手。
我覺得遇到這種事情應該做以下處理。第一。要麼交警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給予責任判定。畢竟是小偷引起的這個禍端,應該負全責。
第二。及時沒有及時的做出相應的責任判定,也不應該讓外賣小哥,來擔這個責任。如果說見義勇為,除強扶弱。這種正能量,不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去對待,那麼以後誰還敢見義勇為?這樣的判決會讓這個社會更加的存在不信任感。也會讓人變得冷漠無情。如果再次遇見這種事,誰還敢去插手。
第三。也不應該讓轎車司機蒙受損失。畢竟轎車司機也在第一時間給予了協助。同樣這樣的行為也值得表揚。即使這個損失由國家來承擔,也不應該讓外賣小哥和車主自掏腰包。畢竟這種行為,一旦得不到公平公正的對待。不有利於弘揚正能量。
這個新聞我也有看到過,我覺得河南這位外賣小哥並沒有錯。不應該承擔的賠償。而且當時這個司機也出手幫助抓獲了小偷,也值得表揚。
可在抓小偷的過程中,電瓶車刮蹭轎車。讓車主有了損失。交警應該當即給出依據。不能讓做好人好事的人,外賣小哥自掏腰包。
同時也不能委屈了轎車車主,畢竟人家也是積極的幫助了外賣小坑抓捕的小偷。
歸根到底我倒覺得應該讓小偷負全責。畢竟這件事情的經過。是小偷多東西所引起的。
而且像外賣小哥這種行為,本應該就值得表揚。畢竟屬於一種社會正能量。應該給予一定的嘉獎。畢竟遇到這種事情,不是每個人都有膽量去伸出援手。
我覺得遇到這種事情應該做以下處理。第一。要麼交警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給予責任判定。畢竟是小偷引起的這個禍端,應該負全責。
第二。及時沒有及時的做出相應的責任判定,也不應該讓外賣小哥,來擔這個責任。如果說見義勇為,除強扶弱。這種正能量,不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去對待,那麼以後誰還敢見義勇為?這樣的判決會讓這個社會更加的存在不信任感。也會讓人變得冷漠無情。如果再次遇見這種事,誰還敢去插手。
第三。也不應該讓轎車司機蒙受損失。畢竟轎車司機也在第一時間給予了協助。同樣這樣的行為也值得表揚。即使這個損失由國家來承擔,也不應該讓外賣小哥和車主自掏腰包。畢竟這種行為,一旦得不到公平公正的對待。不有利於弘揚正能量。
合理的,因為是小夥去追的小偷,但他可以讓小偷負責這事,小偷就是小偷,國家法律規定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二十三條規定: 因防止、制止他人民事權益被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責任。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責任,被侵權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望採納,謝謝
說實話,在這段對話當中,讓我不舒服的有兩個人,第一就是哪位轎車的車主,居然能開轎車的人素質這麼低,本來快遞小哥掙錢也不容易,跟何況是見義勇為,而且還不是本人刮的。真替快遞小哥感到委屈。
開電動車的人都知道抓賊,開轎車都還自以為是,你可能轎車有保險,快遞小哥耽誤時間車壞了的話工作都難。
第二位就是小女孩,我不知道小女孩多大,但是我認為人要懂得知恩圖報,我是小女孩的話,我會幫助外賣小哥,不讓自己的良心過意不去。社會上好心人不是很多,請不要打擊有個好心人的最後一點尊嚴。
法不法的俺不懂!理應當是這樣的;這要從因果關係來分析,小偷盜竊人家女孩手機是因,當見義勇為者追逐逃犯中,截停逃犯時撞到汽車,致使刮蹭到汽車是果。從因果關係來看,如果賠償也必須由小偷來賠償!
見義勇為者不但不應賠償,還應當獲得政府頒發的見義勇為獎!這才方顯我們一慣提倡的社會正能量。
如果法律不是這樣規定的,那麼這條法律應當立即進行修訂。因為法律的制定應當合乎正常人認知的情和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