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汨羅:吹牛詐騙56.8萬 男子獲刑十年並處罰金

湖南 汨羅市 汨羅江 刑法 建築 中國法院網官方賬號 2019-06-24


湖南汨羅:吹牛詐騙56.8萬 男子獲刑十年並處罰金

2017年3月,湖南省汨羅市新市鎮的許某曾遇見一件難事:自家佔地2.7畝的廠房違章建築將被限期拆除。不甘心拆除的他四處託人想辦法,這時,一個“老朋友”陳某說自己有熟人可以幫忙“了難”。前前後後3個月裡,陳某索要了36.8萬……

日前,湖南省汨羅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判決被告人陳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繼續追繳被告人陳某的犯罪所得人民幣25.435萬元,返還被害人。

只要膽子大,牛皮吹上天

“我根本不認識什麼國土局局長,發給許某的銀行轉賬和國土局局長的信息截圖是在網上買的假信息。”據陳某供述,他與許某是2010年做生意時認識的普通朋友,自己根本沒有任何關係及能力“了難”。只因“許某很好騙”,他以給許某辦理違章建築國有工業用地手續土地證為由,共計詐騙許某現金36.8萬餘元。

“許某並不是唯一的受害者。”據瞭解,陳某2001年曾因犯搶奪、盜竊、詐騙、銷售贓物罪被汨羅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2005年9月刑滿釋放。2006年,陳某修車時認識了楊某。

2016年,楊某和朋友看中了中建五局在株洲鐵東路涵洞的止水帶業務,希望陳某牽線介紹。陳某稱戰友的哥哥田某是中建五局的高級工程師,還給他們看了田某的相片及信息。而後,陳某還謊稱福建有個跨海大橋工程可以給楊某做,先後騙取楊某及其合夥人29萬元。虛構的業務“泡湯”後,楊某等人多次找陳某退錢,但陳某編造各種虛假理由拖延歸還時間。

詐騙!量刑標準在這裡

“被告人陳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共計56.835萬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陳某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詐騙的主要犯罪事實,依法予以從輕處罰,遂對其酌情從輕處罰。案發後,陳某退還人民幣10萬元給被害人楊某,退還人民幣21.4萬元給被害人許某,取得兩被害人的諒解,對其酌情從輕處罰。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來源:中國法院網

作者:王振宇

編輯:孫溯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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