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違規公款吃喝的“三大亂象”'

跳槽那些事兒 潛江 白酒 湖北 濰坊寒亭檢察院 2019-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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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公佈了2019年5月全國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情況。數據顯示,今年以來,截至5月底,全國查處違規公款吃喝問題2906起、處理4496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3192人,均居查處總數第三位,說明違規公款吃喝問題仍比較突出。對此,各級紀檢監察機關以問題為導向,一方面重拳出擊嚴查違規公款吃喝問題,另一方面堅持標本兼治,注重發揮監督職能,推動主責部門查找“病灶”、建立健全制度,堵住公款吃喝的嘴。

從近期通報曝光的典型案例看,違規公款吃喝有以下幾種現象值得警惕——

現象一:走“暗門”銷賬,公務接待上高檔酒水

公務接待有明文規定,嚴禁上高檔酒水。少數公職人員通過“做大支出、做多人員”、拆分單據、虛列會議、套取資金等方式,走“暗門”銷賬,為公務接待提供高檔酒水。比如,河南省氣象局原局長趙國強等人在洛陽調研期間,接受超標準接待,其中違規飲用3瓶高檔白酒共計3930元,洛陽市氣象局採取拆分單據、虛列會議費等方式公款報銷;湖南省長沙市望城區大澤湖街道黨工委書記譚志龍違規安排採購6瓶總價2.55萬元的高檔白酒用於接待,分3次虛列開支報銷費用。

為狠剎這股歪風,各地結合實際用制度管、靠常態抓,推動廣大黨員幹部把“推杯”“拒酒”轉化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比如,貴州省出臺規定,全省範圍內的公務活動,一律禁止提供任何酒類,一律不得飲用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的任何酒類,包括私人自帶的酒類;全省範圍內的公務活動,一律禁止公款贈送任何酒類;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日午間,一律不準飲酒。江蘇省印發通知,規定除外事接待按有關規定執行外,全省公務接待和商務接待一律禁止飲酒和含酒精飲料;全省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嚴格禁止使用公款購買各種酒類飲品。

現象二:把公函當作吃喝“通行證”,用合規形式掩蓋違規問題

公務接待要求憑函接待,嚴禁將非公務活動納入接待範圍。有的公職人員把公函當作吃喝“通行證”,公款吃喝後頂格報銷、一函多餐、化整為零、互換公函、使用“空白函”等,違規報銷費用。比如,湖北省潛江市物價局黨組副書記鄒祖建4次違規組織、參與公款吃喝,使用空白公函編造接待事由報銷上述費用。

變異“四風”隱入公函,讓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形同虛設。各地抓住問題不放,通過建立健全公務接待管理制度和公函審批制度、加強財務人員監管、做細做實監督,全面堵塞公函管理漏洞。比如,甘肅省出臺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辦法,嚴格落實接待清單制度,堅決杜絕無公函接待,嚴控公務接待費用支出;湖北省恩施州督促財政部門開展財經紀律培訓,壓實主體責任,建立健全派出公函審批制度和登記臺賬制度,專人開具、專人管理,讓每張公函有跡可循;浙江省岱山縣紀委監委藉助進出島實名制購票系統,提高監督執紀效率,精準查處偽造公函問題。

現象三:“不吃公款吃老闆”,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吃請

為“掩人耳目”,吃喝費用報銷“移花接木”。有的以公務名義向下屬單位轉嫁、攤派公款吃喝費用;有的利用職務之便,將違規吃喝費用轉嫁給相關企業;有的利用工作關係,到管理服務對象單位食堂等接受吃請。比如,寧夏回族自治區科技廳原廳長馬清貴,多次在北京個人用餐或接待用餐簽單記賬,消費1.73萬元,由下屬公司支付;安徽省亳州市生態環境局副調研員劉朝中,帶隊對宣城市開展督查期間,先後3次違規接受被督查單位、企業組織的宴請。

針對“不吃公款吃老闆”等問題,各地不斷壓實責任,查找癥結,推動細化管理制度,堵塞漏洞,防治隱形變異公款吃喝歪風。比如,山東省煙臺市出臺意見,要求市直主管部門在財務管理、內部控制、監督檢查等10個方面,進一步加強對所屬單位財務監管,消除主管部門監管“盲區”;廣東省廣州市出臺規定,明確要求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黨員幹部在與非公有制企業及其負責人交往中不得接受宴請、健身、旅遊活動安排,進一步規範政商交往行為,培育“親、清”政商關係文化。

此外,紀檢監察機關還不斷督促相關職能部門規範公務接待標準和程序,出臺會議培訓管理規定等,逐步紮緊制度的籠子,整治“舌尖上的腐敗”。比如,福建省廈門市研究制定公務接待開支標準,從主管部門、接待對象、接待標準、審批程序、監督檢查等7個方面進行明確;黑龍江省出臺會議費管理辦法,嚴禁借會議名義組織安排會餐或宴請、嚴禁在會議費中列支公務接待費,堅決堵塞制度漏洞。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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