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一男子醉駕造成連環車禍 危害公共安全獲刑三年六個月'

岳陽 車禍 摩托車 湖南 汨羅市 秦明生死語者 岳陽日報丨岳陽網 2019-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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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羅一男子何某大量飲酒後,無證駕駛套牌報廢車在汨羅街上演危險鏡頭,被趕到現場交警抓獲。近日汨羅市人民法院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何某大量飲酒後,在其駕駛證被註銷的情況下駕駛車牌號為湘FXXXXX黑色小型汽車(系套牌報廢車輛)沿汨羅市某路段時將被害人江某甲載乘江某乙的女式電動摩托車撞倒,被告人何某下車對著被害人江某甲、江某乙罵了幾句後又駕車繼續行駛,行駛過程中又與被害人劉某停放的工程車發生碰撞,但被告人何某仍未停車,繼續駕車向前行駛,又與被害人廖某駕駛的湘AXXXXX小型汽車發生追尾,交警趕到現場後將被告人何某控制住。經法醫鑑定,被告人何某血液中乙醇定性為陽性,定量含量為182.463㏒/100ml。被害人江某甲受傷程度為輕傷,江某乙受傷程序為輕微傷,經物價鑑定,電動摩托車、吊車、轎車受損損失為7550元。案發後,被害人廖某對何某的行為表示諒解,何某家屬賠償了被害人江某甲、江某乙損失人民幣15000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何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其行為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發後,被告人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依法從輕處罰。被告人何某賠償了被害人的部分損失並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酌定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湖南法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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