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熱點:如何解決“懸在城市上空的痛”'

人生第一份工作 貴陽 深圳 教育資訊一網打盡 2019-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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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點背景】

7月2日,貴陽10歲男童高空拋滅火器,一名女子被砸中身亡;不到一個月前,深圳5歲男童被墜窗砸傷去世…高空墜物屢釀悲劇,如何從根源上杜絕高空拋物?(摘自《人民日報》)

【命題預測】

7月2日,貴陽10歲男童高空拋滅火器,一名女子被砸中身亡;而此前,“拋磚砸死女嬰”的事件也引起了社會的廣泛的關注。對於屢屢發生的高空拋物釀造的社會悲劇,你怎麼看?

【中公參考答案】

當前,高空拋物致人傷亡的事件時有發生,在對於受害家庭深表惋惜同情的時候,我們應該認識到高空拋物所帶來的危險以及當前存在的隱患,防範與杜絕並重,共同實現杜絕高空拋物行為,共同維護城市文明的底線。

梳理以往的新聞,我們不難發現,高空拋物的事件屢見不鮮,屢致慘案,大到窗戶、貓狗、菸灰缸、菜刀,小到雞蛋、螺絲釘、蘋果,根據調研數據顯示,這些高空作業墜物的殺傷力是十分巨大的,一個小小的空易拉罐從25樓拋下,衝擊力足矣導致人死亡。高空拋物事件頻發,一方面對於城市的居民而言,這是巨大的安全威脅和隱患,是時刻懸在頭頂上的一把尖刀,稍有不慎就會成為受害者;另一方面會極大的影響到社會的和諧穩定與秩序,不斷挑戰城市的文明底線,也是在法律的邊緣試探。

高空拋物是一種違法行為,但是在這種行為屢屢發生、屢禁不止的當前,我們除了對於所造成的悲劇痛徹心扉和倍感悲憤之外,還需要對於造成這樣的悲劇的原因進行深思,何以當前高空拋物線問題如此這般頻發。其實高空拋物問題的發生,一方面在於高層居民的安全意識淡薄,存在隨手亂扔東西的陋習,對於高空拋物的行為的危害性以及行為的性質認識不清,並且還有部分居民在陽臺放置一些盆栽或者雜物,缺乏一定的安全保護措施;另一方面在於對於高空拋物的責任認定存在較大的難度,取證困難導致存在追責難以及維權難的問題,雖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規定“在高空墜物的案件中,只要找不到肇事者,不能自證清白的住戶都要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對於行為的責任主體不能起懲戒的作用,使得行為的違法成本被動降低,責任人逍遙法外,也對社會起不到一定的警戒和約束的作用。

對於令人痛恨的高空拋物行為,我們應該重點思考如何杜絕防範,還人們一片安全的藍天。首先,個人層面來說,行人應該自身引起高度的重視,儘量走在防護內街,關注警示牌注意繞行,注意安全;同時也應該養成文明的生活習慣,自覺杜絕高空拋物。其次,社區及物業公司層面,提高居民安全及風險防範意識,約束高層用戶行為。如在簽訂物業協議時,將禁止高空拋物寫入協議;並且有條件的小區可以加裝隔離欄安全警示牌或巡查提示等。最後,加大處罰和監管力度。街道社區,基層司法要做好防範宣傳普法工作甚至是可以借用技術手段識別,明確責任主體,一旦發生高空拋物行為,一定要讓責任主體付出應有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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