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被微信曝光 東莞虎門一賴債老闆急付賠償款'

"

大洋網訊 東莞市虎門鎮一家餅屋佔道經營傷及他人,被法院判令支付受傷人員賠償款12萬多元。但餅屋的本地老闆陸某一拖再拖,賴債不給。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虎門法庭的執行幹警決定將其列上失信黑名單,並將其賴債行為在東莞市虎門鎮官方微信公眾號曝光。陸某一聽這才急了,立即答應支付賠償款。日前,雙方當事人達成了分期付款的執行和解協議,陸某已支付了首期賠償款8萬元。

餅屋佔道經營傷人,判賠12萬

2017年12月30日上午10時左右,蘇女士騎著自行車,途經東莞市虎門鎮南柵西頭村一家餅屋門前。這家餅屋有一男一女正在賣早餐,所用的開水爐子就在馬路邊上佔道擺放。沒想到,意外發生了。有一個小孩突然竄出,蘇女士為了緊急避讓這個小孩,自行車車身與開水爐發生碰撞,導致蘇女士的右手被燙傷了。

蘇女士隨後到醫院就診,先是門診治療5天,後住院治療25天。治療終結後,經法醫鑑定,蘇女士為右手兩個十級傷殘。蘇女士與賣早餐的陳某、姚某就賠償問題進行協商,但對方拒絕賠償。經查,餅屋的經營者為虎門鎮本地居民陸某。

2018年5月,蘇女士向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狀告陳某、姚某及餅屋,要求三被告支付醫藥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撫慰金等合計15萬多元。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經審理,認定餅屋構成侵權,判令該餅屋向蘇女士支付賠償款12萬多元。餅屋不服,提出上訴。後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維持原判。但判決生效後,該餅屋並沒有主動履行。2019年7月,蘇女士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怕微信曝光,“拖延症”老闆急付賠款

負責此案的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虎門法庭執行幹警經調查,餅屋在事發不久就關門停業了,經營場所並無財產。餅屋經營者陸某不知去向,蘇女士沒見過陸某本人,聯繫不上他。

執行幹警通過法院執行查控系統,找到了陸某的手機號碼,傳喚陸某到庭。

第二天,陸某和妻子一起來到法庭。陸某妻子大喊冤枉,說餅屋早已轉給陳某、姚某經營,陸某隻是掛名而已,堅決表示無力賠錢。執行幹警耐心解釋了有關法律規定,要求陸某報告財產。陸某表示願意配合法院,但稱要給他一週時間籌款。

但一週過去了,陸某並無動靜。經查,陸某在虎門鎮當地社區有兩塊集體土地的使用權,執行幹警隨即對此查封。執行幹警再次傳喚陸某到庭,對其予以訓誡,告知其拒不履行的後果。陸某表示願意付款,想跟蘇女士和談。

2019年7月22日,執行幹警約雙方當事人前來法庭商談執行和解事宜。陸某夫婦稱,如果蘇女士肯放棄部分賠償款“打個折”,他們願意分期支付,若蘇女士不肯讓步,那就等法院強制執行好了。蘇女士聽了非常氣憤,痛陳陸某的賴債行為給她和家人帶來的嚴重傷害,堅決請求法院按判決結果執行。和談無果,雙方不歡而散。

由於陸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判決,法院決定將其列入失信人員名單,並在東莞市虎門鎮政府官方微信公眾號公開曝光。2019年8月25日,執行幹警將此決定情況告知陸某,陸某夫婦當即改變態度,表示願意付款。

日前,在法院主持下,雙方當事人經過協商,達成了執行和解協議,陸某分期付款。簽訂協議當日,陸某向法院繳納了全部案件執行費,並向蘇女士支付了首期款8萬元。

(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劉滿元 通訊員黃彩華、胡鵬)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