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誣告陷害他人 一老闆被治安行政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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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山區雙戛社區黨委副書記李某充當不法分子的保護傘,官匪勾結,強拆我廠300多萬設備……”2019年4月,鐘山區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辦公室收到匿名反映領導幹部“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的舉報線索,鐘山區掃黑辦立即將線索移交鐘山區紀委區監委進行查處。

鐘山區紀委區監委立即啟動調查程序,對該問題進行核實,但隨著調查的逐漸深入,卻發現舉報問題與事實大相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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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山區雙戛社區黨委副書記李某充當不法分子的保護傘,官匪勾結,強拆我廠300多萬設備……”2019年4月,鐘山區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辦公室收到匿名反映領導幹部“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的舉報線索,鐘山區掃黑辦立即將線索移交鐘山區紀委區監委進行查處。

鐘山區紀委區監委立即啟動調查程序,對該問題進行核實,但隨著調查的逐漸深入,卻發現舉報問題與事實大相徑庭。


誣告陷害他人 一老闆被治安行政警告

原來,該舉報人為雙戛社區一砂石廠的所有人付某,2012年12月,付某將砂石廠承包給他人經營,且承包合同中明確了承包方新建廠房和購置設備歸承包方所有。2017年11月,該砂石廠因六威高速建設被徵用,李某作為雙戛社區拆遷工作的分管領導,協調該砂石廠的拆遷工作。協調中,承包方僅要求對其新建的廠房進行補償,對新購的設備由其自行拆除並移走,不作拆遷補償,其餘均歸付某所有,但付某卻認為砂石廠是她的,向李某提出要求,承包方新建的廠房和購買的設備也必須一併補償歸其所有,於是付某與承包方發生經濟糾紛,李某協調無果,付某就堅決抵制、阻撓拆遷工作,造成該項目拆遷困難。

2018年11月,砂石廠承包方將其購置的設備移走,付某到場阻攔,並報警謊稱有人偷盜其廠內機械設備,接警民警趕到現場瞭解事實情況後,向付某反饋此事為民事經濟糾紛,應找相關部門協調解決,為防止事態擴大,民警要求承包方暫時不將設備移走。2019年4月,付某為進一步阻撓拆遷,達到獲取該設備的目的,又毫無依據捏造了雙戛社區黨委副書記李某為“黑惡保護傘”的問題,向鐘山區掃黑辦舉報,企圖向李某施壓。

經區紀委區監委研究,李某僅是該徵拆項目的協調人,並未指使和參與砂石廠設備的拆除,且付某為達到個人目的,違法誣告陷害幹部。為保護認真履職的幹部,決定將付某誣告陷害領導幹部的問題移交鐘山公安分局進行查處。

2019年8月,鐘山公安分局民警找到付某,付某承認了誣告的事實,公安分局決定給予付某治安行政警告的處罰,並明確告知其如繼續誣告陷害他人,將依法加重追究其相應法律責任。

“一開始知道自己被舉報,認為自己行得正、坐得端,不怕他人中傷陷害,但身邊的領導同事看我的眼光逐漸有了變化,自己開展工作好像帶著私心,想解釋卻害怕越描越黑,壓力也越來越大,現在組織給我澄清正名,真是給我卸下了一個大包袱。”2019年8月,鐘山區紀委區監委調查組向李某反饋問題時,李某感激地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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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山區雙戛社區黨委副書記李某充當不法分子的保護傘,官匪勾結,強拆我廠300多萬設備……”2019年4月,鐘山區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辦公室收到匿名反映領導幹部“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的舉報線索,鐘山區掃黑辦立即將線索移交鐘山區紀委區監委進行查處。

鐘山區紀委區監委立即啟動調查程序,對該問題進行核實,但隨著調查的逐漸深入,卻發現舉報問題與事實大相徑庭。


誣告陷害他人 一老闆被治安行政警告

原來,該舉報人為雙戛社區一砂石廠的所有人付某,2012年12月,付某將砂石廠承包給他人經營,且承包合同中明確了承包方新建廠房和購置設備歸承包方所有。2017年11月,該砂石廠因六威高速建設被徵用,李某作為雙戛社區拆遷工作的分管領導,協調該砂石廠的拆遷工作。協調中,承包方僅要求對其新建的廠房進行補償,對新購的設備由其自行拆除並移走,不作拆遷補償,其餘均歸付某所有,但付某卻認為砂石廠是她的,向李某提出要求,承包方新建的廠房和購買的設備也必須一併補償歸其所有,於是付某與承包方發生經濟糾紛,李某協調無果,付某就堅決抵制、阻撓拆遷工作,造成該項目拆遷困難。

2018年11月,砂石廠承包方將其購置的設備移走,付某到場阻攔,並報警謊稱有人偷盜其廠內機械設備,接警民警趕到現場瞭解事實情況後,向付某反饋此事為民事經濟糾紛,應找相關部門協調解決,為防止事態擴大,民警要求承包方暫時不將設備移走。2019年4月,付某為進一步阻撓拆遷,達到獲取該設備的目的,又毫無依據捏造了雙戛社區黨委副書記李某為“黑惡保護傘”的問題,向鐘山區掃黑辦舉報,企圖向李某施壓。

經區紀委區監委研究,李某僅是該徵拆項目的協調人,並未指使和參與砂石廠設備的拆除,且付某為達到個人目的,違法誣告陷害幹部。為保護認真履職的幹部,決定將付某誣告陷害領導幹部的問題移交鐘山公安分局進行查處。

2019年8月,鐘山公安分局民警找到付某,付某承認了誣告的事實,公安分局決定給予付某治安行政警告的處罰,並明確告知其如繼續誣告陷害他人,將依法加重追究其相應法律責任。

“一開始知道自己被舉報,認為自己行得正、坐得端,不怕他人中傷陷害,但身邊的領導同事看我的眼光逐漸有了變化,自己開展工作好像帶著私心,想解釋卻害怕越描越黑,壓力也越來越大,現在組織給我澄清正名,真是給我卸下了一個大包袱。”2019年8月,鐘山區紀委區監委調查組向李某反饋問題時,李某感激地說道。


誣告陷害他人 一老闆被治安行政警告

黨員領導幹部如存在各類違紀違法問題,必須嚴懲嚴管,彰顯黨紀法規的權威,但嚴懲嚴管並非束縛幹部幹事創業的手腳。幹部在開展工作中,難免遇到各類阻礙,甚至受到他人中傷,組織此時也必須旗幟鮮明為敢於擔當者擔當,為勇於負責者負責,立場堅定地為幹部撐腰,為幹部排憂解難。

來源:清風鐘山、烏蒙新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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