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拆解新規明起實施,汽車拆解市場或迎來千億市場空間

6月1日起,新版的《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將正式實施,這是在18年前的《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實施以來的首次重大修改。

5月31日,商務部公佈了《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並正式公開徵求意見。行業普遍認為,新規中允許“五大總成”再製造,取消報廢汽車行業一城一牌照登限制,將給汽車拆解行業帶來重大利好,也將對促進汽車消費起到積極的影響。

連日來,該規定即將實施在市場也引起了極大關注。5月31日,有投資者就此向啟迪桑德(000826)提問,該公司董祕回答稱,新管理辦法將有效促進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行業的競爭,促進行業的發展。

新規破除機動車零部件再製造法律障礙

當前,汽車回收行業是基於2001年的《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老版的《管理辦法》提出對報廢機動車的“五大總成”只能作為冶煉的原材料,拆解下來的“五大總成”都要進行回爐等。

原來的辦法對於規範回收拆解活動,防止報廢車和拼裝車上路行駛,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發揮了積極作用。但當前,隨著中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生產、銷售拼裝車現象不再突出,《管理辦法》也相應進行了修改。

此前,商務部副部長王炳南表示,新的《管理辦法》著眼於解決報廢機動車回收行業存在的深層次的體制性、機制性問題,重點在於解決回收拆解環境汙染、機動車零部件再製造的法律障礙、監管力度、民間投資進入壁壘等多個方面的問題。

其中,新規定允許對部分報廢機動車“五大總成”具備再製造循環利用條件的,允許再製造再利用,較之於此前“五大總成”只能作為冶煉的原材料等規定,新規在再製造方面進行了重大修改。

王炳南指出,原來的規定要求設立回收企業應符合統一規劃、合理佈局的要求,但是在實踐過程中,部分地市只設立了一家回收企業,實行總量控制,客觀上造成了壟斷,不利於市場競爭,也限制了一些民間資本的進入,回收企業也缺乏升級改造的動力。新的《辦法》在制度層面上取消了數量控制的要求,有利於各種資本,包括民間資本的進入。

5月31日,商務部就《管理辦法》公佈了相關實施細則。細則對回收拆解行為的資質認定、規範等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如回收拆解企業回收報廢機動車時,應當核驗機動車所有人有效身份證件,逐車登記機動車型號、號牌號碼、車輛識別代碼、發動機號、動力蓄電池編碼等信息等。

對汽車回收和促進汽車消費都有利好

據公安部統計,2018年我國汽車保有量2.4億輛,預計報廢汽車數量預計907萬輛,而其中汽車回收數量僅167萬輛,不到報廢數量的20%。

但是,由於2001年的老報廢回收規定“五大總成”智能作為廢金屬回收,正規企業難以盈利,大部分報廢汽車流入黑市交易回收。

“報廢了當廢鐵賣不划算,我還不如扔路邊,省時省力。”車主王琦如是表示。證券時報·e公司走訪發現,和王琦一樣想法的車主並不在少數,因此常見的是路邊或車庫停了大量的“殭屍車”,實際很多都是報廢車直接丟棄所致。

王琦認為,以前的規定其實有點死板,因為有些報廢車雖然到了年限,但其實零部件都可繼續使用,但並不能得到有效利用,而新的規定讓報廢車的利用價值得到了提高。

商務部相關負責人表示,通過這樣的標準調整,可以有效促進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行業的競爭,促進行業的發展,對報廢回收行業提高技術水平會產生重要作用。此外,新規對會促進車主及時淘汰老舊汽車,併購買新車,這會對汽車的消費產生重要的促進作用。

安信證券有研報分析認為,新汽車拆解政策之前,不少設備公司開始拓展產業鏈,向回收拆解、再製造等核心環節進行延伸。新政策一方面是打破了以前汽車拆解牌照各地的壟斷形式,有利於促進民營資本進入,增加優質、大型設備的需求;另一方面允許具備再製造條件的“五大總成”。

海通證券分析認為,目前我國汽車拆解市場僅有167萬輛,金額66億的規模,按照目前我國保有汽車2.4億輛和時間推算年報廢汽車可達1000萬輛,汽車拆解市場規模有望達1100億元。

就產業鏈公司而言,目前佈局該領域的A股公司並不多,主要包括天奇股份、格林美、中再資環等。國海證券認為,該管理辦法的實施後,較早佈局的公司將獲得市場空間大幅增長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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