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泥崗十萬貫大劫案中的十萬貫是現在多少錢

黃泥崗十萬貫大劫案中的十萬貫是現在多少錢

《水滸傳》第十六回寫黃泥崗大劫案的情節非常精彩。

這起大劫案體現了搶劫者的集團化、智慧化以及超級膽大。而且數額巨大。

有多大?

那就普及一下北宋貨幣知識。

被搶的是十萬貫,十萬貫啥概念?如果說十萬歐元,大家釋然,不就是78萬RMB嗎?但十萬貫比十萬歐元要值錢很多。

十萬貫究竟是多少錢?先要知道什麼是“貫“,把一千個制錢用麻繩穿起來就是一貫,也叫兩吊。現在有罵人的叫250即是半吊子。

腦補一下:一萬個制錢是十貫,十萬個是一百貫,一百萬個是一千貫,一千萬個是一萬貫,一億個是十萬貫。

再換算成銀兩,據專家估計,水滸傳時代的一兩銀子等於一貫強,也就是多一點。

你一定想知道,那麼一貫錢與現在人民幣的關係。

因為各朝代銀兩的貨幣價值都有所不同,那麼現在一般推算古幣值都採用一般等價物交換的方式來計算,對中國人來說千年不變的民生商品就是大米。

以下采用太平年間的大米物價記錄為標準,進行一個粗略的推算,大致可以得出銀兩的貨幣價值答案。

史載明朝萬曆年間一兩銀子可以購買一般質量的大米二石,當時的一石約為94.4公斤,一兩銀子就可以買188.8公斤大米,就是377.6斤。我們現在的普通大米價格在一斤2元至2.8元之間,以中間價2.2元計算,可以算出明朝一兩銀子=人民幣400多元。

宋朝的社會經濟高速發展,工商業也前所未有地發達,因此貨幣需求量也前所未有的龐大,我們知道一般朝代1000個錢為一貫,等於一兩銀子,但是宋朝卻不是這樣的。

黃泥崗十萬貫大劫案中的十萬貫是現在多少錢

《宋史-食貨志》及《續資治通鑑》均提到自真宗朝開始因白銀存量偏少不足以趕上經濟的發展,銀價不斷上漲,基本上是2000個以上的銅錢當銀一兩。而且宋朝“錢法”很亂,有銅錢、鐵錢還有鉛錫錢同時流通,各州都有權自行鑄錢,還存在私人鑄錢的情況,錢的大小不一、成分不宜、價值多變,“隨時立制”,非常混亂。

川陝地區通行鐵錢,十個換一個銅錢,江南和江北流通的錢還不一樣。一貫實際有多少個錢也是不確定的,有800或850個為一貫的,也有480個為一貫,還要下詔以770個為一貫,並且各州“私用則各隨其俗”,完全是筆糊塗賬。

根據《宋史-食貨志》提到“熙、豐以前,米石不過六七百”和《宋史職官志》“每鬥(米)折錢三十文”的記載,姑且以2000個銅錢折銀一兩計算,太平時期米價是1石600—300錢(靖康之亂前後到南宋初期有一兩銀子一石米的,不在正常計算範圍)。1兩基本上可以買到4—8石大米,以宋石66公斤計算,1兩銀子相當於人民幣近924—1848元;(一說宋石為96斤,就相當於1兩銀子672—1344元)。

蘇軾文集裡提到他貶官黃州一家數十口(至少20人以上吧)一月開支只有4500錢還能有餘,按上述銀價計算只有2—4千元人民幣(平民百姓一家5口一月基本開支也要3千多啊),拿到今天的小地方也算勉強過日子,何況他還是官宦人家不事生產還很有體面,這樣看起來上述米價應該是指京城裡較高的,而不是一般地區的米價,而實際一兩銀子的購買力還有可能還大大超過上述數據。

一般說來,古代貨幣基本以金,銀,銅錢(其實是含銅為主的合金)為主要貨幣。而宋代和後來的明清兩代的銀本位制不同,是銅本位制,銅錢是主要貨幣,金銀是不作為貨幣使用的。

銅錢的基本單位為“文”,和“貫(緡)”,一貫合1000文。宋代財政緊張的時候有過800文,850文當一貫的情形。另外還有折二錢,當三錢,當十錢等變相通貨膨脹的時候。

比方說楊志殺牛二那一節,牛二就曾用當三錢來讓楊志試刀,當三錢顧名思義就是一錢當作三錢,而蔡京當宰相的時候甚至出過當十錢。

在討論古代貨幣的時候通常都會用上這麼個假設,就是:1兩黃金=10兩白銀=10貫銅錢=10000文銅錢。

雖然金銀銅的相互兌換率一直在浮動中,但這個假設基本上應該是合理的。當代宋史專家王曾瑜先生在他的《岳飛新傳》的第7章“克服襄漢”一章中,曾經提到朝廷在給岳飛的省札中有:“第四,支付六萬石米,四十萬貫錢,以作軍需。四十萬貫錢以十萬兩銀和五千兩金折支,當時金銀尚未作為獨立的貨幣使用”。從而可見南宋初40萬貫銅錢,相當於10萬兩銀子和5000兩金子,基本在數量級上符合上面的這個假設。

我贊同網上一個叫無齋主人的綜合算法,將宋代一貫錢定為300元人民幣。

因此我們有下面基本換算:

1兩金=3000元人民幣

1兩銀=1貫銅錢=300元人民幣

1文銅錢=0.3元人民幣

以這個兌換率來看看宋代官員的薪水。根據宋史職官志,宋代一個宰相的本俸是月薪300貫,也就是合90000元人民幣,年薪108萬。一個普通從八品的縣令月薪十五貫,合人民幣4500元,年薪5萬4千,考慮到宋代一個縣令不過管幾千戶人家,也算不錯了。

宋代除了本俸之外,還有職錢,祿粟,廚料,薪炭諸物,增給、公用錢,給券,職田等名目繁多的福利津貼。

所以網上有個小說好像叫《回到宋朝當公務員》,把現代人都羨慕的搞穿越。

從水滸上的具體事例來看,這個兌換率也比較合理。

《水滸傳》第十五回吳用去動員阮氏三兄弟幹壞事時,在酒店掏出一兩銀子買了一甕(壇)酒,二十斤生熟牛肉,一對大雞,也就是說,買這麼些東西花了300來塊人民幣。這裡特別需要說明一點,牛作為勞動力,在宋代是不能隨便宰殺食用的,水滸傳多寫吃牛肉,或許是一種對朝廷法度的反抗和蔑視。另外書中凡是黑店一般是有牛肉售賣的。我們這裡只是做一下一般性對比。

第十回林沖風雪山神廟,陸謙在李小二店裡招待管營和差撥時曾拿出一兩銀子,點了三四瓶好酒,菜隨便上。

第四十四回戴宗楊林請石秀吃飯的時候也是楊林扔出一兩銀子讓店家隨便上酒菜。一般來說一個普通小飯館,300元人民幣三個人吃的確是可以隨便點菜了。

楊志東京賣刀的時候,牛二曾說“甚麼鳥刀,要賣許多錢!我三十文買一把,也切得肉,切得豆腐“。30文錢一把切菜刀,也就是人民幣9元,比較正常。

另外還要考慮物價因素,宋代吃食的物價應該比現在低。

黃泥崗上白勝賣給楊志一群人的家釀村酒要5貫錢,合1500元人民幣就有點宰人了,但考慮黃泥崗上白酒是稀缺商品,一桶酒這個價也算合理。

另外講一個故事加深一下。

唐朝時,張延賞即將擔任度支使,他知道有一宗大案子是個冤案,於是召見掌管訟案、刑獄的官吏嚴加訓戒,並且責令他們說:“這宗案子拖得太久了,你們必須在十天之內將它審理完。“

第二天來到府衙辦公,見桌案上放著一張便箋上寫:出錢三萬貫,請你不要過問這宗案子。張延賞看後大怒,更加督促這宗案子。第三天,又在書案上看見一張便箋,上寫:出錢五萬貫。張延賞看後更加氣憤,責令兩日內必須審理完畢,結案。第四天,書案上依然放著一張便箋,上面寫著:錢十萬貫。張延賞看後再也不過問這宗案子了。

衙役們得知這件事情後,找機會問張延賞為什麼不繼續過問這宗案子了?張延賞回答說:“錢出到十萬貫,能通神啊!沒有不可轉回的事情。我恐怕遭到禍患,不得不接受了!

唐宋時期錢幣變化差別不大,也可以從這裡看十萬貫的概念。

這樣一換算十萬貫大約是人民幣3000萬,符合劇情,也符合送禮者和受禮者的身份。

黃泥崗十萬貫大劫案中的十萬貫是現在多少錢

題外話:實際上明以前,市場流通均使用銅錢(北宋局部地區出現了紙幣“餃子”)。銀兩成為流通貨幣只是明清兩代對外貿易活躍,外國白銀大量湧入以後的事。但為何在很多人心目中一向以為銀兩是歷來的流通貨幣呢,這主要是因為明清小說的作者基本是按照當時的生活情況為常識對前朝進行描寫,如《水滸》、《金瓶梅》、《三言二拍》等等,而這些作品中的銀兩價值均以明朝的銀價為標準,與原有的文、貫、緡、銖等貨幣單位攪合在一起,並且對後世影響很大,以至於出現某些電視劇在飯店簡單吃頓飯要花幾十兩銀子的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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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才是北宋---水滸傳裡北宋事》一書是作者以《水滸傳》為資料,參閱研讀宋代史料寫出的一部使讀者快速瞭解宋代社會和風俗世故的輕鬆閱讀作品,歡迎閱讀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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